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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一九五章 遭遇李鬼 文 / 俊秀才

    說實話,現在的蕭奇,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一種剽竊者,只不過他剽竊的是前世的人們智慧的結晶罷了。

    在這一點上,因為老天爺也是蕭奇的幫手,所以大致上少年算是無罪的。

    但話又說回來,蕭奇的前世記憶只會停留在2013年,過後的未卜先知記憶優勢就沒有了,過後的一切,也只有靠他自己去創造。

    雖然憑著這七八年的記憶,蕭奇創立的基業基本上可以保證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能榮華富貴,但他要追求的,遠遠不止這些。

    所以他建立了仙女實驗室,建立了明香控股北美實驗室,不斷的在華國和全世界範圍內收集技術專利和人才,發展和創立屬於自己的技術與科技專利。

    現在蕭奇的實驗室還非常的稚嫩,比不上蘋果那麼的妖孽,更比不上ibm和inter等公司的雄厚底蘊。

    可是少年最不缺的就是金錢和時間,更不缺乏對未來的眼光,所以他相信在二十年之後,仙女公司一定能為華國的高科技公司走出一片遼闊的天空來!

    不提蕭奇心中的嘮叨。

    唐明香吃喝了一陣,便拉著蕭奇鑽到了那些參加新興電子商務交流的桌前去了。

    迎頭的便有兩張桌子拼接而成的公司,一個三十來歲的眼鏡男子,正慷慨激昂的跟幾個中年男子說話:「我們嘔心瀝血創建的這個電子網站,將是一種全世界獨創的全新網絡購物方式……我們會把華國各個地方的餐飲美食、旅遊住宿、人氣商品等等,全部的羅列出來。然後再通過群眾的力量在網絡上集合。再由我們網站用大訂單的方式,迫使他們以最優惠的價格賣給這些消費者!」

    或許是因為說了很多遍了,眼鏡男子說得暢快淋漓,聲音中帶著一股振奮人心的力量。

    中年男子們聽得連連的點頭,唐明香卻是笑了:「你說的不就是美國的chosegirl——天選之女團購網站的模式嗎?」

    眼鏡男子和他的同伴們臉色一變。看了唐明香和蕭奇一眼,發現他們是如此的年輕,頓時覺得這兩人是競爭對手派來的,專門攪黃自己的生意。

    「咳咳,小妹妹,你可不要亂說話!天選之女和我們不一樣!我們在細節上都有自己的創新,所以大部分都是我們自己的鑽研成果!」一個滿頭髮膠的年輕人,臉色不善的道:「總不能因為你賣東西,就說賣東西這個商業活動是你發明的,然後別人就不能賣東西了吧?」

    看到他們還在狡辯。明媚動人的少女微微的笑了,「我也只是說一下而已!對了,天選之女在華國也有註冊專利的,如果你們貿然的上馬,觸犯了他們的專利項目。恐怕前期的投入就會全部打水漂的哦!」

    中年男子們聽著這話。眉頭明顯的皺了起來。

    他們都是投資者,最怕的就是遇到這種專利陷阱,電子商務講究的就是一個時間性,如果因為專利陷阱被拖了一年半載的,黃花菜都涼了,還做什麼生意?

    互相看了一眼之後,他們悄悄的往旁邊走了。

    眼鏡男子和他的同伴們,此時眼裡都要冒出火來。

    蕭奇見勢不對,連忙拉著唐明香就往前面走了,只留下美人兒少女銀鈴般的笑聲。

    接下來的觀看過程。被蕭奇威脅了的少女,只是笑著看,並不說話,但看到的仍舊全是對歐美一些新興電子商務的創意抄襲,只不過是抄襲的多少而已。

    白石老人曾經有一句話,「學我者生,似我者死。」

    如果在學習的基礎上,加以創新,那就是很好的科學創意。

    但如果一味的模仿,充其量也就是第二個原公司而已。

    故而見多識廣的唐明香都沒有什麼興趣,轉了大半圈之後就覺得累了,跑到了角落去坐著吃東西。

    蕭奇看著那邊的桌子也不過十二三家公司,本著不要半途而廢的心思,還是決定看完再說。

    他感興趣的並不是這些公司的創意,而是這些公司的年輕人中,有沒有適合自己旗下公司的ceo人選。

    少年準備創辦的網絡商城,說白了和亞馬遜、樂天、京西等等差不多,新意不會有多少,最主要的還是執行者的能力。

    如今蕭奇的手中,最缺乏的就是可以獨當一面的人才,跟隨他創業的幾個人,身上的責任已經是夠重的了,再壓這麼一個規模超乎想像的網絡商城上去,簡直是存心累死這些心腹們。

    說起網絡商城,亞馬遜雖然是創始者,可他們並沒有能全面申請到全球的專利權,只有一些零散的專利。

    因為他們這種才是「賣商品不可能不允許別人賣」的方式,和chosegirl的幾種特定團購方式的專利,有著先天的區別——亞馬遜要真能申請到專利,那麼他們就會是全世界第一牛.逼.的公司,什麼蘋果、甲骨文、阿利巴巴,都得跪拜。

    故而以後全世界蓬勃而起的網絡商城,並不能算得上是侵權,只要在特定的環節,比如支付模式、特定經營模式上面不侵權就好。

    可惜的是,蕭奇看了半天,這些面對著天使投資者誇誇其談的年輕人,口才固然是很好,但也僅僅是如此而已了,聽不出什麼新意來。

    現在和未來的華國電子和網絡商務,的確催生了不少的年輕富豪,經常靠著一些抄襲自外國的新奇點子,二十多歲就能賺到幾千萬、幾億。

    但由於他們缺乏由這些創意衍生出來的後續,所以通常都是曇花一現,不是被人收購就是乾脆的公司破產了事。

    看起來很可惜,可實際上也是理所當然。

    因為這些創意很來就不是他們的,他們拿到的只是皮毛和表面上的東西,關於這個創意的前後思索、全盤考量,他們無法從原創者的腦海裡得到,自然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決策,一腳踏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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