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做好了林世傑想把自己撐死的那些個宵夜。
金大娘一面將這些宵夜一一裝進食盒,一面關切地問道:「葉姨娘,肚子好些了沒有?要不要我找人來扶你回去?」
葉紫靈心虛地回答:「好多了。點心做好啦?那我們趕緊給大少爺送過去吧。」
金大娘一手提著食盒,另一隻手伸過來攙扶葉紫靈:「我來扶著你。」
葉紫靈急忙去搶食盒來自己提:「不用扶,我已經好多了。還是我提著吧,哪裡有年輕人兩手空空而長輩提著東西的道理?
金大娘笑道:「你如今是半個主子了,我是個下人,我提著食盒是應該的。再說了,你不是肚子疼嗎?行了,我知道你打小兒勤謹,又有眼色,可這會兒就我們兩個,不必講究這些了。」
葉紫靈只好作罷,因為若是再堅持下去,肚子疼也要穿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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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回到了竹影軒,這是葉紫靈住的院子的名字,不知誰起的,倒也有幾分詩意。
雖然林家不是世家,也不是書香門第,可林老爺也想徹底扭轉家族傳統,成為寧州的貴族。當然,想成為貴族,光有銀子那是遠遠不夠的,各方面都要講究起來才行,所以,林老爺讓三個兒子讀書,還買了很多古董字畫,想把林家變得風雅一點,免得總被人說成是暴發戶。當然,林老爺更想讓兒子做官,但是,世傑和世偉似乎都志不在此,所以,林老爺做了兩手準備,好好培養小兒子世豪,將來讓他參加科舉,設若不成,也有分店給他,設若成了,那個分店,就送給夫人的表弟好了。
可是,每個房間都是漆黑一片,難道林世傑沒等住先睡了?
葉紫靈有些生氣,認為林世傑純粹在拿自己開涮,說什麼肚子餓了想吃宵夜,現在宵夜來了,他卻睡覺了。
正要扯開嗓門大吼一聲,卻聽房門「吱呀」一聲開了。林世傑看樣子沒睡,出來瞧了瞧她和金大娘:「怎麼金大娘也來了?」
金大娘趕緊上前兩步:「大少爺,是這樣的,葉姨娘肚子痛得厲害,奴婢就幫她做了一些點心。奴婢做的不好,委屈大少爺了,等改天葉姨娘身體好了,再給大少爺做好的。」
林世傑瞥了葉紫靈一下:「肚子痛?還痛得厲害?真的假的啊?」
果然,這位大少爺對葉紫靈是沒有好印象的,就連生病,都懷疑她在裝假。可是,這一次人家沒有猜錯,自己的確是裝病。可那也不能怨我啊。葉紫靈在心裡替自己叫屈,我要是不裝,下場會更慘。
可能是由於金大娘在這裡,林世傑倒也沒再說別的,只是吩咐金大娘將宵夜拿到房裡,然後就叫她回去了。
葉紫靈很自覺地點亮了燈,說:「夜宵做好了,大少爺,你可以吃了。」
林世傑不急著吃宵夜,又拿了書在看:「你要不要也用一點?」
葉紫靈急忙擺手:「哦,我就算了,剛才肚子疼,這才好一點。」
林世傑說:「既然這樣,那你早點去睡吧。」
葉紫靈鼓起勇氣說:「那……那能不能請大少爺到裡間去看書。」
林世傑奇怪地問道:「為什麼我非要到裡間去看書?」
葉紫靈急忙解釋:「因為……因為我要在外間睡覺。」
「在外間睡覺?」林世傑把書放在桌子上,「床在裡面好不好?」
「可是……可是大少爺刻苦攻讀了一整天,十分辛苦,應該睡床才是啊。」葉紫靈裝出非常替他人著想的樣子,「可我就無所謂了啊,我睡在這外面就可以了。」
「睡在外面?」林世傑打量了一下外間,「這裡沒床,連個貴妃榻也沒有,你怎麼睡啊?」
「我……我可以將這幾張椅子拼起來。」本來,葉紫靈覺得自己睡在外間,本來就是做出了犧牲和讓步,是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可不知怎的,現在一說出口,居然有些做賊心虛的感覺。唉,心理素質還是不行啊。
林世傑倒是溫和地笑了一下:「你不願意和我睡在一起,那我睡在外間好了。」
「不不不!」葉紫靈急忙搖頭,「你是少爺,當然應該睡床啦。我……我只是個丫鬟,湊合湊合就行了。」
葉紫靈一再堅持,不是因為自己瞧不起自己,更不是想討好這個對自己厭惡至極的大少爺,而是害怕這個看上去溫文爾雅的大少爺在耍什麼陰謀詭計。萬一這是個圈套呢?假設,自己真的睡了床,而他真的睡在了外間,他就可以跟林老爺和林夫人說,自己這個姨娘不賢惠,居然在蜜月期間不讓夫君好好睡個覺,而林老爺林夫人震怒之下,將自己貶回丫鬟,那自己還能有好果子吃嗎?她不是稀罕這個姨娘的身份,而是林府下人眾多,加上原來的葉紫靈這麼伶俐虛榮,一定得罪過幾個人,萬一才做了兩天姨娘就被打回原形,那一定會有人冷嘲熱諷以致落井下石的。儘管她還沒有怎麼接觸這裡的人,但是,提防著一點總是沒有錯的。
