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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10章 混戰(二) 文 / 蠻民

    第五十七位進到場中,剛進門一股灼人的熱浪從四面八方襲來,還沒抬腿只是往下一望差點沒把銀笑風給嚇死。訪問下載txt小說

    辣塊媽媽的!身前沒多遠就是個大火山口,大股大股的熱浪,熏人嗆鼻的琉黃味從下邊衝上,滾滾岩漿像氣泡似在下方的不斷變大,最後又砰的一下爆開。

    銀笑風趕緊退後兩步,警惕的左右張望,還好這附近沒人埋伏,否則剛進來的那一個從旁邊把自己硬擠下去,這該死得有多冤啊。

    沒敢在火山口多呆,銀笑風趕緊撅著屁股跑人,中途回頭看了一眼,或許大家的想法都和自己一樣,不敢在火山口邊多呆,所以那裡才會這麼安全。

    從山火口下去約一公里便是一片森林,以火山口為中心圍成一圈,但所有的樹全到這裡嘎然而止,就像被人故意修剪而成。而且這裡的樹木很有特別,明明是樹的形狀,上邊卻冒著雄雄的火焰。這樣子純粹就是玄幻小說中的火焰地獄。

    和曲文、鍾魁一樣,銀笑風不敢大叫以免暴露位置,在燃燒著的火焰中穿梭又害怕被樹上的大火燒到,不得以將真氣當成保護膜,一路小心翼翼向前行進。

    大約「走」了五六公里路,突然聽到前方傳來激烈的打鬥聲,銀笑風將真氣收回,慢慢向打鬥聲音傳來的方向潛行過去。

    等快到旁邊相隔不到四五百米的距離,豁然發現原來是羅斯爾德家族的人在和杜邦家族的人對打。

    這可是國際兩大家族的最直接拚鬥,如果能做成實況轉播,收視率肯定會爆表。

    而羅斯爾德家族的兩人這會明顯處於下風,被杜邦家族的兩人加上一個身形非常瘦小的人壓制著。

    遠遠看著那人,銀笑風神色大驚,在國際黑道混了這麼久如果認不出對方是誰,那自己就白混了。

    伯爵!

    國際殺手組織的第三號殺手,聽說他有個怪僻,不喜歡活人只喜歡死人。就算是同性,只要長得夠俊美,等把人殺死一定會放到床上玩好幾天。

    這種心理夠變態了的吧,全世界找不出比他還變態的人。

    所以看著伯爵總有菊花一緊的感覺。

    雙方交戰幾乎呈一面倒的態勢,本身杜邦家族的兩人實力就不弱,再加上個伯爵更沒法打,羅斯爾德家族的人一路被壓制,邊打邊退勁氣也跟著飛速消耗。

    「艾德裡安你先走,想辦法和斯賓塞他們匯合,再不然找到冥王的人也行。絕不能全滅在這裡!」亞伯拉罕大叫。只一會體內勁氣就消耗一大半。趁著這會還有點勁氣,能支撐多久就支撐多久,否則只能兩人都死在這裡。

    「不行,要走一起走。我怎麼可能把你扔下!」艾德裡安和亞伯拉罕認識多年,多次一同出生入死,互相感情極深,在這種時候他怎麼可能扔下亞伯拉罕一個人離開。

    伯爵這次代表的是骷髏黨,和杜邦家族都是美國方面的勢力,所以才會暫時跟倆人聯手。聽到艾德裡安倆人的話,哈哈一聲狂笑。

    「想走沒那麼容易,既然到了這裡就全都給我留下。」說著右手一揮,手中突然多出把彎刀。隨著他揮出的右手,強橫的刀氣向對面倆人刮去。

    與此同時杜邦家族兩人從左右攻出,將艾德裡安倆人左右去路封死。

    眼看著就要被伯爵發出的刀氣劈中,就在這時一個人影突然出現在五人中間,猛的大喝一聲僅靠勁氣就把伯爵的刀氣給震散。緊接著向左右兩旁邊射出兩道真氣。再次杜邦家族的兩人逼退。

