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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四十七章 一人單挑一群的策略 文 / 醉拍闌干

    「篤!」一聲悶響,實打實的鈍器擊打,第二個刺客毫不猶豫地扔下夜行刀,嚎叫一聲,捂著腦袋蹲下了。

    什麼刺客!比流氓還不如!方濤信心暴增,朝剩下的三個刺客撲了過去。方濤的「勇猛」讓三個刺客很是吃驚了一會兒,停頓的身形透露出了猶豫的信息。有著豐富打架經驗的方濤立刻捕捉到了這個機會:小子,你怕了就好辦!口中直接詐唬起來,高喊道:「他們要跑了!莫走了蟊賊!」

    打架靠的就是一股士氣,士氣沒了什麼都不是。打群架的時候,尤其是打到難解難分雙方漸漸乏力的時候,這句話的殺傷力絕大。關鍵時刻吼這麼一嗓子,可以給對方的士氣造成致命打擊,同時己方的士氣也立刻提升若干個百分點,一面倒的優勢很可能就此形成。因為打得熱鬧的時候,沒人會注意到局面有什麼變化,大家也都快脫力,只顧著自己的對手,突然聽到這麼一嗓子,自己人立刻認為對方已經完了,再堅持一會兒就會變成包餃子;而對方的人則會覺得大勢已去,別人都要跑了,我還折騰個什麼勁兒?於是剛開始的血勇頓時消失得無影無蹤,不再去考慮如何擊倒面前的這個人,而是考慮如何脫身,此消彼長之下,高下立判。

    打仗的時候,有經驗的統帥也會在關鍵節點上玩兒類似的手段,哪怕一支小分隊在敵後造成芝麻大的混亂也能改變戰場的雙方的士氣,正如戰爭中的戰略預備隊,關鍵時刻提氣哪!一鼓作氣,在而衰,三而竭。作為有豐富理論指導下的流氓,讀過不少書的方濤已經超出了一般打群架的範疇,榮升為高級流氓。

    方濤這一嗓子,把自己也吼得信心十足,雙手不要命地舞動起來,左手的炒勺如同炒肉絲,右手的菜刀如同切黃瓜,舞得三個刺客眼花繚亂。從自家屋裡趕出來的左鄰右舍都帶著火把,零星的火光總算讓人看清了一些,這時候,窩棚前簡陋的門突然打開,招財和進寶揮舞著傢伙衝了出來。

    進寶腰間插著擀面杖,雙手握著扁擔高舉頭頂,朝兩個蹲在地上嚎叫的刺客衝過去。招財更直接,雙手握著劈柴的大斧爆喝一聲:「騙了老子的錢還來滅口,直娘賊的不想活了!害得老子幾天沒吃上豬頭肉,今日不還錢,老子要了你命!」

    兩個捂著臉的刺客被進寶飽揍,而三個站著的刺客也看清了方濤手中的菜刀和招財手中的大斧,這麼冷的天,棉衣夠後,被菜刀砍到也就傷層皮肉,可招財手上那柄劈柴大斧的威力可就不同了,就算拿鈍的那一頭敲人,那也是敲到哪兒,哪兒就殘廢,至少在刺客心裡是這麼想的。

    鄰居們看到方濤三個勇猛異常,也都紛紛鼓噪著衝了上來,這一下刺客們終於明白過來,今天絕對是落不到好了,乾脆連刀也不要了,直接抱頭鼠竄。方濤和招財追出去幾十步,直到刺客沒入夜色之中才悻悻返回,第一次直面刺客的勇敢行動,完勝。

    雖然鄰居們沒幫上什麼忙,可謝還是要謝一回的。不過,家貧無酒茶饗客,清水一甕作羹湯,方濤窮得連茶葉都捨不得買,只得硬著頭皮拎著水甕請鄰居喝水。窮苦人家也都憨厚,一碗清水的感謝已經足夠,大家白日裡也吃過方濤留下的米糕,對這三個初來乍到的年輕人也頗有好感,三兩聲招呼之後便各自回去休息。

    送走鄰居,三個人又回到窩棚躺下,合計著剛才發生的事。

    「我看不像是上次騙錢的,」方濤想了一會兒說道,「如果他們能這般明搶,何苦費那麼大功夫來設騙局?」

    「那……就是咱們財物露白了?」招財找到了一個原因,「你一個時辰就賺到那麼多錢,恐怕被人惦記了……」

    「唔……有可能……」

    進寶有些著急道:「那明天怎麼辦?萬一你們賣了東西被人截住……」

    「光天化日的他們未必敢,」方濤說道,「咱們早去早回,午飯之前務必返程!進寶你也別一個人呆著,到街坊鄰居家串串門,有什麼事兒等到我和你哥回來了一起做!」

    「嗯!」進寶用力地點點頭。

    經歷了剛才的喧鬧,三個人怎麼也睡不著了,翻來覆去地在地鋪上滾了一會兒,方濤還是乾脆坐起身,生火貼麵餅。紅ri初升的時候,方濤和招財各挑著一個擔子往城門口走去,招財頭一回挑這麼重的擔子,扁擔壓在肩膀上頓時疼得齜牙咧嘴,方濤坦然笑笑,講墊在自己肩膀下的一層軟布替招財墊上,挑起擔子走在前面。

