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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一百二十三章 威壓 (二 上) 文 / 逆火蜘蛛

    第一百二十三章威壓(二上)

    司馬睿的信中主要內容就是詳細的向趙炎解釋了晉庭內部的問題,原來,按照司馬睿和丞相王導的意思,對於遼東世家的上書,晉庭應該是不允置問的。

    但是朝中江東世家突然集體發難,面對著世家子弟的咄咄逼人的氣勢,丞相王導和司馬睿都是無可奈何,雖然百般維護,但是由於遼東世家詳細的列舉了趙炎在遼東施政的問題和遼東政權的組織,確實是引起了世家們的不滿意。

    因為按照這些,遼國實際上並沒有按照晉庭的指示來編組,自然會引起世家們的不滿意,他們的壓力讓的司馬睿也是感到些許的不滿。

    畢竟不管怎麼說,遼國也是晉庭的屬國,所以,晉庭必須對趙炎有所處置,但是司馬睿和王導又不願意過於的懲罰趙炎,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書信。

    而且雖然司馬睿說的不是他的意思,但是趙炎能夠感覺的到,司馬睿也是有所意見的,本來,司馬睿也是準備處置趙炎的,而且在司馬睿的心中,恐怕也是想的利用這樣的一個機會來收回遼國的軍政權力。

    但是突然出現的長安晉庭羊皇后讓的司馬睿和王導改變了原來的主意,司馬睿提出,如果趙炎不擁護羊皇后和西晉皇室成員,那麼他將不會過於追究趙炎的行為,而且他會正式的提升趙炎的爵位和職位,讓的遼國成為晉庭的外藩。

    趙炎將擁有著遼國的全部權力,而晉庭將不會對遼國有著任何行政上的干涉,另外趙炎佔領的中原土地,晉庭也將會通過任命來賦予趙炎,但是遼國兵馬不能越過淮河,不能進入關中。

    只能在青州、冀州、并州、兗州、司州東部一帶活動,其餘遼國事務,晉庭將永不干涉,而條件就是趙炎不能擁立北方宗室子弟…

    趙炎知道,司馬睿這是在防著遼軍,但是現在他們的條件還是非常的寬鬆的,如果自己不答應,難免會落得口實,雖然他並不擔心晉軍,但是畢竟和晉庭翻臉將會極大的影響中原的戰局,所以趙炎也不得不就此罷手。

    不過,這種感覺並不好,趙炎也不願意被晉庭這樣威脅,不過現在卻不得不點頭,因為中原的戰事正在關鍵的時刻,趙炎也是不願意現在發生內亂,不過遼東的世家是不能留下來了,必須要全面的剷除。

    不過趙炎也知道,這些世家子弟在晉庭還是很有勢力的,所以他也不準備殺了這些人,但是絕對是不能留在遼東了,不然遼東就會不穩定,不過也不能強行將他們遷移,這樣會引起新一輪的變亂。

    雖然趙炎很放心陳浩若,但是畢竟遼國內的世家力量還是很強大,自己不在遼東,所以必須要謹慎行事。

    當然,這逼迫的行動卻是勢在必行了,所以趙炎準備實行遼國土地的改革,這一點趙炎和遼國的重臣們早就有了公認。

    自從遼國建立之後,趙炎就下令工部、戶部開始丈量遼國的土地,包括江東、北黑水府的土地,工部已經丈量到了北黑水府的外興安嶺,完成了整個國家土地的丈量,包括大片的荒地。

    在這樣的基礎之上,趙炎決定實行「攤丁入畝、官民一體徵稅」的國策,首先,廢除數百年來所有的人頭稅,將原本徵收的人頭稅收和勞役、田賦等等全部合併在田賦之中。

    政府不得無償徵召人民服勞役,以田畝為徵稅對象,極大的解決了民眾的負擔,打擊了佔據大片田地的地主和世家。

    另外,趙炎決定放開戶籍的限制,所有人口統一在各府縣登記在冊,但是不限制人員的流動,可以移民,可以外出,田地另外辦理所有證並且由專門機構每年按時核實。

    同時,趙炎還有著「遼國土地三策」的辦法,分為三步來解決這一問題,分為三步,第一步,實行「耕者有其田」制度,依據重新丈量的土地,登記造冊之後。

    規定:遼國所有百姓家庭可以擁有水田43.5畝或者旱地87畝,但是超過的部分將徵收超過正常田賦的3倍,地主、世家、商人等家庭等放棄的土地由政府接管。

    第二步,實行「公地民營化」制度,從政府領取土地的人員將有償獲得規定的43.5畝水田或者87畝旱地,地價為這些田地全年收穫量的3倍,不負擔利息,受地農戶需要在二十年裡分期償付。