    「你好啊,伯爵,真沒想到像你這樣的人也會靠以多打少取勝,這事要傳出去只怕對你的聲譽不太好吧。」銀笑風突然出現在場中,從體內激發出的真氣通紅似火,就像四周大樹上的火焰一樣。

    和銀笑風瞭解伯爵一樣,伯爵也非常瞭解銀笑風,曾經還被指派殺死他,只是後來將軍突然取消了任務。沒想到現在會在這和他遇上,倆人之間有種宿命安排的感覺。

    「火神銀笑風!」伯爵覺聲道,光看他剛才露出的這一手,就知道實力修為不在自己之下。

    「沒想到我這麼有名,現在正好三個對三個,大家可以重新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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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和曲文是堂兄弟關係,運氣卻沒有曲文那麼好,抽到個號碼是一百六十八號,在華夏習俗中是個很吉利的數字,可是在這則截然相反。一百六十八號代表已經有一百六十七人先進到場中,等他進去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經埋伏好。

    進到門內是一片陽光很充足的世界,甚至可以說充足得有些過份,強烈的陽光照得人差點睜不開眼睛,但空氣又不是很熱,四周光凸凸一片,好像除了光還是光。

    「哥、鍾魁、笑風哥你們在那,我進來了!」梁山傻兮兮的扯開嗓子大喊,運足了真氣可以傳到數里之外,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似的。

    雖然這個空間沒有什麼遮蔽物,但光線太強反讓人的目視距離不是很遠,修為再高視力再好最多也只能看到兩三百米左右。突然從其中一個方向傳來高聲大喊,進入這一界的人都把注意力轉了過去。

    誰啊這麼傻,這樣大叫不怕暴露位置嗎?要麼這很有可能是一個陷阱。沒聽見他同時叫幾個人的名字,若萬一自己傻兮兮的跑過,被對方圍攻豈不是虧大了。

    呵呵,你jing我也沒有那麼蠢!

    幾乎所有人都是同一種法,梁山放開嗓子在入口處叫了半天最後竟然都沒有一個人理他。

    「奇怪了,哥他們跑那去了,不會都自己先下去了吧,真是的,也不帶上我一塊!」梁山大罵,猛的一下運足真氣朝身前一個方向隨意亂轟過去。

    只見真氣像炮彈般發出很快就消失在強烈士的陽光下,但沒過多久正前方就傳出劇烈打鬥聲。

    原來是一個修為較弱的傢伙被曲文突然轟出的真氣打中,然後大叫一聲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四周所有埋伏著的人都衝了過去。緊接著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四個人……

    沒多大一會功夫這一界的選手差不多都撲了過去,亂成一團。

    而梁山發完真氣點足一動轉向身後方向暴she離開,等眾人打成一團的時候,他則百般無聊的找著進入第三層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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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曲文的加入洪兵的危機解除,倆人很快就把兩個澳洲土著給打倒,分析了會認為是入口有問題,很可能大家被傳到了不同的地方,所以沒能聚集在一起。

    「要不先到四處找找,如果不見人再進第三層如何?」曲文說道,反正也還沒找到第三層入口。到不如邊找入口邊尋人。

    「好啊。」洪兵點頭應道。要不是曲文他早就死了。而且在這片密林裡,誰知道還隱藏了多少高手,倆人一塊同行,安全性會高很多。

    花了不少時間在密林中巡了一圈。沒發現鍾魁等人,倒在密林北面的位置發現不少屍體,橫七豎八的躺著。

    曲文觀察了下這些屍體,基本上都是一刀斃命,在極短的一瞬就死去。

    「高手!」曲文心頭大駭,是什麼人有這麼強的實力,一下子就解決了這麼多對手。

    「很可能是用刀的高手,既然找不到不如我們先下第三層吧,說不定鍾魁他們已經先下去了。」洪兵說道。

    「只能這樣了。」

    曲文說完轉身領頭遁空離開。就在他們找人的時候發現在密林的深處有一個地下入口,如果猜得沒錯,那就是進入第三層的通道。

    從入口進去是一層層階梯,就算在普通高樓內走樓梯那麼簡單,沒花多久的時間就來到第三層。曲文率先推開門進去。不由的又愣了好一會,第三層竟然是個由紅磚起成的特殊空間,感覺很像小時候玩的迷宮。

