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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六十四章 治理匪患(五) 文 / 李金鍚

    燕王接到桃花源剿匪的奏折之後震怒異常,他沒有想到如此嚴重的匪患竟然隱瞞了他好幾年。最後下了諭令不用等到秋後問斬,以軍法治罪就地處決。本來被判充軍發配的都被燕王改判成了斬首示眾,一時間桃花源的城門口血流成河,我也贏得了「祖閻王」的稱號。

    匪患如此嚴重得有人負責任,桃花源原縣令和州府尹就成了背黑鍋的主,所謂「牆倒眾人推,鼓破萬人捶」,大臣紛紛上書揭露他們兩個人的罪行。結局可想而知,這兩個人被判腰斬棄市,三族充軍。

    腰斬可以說是非常殘忍的一種刑罰,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伏在鍘床或木、鐵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間「我為魚肉」的架勢。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從腰部砍作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過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

    犯人的家屬往往會打點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可以使犯人死快點;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賄賂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腰斬這一刑罰於雍正朝被廢,當時雍正皇帝對俞鴻圖實行腰斬的刑罰,俞鴻圖被腰斬後在地上用自己的血連寫七個「慘」字方自氣絕身亡,雍正聽說之後便覺殘忍,命令廢除這一刑罰。

    當然也有靠腰斬發跡的牛人,秦末楚漢相爭,韓信離楚投漢,還是個無名小卒時,因犯軍法當受腰斬。一同被處死的十三個人被斬之後,輪到了韓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大呼:「上不yu就天下乎?何為斬壯士!」當時正好是夏侯嬰做監斬官。

    夏侯嬰是劉邦的發小,後來跟隨劉邦起義憑戰功封為侯。夏侯嬰聽聞此言,被韓信的勇氣和豪壯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僅沒有殺他還將他推薦給劉邦,韓信的發家史從此開始。

    處罰完他們之後,就該我了。因為我屬於「先斬後奏」「下屬犯上」都是官場大忌,考慮到我此次幾乎是徹底根除桃花源匪患,於是就給了一個「功過相抵,原職留任」的決定。虎子一個勁的說可惜,我也覺得有些失落,熬了這麼多夜,背後挨了這麼多罵最後和沒干一樣。最高興的當然是陳先生,他又為江山社稷盡了自己一份力。

    在等待新縣令上任的時候,我暫時代行縣令職權搬進了縣衙。我開始住的地方是縣尉的衙門,縣尉和主簿、典史的衙、宅一起,分佈於縣衙後部中軸線兩側。前邊說到了縣衙的大堂,大堂後面的中軸線上是官員辦公的場所,叫二堂,別人要進二堂,是要向門房稟報的。在一個小衙門裡,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為簽押房,這是私人的辦公室或事務室,官員可以用來閱覽公文,也可以和他的親信幕僚商談,無論是在上午例常的辦公時間,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隨意的工作時刻。

    二堂是知縣預審案件和大堂審案時的退思、小憩之所,又稱「退思堂」、「省觀堂」等。由於它是一個過渡xing的建築,因而相對較小,也叫「穿堂」、「川堂」、「過堂」等。二堂後一般有宅門,將南邊的外衙與北邊的內衙分開。

    宅門內為三堂和知縣廨,二者有時合而為一。三堂又稱「後堂」、「便堂」,在一些縣它是僅次於大堂的建築;知縣廨又稱「正衙」、「知縣衙」。三堂是知縣接待上級官員、商議政事和辦公起居之所,有些事涉機密的案件和不便公審的花案,亦在此審理。內衙中一般還有住宅、書房、花廳、後花園等,為知縣的生活區。官員可以在這裡品茶、更衣和讀書;三堂東西兩邊院落裡住著官員的家人;三堂的後面是後花園,為官員和家人的遊玩場地。

