龍騰世紀 > 歷史軍事 > 復明反清

龍騰世紀 第三十九章 最強的神槍手 文 / 盜帥二代

    李翔急切的想要把玩手中燧發槍,也沒與桂國璽多聊,找了一處偏僻的地方,將引藥倒入引藥鍋,合上引藥鍋蓋,擰開裝發射藥的小瓶,將發射藥從槍口倒入,在將彈丸從槍口裝入,接著從槍管下抽出通條,插進槍管搗實彈丸和發射藥。

    搞定這一切,李翔站在河畔一百步之外,對著准心,瞄著河旁巨石上的鵝卵石,扣動了扳機。

    「砰!」的一聲,煙霧大作。

    引燃的火藥發出了一陣煙塵,李翔還是第一次搗鼓這個時代最精良的槍支,沒有想到會有如此情況,硝煙都進到眼睛裡去了。

    到河邊用清水洗去眼睛裡的灰塵,這才來到河邊看自己的命中率,這一槍並沒有如他所願的擊中鵝卵石,而是打在了巨石的右下側,偏了足足一尺。但堅硬無比的巨石,硬生生的讓鉛彈打出了一個坑洞,如此威力絕非弓箭能夠做到的。

    李翔對於這一槍完全在意料之中,並沒有任何的不滿。這裡不是二十一世紀,後世的槍械因為力量極大,打出去的子彈在一定距離裡幾乎是直線的,哪怕是遇上了大風,受到的影響都是有限。

    清朝這個時期的火槍還是依靠火藥發力,鉛彈也比不上後世的子彈。一但鉛彈出了槍膛,便失去了控制。鉛彈沒有穩定氣流的尾翼,故而超過了一定的距離就變得極難控制,會大幅度的受到風力的影響,偏離准心。

    論命中準確率,即便是這個時候最精良的燧發槍遠遠比不上弓箭。

    不過與燧發槍相比,弓箭也存有極大的不足,就如初次與胡德帝相遇,胡德帝能夠憑借一雙肉掌接他射出去的箭羽,換做是子彈,他就算有本事接到,子彈也會在他的手心穿一個洞。

    弓箭一但對上刀盾兵,身披重甲的步卒,或者身披鎖子甲的騎兵,威力即會大減,遇上了西方的板甲,更是成了無用之物。但火槍不一樣,火槍有著極強的穿甲能力,完全不虛任何鎧甲。最關鍵的還是威力,鉛彈是一種幾乎和臭名昭著的細菌武器相匹敵的武器。因為鉛比較軟,因此在擊中人體後往往將所有動能全部釋放出來,發生形變乃至破裂,導致人體組織出現喇叭型空腔,創傷面積是彈丸截面積的數十倍,加上瞬間對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產生巨大壓力所造成的損害,那並非是人能夠承受的了得。像電視上演的,人中了槍還能生龍活虎的衝殺,都是扯淡,子彈一但打在人的身上,就會有一股類似於爆炸的強大力量,彈頭在經過身體時形成的巨大力量會震傷臟器,震波形成的出彈傷口直徑有可能達到十數厘米以上!如果是打在頭上,創口將更為可怕,它能夠將掀飛人的三分之一的頭蓋骨,當年m國總統肯尼迪就是以這樣一種方式殉國的。

    宋朝岳家軍有一位猛將叫楊再興,小商河一役,他以三百戰十萬,身中數十箭不死,依然能夠奮力拚殺。但如果楊再興中的是鉛彈,體魄再強的人,只要中個兩三發,鐵定完蛋大吉。

    故而儘管現在的燧發槍存在著諸多問題,在射程命中上甚至還比不上弓箭,可取代弓箭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憑借這一槍,李翔作為一個槍械發燒友看到了燧發槍的威力,也看到了鉛彈與火槍的不足。

