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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九零九章 港交所 文 / 俊秀才

    對於美圖分享取代instagram這個歷史偏差,蕭奇沒覺得有什麼不安的。

    他已經改變了太多的歷史,也不差改變這一個。

    如果不是馮克倫自己想出了這個創意,等不了多久,蕭奇就會又讓霍夫曼在硅谷成立instagram公司,從而把它推向市場。

    沒辦法。

    美國始終是這個世界上,網絡科技孵化最好的地方,也只有在美國,這些極具創意的想法,才能轉化為大量的財富和榮譽。

    換作在歐洲,只能是自娛自樂,無法擴展到全球。

    換作是在華國,那只能是盜.版橫行,影響力連歐洲的都不如。

    現在創辦地點變成了香港,倒是問題不大。

    因為香港這個市場本身就很小,所以香港的電子行業一開始就是瞄準了歐美的市場……咳咳,雖然他們沒有什麼成功的案例,但這個目標卻是很明確。

    再加上香港的化偏西方一點,他們在製作美圖分享這個app時,不會有英上的障礙,更不會有生硬的中英轉換問題。

    是的。

    馮克倫準備主攻歐美市場,次要選擇是日韓市場,第三檔次才是華國的兩岸三地,這個發展目標雖然有些太實際了,但在目前階段下,還是最好的發展選擇。

    凡是在國外流行的東西,反過來回到華國市場時,引發的各種現象才會更加的熱烈,這是一個比較無奈的現實,可你又不能不承認它的存在是有著現實的意義的。

    歷史上。instagram一開始沒想到自己會那麼的成功,所以在準備上有些不足,再加上後面有些保守和求穩,所以才被k撿了一個大便宜。

    如今美圖分享背後是蕭奇在支持,根本就不用擔心財力的問題。而不發展到一定的階段,蕭奇也不會考慮上市或者賣出股份什麼的。

    世界上的好公司那麼多,蕭奇當然不會什麼都一個人霸佔,事實上他早就有過打算,除了仙女一系和逍遙一系的主產業要緊緊握在手裡之外,其餘的公司都可以拿出去和別人利益交換。互相持股,以此來增加仙女公司的影響力,以及擴大利益鏈條。

    太祖說過,要團結大多數的人,孤立一小部分的敵人。這樣才會取得最後的勝利。

    蕭奇也不用團結太多的人,只要和一些電子行業的巨頭們拉好了關係,那就是立於不敗之地了。

    別看蕭奇現在非常的掙錢,又是世界首富,但這個世界上賺錢的生意多了去了,比如石油、銀行、軍.火、礦山、食品、醫療、電器……等等。

    因此不是你這個行當的,別人還真的沒那個心思來死磕你。

    除非你自己想要找死,得罪大部分的人。否則你這個行業也不大會趕盡殺絕你。

    好吧,話題扯遠了。

    聽著馮可欣嬌聲軟語的說起弟弟的反應,蕭奇也聽出了嬌恬美的嬌.妻濃濃的喜意。

    掛上電話時。蕭奇重新從露台走回來,跟坐在椅子上的一位中年人說了聲抱歉。

    「沒關係,奇少你也是忙人事多啊。」中年人笑著道。

    這位中年人可不簡單,是香港交易及結算所的執行總裁周武耀。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大家可能不大清楚,但它的簡稱一說大家就明白——港交所!

    港交所就是香港股票證券期貨交易的唯一機構,也是目前為止世界上盈利最高的交易所之一。

    對於有志於在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來說。周武耀就是最為關鍵的人物,中石油、中海油、中電、聯數、招商局、光大、華潤……等等一系列在香港上市巨頭的名字。無不是和他扯上了關係。

    但對於蕭奇這種看不上港交所的人,周武耀也就算不得什麼了。

    反過來是周武耀有求於蕭奇。所以才費盡了心思,想要和蕭奇見面談一談。

    談什麼?

