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節是不是同性戀?(第四更)
我倒過身子,含住了疲軟的男人,輕輕地吮吸著。
不一會兒,男人再次灼熱堅挺起來,我輕輕地套了上去,輕舞慢搖起來。
然後我們換了一個姿勢。男人在上面,賣力地衝動著。
最後我沉沉地睡去了。
等我醒來,男人已經離去。電視還在開著。他走了,什麼也沒有留下,除了記憶。
我打開手機,上面面是一條短信。短信上說:
小月,我走了。希望你不要怪我。我總感覺對不起你,對不起周大奇。不過,你真的是一個少見的奇女子。我喜歡你,真願意永遠留在你身邊,和你恩愛一生。但這是不可能的。我以後還有再見你的機會嗎?哪怕看你一眼也好。感謝你讓我一親芳澤。我定會銘記終生。小月,我永遠喜歡你。
真逗!這個傢伙,一條短信,寫得跟生離死別似的。但是很感人。我想了想,給他回復了一條短信,如下:
志成哥!感謝你對我的深情厚誼。不管怎樣,是我先勾引你的,因此你不必有任何的內疚。至於周大奇,你更沒有什麼對不起他。我不是他的什麼人,僅僅是一個情婦而已。他女人無數,我也不是他的專屬品。我也不要你和我恩愛一生,只要你願意找機會和我聚一聚,我就心滿意足了。何時再相聚呢?志成哥,我會想你的,你的棒好棒!跟你在一起,我快樂極了。你要快點來找我。
後來我們一直有短信聯繫。劉志成也盡量找機會來和我相聚。這種長久期盼的偶爾相聚,的確給人以無限的享受。
劉志成走了,他不可能經常來我這裡。正月裡,人們都忙著走親訪友,沒有誰來惦記我這個孤獨的異鄉人。
我想到了馬瑞華。我想她在幹什麼呢?是走親戚還是抓緊時間做生意?
於是我打了一個電話給馬瑞華。她說她也正想著給我打電話,於是我們就約在馬瑞華的超市裡見面。
我把回家的情況詳細地給馬瑞華說了一遍。當說到她家裡的境況時,馬瑞華忍不住傷心哭泣起來。
馬瑞華想立刻回去。我勸她不要回去,因為她原來的夫家還在找麻煩,乾脆就不要回去了,等到年深日久,自然就沒事了。
我就暫時在馬瑞華的超市裡住了幾天,順便幫她看看店。
馬瑞華有時不回家,也在超市裡過夜。這時我們就免不了重溫年少時的柔情。
馬瑞華說:月月,看來我們這一輩子都分不開了。我們不是姐妹,但勝過姐妹。姐妹之間,起碼不會做這樣的事情吧?
我說:這樣很好啊。
馬瑞華又說:月月,你怎麼這麼可愛呢?不要說男人,就是我都捨不得離開你。月月,我們永遠在一起……
我和馬瑞華就發展成了這種關係。我們絲毫也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當我感到寂寞無聊的時候,我就會想到馬瑞華,找她聊天,然後在一起睡覺,一絲不掛地睡在一起,彼此撫慰。
當時,同性戀的概念還是相當前衛的。我問馬瑞華,我們這樣是不是同性戀?馬瑞華滿不在乎地說,管他是不是,反正只有我們兩個知道。再說,我們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啊,我感覺很快樂,很舒服。
於是我們釋然,不再去思考這些惱人的問題。
直到正月十五元宵節過後,以前的男人才陸陸續續打電話過來聯繫我。
第一個打來電話的是郝剛勇。我發誓這個男人是真真正正懂我愛我的男人。他知道我不堪回首的所有往事,他是從內心深處理解我,尊重我,憐惜我。當然,這裡面可能也包含了一種感恩的成分,因為我曾經以出賣自己的身體為代價,幫他渡過難關。
元宵節的深夜,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外面的焰火已經漸漸零落了,偶爾有兩聲爆炸的聲音傳來。人們都應該睡著了。
突然,我的手機響了起來。我立即拿來一看,是一條短信,就是郝剛勇發來的。
短信很短,內容是:月月,元宵節快樂。
我感動得一塌糊塗,立即回了一條短信過去:剛哥,我好想你。我要你來陪我。
郝剛勇回復:你現在一個人嗎?在哪裡?
我說:一個人,就在你給我租的房子裡。
郝剛勇:月月,我也好想你。不過今天晚上是不行了,明天吧,明天我一定來看你。
於是第二天我望眼欲穿,希望郝剛勇快點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