    進了城,兩人便一南一北開始叫賣。生意不錯,城北不少人家前一天剛剛嘗過方濤的手藝,看到方濤來,自然不會吝嗇幾個銅板,一路走過去,方濤的擔子越來越輕,懷裡的錢袋卻是越來越鼓,心情也是愈來愈暢快。

    方濤收好錢袋抬起頭的時候發現,街面上突然安靜了下來,一群大漢晃晃悠悠地朝自己走來。

    「喲!這不是西城賭坊的瞿金指麼?」

    「噓——你不要命了?得叫聲瞿爺!」

    「瞿……爺到北城來做什麼?北城不都是九省綠林的人罩著的麼?」(九省綠林的來歷詳見小說《飛雲訣》)

    「天曉得!沒準北城又來了漂亮姑娘?」

    街邊的幾個小販低低地議論著。方濤靜靜地聽著小販的議論,遠遠地看見一行人慢悠悠地晃到自己面前,停下腳步。

    為首的是個中年漢子,面皮還算白淨,兩髭短鬚,一身錦緞短打,九根半指頭,還有半根是右手的小拇指,不過接了一個金套子,多半這就是小販口中的瞿金指了。

    瞿金指打量了方濤一眼,微微側頭問道:「就是這小子?瞧不出有什麼能耐麼!」

    話音一落,瞿金指身後立刻閃出一個人來,指著方濤道:「瞿爺,沒錯了,就是這小子!」方濤看過去,只見這個人滿腦袋纏著白布條,裹得如同粽子,當下立刻知道了這人的身份,心下也怒氣沖沖,拱手道:「請問這位瞿爺,在下與你無怨無仇,不過掙點小錢混口飯吃,為何昨夜派人來取我性命?若是因為在下未曾拜過山門、開張之後未曾孝敬過瞿爺,那確實是在下不對,還請瞿爺留句話,在下照辦便是!」

    瞿金指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方濤,頗有些欣賞地說道:「看不出來你小子還挺懂規矩!不過,遲了。道上規矩,受人錢財與人消災,有人出了銀子買你們的命,瞿爺我只好照辦了!」

    方濤心裡一咯登,旋即冷笑道:「瞿爺應該是老江湖了,怎麼也把在下還當個孩子在騙?在下打小就沒離開過家鄉一步,直到最近才到中都來討生活,這十幾年別說結仇,就連冤家都沒有,總不見的是那些小時候跟我打架的混混千里尋仇來了吧?」

    瞿金指撫了撫那節純金的斷指,輕笑道:「小子,想套出買家是誰,你還嫩點兒!本來以為不過是三個苦巴巴,才少收了幾個錢,沒想到你小子挺扎手,行,今兒瞿爺我親自來了,你就乖乖跟著咱們走吧?聽話的,到時候給你個痛快!」

    方濤心裡有了數,心下更是狂怒,冷聲道:「在下雖然力薄,可還沒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好!」瞿金指呵呵笑了起來,「小子的脾氣我喜歡!」說罷,輕輕地揮了揮手,不再言語。旁邊的人得了示意,立刻朝方濤撲了過來。方濤不甘示弱,搶在前面衝了上去。

    論起打架心得方濤最多。方濤和招財進寶兄妹從小就是打架打出來的,單挑、群毆都玩兒過。被群毆的次數也不少,這種十幾個人圍毆他一個的情況方濤不是沒遇見過,一旦開打,反而不緊張了。

    群毆有三寶:敲鼻、挖眼、用力咬。一個人對付一群人,不落敗的那是武林高手,平常人在落敗之前總要為自己拚一拚,最關鍵的就是盯著一個往死裡揍。可是,這種打法也是有講究的。因為長時間盯著一個人打,自己也會挨得不少,最好的辦法就是最短時間內把其中一個打得慘不忍睹,再迅速去找第二個,自己不停地移動,吃的虧就少一點。畢竟對方人再多,能同時打到你的不過四五個,其他人只能在外圍干看著擠不進來。如果還要拚命地圍追堵截你,反而自己亂了陣腳。

    「噗!」方濤二話不說一拳頭砸上了一個混混的鼻樑,「喀喇」一響,中招的混混立刻乾嚎一聲,捂著鼻子蹲下去了。沒錯,群毆的時候盯著對方鼻子打最容易起效果,一拳頭下去,鐵定飆出血來,既慘不忍睹又不會死人,這是方濤總結出來的寶貴經驗。

    一擊得手之後,方濤也全身也吃了三四拳,想都沒想,立刻抽身而退,竄到了邊緣。腦海裡立刻浮現出八歲那年趙師傅第一次教他殺雞時候,屁大的孩子追著一隻小公雞滿廚房跑的情形。心裡冷笑一聲,左手輕而易舉地抓住一個混混的衣領,毫不猶豫地往對方鼻樑上捶了一拳:桃花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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