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飯後,溫雄和鄭爽一起回臥室關上門,做了一次婚娶的深談。
當溫雄提出為何要推遲跟阿婷的親事時,鄭爽並沒有想瞞溫雄的想法,很坦率地說:「大哥,我是這樣想的。如果一個男人一生注定要出軌,我認為應該在結婚前把軌都出完,那婚後就沒有軌好出了。現在的情況是,第一,我不想這麼早結婚。我是省城出生長大的男人,自然有省城人的思想烙印,一般都要到三十來歲,才會考慮結婚生子的問題。我們省城跟上海人的想法差距不大,都想趁年輕的時候,把該玩的都玩過,玩到三十來歲的時候,才會開始考慮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這一點,絕對跟我們龐村人十七八歲就匆忙結婚生子不一樣,大哥應該可以體察處到我的想法。」
溫雄也覺得十六七、十七八歲就結婚生子,的確太早了點,雖然還贊同玩到三十來歲的觀點,但這是個體人的思想,是別人不得干涉的自由,便點頭說:「這一點說得過去。那第二點呢?」
鄭爽尷尬一笑,說:「第二點,我想在結婚前將性與愛分開,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在結婚前,我會把愛封存起來,只用性來完成與女人的交往。比如,我現在可以去找願意跟我上床的女人,只要她們也是自由之身,那就不違反任何一條法律的規範,是不違法的行為。我用她們的身體來滿足自己的生理需要,也用自己的身體,去滿足她們的生理需要,這是基於自願與公平原則下的交換滿足規則,不偏不袒,公平公正。大哥也知道,性滿足是男女最為正常的生理需要,就跟每個人都需要穿衣吃飯一樣的正常。相互以自由之身,交換性滿足的索取與付出,這並不違法。不違法即守法。做守法的事情,又可以滿足雙方的性需求,這何樂而不為呢?因此,我想舊以多地相互交換身體,以舊能多地滿足自己年輕身體的**。等到感覺疲倦後,再全心全意找一個女孩戀愛結婚生子。到那時,該出的軌都出完了,就沒有軌好出了,就可以一心一意愛著老婆過日子了。大哥,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呢?」
溫雄當然從心裡不贊同鄭爽的這一觀點,但鄭爽是自由之身,只要找的女人也是自由之身,雙方基於自願的基礎,又有什麼人有權利去指責他們呢?
溫雄苦笑著望定鄭爽,試探著問:「那你想玩多少個女人才會收心呢?」鄭爽搖了搖頭,說:「大哥,無論男人女人,既然來這世間走一遭,誰也免不了生老病死,時間只給每個人短短的幾十年。你守身如玉也罷,你一心玩性也罷,時間都不會因你守身如玉而慢走一分一秒,也不會因你一心玩性而快走半分半秒。你守身如玉守的是道,失的卻是人的天性;你一心玩性順著的是人的天性,也未見得便失去了德。這就是聖人所說的食色性也!其實,那些道貌岸然的道學家,你能證明他們一生不食色了?這才會有野道一說!悅色,天性也;同樣的,食色,天性也。不食人間煙火美色的,應該不是人!大哥,你覺得呢?」
溫雄心知在情性方面,自己天生有缺陷,每次跟王珍**,都要事前先服用偉哥,才能達到食性的要求,自然不如時時都可正常發揮的鄭爽來得感受深切,也就在食性方面沒了對鄭爽說教的資格。但是,溫雄從心裡反對鄭爽這樣縱性取歡的生活態度,只好說:「那你準備玩到什麼時候才把該玩的都玩了?」
鄭爽見溫雄大哥顯然已經退一步了,便笑嘻嘻地說:「等到我玩累的時候,體力精力跟不上的時候,大概三十四五歲吧!那時的阿婷,不是才二十五、六歲嗎?在省城裡,這還是年紀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