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還珠格格是胡人
「把你叫來是對的。」春荼蘼嘻嘻笑,又說,一掃幾個時辰後就要進入國公府的抑鬱,「看到你有這麼悲慘的過往,我想想之後自己的困境,就覺得不那麼難過了。我壞吧?我就喜歡看到別人比我更不幸。你放心,我會好好在白家生活,沒人能欺侮得我,只有我欺侮別人。」
儘管知道這是藉機鼓勵自己,夜叉還是失笑,「如果你有事,盡可以來葉記找我。」他衝口而出,甚至想都沒想,「錦衣已經弄好了我們的背景情況,從出生到長大,都有根有據,別人查不出半點不同尋常的地方……」說到這兒,又驟然停下。
不應該這樣,他還是會給她帶來危險。能平靜的、像普通底層百姓一樣生活,對他這輩子是極奢侈的,說不定等到白頭也做不到,不應該招惹她。
可是春荼蘼卻欠起身子,像是撲在夜叉的肩膀上,興奮的問,「真的嗎?真的可以嗎?說話要算數哦。」
她兩隻眼睛笑得彎彎的,明亮又討喜,語氣更是無比認真,令夜叉忽然軟弱,硬不起心也硬不起口來拒絕。明知道是不對的,卻由著自己的心任性,「雖然我會變得其醜無比,丑到不能見人,但我以後只是個鐵匠,略小心些,就沒人會注意的。」應該,會安全吧?
「變醜?是裝扮出來的嗎?」春荼蘼吃了一驚。
見夜叉點頭,輕拍著胸口道,「嚇死我了,我還當你真要毀容。你長得那麼英俊,看起來令人賞心悅目,真毀了多可惜啊。」她半點不掩飾自己對美色的熱愛。
之後又怕夜叉誤以為變醜後,她就不再和他見面,又連忙找補道,「我是說……不必故意如此,若你是受了傷什麼的,變得不帥了,我不介意。啊,呸!童言無忌!童言無忌!各路神仙別理我,夜叉以後一定會平安幸福,不會受傷。一定一定!妥妥的!」她越說越亂,就像挖坑讓自己跳似的,又連忙合十祈求上蒼。
她很少露出這麼糊塗魯莽的模樣,看在夜叉眼裡,就牢牢印在心上,只覺得這姑娘可愛到了極致,世上再不會有比她更可愛的了。可是,什麼叫妥妥的,好奇怪的語言啊。
「我們做朋友吧?」春荼蘼又說,眼睛閃閃,一臉期待,「我來大唐……不是,我自從邁出家門,只有很少幾個朋友。小鳳啊,過兒啊,算主僕,情同姐妹,卻算不得肩並肩的人。」
「韓無畏和康正源呢?」話一出口,夜叉就後悔,為什麼問這個?
但春荼蘼坦然大方,「他們當然算朋友,尤其韓無畏。不過嘛,等明天的太陽升起,他們就算我表哥了吧?雖然,關係實在挺遠,八桿子勉強打著的。」
夜叉點頭。
朋友,也好!
子時不到,夜叉把春荼蘼送回了官驛。這次夜間私會,沒有驚動任何人。而春荼蘼聽到夜叉的遭遇,是真的想開了,並不是做樣子,所以很快就安心入睡。
夜叉活得那樣辛苦,因為自己被宣佈「死亡」,顧及著成為馬奴之妻的生母,有親人近在咫尺不得相認。好不容易有了心愛的妹妹,卻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相處。最終,他更是失去了兩位血親。和夜叉比起來,她像生活在蜜罐子裡,還有臉抱怨嗎?
父親,祖父,不能當著外人的面兒承認,但還能在一起生活,還是一家人。往後,她好好運作和籌劃,找到機會就能給春氏父子應得的地位。
總之,她一直是有希望的。不像夜叉,一直在絕望之中掙扎。所以,她有什麼好不甘心和憂慮的呢?至少她那名義上的祖父,實際上的外祖父,會分外給她支持和幫助,甚至會有些親情,她本不必如此悲觀,是穿越以來,雖有危機,卻太順利了造成的。
為了夜叉,她也要愉快又堅強的生活。那樣,他在一邊看著,也會覺得人生有希望吧?