    不要土地的人員可以從政府原先擁有的牧場、林場、漁場、鹽場中間選擇,太僕寺按令將這些產業分割成規定大小的場地,由他們接手,價格為這些產業全年收穫量的5倍,全部地價由其在十年裡分期償付,不負擔任何利息,十年之後,產業即歸其所有。

    第三步,實行「三十一地租」,遼國土地廣大,除開民營土地之外,大批未開發的土地全部收歸內務府,政府不允許出現民間佃農現象。

    所以,在土地依據戶籍造冊分配完畢之後即停止分配,今後北遷的民眾除開安置在各府縣外,其戶籍由各府縣管理,內務府將王室土地按每戶43.5畝分配給各農戶耕種,每年上繳收成的三十分之一給內務府,連續耕種二十年之後,土地歸該戶所有。

    為了配合這一制度的實行,太僕寺需要在各縣設立一個農業合作社,由農科出身進士充任,太僕寺負責管理,指導農戶每年耕種作物的類型、方法等。

    太僕寺每年按照規定價格收購小部分糧食,幫助農戶能夠用這部分價格付清田賦和地租等等,而其餘的糧食除開農戶自用和儲備外,由各合作社按照農戶意願收購在各地銷售,利用政府收購的保護價來指導、幫助農戶。

    當然,這一策略也包括農牧林漁場的農戶,同時,趙炎還準備形成這樣的一種機制,通過保護的價格和補貼兩種手段來維持政權的穩定。

    同時趙炎知道土改開始後,剛剛獲得土地的農戶因為地價的沉重等等原因,很有可能會被有心人謀奪,所以,趙炎準備通過政令的形式將土地所有確定下來,禁止在地價還清前將土地出售,另一方面農業合作社全面進駐各縣,幫助生產,解決問題……

    對於農戶之外,工、商、士三部分的人員分得的土地則由政府出面納入內務府的管理,租佃使用,其人享有提取的收入,也可以收回土地落籍。

    這三部分人由政府徵收收入稅收,收入超過額度即徵收收入稅,超過收入限額徵收暴利稅收,政府設立工商行業合作社,由工、商科進士充任,太僕寺負責指導發展。

    規定工人最低收入限額和工作時限,建議工商業的經營,這部分的稅收將成為遼國的主要稅收,尤其是工商業繳納的稅收將會是主力,而政府會將這部分的稅收通過對農戶、工人、小工場、商人、醫師等的免稅和興建房屋來實現。

    特別是工會的成立,所有的城市工商從業者將會在其幫助之下獲得地位,同時,在這基礎之上,取消樂籍、匠籍等等,統一戶籍管理,徹底的解決戶籍的壓迫。

    同時,由大理寺制訂了嚴格的律法,規定政府、工商業的行為和行為的流程,嚴厲的打擊各種形式的犯罪和違法行為,取消逼供等等行為,將死刑覆核權收歸大理寺…

    當然最嚴厲的還是對人口的販賣、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這次,趙炎將在遼國範圍之內推行教育和推廣文化,主要是諸子百家的思想,從法律和教育兩個方面來行動。

    另外,趙炎決定強行的推動女性權力的發展,首先是將婚姻自由的理念推出,婚配必須在各府縣登記,雙方必須同意後才可以造冊。

    第二點就是對女性的保護,男子二十、女子十八方可成婚,禁止童養媳的出現,強姦、騷擾等列為重罪條例,從重處罰,男子妻一人、妾不超過三人為定制。

    但是趙炎還是默許了嫡長子繼承的制度,由嫡長子繼承家業,庶子則無法繼承田地、產業等等,但是趙炎同時鼓勵庶子從軍從政,通過科舉和從軍兩條路來博取功名。

    而這些庶子也將是未來遼國統治的中堅力量,自此,趙炎決定讓遼國到處都是地主,四十畝土地足夠使用。

    而沒有繼承權的庶子將會通過科舉和從軍和統治者建立嚴密的忠誠關係,而在這樣的形勢下,世家將喪失基礎,而新興的中小地主將全力的支持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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