    「這,這不會是迷宮吧!」曲文猛拍腦門,他最不擅長的就是走迷宮,每次玩迷宮遊戲總要花上大半天時間。

    「好像是,怎麼你不喜歡走迷宮遊戲嗎?」洪兵問道。

    「不是不喜歡,是厭惡、憎恨!你說人沒事做為什麼總要給自己創造這麼多難題,能一條道走完的,何必七拐八彎!」

    「呵呵,呵呵……」洪兵無言以對,他可是非常喜歡玩迷宮遊戲,家裡不知道有多少關於迷宮遊戲的書。

    「怎麼你好像挺擅長玩這種變態遊戲,要不然由你來帶路?」從洪兵的笑聲中聽出些什麼,曲文對他說道。

    「還好吧,說不上擅長就是喜歡而已。玩迷宮遊戲除了邏輯能力、推理能力、還要有強大的記憶能力和一定的運氣,只要你掌握了這些步驟,要解開一個迷宮並不是很難。」

    邏輯能力、推理能力曲文自認還行,對記憶力則比較欠缺。不是因為他的大腦不好用,而是他對自己不感興趣的事情實在提不起勁,自然難得去記。以至於他學習的時候嚴重偏科,理科超強,文科一片爛菜地。

    雖然是這樣說,洪兵也是第一次進入這種大型迷宮內,而且隨時可能會在裡邊遇到其他勢力的高手,所以不敢有絲毫大意,一點點小心翼翼的帶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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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蓋外號黃金手並不是他喜歡拿著黃金,而是他出手從來沒有失誤過,身價在殺手界內極高,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才能請得動他,所以被稱為黃金手。

    其實皮蓋的真正殺招是速度,如同鬼魅電影一般的速度,在目標還沒發現的時候,就已經成功將目標擊殺。

    可以說在速度之上,除了死神還從來沒人能贏過他,所以他一直以此為傲,並不斷提高自己的速度。

    但上一次遇到鍾魁,也是在外邊唯一一次遇到鍾魁,他卻沒佔到任何好處。

    自己的速度在鍾魁強大的攻勢下取不到半分優勢,兩人足足打了一天。最後被外人干擾無奈收手。

    相隔幾年再次遇到,在黑龍大會的會場遇到,可以說是勁敵相遇分外眼紅。他想戰勝鍾魁,打破自己無法完成任務的污點。

    兩人交手數招,就是歷史回放,一個快一個強,都暫時無法壓制對方。

    就在這時皮蓋再次爆沖而出,臨近鍾魁的時候,手長的短刀突然變成了短槍。

    槍是被美國人視為槍中傳奇m1911,由美國人約翰?勃朗寧設計的45acp口徑半自動手槍。推出後立即成為美軍的統一制式手槍並維持了74年之久。m1911作為槍中傳奇經歷過一戰、二戰、朝戰、越戰、波斯灣戰爭。至到1985年才正式退役。

