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啊」的一下,立刻不相信的眼光死死的盯著王二
王二當時的確是喝高了點,但心裡還沒完全糊塗,當說完「殺過人」幾個字,自己也嚇了一跳,覺得自己惹了麻煩,不該暴露自己。
就在他心裡懊悔時,老闆繼續問他,為什麼要殺人呢,是搶錢還是情殺,王二迅一聲長笑,「沒有沒有,只是玩笑而已,莫非你看我像殺人犯嗎。」
老闆不說話,卻用一種警戒是眼神盯著王二,好像對他有了疑心,王二心裡咯登的一下,心想這***,被懷疑上了怎麼辦,然後他靈機一動,馬上端起酒杯說,「來喝酒,感謝你這些日子對我的照顧。」說完,一飲而盡。
這桌酒一直喝到很晚才散場,之後,王二並沒能立刻入睡,他躺在床上為自己說過的話後悔起來,覺得無意中已經暴露了自己,如果老闆對他產生了懷疑,那他的末日就到了。
於是為了保全自己,他想到了離開這裡,可就在他心裡不停嘀咕的時候,從正房裡傳來了爭吵的聲音,老闆和老闆娘不知為什麼事吵吵起來。
王二多了一個心眼兒,特意光著腳跑到窗口去細細的聽。
他聽得很清楚,好像老闆娘就是因為晚上王二提到「殺人犯」這個詞有點膽怯了,想辭退他,但她的丈夫不同意,說王二喝了點酒也許在胡說八道,他人不錯的,根本不像一個惡人,況且,他活幹得也很好。
另外,我們付出的薪水也低,如果把他辭掉,這樣便宜的工資肯定沒人會再來我們這裡幹活的,說實話,我從心眼兒裡是不想讓他走。
老闆娘估計文化程度要比老闆高,做事很謹慎,此刻被氣的撅起了嘴,然後又說,「都說酒後吐真言,我認為他的身份有點問題,其實,你現在對他的過去也不瞭解,就知道是從內地來,那是不夠的,以後不管是誰,要想在我家做活,必須有身份證,沒有身份證的絕對不能要,出了大事後悔都來不及。
王二聽完他們的對話,在狹窄的西房裡更顯得不安起來,嘟噥道:「他們已經開始懷疑我的身份了,現在我必須走了,再不走就沒有機會了。」
想到這裡,王二再也沒有睡意,坐在一個小馬扎上深深的沉思起來,到了後半夜的時候,老闆一家都安靜的睡了,他悄悄的溜出房門,離開了老闆家。
王二知道乘坐交通工具是最危險的,只能徒步,最後給自己定了一個方向,一直向北去,只要到了中蒙邊境地帶肯定是最安全的,有機會還可以逃出國,洗頭換面,開始新的生活。
他還是老方法,白日睡覺晚上行路,兩天後到了一個叫什麼蘇木的地方,從一家小賣部買了一些必備的飲食,繼續向北而去,這廝有股耐力,跋山涉水,露宿野外,一口氣走了二十多天,最後到了一個非常僻靜,而且風景非常優美的地方。
就像騰格爾唱的「天堂」一樣:「藍藍的天空清清的湖水綠綠的草原,奔馳的駿馬,還有潔白的蒙古包……」
王二不知道這裡具體叫什麼名字,但被這裡的獨特風景與它遠離城市的安靜深深吸引住了,覺得能留在這裡不僅安全,而且也是一種對大自然的享受。
接著,他主動敲開了牧民的房門,問他們這裡要不要羊倌,老牧民可能不懂漢語,一個勁兒說「木頭怪」,就是不明白的意思,最後,老牧民的兒子從蒙古包中走了出來,他從小在外面讀書,精通漢語,在一旁為父親當起了翻譯。
老牧民聽說王二想給他家放羊,簡單的審視了他一眼兒,說實話,王二之所以逃出這麼長時間不被抓住,就是沾了他長相的光,這廝長得很面善,而且一說話總是笑容滿面,給人的第1192章日的那達慕大會時,還被一位一隻眼的寡婦喜歡上了。
後來王二興奮的都有想上樹的感覺,摸著自己的小弟弟說,「你我一身總是艷福不斷,即使在遇難時照樣有人能喜歡上我們,好,你從今跟著大哥就好好的享受吧,這裡絕對是世外桃源,沒有人會知道我們的過去。」
王二羊放得挺好,也很辛苦,每天早出晚歸,可是有一天上面鎮裡來人說國家出台新政策,不允許在春季放牧,必須圈養,理由是怕羊群在草還未長成之前,將草根都吃掉,最後破壞草原,形成沙化。