    自然是談仙女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事情了。

    老實說,聽到周武耀說起這事兒時,蕭奇整個人都驚呆了。

    連高盛、美林、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花旗、瑞銀……等等巨頭,現在都不敢來勸說蕭奇把仙女公司上市了,因為世界上就沒有一個交易所,有這麼的吞吐量。

    不用計算其它的,單單是擁有dreampad的80%股份和dreamstars全部股份的仙女公司,估值最少就達到了5000億美金。

    以普通ipo募股數量占總股本的10%-15%計算,仙女公司ipo募集資金是500-750億美金之間,創下了世界第一的ipo記錄。

    這麼多的資金,絕對不是香港這麼小的盤子能承擔得了的,考慮到它主要面對的還是亞洲的投資者,那麼很有可能造成上市就破發的可憐景象。

    不過,在多談了幾句後,蕭奇才發現,能坐上港交所執行總裁的周武耀,肯定不是傻子,他的目的其實是在於仙女公司旗下的小鳥網!

    先選擇一個不可能達成的目標,然後再退而求一個更現實一點的目標,這不就是談判中經常用的方法嗎?

    然而即使知道了周武耀的心中所想,蕭奇也沒有什麼生氣的,周武耀現在坐在港交所執行總裁的位置上,那他肯定是要為自己的利益著想的。

    但是理解歸理解,蕭奇並沒有打算給他什麼面

    子。

    首先第一個,仙女公司的核心資產是不可能上市的,這是蕭奇現在做的,更是以後會寫入家族條例的必須要求。

    這可不是蕭奇一個人的想法,霍老爺子的霍興業堂就是這麼幹的。

    讓普通老百姓深惡痛絕的還沒看到房子就繳納房款的做法叫做「賣樓花」,這個正是霍老爺子的首創。也憑藉著這個,他成了香港第一代的房地產大亨,而且壟斷了70%的香港房地產建築業項目,90%的河沙供應等等,比李超人早二十年發達!

    可霍老爺子卻堅持讓自己的霍興業堂不上市。從而手裡的公司、物業等等,都不用向股市監管層報備,結果別人以為他的家產只有300多億港幣,但過後他兒子們打官司才爆出來,至少人家有600多億——就這也不是最終的數字。

    一家運營良好的不上市公司,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少了很多很多的制約,因此非常的方便。

    而且不上市的公司,不用擔心股市的劇烈波動,不用擔心自己的家族核心財產被人惡意收購,這也是長遠發展的最好辦法。

    當然了。霍老爺子的另一個做法,那就是子孫們只拿紅利,不分家產的規定,也正是蕭奇所推崇的。

    事實上蕭奇對於家族財產的分配,也有不少都是借鑒於這個睿智的老爺子的做法。

    然後第二點,小鳥網雖然不是仙女公司的核心資產,但它卻是蕭奇跟沈舞煙的孩子們的私有財產,以蕭奇對沈舞煙的瞭解。她更不可能把自己的公司拿出來上市,特別是現在小鳥網在各個節目的支持下、在各種廣告收入之下,已經實現了盈利的時候。就更不可能。

    不過蕭奇的仙女衛士殺毒軟件公司,倒是早就決定好,要在香港試一試的了,所以蕭奇也可以和他試著商談一下。

    「在我看來,香港的港交所最大的缺點,就是『同股同權』政策。這個是最打擊創始者團隊的了。」坐了下來,蕭奇侃侃而談道:「2004年google的ipo上市時。就採用了雙重表決權的架構。這種制度保證了google這些年的高速發展。而試著想一下,如果被那些什麼都不懂的外行來指揮google。那麼今天它還能發展得這麼好嗎?