    縣衙裡邊還有很多建築如吏捨,即吏員的居所,也分佈在縣衙中。明代規定,為防止吏員內外勾結舞弊,吏員平時要待在縣衙內,不吮許擅自出衙。吏捨一般集中位於六房之東西側,或散佈於官廨之間的空地。官吏都須按規定在縣衙內居住,一般不許雜處民間。然而由於吏員眾多,吏捨難以容納,許多人只好借住衙外民居。

    監獄是縣衙不可或缺的部分,一般佔據了縣衙的西南角,故俗稱「南監」。分內監(關重犯)、外監(關一般犯人),男監、女監。附近還設有獄神祠或獄神廟。此外,縣衙中還有馬政廳、馬房、官倉、門房、裡捨。

    縣衙中的人員分為官、吏、役三等,在數量上呈金字塔形。在政務上的分工大體為:官主決策,吏理文書,役供差遣。遇有公事,六房吏典向上稟報,須自上而下進行,即首先秉明知縣,再赴分管處商議;簽押文書時,則遵從自下而上的順序,先由下面的低級小官開始,最後至知縣處用印施行。這樣做的目的,可能一方面是為了保證信息上達長官的渠道通暢,不致被中途截斷;同時政務處理意見先由下面的該管官吏議定,最後由縣官決斷施行,也可以減輕知縣的理政負擔,使各級官吏各負其責。

    縣官除點視橋樑圩岸、驛傳遞鋪,踏勘災傷,檢屍、捕賊、抄札等事外,不得輕離縣衙,有事則以信牌差遣吏役。信牌又稱「牌票」、「票」、「硃票」,為紙質,上面用墨筆寫明所辦事情,限定日期,用硃筆簽押,並蓋官印。差點差役時又使用籤筒,筒中置簽,上寫各役姓名,差點某役,則抽其名簽付之,事完差役將簽交回。

    但牌票亦不可輕給,以維護牌票的嚴肅xing。「凡有小節公事,只可用言語分付催辦完結,不必出票。如有大事不能結絕,或各樣差使不完,方才出票拘勾。不可氾濫一概出票,致使小民輕易不懼官法。及票俱用縣印一顆」。

    最後就要說說縣衙比較厲害的一個角色——典史。典史又稱幕官,是協助行政主官參酌政務、處理文書,主要掌文移出納的輔助性官職。他們的辦公室,典史廳、幕廳在大堂的東西梢間。設有典史廳的縣衙同時還設有典史衙,是典史於縣衙辦公之外,協助知縣處理文卷的場所。

    有人以為幕僚就是幕官,其實不然。幕僚屬於知縣私人僱傭,他們不是國家指派的「公務員」,因而不宜出現於大堂之側。幕僚協助知縣處理事務,都要在靠近內宅的地方進行。像陳先生那樣的就屬於我私自僱用的幕僚,其實就是顧問、參謀和秘書的角色,這些人有專門的修養和獨特的技能,屬於主意點子較多的精靈之輩,常常是地方官處理政事的得力助手。

    劃於密室,幕僚是少不了的人物;行權於上下,幕僚要從中調度策應;點火於基層,更要靠幕僚的神來之筆。由於幕僚的特殊地位,官員可以利用他做許多自己不便做不好做的事情;還由於是幕友關係,推脫責任、轉嫁危機之類的事情也可使得。有了幕友這個層次,官員權力運行的自由度增大了,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沒過多久,新任的知縣就到任了,我也就搬回了原來的住處。他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拉著我的手說他對獨孤大師萬分崇拜,反覆向我詢問獨孤一城的起居細節。額,又一個獨孤派,我從心裡產生了厭煩。對他說亡師的事情不要再提,以免引起傷感,他只好不情願地住嘴了。

    不過這個人的辦事效率非常強,以前縣令忙不過來的事務他都能處理的井井有條,就連以前分派給我的事情都不用我再代勞了。現在的桃花源暫時還是平安無事,兵士在虎子的監督下刻苦訓練。我可以有時間四處瞎轉,但是有一件事一直埋在我心裡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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