因為是冬天,晝短夜長,又因為官驛離國公府比較遠,加之雪天路滑,所以雖然選的吉時是巳時中上午十點入府,春荼蘼還是在天沒亮的時候就被叫起來,梳妝打扮。
衣服首飾,是兩天前由白家送過來的,足足有幾大箱,全是新的,是白敬遠叫人拚命趕製出的長安貴族少女最流行的款式。甚至,他老人家還注意到春荼蘼不喜歡大唐女子喜愛的大紅大紫等搶眼的顏色,全選的接近現代水果色的,粉嫩而不失嬌艷。另有幾身男裝胡服,一看便知是上公堂用的,用料和做工都極好,還有一應的配飾、鞋子。
白敬遠是用這種方式向世人表明,他多麼在意春荼蘼這個「孫女」,多麼想把一切補償給她。另一方面,也向春荼蘼表明,他們談的五個條件全部算數,放心吧。
而春青陽本來聽說孫女不用改姓就很滿意了,現在又覺得孫女受重視,心裡那點子哀傷和不甘就全沒了,恨不能立即讓春荼蘼進入富貴窩。
影子說得對,春青陽對她的疼愛是本能,只要她好,可以什麼也不在乎、不要求。白敬遠對她的好是需要,其中親情有多少得慢慢體會。但外祖父比起祖父,心眼兒可多多了,一舉一動都能咂摸出滋味來。
最終,春荼蘼選的是緋色挑線穿花拖泥襦裙,桃紅紗羅飄帶,嬌綠半臂,下穿紅色小羊皮靴子,外罩錦緞灰狐肷斗篷,顏色和款式搭配得很是青春無敵。在普通百姓穿麻和布,稍富裕的人家也只穿得起兔子毛皮的時代,她這身已經非常華貴了,配得上國公府孫小姐的身份地位。但,整體上和大唐風格絢麗多姿的服飾與長安城位高權重的豪富之家的做派相比,又不那麼張揚搶眼,不讓人生出惡感。總之一句話,低調的奢華。
可惜,她的頭髮到底還是半長不短的,梳不了華麗的髮髻,加之她超不喜歡用假髻,把頭髮盤這麼高,就戴不得那只貴氣的金累絲鑲紅寶石雙花步搖,或者親娘留給她的那只簪子,而是選了赤金魚尾瑪瑙流蘇,配著赤金盤螭瓔珞圈,腕上是鑲藍白寶石的腕輪,耳墜子是一對紅寶石雕刻而成的含苞牡丹,雖小巧,卻做工極精緻,花瓣間的脈絡都看得清。
年輕是最好的化妝品,除了護膚的花香油膏,她脂粉不施,但這樣通身一打扮,也比平時又俏麗了幾分。
春青陽看得又欣慰又辛酸,可春荼蘼下一句話就把這傷感趕得乾乾淨淨,開始懷疑自己的教育絕對失敗,「怎麼這麼麻煩哪!」她很不耐煩的扯扯衣服,「不過是認個親,比嫁人還討厭!」
正當連貼身侍候的小鳳和過兒都目瞪口呆之際,她大小姐向前走了兩步,差點被鬆鬆掛在臂上的披帛絆倒。在別人的驚呼聲中,她又嫌棄累贅,非要扯下去,好說歹說才做罷。
「是時候該讓白相頭疼幾年了。可讓我輕省輕省吧!太難侍候了啊,這丫頭。」春荼蘼上馬車時,春青陽居然有了這樣的念頭。
其實一路上,春青陽發現還真沒讓孫女抱怨錯。不過是遺失民間的國公府庶女,被迎回本家罷了,結果倒像是活公主出行。頭天下了半宿的雪,雖然因為氣溫不太低,並沒有結成大片冰板,長安城裡的街道又是寬闊平整的青石路鋪就,但到底還是有些泥濘。可是,由官驛到國公府的必經之路上,沿途站了好多百姓。還好長安宏大,並沒有擁堵。
明天就是小年了,大家不置辦年貨,倒都跑來看熱鬧。畢竟,春荼蘼身世離奇,連皇上都驚動了,在缺乏公眾性娛樂的大唐,也算是千載難逢的佳話,比樂舞好看多了。再者,白相的孫女還是大唐第一位女狀師,不久前才打贏了一場驚天官司。這樣的女子很少見,自然要來圍觀的。雖說,只看到華麗的車馬路過,真人根本沒露面。但,上馬車時看到那包裹得毛茸茸的小小身影,還有那一身的富貴裝扮,也能津津樂道一陣。最後,又能看到親自來接的白相嫡長孫白毓秀,也算不虛此行。
卯正起床,辰中出門,卻足足走了一個時辰才到。好在春、白兩家的老人都預備了富裕的時間,倒完全沒有誤了吉時。
車到國公府大門口時,春荼蘼正襟危坐得也累了,於是又彆扭道,「我自己直接叫車過來不得了,弄出這樣的場面,唱大戲啊。瞧瞧,我都成還珠格格了。」
同車的小鳳和過兒不知道大戲是神馬東東,更不知道還珠格格是哪位,兩人一邊下車,給春荼蘼搭好踏凳,一邊私下嘀咕,最後覺得大戲應該是指樂舞,還珠格格嘛,一聽這名子就是西域那邊的胡人哪。
「六妹妹,請下車。」過兒打起了簾子,是白毓秀上來相扶。
春荼蘼在白家是第三代孫輩,白家排輩不分男女,她排行第六。而大哥白毓秀的相貌極似白相,聲音也是溫文爾雅,絕對的濁世翩翩佳公子。
呼,大唐真好,兄妹之間沒那麼多避諱。哪想程朱理學之後的古代,親人都不能親近。管你是不是親生兄弟姐妹,七歲不同席呢。
念著這點開放觀念,春荼蘼的心情剎那好了,對著表哥白毓秀溫順地點頭,嬌嬌柔柔地伸出手,扶著那條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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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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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自己發現了個小bug,又是數學問題,我一沾數字就暈。本書開始時,是慶平15年,目前的故事時間是慶平16年。皇上韓謀24歲登基,開篇時39。韓無畏與夜叉同歲,出現時都是21歲,皇上比這二位大帥哥老了18歲。也就是說,現在的皇上是年已不惑的老帥哥啦。
感謝大便嘿嘿大便打賞的香囊
感謝pdxw、狐狸精的死黨、風早夙藍打賞的平安符
謝謝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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