於是,葉紫靈堅持要睡在外間。
林世傑無奈地說:「可你是個女孩子啊,我是個男人,哪裡有男人讓女人睡板凳而自己睡床的道理?那不顯得我欺負你呀?萬一你明天去向爹娘告狀,那我還活不活了?」
聽前半句話的時候,葉紫靈突然有了幾分感動,林世傑這個人,還是不錯的,知道自己是個男人,應該呵護女人。可是聽到後半句,對他剛剛出現的這一點好感立刻蕩然無存。哼,鬧了半天,你是怕我告狀啊!可轉念一想,自己不也存了這樣的心思?算了,半斤對八兩,誰也別說誰。
葉紫靈還是不敢去睡床,只好也拿了一本書,又點了一盞燈,努力保持著清醒,去看書上的文字。
看著看著,倒是來了興趣。
這是一本地方志。
據書中介紹,葉紫靈來到的這個國家,叫做明月王朝,歷史上根本沒有記載。不過看年代,似乎是介於明朝與清朝之間。葉紫靈又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服飾,又看了看對面的林世傑的衣服和髮型,回憶了一下自己頭腦中殘存的一點點可憐的歷史知識,終於做了出一個模模糊糊的判斷,這個明月王朝,也許和明朝是同步的。而自己具體所在位置,叫做寧州,是明月王朝最繁華的都市之一。書中還介紹,明月王朝的工商業已經比較發達了,類似於明朝中葉的樣子,冶煉、鑄造、印刷、紡織、建築等工業已經比較成熟,而且形成了自己的體系和行規。至於商業,那就更不用說了。葉紫靈粗略估算了一下,在整個明月王朝,比較繁華的、具有現代都市雛形的州縣,至少有二十幾個,寧州就是其中之一。
葉紫靈看得興起,不由得按照以前養成的好習慣,要做讀書筆記。於是找來筆墨紙硯,打算將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抄錄下來。
林世傑被她弄得有些心煩:「這大半夜的,你折騰什麼呀?還要寫字?你會寫幾個字啊?」
葉紫靈突然想起來,對呀,以前的葉紫靈是個丫鬟,恐怕會寫的字真的不多啊。不過不要緊,自己的毛筆字寫得也不怎麼樣,雖說上小學上中學的時候也在父母的威逼之下上過書法興趣班,可到底一周才練兩個小時,怎麼也比不上人家古代人天天在學在練,所以,估計也不可能寫的很好。
於是,笑吟吟地看著林世傑:「今天老爺還誇獎我知道要讀書寫字是好事呢,我當然要更加用功一些才不會讓老爺失望啊。」
林世傑無話可說,從鼻孔裡哼了一聲,接著看自己的書。
寫了一篇小楷,自己覺得還算滿意,就拿起來,對著燈光自我欣賞。
林世傑嘲諷道:「才寫了一篇字,就得意成這個樣子。」
葉紫靈說:「我辛辛苦苦寫了一篇字,難道自己高興一下還不行啊?反正又沒有影響到你。」
「你這晃來晃去的,都擾亂我看書了。」林世傑真想回到自己的書房去。
「如果看書真的專心,哪怕就是耳朵邊上唱大戲也影響不了你。你分了心,這說明你自己心不靜,怨不得別人。」
「你……」林世傑氣得臉色發青,「真沒見過你這樣不懂事的女人,就算是不能紅袖添香,那至少也別添亂,好不好?」
「我怎麼添亂了?我不就是寫了一篇字嗎?」
林世傑連連冷笑:「你寫了一篇字?呵呵,真是好笑。我倒要看看,你寫出什麼來了,讓你猖狂成這個樣子?」
冷不防,林世傑劈手從葉紫靈手裡將那張小楷奪了過來。
林世傑當然不是想欣賞一下她的書法,而是明知道她寫的不怎麼樣,打算好好嘲弄她一番,然後趁著她臉紅心虛,讓她不要再打擾自己。葉紫靈這個丫頭,他再清楚不過了,做針線女紅,倒是一點就透,可就是不喜歡讀書寫字。
當然,這不算什麼缺點,一個女子,讀書幹什麼呢?只不過有的家裡經濟寬裕,讓女兒識幾個字,不至於當睜眼瞎。比如嚴玉容,是大家閨秀,就是讀過四書五經的。正因為這一點,林世傑才對她保留了幾分尊重。
高素月也是識字的,因為她需要幫助家裡打理生意,加上高家本身比較開通,所以鼓勵女子讀書。因此,林世傑很喜歡高素月,認為高素月既知書達理,又善解人意,說起話來,總是和風細雨不緊不慢,哪裡像這個葉紫靈,簡直不知道她哪裡來的那麼多歪道理?以前是丫鬟,還有幾分顧忌,現在可好,目的已經達到,竟然原形畢露,自己說一句,她倒有十句話等在那裡。哼,真是一個……
不對吧,這是葉紫靈寫出來的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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