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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亡魂 文 / 我愛吃棗糕

    在他的眼神裡浮現出了一種明白了什麼似的輕蔑而自信的神色,這激勵起我這顆本猶豫著自己的故事結尾是否正確的心,楊譯開始信心十足的講了下去。

    「對,用句好聽的話來說,兩人的緣分並沒有盡,沒過多久,稀里糊塗的又在一起了。琴和明在誰都不認識的城市裡租了房子,生活。

    可好景不長,琴的老家傳來了消息,自己家的孩子,去河邊跟小夥伴們一塊抓魚,掉進了暗處的激流裡,再也沒有上來,過了兩天,住在下游的漁民打撈漁網的時候,一個鼓鼓囊囊的小孩被弄了上來,自己家的兒子早就已經嚥氣了。

    琴偷偷的傷心了好幾天,想回去看看兒子最後一面的想法,對明說出理由後,明並沒有答應,只是敷衍的對她講,再過些日子!你回去了,就再也出不來了。

    農村的習俗和城市裡完全不一樣,這樣的情況,村裡人就會像七十年代那樣,搞的跟批判會差不多,琴雖然想回去,經明這麼一說,自己這麼一想,就不再打回去的主意了,晚上,暗地裡偷偷的到十字路稍些錢。

    於是,日子就這麼的不緊不慢的過著,直到有一天,有奇怪的人在敲她的房門,由於,明為了多掙些錢,常常去跑又累又要挨過漫漫長夜的夜活,所以,經常琴自己一個人在家。

    「砰,砰,砰。」琴拉開燈閘,掛在牆上的鐘錶分針和秒針都正指著十二點的數字。

    她抬頭朝外屋的房門看了看,帶有詢問的語氣喊了兩嗓子,:「誰啊!」

    停了好一會兒,外面並沒有人回應,琴自己搗鼓了幾句,「哪個神經叫花子啊!」就又關上了燈,躺了下來。

    突然,外面又傳來了劇烈的敲門聲,這次琴不再害怕,反而感到憤怒了,她討厭別人打亂她的生活作息,換正常人的話,如果有個人不斷的敲門,然後失蹤掉,一會兒又再敲門,也會有這樣的想法的。

    她連外套都沒有穿,身上只穿著臨睡前,洗澡換上的白綢緞連衣短裙,拉開裡屋和外屋舊書店的燈,朝舊書店的門走去,不由的想起還是警惕些好,便又問了一句,:「誰啊,在外面?」

    只有一門之隔的距離,傳來了小男孩奶聲奶氣的回答,:「是我,媽媽,我是你的兒子啊!」琴聽到這裡,頓時,頭髮根都炸了起來,自己的兒子不是死了麼?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她又抬頭看了看,現在午夜十分了,難道自己的兒子死的冤屈,又恨自己那麼狠心的拋棄,來找自己來了嗎?

    琴此時並沒有害怕,只是感到很愧疚,大哭著開了門,;「兒啊!媽媽對不起你啊!你把媽媽也帶走!沒你我也不想活了!」

    很快,門被打開了,果然,自己那個連六歲不到的兒子正站在她的面前,臉蛋凍的發紫,嘴唇哆哆嗦嗦的,琴看到他這幅樣子,連忙將小男孩抱在自己的懷裡,用手搓弄著那冰涼的小手,將臉貼在小男孩那冰涼的,毫無血色的臉上。