    他將額前的一縷頭髮拉了下來,頭髮很長,直到鼻尖,看著這一縷隨風而動的髮絲,腦中出現了一個人,一個他唯一敬佩的神槍手。

    那是在他高二暑假的時候,他有一個超級富二代的朋友,因為都是槍械發燒友很談的來。富二代的父親在深圳開了一家射擊場,得到國家的允許,裡面有十數種槍支,任由會員練習。

    那年暑假,富二代邀請李翔去深圳玩,許諾免費任他玩三個小時。李翔沒有禁得起誘惑去了,只是短短的一個小時,在熟悉了手中的小口徑步槍之後,打破了射擊場的記錄,餘下的時間連續數次在記錄上刷新,讓他的富二代朋友嚇掉了眼鏡。當即拜師,表示只要教他槍法,他拿出私房錢來請李翔無限次的在射擊場練習。

    李翔家境普通,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滿口答應。接下來的一個月,他完全泡在了射擊場裡,打破了射擊場裡所有的記錄,而且不斷的翻新,以至於遠遠地凌駕於第二名。

    直到那一天,李翔接到了他朋友的電話,說有一個人只用了一晚上的時間就打破了他創下的記錄。

    李翔不服,重新奪回了記錄,但他在不斷奪回記錄的同時,同一個人正以同樣的速度破他剛剛創下不久的記錄。

    他就在射擊場裡。

    一個三十多歲身型瘦小的的青年,他上前約戰李翔,要與他比上一比。

    面對如此強敵,李翔超水平發揮,以一分之差,贏了他。

    不過李翔沒有高興,他覺得自己輸了,他在這個射擊場練習了一個月,對這裡的一切都很熟悉,而他的對手卻只來了兩天。如果讓他練習一個月,成績只怕會逆轉。

    李翔服氣他的技術,與他成為了知己,一生中遇到的唯一知己。

    接下來的幾天兩人一起練習,一起聊槍。他對槍械的認識,勝過李翔太多,各種技巧更是聞所未聞,讓李翔受益匪淺。

    李翔曾問他電話問他住址,他什麼都沒有說,只是告訴了他的名字叫……姜嘉。

    一個神秘而強大的神槍手。

    李翔回憶起他們離別時候的情景:那是在公園的草地上,兩人並肩躺著看天,姜嘉那時候張開五指對著天空,低聲道:「阿翔,你玩過狙擊槍嗎?」

    李翔答道:「沒有!」他玩的槍不少,但狙擊卻從未接觸過,在任何的國家,狙擊都是受到限制的。

    姜嘉道:「我玩過,而且經常玩。我喜歡那種感覺,在遠遠的掌控一切,任何目標,都會因為你手指輕輕一勾而摧毀。我現在打的是死物,不知日後遇到了活物,還會不會有這種感覺。」

    李翔沒有回答,也不知怎麼回答,在他們那個時代殺人是不敢想像的,至少他從來沒有想過。

    姜嘉幽幽的道:「狙擊是槍械中最霸道,最需要技巧的槍,他能鍛煉出一個槍手所有的素質。不管是心態,還是什麼。明天我就要走了,也許以後再也無法見面。我教你最後一招,感覺風,享受風。只有與風融為一體,你的槍才不會受到風的阻礙。」他說著將自己的頭髮拉直,看著順風而非的髮梢,指著遠方的一棵大樹道:「三百一十六米,兩點鐘方向,陣風六級。」說著他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個小巧的風速儀與手持測距儀集合為一體的古怪用具,丟給了李翔。

    李翔接過一看,便如姜嘉說的一樣兩點鐘方向,陣風六級,手持測距儀也表明確表示是三百一十六米。

    李翔由衷的讚歎:「姜哥一定是最強的狙擊手……」

    姜嘉哈哈一笑,認真道:「你才是最強的神槍手,我比不了。」

    李翔即便到現在還不明白這話的意思,但他真的從姜嘉的身上學到了很多。

    槍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抓准槍的力度、風的速度、方向哪怕在差勁的槍,在一個真正神槍手的手裡,依然是最犀利的武器。

    他看著眼前的一縷頭髮,端起了槍心中默念:「三點鐘風向,陣風五級,距離九十六米……」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