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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七十八章 誰敢比他慘 文 / 柳暗花溟

    只是,看到春荼蘼,他暗暗有些心驚。有時候,他在聽政樓議事,連手下的官員都會有些緊張,怎麼這個小小女子卻神情坦然?

    只見,她穿著蟹殼青色的圓領窄袖胡服,式樣和衣料都很是普通,還有點長了,腰帶也只鬆鬆攏住,卻更顯弱質纖纖,滿頭烏髮整齊地向上梳起,被黑色帕頭罩住,皮膚白皙,明眸皓齒。明明是嬌美的模樣,渾身上下卻散發著不怕捅破天的氣勢和面對千軍萬馬的沉著鎮定。這春氏女果然有點門道,怪不得連那長安雙駿也與她來往密切,連自己的女兒都看不入眼了。

    他不知道,春荼蘼是越到這種地方越來精神兒。若放在別處,說不定就笨拙得很,別看兩世為人,年紀不小,卻和一般幼稚單純的小姑娘區別不大。如果真把她是扔到戰場上,第一時間暈菜也是可能的。這就叫: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所訴何事?」康正源再問,「春氏女,起來回話。」

    春荼蘼從容站起,朗聲道,「所訴者有二。」說完,看了身邊一眼。

    今天的金一比那天更慘,或許因為是白天,看得更清楚所致。怎麼說呢,反正看不出本來面目。但他聽到春荼蘼的話,腫成細縫的眼睛看到春荼蘼的目光暗示,立即拼著劇痛,伏在地上,高呼,「學生冤枉!」他有秀才功名,所以自稱學生。但因為被定罪。卻還是需要跪的。而他目前的形象,類似於癱,或者趴。

    真是應了一句電影裡的台詞:誰敢比他慘!

    「一訴,大都督府盜竊一案,金一無辜被牽連,蒙冤入獄,屈打成招。二訴,金一祖父的墳塋被掘,如今屍骨不知所蹤。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天理人倫乃我大唐立身根本,可今日卻被雙雙破壞,其悲其痛,加諸金一一人之身,還請大人明鑒,還堂下金一公道。」春荼蘼口齒清晰,聲音清亮。可神情上卻不激動,給人非常正義的感覺。而她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樁樁件件都直指羅大都督。

    是啊,她這樣犀利,很是得罪人,可是她有職業操守。既然站在了公堂上,一切就為了案子和當事人服務。若怕。她乾脆就不會來。並不會覺得丟人。

    至於到堂下怎麼辦?一碼歸一碼,到時候再想辦法應對就是。

    羅大都督到底城府深,心中雖惱,但面兒上半點不顯,只對著站在堂下的一個刀筆小吏使了個眼色。早知道康正源會為金一找訟師,所以他也備下了熟悉刑司之人。

    那刀筆吏姓田,人稱老田,約摸四十來歲年紀。長得倒還不錯,但不知是不是刀筆吏當太久了,看起來頗為嚴厲,很不好說話的樣子。

    看到羅大都督的暗示,他連忙上前,對堂上施了一禮道,「康大人,此名女子所辯者,甚為荒唐,算得上是信口雌黃。堂上用刑,那是律法允許。至於說金有德的墳地被挖,是盜墓賊所為,與大都督府的盜竊案何干?」說著,輕蔑地看了春荼蘼一眼,又對康正源道,「我還有幾句話要問問那大膽的民女,請大人答應。」

    「哦?」康正源一挑眉。

    然而他還沒答應,那老田就已經急不可耐地道,「身為女子,拋頭露面,可還有體統?即無體統,還談什麼大唐的立身根本?」他說得義正詞嚴,唾沫星子亂飛。

    春荼蘼一點不生氣,因為她既選了這條前人沒走過的路,在大唐當個訟師,還是女的,就有準備面對禮教的壓迫和別人的輕視,甚至敵視,因而只笑了笑道,「田先生,既然您提起大唐律,豈不知律法並沒有禁止女子代訟,又怎麼沒有立身根本了?難道說,你對皇上頒布的法典不滿嗎?還是你認為,你比皇上還高明?皇上沒說不許,到你這兒就不許了?」老田是刀筆吏,不是官,所以尊稱一聲先生。

    「你!咬文嚼字,小兒之戲。」老田哼了聲,卻不敢正面回話。

    「律法,就是要摳字眼兒的。」春荼蘼又駁了回去,神色端正,「一字之差,謬之千里。先生若沒有這種嚴格嚴肅的精神,還是不要再上公堂,免得誤人誤己。再者,我上堂不是與人做口舌之爭,而是講事實,擺道理,適用律法,申訴平冤。敢問先生,你上來就針對我,可是對律法應有的態度?」

    老田聽說過春荼蘼的事,但第一次直面體會到她的伶牙俐齒,不禁著惱。但他也算是冷靜的,並沒有暴躁,而是嗤笑道,「說到律法,你敢來上堂,可知諸為人作辭牒,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意思是:給別人寫狀子,不按實際隨意增加狀況的,打五十板子。如果增加的狀況致使對方罪狀加重的,按照誣告罪減一等處置。

