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開了一個床單後劉青歌用力的從裡面拖出來一個大金疙瘩,拖出來後只聽到『彭』的一聲就砸到了地上,地板被砸裂了,劉青歌抽了抽嘴角,這塊好像太大了,揮了揮手向昊宇點頭把這塊金疙瘩抱了起來。
「放到那邊,那邊,對,別砸壞我的地板啊」,劉青歌指揮著,向昊宇點了點頭,費勁的把金疙瘩搬到了門口,然後劉青歌繼續從衣櫃裡拉出了一塊金疙瘩,這些金疙瘩不但大而且形狀古怪,看上去應該是什麼完整的東西,被鋸碎成了一塊一塊的,搬了那麼七八塊後劉青歌覺得差不多了,隨手就把衣櫃又鎖上了。
「青歌,你衣櫃裡到底還要多少黃金?」向昊宇實在忍不住問了,剛才下面都被床單蓋著呢,根本看不清,只看到劉青歌不停的從裡面往外拉出一塊一塊的金疙瘩。
「幹嘛?你買啊?你要是買的話我賣你點兒?」劉青歌開心的問道。
「我可不買,買不起」,向昊宇呲了呲牙急忙擺手,劉青歌卻是瞪了他一眼。
「不買你問什麼,真是的,行了,應該差不多了,開門,把黃金都搬出去」,劉青歌急忙說道,打開門讓向昊宇把這些大金疙瘩都搬了出去,「怎麼了?大家又有什麼奇怪的,這些都是黃金啊,純金的」,劉青歌見眾人表情都有些詫異急忙解釋道。
「好重,青歌姐姐,我還以為你儲藏的是金磚呢,這些黃金的樣子真是奇怪啊」,楚語善好奇的摸摸這塊,又掂一掂那塊,頗為開心。
「呵呵,這是……這是……這是以前的金盆打碎的樣子,行了行了,稱一稱重量吧」,劉青歌笑著擺了擺手,不想說這個問題了把那個新買的秤打開後抽了出來,就開始了稱量,而她的做法再一次讓在場的人想抓狂了,因為他們頭一次見到這麼稱黃金的,嚇到了。
「唔,這塊大約是三十八斤半,就算三十八斤好了,哎,把這塊搬到一邊去,記下來」,劉青歌一邊指揮一邊用筆記著,「這一塊是四十斤多一點吧,恩?到四十一斤了麼?算了,就算四十斤吧,整數好記,也好算,搬走,下一塊搬上來」,劉青歌只算整數,至於每一塊多出來的幾兩甚至不到一斤的份量都被她四捨五入的捨棄了。
「青歌姐姐,這塊太大了,你再加上就變成三百一十六斤了」,楚語善的數學能力還是很不錯的,在劉青歌又寫了一筆後急忙喊了一嗓子。
「嗯,好像是啊,可是剩下那塊更大,行了,就這樣吧,多了十六斤就當我外送的了,那塊也搬走,幫我賣了好了」,劉青歌指了指最後那一塊看上去有三四十斤的金疙瘩說道,眾人差點吐血,不知道的以為這真是在稱白菜呢,就算稱白菜也沒有這麼稱的啊,向昊宇是有錢人,楚藏樂也是有錢人,他們都覺得自己很失敗,和劉青歌這個真正的富豪比起來自己就是窮人啊,看看人家,一十六斤黃金就這麼算了,當然,剛才稱的時候還不知道少算了幾斤呢,服了,他們真的服了,看向劉青歌的眼神都有些崇拜了。
「好了,弄好了,你們快點搬走吧,一會兒我媽買菜該回來了,快搬走」,劉青歌催促的說道,把紙一撕,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那幾個保鏢互相對望了幾眼,總不能就這麼抱著這些金疙瘩下樓吧?讓人看到怎麼辦?最後劉青歌隨便找了一個舊床單撕了撕,就這樣裹著讓他們抱著下樓了。
「青歌姐姐,你不跟我們去一起吃飯麼?」見劉青歌不走要留在家裡楚語善有些捨不得的說道,她覺得和劉青歌很合得來,因為劉青歌很大方,大方的讓她很喜歡。
「我今晚在家吃,不和你們去了,改天再去看你和胖胖,行了,你們先走吧,改天見」,劉青歌匆匆和他們告別後就上了樓,好像聽老媽電話裡說今天晚上老爸回來,老爸出差也有一個多月了,也該回來了,劉青歌自然是想多陪陪老爸了,無論多好的朋友,多堅固的友情,多少金錢,在劉青歌的眼睛裡都沒有老爸老媽重要。
「昊宇,這位富家小姐到底是什麼人?」楚藏樂思索著對著手機說道,他對劉青歌滿是好奇,這樣的女孩子他頭一次見到,當然他見過不少有錢的怪咖,這個劉青歌也算是其中的一類吧,有錢非要裝成沒錢的樣子,而真正露富的時候又會嚇到很多人,這樣的富豪不是沒有,可是像劉青歌這樣的卻極其少見。
