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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四十六章 有支樂隊 文 / 帶刀巫醫

    清晨6點多,王可凡一覺睡到自然醒,渾然不知自己正被全城通緝。伸個懶腰起身,進廁所沖了個涼,收拾乾淨後,王可凡背著吉他神清氣爽地下了樓。

    出門的時候,見老闆娘的兒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王可凡不禁想起幾個月前的自己,貌似幻想的就是這種能整日坐在家裡玩遊戲,一邊收收房租聊以度日的美好生活。再和現在的情況一比較,不由笑著微微搖頭,暗暗感歎命運難測。

    離開小旅館,王可凡就不打算再回來了。

    通過昨天那一會兒的切身體驗,王可凡已然將街頭賣唱這個選項打了叉叉。有城管倒也罷了,居然還有想著趁火打劫的「同行」,生存環境實在慘不忍睹。

    路過一處早餐攤子,坐下要了炊飯、豆漿,身上的孔方兄陡然離散了六成。然後王可凡握著僅有的4塊錢,買了張車票,坐上了前往甬州市北寧區的公交車。

    坐在車裡數了數站點,乃是可怕的38站路。

    一路坐了將近3個小時,王可凡下車的時候,已經是早上10點。

    下車後,王可凡有鑒於一夜回到解放前的現實壓力,思量再三,果斷推翻了自己3個小時前的決定,打算再給街頭賣唱這份沒前途的工作一次機會。

    從公交車站出來,步行20多分鐘,王可凡來到了北寧區著名的北寧港廣場。

    10點鐘還不算太熱,廣場上尚有遊人。

    王可凡走到一處樹蔭下,將吉他箱往地上一放,立馬就有無所事事的閒人站到他跟前。王可凡深以為在中國就是這點好,但凡只要在公共場合擺出一副專業造型,就總有人提供免費的捧場贊助。

    撥弄了兩下琴弦,王可凡打算先來一首振作精神的。

    吉他聲響,周圍的人漸漸變多。

    見觀眾差不多了,王可凡便開始唱歌。

    歌聲一響,邊上立馬發出喝彩聲。也許是廣場這個地點的特殊性,原本不算大的人圈,居然很快變得厚實起來。

    等到十分鐘後,距離王可凡比較近的人是在聽歌,外面幾圈的就是純粹看熱鬧了。

    忽地,人群中響起一聲大吼:「我的!我的!東西是我的!」

    一個矮瘦的中年男人硬生生從最外面擠進來,見到正在唱歌的王可凡後,立馬裝著沒事往後退,但是卻打死都擠不出去了。

    又過了不久,終於有廣場上的管理人員露面。

    王可凡匆匆收起吉他箱,把裡頭的十來塊零錢往兜裡一塞,很是懂事地離開。管理人員倒也隨和,見王可凡聽話也就沒不依不饒,更不像昨天那幾個城管臨時工,還要跟街邊賣藝人的手裡撈一票。

    人群漸漸散開,王可凡走出幾十米,心裡正尋思著今後的七個月該怎麼過,要不要找個酒吧先混著再說,卻突然聽人叫住了他。

    「兄弟,有沒有興趣來我們樂隊?」

    王可凡轉過身,見是一個年齡大概和自己相仿的年輕人,習慣性地露出笑容,問道:「你們是什麼樂隊啊?」

    那人道:「獻愛心樂隊,全國到處跑,掙了錢就捐給那些跪在醫院外頭,看不起病的窮人。」

    王可凡有些提防,沒理由這麼巧他想睡覺就有人遞枕頭啊。他問道:「哥們兒,那你們樂隊靠什麼生活啊?」

    年輕人聞言,不由傻住,愣了半天後來了句:「嘿,你還真別說,怎麼生活這件事,我還真沒想過!」

    王可凡搖搖頭,轉身就走。

    沒走幾步,又被那人攔住。

    「兄弟,你先別急啊,其實我也不瞞你,我正打算找人組樂隊,現在主唱有了,貝斯手有了,鍵盤手、鼓手都齊了,就缺一個吉他手呢!」

    王可凡越發覺得奇怪,就問:「你幹嘛要組樂隊啊?」

    那個年輕人顯得有些不好意思道:「不就是剛放了暑假嘛,想自己賺點錢到處玩兒去。我就問了身邊幾個人有沒有類似的想法,結果是群起響應啊!其實那個什麼獻愛心,也就是一個噱頭,我還真沒指望能湊到多少善款來,就是想著可以趁著這兩個月全國四處走一走。」

    王可凡這才聽明白,感情是大學生的暑期活動。

    不過這個年輕人倒是提醒了王可凡,如果能一路上以「愛心樂隊」的旗號唱他個七個月,若是真有效果,那可就不是一般紅了。

    王可凡覺得這事情有戲,便道:「你這麼一說倒是沒問題,咱們組個樂隊湊愛心款,至於生活費,就從善款裡適當拿一點。」

    年輕人一聽王可凡居然答應了,不由激動道:「哥們兒啊,我在這廣場上守株待兔整整三天,可算讓我等到你了!」

    王可凡怎麼聽怎麼覺得這比喻怪彆扭的,可還是微笑道:「帶我去見見樂隊的其他人吧。」

    「好,馬上就聯繫。」年輕人掏出手機,一個一個電話打過去,大聲嚷嚷著讓眾人到哪裡哪裡集合,生怕路人們不知道他這是要組樂隊似的,話語間充滿了學生特有的虛榮味道。

    王可凡跟著年輕人走了十幾分鐘,在路上年輕人和王可凡互相做了自我介紹,年輕人名叫趙俊毅,是甬州市當地一所專科音樂院校的學生,今年大二,算是正在過人生中的最後一個暑假。因為到了大三,他們就得開始實習了。

    趙俊毅領著王可凡進了一個老式的小區,小區裡全都是不高於六層的老房,不過綠化倒是做得不錯,雖然談不上鳥語花香,倒也總比煙塵滿地的大馬路要好許多。

    七拐八拐了一會兒,兩個人終於在一個小亭前停下。

    亭子裡,這時候已經坐了兩個人。一男一女。

    見到趙俊毅,那個男生馬上起身問道:「俊毅,他就是你剛剛找到的吉他手吧?」

    王可凡道:「你好,我叫王可凡。」

    男生點點頭,道:「我叫周釗,是樂隊主唱。」說完,又介紹身邊的女生道:「她是我女朋友,孫婷婷,學電子琴的,就是……鍵盤手了。」

    趙俊毅又忙補充道:「還有一個打鼓的胖子沒來,貝斯我來彈,加上你,我們樂隊就算齊了。」

    王可凡微微點頭,又問:「那咱們第一站先去哪兒啊?」

    趙俊毅一陣沉默後,反問王可凡:「你覺得,我們應該先去哪兒?」

    王可凡抬頭看了看藍天,想瞧瞧是否會有烏鴉喊著「傻瓜」飛過。怎麼感覺和這幾個學生組樂隊,是一件特別不靠譜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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