當時老牧民急得團團轉,這麼多的羊,靠圈養得消耗多少糧食啊,況且,羊本身就是吃草動物,吃別的東西也沒什麼營養,老牧民認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既然上面不讓放那就讓王二偷著放唄。
之後,王二的確偷著放了一段時間,什麼事沒有,於是放鬆了警惕,膽量也比以前大了,從一天偷放三個小時,又增加到五個小時,俗話說人不能太貪,太貪就要出事。
果然有一天王二的羊群終於被草原執法隊看到了,這幫人不亞於城管,下來不管不顧抓了幾隻羊塞進了車裡。
王二不能說白白讓人家把幾隻羊帶走吧,到時候也沒法向老牧民交代,不得已,他衝到前面制止執法人員帶走他的羊。
這時,有一位執法人員對王二仔細打量起來,問他是哪裡人,叫什麼名字,王二緊張了一下,也不敢再較勁兒了,撒謊說我是烏旗的,名字叫劉軍,執法員給老牧民打電話,讓他把羊都帶回去,然後帶著王二奔鎮裡去了。
一進鄉政府大院,王二就哆嗦上了,他知道這次肯定是凶多吉少,有可能執法員認出了他的身份,不然也不會對他問的那麼詳細,當時他就想到了跑,但周圍是一望無際的茫茫草原,根本沒有隱身之處,即使跑也跑不過汽車啊,最後只好打消了這個念頭。
等走到一個辦公室的門口時,王二又驚呆了,上面卻寫著幾個很耀眼的大字「內蒙古森林警察派出所」。
「啊,壞了,我的末日到了,原來草原執法隊全是警察,這幫孫子,為什麼執法時也不穿警服呢,我也好有個提防啊。」他心裡嘀咕著,渾身迅顫抖起來,尤其是雙腿抖得厲害,真是「腿顫**轉」的感覺。
一名警察問道:「你緊張什麼呀,莫非你是在逃犯王二。」這一句話,真叫有份量,一下刺中了王二的軟肋,他的心頓時咯登的一下,整個腦子就像進水了似的,嚇得頭頂上豆子般大小的汗滴嘩嘩的往下滾落。
警察對照桌面上通緝犯的相片詳細的核對了下王二的長相,果然和a級通緝犯王二長得一樣,然後開始對王二進行審訊,王二在對方的嚴厲強攻下,只好承認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
當天派出所就和王二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取得聯繫,告訴他們王二已經被抓住了,讓他們上來領人。
緊跟著,王二落網的消息迅傳遍通北市,尤其是翡翠爹,聽到王二被抓住了,興奮的連吃了十二個包子,差點被撐死,他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想讓王二死,讓他償還自己女兒的命。
王二回到當地,馬上變得不那麼緊張了,看上去好像很沉著,當民警問他最初是什麼原因讓你想起要挖這個洞穴來囚禁兩位少女的呢。
王二大言不慚的說:「就是平時特別愛看一些國外比較另類的犯罪片,是受這些片子的影響,覺得這樣做既緊張,又刺激;既驚險,又瀟灑,而且覺得還很浪漫,是一種另類的個性主義的表現,本來我是個單身,對別人擁有到的幸福而自己沒有擁有,有種自卑感,所以總想用一種很極端的思想來平衡自己內心積壓的不公平,最後也就有了挖洞穴的念頭。」
民警緊鎖著雙眉,繼續問;「除了這起案子,你還做過其它案子嗎。」「做過,十五年前,通北高公路一處綠化帶拋屍案是我所為。」民警頓時驚愕了,心想綠化帶拋屍案不是早了結了嗎,而且在十五年前,兇犯就被執行了槍決。
怎麼能會是王二所為,莫非當時真的判錯了,就是一起冤案,民警立刻警覺起來,迅向組織上匯報這個意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