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一生可以標誌分為前期和後期,前期主要研究自然科學,後期則主要研究哲學。
前期的主要成果有1755年發表的《自然通史和天體論》,其中提出了太陽系起源的星雲假說。
在後期從1781年開始的9年裡,康德出版了一系列涉及領域廣闊、有獨創性的偉大著作,給當時的哲學思想帶來了一場革命,它們包括《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
三大批判的出版標誌著康德哲學體系的完成。三大批判分別探討了認識論、倫理學以及美學。
政治上康德是一名自由主義者,他支持法國大革命以及共和政體,在1795年他還出版過《論永久和平》一書,提出議制政府與世界聯邦的構想。
生前最後一本代表性的著作是《人類學》,一般認為其是對其整個學說的概括和總結。
康德晚年已經以一名出色的哲學家聞名於世。康德終身未婚。
康德哲學涵蓋範圍很廣,從美學、倫理學到形上學。其學說參照近代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強調實驗加數學,經驗與理性的結合,批判理性主義所堅持的不與經驗相結合的舊式形上學,同時批判否定必然真理的經驗主義。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的第一版序中,闡明了對理性進行批判的必要性首先在於確定一般形上學是可能還是不可能,以及規定源流、範圍和界限。
但是康德於第二版序中,反而不是著重於進行理性批判的條件,而是改變了知識與對象的關係:不是知識依照對象,而是對像依照知識,這一新概念,導致康德發動了哲學界中的哥白尼式革命。
在導言中,康德提出了全書的總綱:純粹理性的總任務是要解決先天的綜合判斷、即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又擴展了知識內容的真正科學知識是如何可能的問題,並按這總問題細分了以下的四個問題:
數學如何可能?自然科學如何可能?形上學作為自然的傾向如何可能?形上學作為科學如何可能?
全書大致的分為了五部份:1先驗感性論。2先驗邏輯論,3先驗分析論,4先驗辯證論,5先驗方法論
先驗感性論主要是闡明,只有通過人的感性知識(接受能力)所先天具有的直觀形式即空間和時間兩大要素去整理自在之物(的表象即現象界)刺激感官的感覺材料,才能獲得確定的感性知識,同時。空間和時間也是數學知識的先天直觀形式。
先驗邏輯論的闡明感性必須與知性結合,直觀必須與思維結合,才能產生自然科學的知識,因而必須有一門不同於形式邏輯的先驗邏輯來探討知性的結構及其運用於經驗對像時的各種原理。
先驗邏輯立足於知識與對象的關係,即知識的內容,而不是單純的思維形式。這標著辯證邏輯在近代的萌芽。
先驗分析論(真理的邏輯)闡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先天原理是自然科學之所以可能的根據和條件。
在概念分析論中,通過對知性判斷中的邏輯機能的分析。而先驗分析論當中的原理分析論主要闡明了知性指導判斷力把範疇運用於現象的法規。
先驗辯證論(幻相的邏輯)主要闡明了理性不可避免地要超越現象去認識的本體,由此產生的作為自然傾向的形上學只不過是一些先驗的幻相,而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學。
康德在先驗辯證論的導言之中指出,理性這種推廣能力由於要從有條件者出發通過推論去認識無條件者。
先驗方法論首先闡明,純粹理性的經驗使用雖然有正確的使用法規(知性的先更原理),但其理論的(思辨的、先驗的)奧用卻沒有法規可言。因而必須對其先驗使用方法(從定義出發的獨斷論、從正反兩方爭辯並互相證偽懷疑論方法、還有假設和證明的的方法等四個方面)加以訓練,確立一些消極的規則,以限制純粹理性的擴充到可能經驗之外的傾向,從而為建立一種有關經驗的形上學準備了方法論的原則。
知識論要義與其他,雖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學,他本人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理論。
在康德所處的時代,歐洲哲學思想主要有兩種重要理論:由約翰、洛克、大衛、休謨等人發展出來的經驗主義,以及笛卡兒等人的理性主義。
經驗主義者認為人類對世界的認識與知識來源於人的經驗。而理性主義者則認為人類的知識來自於人自身的理性。
康德則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兩者的觀點。康德認為知識是人類同時透過感官與理性得到的。
經驗對知識的產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經驗轉換為知識,就需要理性(康德與亞里士多德一樣,將這種理性稱為範疇),而理性則是天賦的。
人類通過範疇的框架來獲得外界的經驗,沒有範疇就無法感知世界。因此範疇與經驗一樣,是獲得知識的必要條件。
但人類的範疇中也有一些可以改變人類對世界的觀念的因素。他意識到,事物本身與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遠無法確知事物的真正面貌。
而時間和空間在康德看來是兩個先天特殊的概念。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康德指出,沒有人可以想像一個存在於沒有時間與空間的世界中的物體。因此他強調沒有時間與空間,經驗就是不可能的,這兩者先於一切經驗。
此外康德也認為經驗必需來自於心靈以外。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圍的世界,但永遠無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為知識的產生需要時間、空間與範疇三個要件。
在因果律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謨的觀點。休謨認為因果律並不存在,人類只是由於習慣才認為兩個現象之間有關聯。
也就是說,我們只能感知白球與黑球的運動,但卻無法感知白球導致黑球移動的肇因。
正是因為我們無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謨認為我們無法證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認為因果律是人類理性的結果,康德贊同休謨認為因果律不來自於經驗,但他相信可以證明自然法則,因為自然法則就是人類認知的法則。因果律其實就是人類理性的表現。
在宗教問題上,康德承認無論是經驗還是理性都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但是他認為,為了維護道德的緣故,我們必須假設上帝與靈魂的存在。
他把這些信仰稱為實踐的設准,即一個無法證明的假設,但為了實踐的緣故該假設必須成立。
《實踐理性批判》的哲學要義倫理學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說法,而是認為意志為自己立法,人類辨別是非的能力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從後天獲得。
這套自然法則是無上命令,適用於所有情況,是普遍性的道德準則。康德認為真正的道德行為是純粹基於義務而做的行為,而為實現某一個個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認為是道德的行為。
因此康德認為,一個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並不取決於行為的後果,而是採取該行為的動機。
只有當我們遵守道德法則時,我們才是自由的,因為我們遵守的是我們自己制定的道德準則,而如果只是因為自己想做而做,則沒有自由可言,因為你就成為各種事物的奴隸。
其學說用其自己的說法乃是主要回答四個問題:我能認知什麼?我應該做什麼?我希望什麼?人是什麼?(。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手機用戶請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