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言辭攻勢愈烈,林平的招架之功逐漸土崩瓦解。他有些垂頭喪氣,卻又感到很迷惑,劉靜就好像是一部CCD攝像機,不光是把他所做的事拍攝下來,而且對他的心理活動似乎也探究得一清二楚。
林平此時感覺自己就像一個輸光了賭注的賭徒,被剝光了衣服,赤裸裸的袒露在這個看似弱不禁風,模樣婉如冰山美人一座似的劉靜面前。
劉靜見林平無話可說,剛才那據理力爭辯解的勇氣已經消之殆盡,逐從腳下的提包裡拿出一張相片。推倒林平的位置,雙手合十撐住下顎。
「你看看這位是誰?看仔細告訴我。」
「不認識。」林平肯定的搖搖頭道。
「你姐在哪?」劉靜問出這句話,自己都感到訝異,林珍自殺了。這是不爭的事實,可是她卻不是她。
劉靜在給林珍化妝是,發現脖子處有一點污漬,就使勁的用手去蹭。卻蹭出端倪來,一層博弈的肉皮從脖子處蹭下來,卻沒有想像中的出血或者流點屍體水分什麼的。這讓她感覺有些古怪,就勢看了看她啟開的眼眶,頓時發現了問題,林珍自打娘肚子裡出來。左眼珠就有灰褐色的胎記,胎記一直延伸到左眼角,很是不好看,當時他們家還找醫院說是把孩子給調換了,結果仔細查詢下來,孩子是他們家的沒錯。
林珍稍微大點之後,父母看她模樣兒挺乖,可惜的是那胎記就像一塊,疤痕印跡留在那眼角處很是刺目。父母就把她帶到美容科醫生哪想辦法,把眼角處的胎記給弄沒了,眼珠是不敢隨意亂碰的,所以自打林珍從幼年到成年,那胎記一直在眼珠上,不細看是看不出來的。
「靜姐,你說什麼呢!我姐死了,不是已經焚燒了嗎?」
「你錯了,焚燒的那具屍體,不是你姐,是另一個人,她也不是自殺的,是被人用水溺死製造的自殺現場,她喉部痙攣,肺部缺氧,大腦嚴重損傷導致心臟停止和大腦死亡致死,而不是自殺致死。」劉靜說著話,目不斜視的眸光緊盯著對方。
「我不知道,不知道。」林平繼續想辯解什麼,卻一時找不到恰當的說辭,頓然和劉靜似乎拉開了距離。瞬間產生了一種無形的陌生感,整個人顯得拘謹煩躁起來。
越是這樣緊張,林平的表現越是明顯,額頭脖子汗珠滾滾落下,渾身就像有千萬隻螞蟻在爬,在啃噬身體的每一根神經,他神態慌張,手足無措。焦躁不安,手拿起放下,不停的在相互磨蹭著。
「要是你不配合說出實話,你姐可能命在旦夕。還有就是,你懂法律嗎?要是保險公司把你姐告到法庭,她將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你知道法律會採取怎麼樣的措施對待你姐騙保行為?」劉靜見林平此時就想嫣了的茄子,眸光慌亂的盯著她講解騙保法律體系。
劉靜沒有停頓而是接著又說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這……靜姐,她在我小姨媽家裡C縣,我姐拉下太多的債務所以……」林平結結巴巴的還沒有說完。
「要是你姐肯自首,說不定法律額外開恩,會適當減輕她的刑事責任。你快把詳細地址說出來,或則她已經回來了,是不是躲在什麼地方?」劉靜想到在小區看見的那纖細的身影,就聯想到可能是林珍。「還有,是你把小傑送到新利苑的?」
「自首真的可以減緩刑法嗎?」林平答非所問,做出一副可憐兮兮的神態。求救的眼神,溢滿眼眶的淚珠,流滿臉頰,動情的看著劉靜道。
「可以,你得告訴我實情,這個女人怎麼就讓人給溺死在浴缸裡。她跟你姐有什麼關聯,為什麼做美容也要做得跟你姐那麼相似?」劉靜把剛才的相片,再次推動到林平面前說道。
林平一陣侷促不安,最後努力強自鎮定,抬起頭似乎鼓足了勇氣對劉靜娓娓道來前因後果……
死亡的女子果然不出劉靜和羅大偉所料是娟子,娟子把林珍介紹給乾哥哥。話說;一方貪慕虛榮,一方對林珍情有獨鍾。貪戀她的美色,錢是什麼東西,在這位香港老闆眼裡,錢就是萬能的好東西。它可以讓逝去的青春暢想在年輕貌美的身體上,男人處女情節的他可以為所欲為的花錢買到處女,他出手闊綽,甩手就是十萬支票給林珍買下第一次。
林珍有的是準備好的本錢來對付這位香港老闆,而在她的慾壑難填的心裡,卻在暗自打定主意,想長期擁有這份來之不易的性福。
深圳在眾多人們眼裡就是一塊黃金寶地,特別是一些有著年輕貌美的女子,他們利用自己的身體來滿足於不現實的**。而那些在香港的老闆們,雖然家中有家室,有孩子,但是在男人事業有成時,他們會相互的炫耀。
一部分男人事業有成之後,對於家中的黃臉婆卻頗有微詞。他們時有沉迷於情色之中,偶爾用攀比炫耀來衡量自己的能力。他們炫耀的對象就是女人,而且必須是沒有結婚的女子,在驗明正身之後,他們寧願花掉大筆錢來買是處女的女孩,繼而在一處租住房子養起來,這就是所謂的二奶村。
被包養的女孩,多則是十年,少則是三五年,娟子早就把自己的第一次,出賣給那有著簡陋『咯吱』作響的民用旅館裡的床板上。所以她只能算是一個小資型的老鴇,顧名思義老鴇是什麼東西,就是(拉拉子)看見漂亮的女孩子,她就出面拉到,然後找到合適肯花錢的主賣掉。當然她得的是三分之一的錢,而當事人得的是大頭。比如林珍得十萬,娟子得一萬介紹費。
林珍對這位香港老闆起了呆念,偷偷的做手腳,懷上他的孩子,以此來要挾他就犯。可是她低估了這些,置身於情色場中的男人。
原本這位老闆是看中林珍的單純,性格很陽光和娟子也合得來,沒想到卻遭到她的要挾,心裡就有些厭惡她這種做法。久而久之這位在林珍懷孕後,就把她一個人撩在租住的豪華屋子裡,一撩就是一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