    皮蓋手中拿著的這把m1911是最早的一款。槍的出產年號是1913年,若是拿到國際古董拍賣會一定能拍出個好價錢。

    可他萬萬沒想到當他拿出m1911的時候,鍾魁的手上也多出了一把毛瑟m1896。

    可以這麼說,m1911是美國人心中槍的傳奇。那麼毛瑟m1896就是華夏英雄的象徵,雖然後來槍界迷中沙漠之鷹是威力的終極體現,可它永遠都無法取代這兩把槍。

    按理說黑龍大會是修真者和超能力者的大會,在這個地方出現槍這種現代兵器會讓人感覺非常不和諧,可大會沒聲明不許使用槍支,所以這並不算犯規。

    砰砰——,兩聲在風雪中傳出,子彈中加有真氣之力,she得比狙擊步槍還遠。

    一發子彈從皮蓋臉頰擦過。一發從鍾魁發稍擦過,交換了個位置,兩人又停了下來。

    「好卑鄙竟然學別人用槍。」皮蓋罵道。

    「卑鄙嗎,下次我該帶火箭筒來。」鍾魁難得的冷笑話讓皮蓋覺得一點不好笑,而在鍾魁看到只要能殺人。管你用什麼方法。他和皮蓋一樣學的都是最直截了當殺人的方法,完全不在乎使用什麼武器手段。

    「看來這樣很難分出勝負,而且也有失美感,不如我們都換回原始的打法?」皮蓋首先把槍一扔,又換上了短刀。

    皮蓋把m1911扔了,鍾魁也跟著把毛瑟m1896扔到一旁邊,不過兩人都沒扔得太遠,都在自己隨時能撿得到的距離之內。

    倆人都換上近戰兵器,難免要進入近身戰。

    只見兩團刀影在空中上下纏繞,打了半天都無法分出勝負。

    其實皮蓋一直在努力防守尋找鍾魁的破綻,在前邊交手之後就知道對方的實力要強過自己,而自己只有速度這點優勢。既然不能一擊必殺對,只能耐心等待著。

    他知道,這一戰只有抓住機會自己才有機會獲勝。

    可鍾魁始終沒有露出破綻,趁著皮蓋速度放慢一點,很簡單很直接的一刀劈了過去。

    一刀劈來,刀風透出刺骨的寒氣。

    感受到肩頭的寒意,皮蓋知道他受傷了。

    這一刀過後他能清晰的感受到衣裳和皮肉被切開的感覺,雖然很淺確真正的傷到自己。

    心駭的向後飛退,拉開足夠距離,在雪地上抓起一把雪用力壓在肩頭。

    「你受傷了!」鍾魁淡淡道。

    「是的,我受傷了。」皮蓋回答。

    「那還用打下去嗎,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對手,而我的目標不是你。」鍾魁又說道。

    「可我的目標是你,這就足夠了!」

    皮蓋說著把手中的刀飛出,趁鍾魁閃she呼的一下滾到m1911旁邊,一拾起就立即扣動扳機。

    科技高度進步,超能力者和修真者在初期的優勢一點點減弱,有了各種大型武器,普通修真者也會一槍斃命,更何況加上了超能力。m1911打出的子彈,威力就變成了炮彈,一連六發。

    這時鍾魁舉起短刀凝神屏氣,毫不畏懼射來的子彈,安靜得就像山中的大石,身上卻散發出股強大的氣勢。等子彈射到身前,低聲輕喝,刀隨手動,穩穩的把子彈從中間切開。

    一發、兩發、三發、四發、五發、六發……

    每切開一顆子彈向前前進一步,六發打破人已欺近皮蓋身邊,身上散發著獨特而強大的氣勢,就像古代的豪俠,無人能敵。

    刀最後一次落下,不偏不倚切入皮蓋腦門,從眉心先印出一條血紅,然後是整張臉,臉個人都嘶啦的一分為二,被分開的內臟散落一地。

    「你死了!」鍾魁最後對皮蓋說了聲,因為皮蓋右肩受傷讓他再也沒有能力阻擋如此強烈一擊,所以他死了,死得直截了當。

    鍾魁對皮蓋的屍體說完最後一句把,把m1911和毛瑟m1896都拾起收回懷中,踏足一動遁入遠處雪山之中。在那個方向有一道濃郁的真氣流動,如果猜得沒錯,那裡不是一個高手,就很可能是第三層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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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感謝沒人迷兄弟的又一張月票,因為有你和眾位兄弟,蠻民才能堅持寫到現在,再一次對你和大家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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