    老田是警告她,金一的反訴這麼狠,但若最後羅大都督無事,她自己會倒霉的。總體上來說,這也算恐嚇了。

    「多謝田先生提醒,只是民女雖然無權無勢,卻明白以事實為依據,以律法為準繩,斷不會冤枉別人,也不會讓別人冤枉。」春荼蘼不卑不亢。

    康正源忍不住翹翹嘴角。這句話,是他第二回聽了,不管從哪方面講,都有理又貼切。

    「堂下金一。」他緩緩開口,努力表現出不偏不倚的樣子,「你要反訴?」

    「是。」金一大約嘴裡有傷,口齒不太清楚,但他努力大聲,語速也拖慢,還能讓人聽得明白,「春小姐所言,均可以代替學生本人。」

    「那麼之前你所招認之事實呢?」康正源有意無意的看了看公案上的原供詞。問。

    「學生當堂乞鞫、翻供。」金一堅定地道,「其餘事項,全權委託給春小姐作主!」這是昨天晚上說好的。

    乞鞫就是請求重審,也就上訴的意思。

    「好,看你傷重,免你跪禮。來人,給金一弄個墊子坐。」康正源和顏悅色地說,堂上風度好得不得了。若主審官都是他這種態度,很容易讓人卸下心防的。

    一邊的衙役到哪兒去找墊子?最後只好弄個草簾子來給金一坐。

    春荼蘼覺得康正源這是給她時間準備,因為直接進入了對推階段。怕她應付不來吧?雖說之前她早顯出了本事,此時畢竟羅大都督在,他怕她怯場。

    感念到這份偏心和體貼,她幾不可見地微微一笑,讓康正源放心。別說所告的只是個大都督,就算要告皇上,她也要在公堂上為委託人說話。當然。前提是委託人敢告的話。

    「田先生,金一乞鞫,反訴之事,你可認?」康正源反過來問老田,仍然態度溫和。

    「不認!」老田態度激烈,好像正義就站在他身後似的,「我倒認為。金一當堂翻供。藐視我大唐律法,大人要嚴懲才是!」

    「田先生就確定當日之供全是事實嗎?」春荼蘼插嘴道。

    「白紙黑字,那還錯得了!」

    春荼蘼見老田完全走進自己的節奏,立即又道,「世間事,惟一個『理』字說通,方才是事實。」

    其實她的意思是,凡事要符合邏輯。但邏輯這個詞太哲學了。太術語了,大唐還沒有,只能以「理」字替代。而所謂邏輯,就是任何事物也無法打破的規律。

    「若是道理說不通,就算點頭認下了,也未必是真。律法,求的不就是真理嗎?」她繼續說,「就說金一這件案子,無外乎三點道理:目的、手段、結果。可偏偏這三樣,他的供詞前後矛盾,錯漏百出,根本經不起推敲,一見就知是屈打成招之下,胡亂說的。康大人,當堂用刑,雖為律法所允許,但卻也有度。若一味用刑,豈是追求事實這態度?也與皇上對刑司之事的態度相悖啊。」

    「那說說,到底哪裡不通?」康正源問,心中暗笑。

    這丫頭,特別會把皇上和聖人抬出來當擋箭牌,畢竟,誰敢說皇上和聖人不對呢?

    「首先是目的。所盜者,為何?」她說著,目光卻望向老田。

    「自然是為財。」老田理直氣壯的回答,「金家貧困,要以出租院子才能貼補家用。所以他要偷盜,道理上不是很通嗎?」

    「錯!」春荼蘼比他還理直氣壯地說,「田先生顯然沒有調查過金家和金有德、金一祖孫二人吧?所以說,斷案不能只坐在屋裡,更不能凡間事想當然,重要的是走出去,才能瞭解真實情況。金家祖孫在十五年移居幽州,是編入官府戶籍的良民,金一還考取了秀才功名。而金祖德開了間小小的醫館,金一長大後繼承了祖業。他們祖孫心地善良,經常幫助貧苦百姓,施醫贈藥,寧願自己苦,也行那積德之事。為此,令小康之家陷入艱難,也才騰出部分房屋,租賃給做生意的胡人。請問這樣品格高尚之人,視錢財如糞土,自己的銀錢都捨出去了,怎麼會做出有辱斯文的偷盜之事?」

    「也許他們看不上小錢,卻看中大錢呢?黃白之物動人心,說不定他們之前是偽善,是沽名釣譽!」老田反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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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話要說…………

    本來不想請假了,但66年後要重租個新房子,約了房東明天見。因為地方比較遠,不知幾點回來,所以明天的雙更改為晚上八點和十點。我最近非常忙碌,卻仍然努力保持雙更,不對大家食言,請看在這一點上,原諒我吧。

    明天的兩章,是第一卷的最後兩章,比較關鍵,後天進入第二卷。

    感謝朽木琉璃打賞的熱氣騰騰臘八粥

    感謝狐狸精的死黨打賞的香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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