    就這麼著女人和小男孩緊緊地抱了兩個多小時,恢復體溫的小孩哇的一聲又哭了,像是憋了很長時間的委屈,終於在此時爆發了出來。

    「媽媽,我冷,抱緊我,我們再也不分開了好嗎?」

    「媽媽哪也不去了,就陪著你,孩子啊,你就原諒媽媽一回。」琴當時幾乎忘了自己的兒子已經死了,怎麼現在又活了過來的等實際xing問題。

    過了好一會兒,琴擦掉了臉上的淚花,從櫃子裡拿出了一大袋子剛從超市裡買回來的零食,放在站著的男孩面前,又隨機將兒子抱在自己懷裡。

    男孩的手還是很冰涼,女人用體溫給他捂著,又一邊撕開一個薯片的包裝袋,塞在了男孩的手裡,:「孩子啊,你怎麼來的啊,吃,吃,這些都是你,本想明天給你燒過去……」

    女人一下子被自己的話給愣住了,這才想到自己懷裡的孩子半個月前已經死了,怎麼又突然的出現在了自己的面前,此時懷裡的小孩比冰塊還要涼上一百倍。

    女人被凍的顫顫巍巍的,男孩的臉開始扭曲著,剛塞在嘴裡的薯片又吐了出來,浮腫起來的大餅臉上,充血的眼珠子要比女人的眼睛大好幾倍。

    懷裡的孩子**的,女人並沒有驚恐的將他從懷裡拋棄掉,她知道自己再怎麼不想跟窩囊廢過一輩子,可也不能拋棄孩子,孩子是無辜的。

    想到這,女人將如長年不化的冰雪又緊緊的摟住了,哽咽著哭泣著,:「都是媽媽不對啊,如果你覺得這樣好受的話,你就永遠這樣!」

    懷裡的男孩沒有吭聲,慢慢的又恢復到了剛來時的樣子,一會兒,又變成透明的,再怎麼找,也找不到了。

    女人的身上除了自己哭泣時留下來的痕跡,還有自己撕開的那包薯片,就再也沒有別的證據,來說明自己的鬼兒子曾經來過。

    琴就這麼呆呆的坐了一夜,等昏過去醒來時,就發現天已經濛濛的亮了起來,明用鑰匙打開了房門,他滿臉的惆悵,雖遇見昨天的事情,而感到悲傷。

    但也關心的詢問起明,發生了什麼事。

    明抬起頭,滿臉的愁容,盯著她,呆呆的看了幾秒,便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個紙袋,:「昨天我看到孩了。」短短一句話,立即勾起了琴思念兒子的回憶。

    「怎麼?他對你說什麼了?」琴拽著明的胳膊,全神貫注的等著他的回答。

    明擺了擺手,歎了口氣講,:「也許,我們並不應該為了自己的兒女私情,將這些小孩們扯到一起,昨天,我的車在半道上壞了,起來去查看車底出現了什麼狀況的時候,就看到孩正趴在車底下看我,他衝我冷笑了兩聲,在那破爛不堪的衣服裡,拿出了一個紙包,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不見了。」

    琴立即打開了紙包,裡面是自己不到六歲的兒子給這個不稱職的母親寫的一封信,歪歪扭扭的字體,有的不會寫,就用拼音拼了出來。

    女人的鼻子一酸,淚水就在眼眶裡打著轉。

    :媽媽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想必我已經死了!

    媽,我從來沒有埋怨過您,就算你把我拋棄了,可你在我的心裡永遠是我的媽媽。

    我知道爸爸非常的沒用,就算是有一身的力氣,身體上沒有病根子,他的懶惰也是打骨頭里長出來的,您一手撐起這個家,這都是我能看到的。

    就算以前,咱們家裡再窮,你都是把最好的給我,直到你走,我也沒有埋怨你,就是傷心自己的無用,我真得覺的你應該走,這個家對於你來說,就是個累贅,你有權利去追求自己美好的生活。

    後面歪扭扭的字體,琴也很認真的讀完了,淚水掉在了紙上,她又趕緊的將其擦去,生怕損壞了這張唯一兒子留下來的遺物。

    兒子最後說,為了連累自己最後的牽掛,他自殺了,他覺得自己本不因該出現在這個世界上,作為一個連六歲不到的小孩子,能為自己的母親這麼著想,那簡直比大人還要懂事百倍。

    從那以後,琴都會刻意的疏遠明,她覺得都是因為他,而失去了最愛自己的兒子,都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那麼兒子就是母親前世的老公。

    明並沒有生氣,他體諒她,心思著過些日子就會好了的,每天都會送飯來,直到發現琴的身體上不斷會出現被人抽打的傷痕,才開始特意的去關注她。

    「你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明撩開了琴的衣領,指著胸口上,急切的詢問道。

    琴最近癡癡呆呆的,精神恍惚,給人聊天的時候都會答非所問,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我夢到孩兒了,孩兒說下面好冷,讓我給他點溫暖,然後,我就用刀片割開了皮膚,將血滴到碗裡,每天到他的靈牌位上撒上,有了媽媽的血,他就不會冷了。」

    琴說著咯咯的笑了起來,她的話語使別人感到很不可思議,誰都理解不了她的那個世界,明很害怕琴有一天為了自己的兒子更暖和些,將身上的血全部都流光。

    從那以後,家裡再也沒有,銳利的刀,攪拌機,等工具,這樣的措施表面上來看,是有用的。可明想錯了,自己對她的好,並沒有被受到認可,還被世人批判成拋家棄女的沒有良心的野男人,不知聽了這個故事的讀者,能不能理解那種心情。

    如果碰到一個真愛的話,是隱藏下去,繼續過平淡的生活,還是忘掉,世間的人倒是很多,可匹配不上自己的多了去了,這樣的事,男人都會遇到的,只是大多數人選擇了放棄,不敢勇敢的站出來,或者暗地裡偷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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