    比如剛才周總你說我的小鳥網,我辛辛苦苦創業了,但上市沒兩年就被人剝奪了權力,然後看著他們折騰我的心血……這樣的話,我是堅決不會同意來香港上市的,就算有著語言和化的差異,我還是會選擇美國!」

    周武耀聞言苦笑一聲:「奇少你這個問題,許多人也都說過。但你光是為創始者團隊著想,難道不為那些買了你股票的股民們著想嗎?合理的讓每個投資者都享有自己的合法權利,這是我們港交所堅決捍衛的一點,想要改變……很難很難啊!」

    「但是決定公司在哪裡上市的,始終就是我說的這群創始者團隊。先保證了創始者的利益,才有後來的投資者的分享。連在你這裡上市都沒有,還能分享到什麼好處?」蕭奇攤開了雙手道,「所以說囉,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

    港交所的政策,就是所有的股票不分種類,全都享有一股一票的權利,超過51%,就敢把董事長給拉下馬,自己來坐頭把交椅。

    但美國不一樣,很多公司,比如google、k、linkedin等等公司,都是採取的a、b類股票架構。

    a類股票是普通的流通股,1股1票,但b類股票就是1股2票、5票甚至10票,比如唐明香給扎克伯格許諾的就是讓他拿b類股票,自己買下的40%k股票,只是很普通的a類股票。

    最誇張的就是zynga——也就是被蕭奇的取代的社交遊戲公司,創始者平卡斯採用的三重表決權,他手裡的c類股票1股等於70票!而且這傢伙居然掌握了所有的c類股票,蕭奇都不知道為什麼納斯達克和投行們會同意這種表決權架構的。

    一直想要在亞洲創造ipo奇跡的阿利巴巴,當初那麼想要和港交所再次合作,但為什麼最終沒有在港交所上市?

    就是因為港交所在2013年年底,拒絕了阿利巴巴提出的雙重表決權架構,馬耘只能去美國上市,從而讓港交所錯過了市值超過2000億美金的超級網絡巨頭!

    也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港交所才會痛定思痛,逐步的改變他們的僵硬思維。

    現在嘛……

    都沒有肉痛,想要他們改變,還真是困難呢!

    周武耀有著很深的匯豐控股的背景。

    匯豐這個英國的老牌超級大投資集團,向來也是以保守著稱,周武耀同樣就有這個習慣。

    因此任憑他怎麼想要讓蕭奇把旗下的公司拿來香港上市,也沒想過為蕭奇而改變規定。

    但是蕭奇也不在意,反正周武耀這種老派的經理人,會因為這兩年在金融危機中的不得力,2009年就會被宣佈在2010年去職,取代他的是摩根大通的亞洲區總裁,到時蕭奇主要要談判的對象是那一位,而不是他。

    反正蕭奇也不急。

    在仙女衛士沒有佔據智能電子設備50%以上的份額之前,蕭奇是不可能拿來上市的。

    利潤最大化才是一個商人應該要追求的。

    像是企鵝那樣,上市才幾億,結果後來發展到上千億,這不是擺明了便宜別人嗎?

    況且,還有一點是,蕭奇還準備讓港交所改變流通股必須達到25%的法規。

    人家彭博老爺子掌握的彭博社,日後他持有了超過90%的股票,也沒見彭博社發展得不好嘛!

    為什麼非要那麼

    古板的規定流通股是25%以上呢?

    好股票大家都想要,都不想賣,這是很正常的事兒啊!

    難道別人買了我的股票,我大股東明知道要上升,還必須要不賺錢的拿出來保持25%的流通份額?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你這不是要從我口袋裡掏錢出來給別人嗎?

    願意分享給投資者的財富,創始者是願意給的。

    可如果是超出了現實的範圍,屬於是掠奪了,不屬於正常的合作交易範疇。

    不過想是這麼想了,具體操作起來還是要有謀略和耐心的。

    香港港交所的各種頑固習性,就如同曾經影響他們的英國人一樣,想要徹底的改變他們的思維,還需要任重道遠的徐徐圖之才好。

    ps:感謝、shalex、tychu、封天7號、否極天君、鐵人等兄弟最近的打賞,謝謝所有訂閱月票讚的兄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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