「說實話現在我也不知道她是什麼人了,我只知道她是個怪咖」,向昊宇苦笑著說道,又看了旁邊的程曉憂一眼,程曉憂急忙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認識那個怪咖劉青歌,「想知道就慢慢瞭解吧,我只知道她暫時個菜農,提供農牧產品」,說完掛了手機,開車送程曉憂回家了。
處理黃金和處理蘿蔔此時在劉青歌看來都是同樣的一件事,無非就是一個錢多一點,而另一個錢少一點,現在劉青歌已經對金錢沒有什麼太多的感覺,因為這些錢來的太容易了,人們總是想去追求那些得不到的東西,比如說金錢,權利,美男,等真的很輕易的得到時就會覺得其實也沒什麼,就連愛情也是如此,今天劉青歌閒的無聊在家看台灣偶像劇,突然看到了一句自己覺得非常經典的話,兩個人在一起都是冷水,後來兩個人相遇了,相愛了,彼此這兩鍋冷水就會加熱,持續的加熱兩壺水就會沸騰,最後的結果就是水被燒乾了,鍋也被燒漏了,真的像傳說中那樣兩個人恩恩愛愛彼此一輩子的又有幾個呢?在歷史上數千年也不過鳳毛麟角而已。
「喂?什麼?下個禮拜四?不行耶,下個禮拜四我要去西安,去西安啊,我一個同學兼最要好的朋友結婚,我要去參加婚禮啊,啊?你也要去?這……好吧,那明天我們出去逛街見面說這件事好了」,兩天後劉青歌突然接到了楚家小公主楚語善的電話,楚語善說要讓她下個禮拜去香港玩,可是劉青歌說自己要去參加婚禮,可好,這位小公主楚語善竟然也說要去,劉青歌苦笑著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絕她,索性答應了。
也許劉青歌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了楚語善的朋友,楚語善雖然有太過的公主病了可是心地卻是很善良的,很少去想一些複雜的事情,由於她從小就在一個完全保護的環境中生存,所以她的思想自然和普通人不一樣了,也有些內向,很少搭理外人,上次要不是劉青歌賣給了她八隻喜馬拉雅貓她才不會和劉青歌說話呢,而這次劉青歌又幫了她的大忙,把自己媽媽的畫像用三百斤黃金買了回來,事後劉青歌更沒有找她要三百斤黃金的錢,與富人交朋友其實有個最簡單的方法,那就是扔錢比他扔的還要多,還要狠,這樣那些富人就不會瞧不起你了,反而會仰望你,可是話又話又說回來了,和富人比富恐怕也只有那些更富有的富翁才可以吧,普通人又怎麼可以,但世界上沒有絕對,凡是都有個例外,顯然劉青歌就是這個例外了,楚語善現在已經把劉青歌當成了朋友,可以交往的好朋友。
「到底送什麼呢?」劉青歌發愁的看著床上的各色寶石,送這些東西雖然會讓周存恩開心可是也太貴重了一些,會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的,也不安全啊,就算這些寶石再不怎麼值錢一塊兒也要幾千甚至幾萬的,那些鑽石就更不用提了,坐在地上的墊子上考慮著以前的時候和周存恩的點點滴滴,那些回憶是多麼的美好,「好吧,就送這個好了」,劉青歌最後決定了,拿起來一個黑色的盒子,打開後裡面赫然的一條鑽石項鏈,
當時楚藏樂為了要買回那條最好的鑽石項鏈給妹妹,把那兩條鑽石項鏈也買了下來送給自己,給足了面子,這兩條鑽石項鏈一條三十二萬,一條四十二萬,都是香港來展出的昂貴珠寶,看來看去劉青歌都覺得那條三十二萬的不錯,下了決心,結婚嘛,一輩子就一次,而周存恩這個好朋友劉青歌也有些想念,既然現在自己不在乎錢了,送鑽石項鏈也沒什麼,再說楚語善說也要去,要是被她看到自己隨便送個東西給最好的朋友當結婚禮物一定會被那個小姑娘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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