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哈!
貧窮的小鎮,破舊的武館。
烈日當空,似乎連地上的雜草都屈服在此炎熱的空氣下,萎靡的彎下了腰。
「雲龍,進來乘涼,休息會吧,中午時間大家都休息了。」
滿臉鬍鬚的黑胖教頭,在武館正堂裡喊著。
「不用了,師傅,我再練會兒。」
倔強的孩子。
教頭搖了搖頭,自顧的坐下來,拿起葵扇,喝著粗茶。
烈日漸逝,夕陽西下。
「今日便練習到這兒,大家都回去休息吧,明日記得,一早便要準時來武館練功,需知道,練武之路需不畏辛苦,只有如此,方才可練成大師!」
稀稀拉拉的應和聲,孩子們來此非是玩耍混日子罷了。
「是!知道了!師傅!」
唯獨莫雲龍,高聲回答。
黑胖教頭欣慰的點了點頭,深深看了莫雲龍一眼。
孤獨的一人回家,莫雲龍從來如此,許是由於性格比較刻板,同齡人皆不愛與其親近。
「雲龍,今日過得如何?可有勤奮練功?」
隔壁家的李嬸嬸,親切的向莫雲龍道。
莫雲龍自幼喪失雙親,隔壁李家乃是莫雲龍之父舊交,雖同是貧苦之家,但實在不忍看著十歲之童獨自過活,儘管艱難,亦是盡力照顧莫雲龍。
「李嬸,放心,雲龍每日都有很勤奮的練習。」
說著,莫雲龍便自顧的回家,又繼續擺開架勢,練習著那生硬的拳法。
「雲龍,回到家就別再練了,準備過來吃飯,今日你李嬸買了條魚。」
男子的聲音,此人便是莫雲龍父親之好友,李成。
粗茶淡飯,李成家裡並子嗣,似是將莫雲龍當成親生孩子般,亦有些歡聲笑語,只是在莫雲龍的心裡,總感覺缺少了什麼。
時光飛逝。
轉眼間,莫雲龍已經十六歲。
而莫雲龍所在的武館,如今已經越來越少人前去習武,莫雲龍已經是年紀最大的學生。
畢竟,在這個有仙人存在的世界裡,早在莫雲龍十歲時,便知道,練武論練得多厲害,都法擋住仙人的術法。
而練武,在民間,亦是最差的選擇。
有俗話說;
若要家財萬貫銀,寒苦十年書。
若要家徒四壁牆,寒暑苦練百年功。
就算是當個屠戶,做個木匠,抑或是當個裁縫,都比練武有出息,而練武,只是家境實在貧窮的人家,奈的選擇。
「今日,乃是武館最後一天授課,從今以後,你們都不必來了,我已經決定將武館關閉。」
黑胖的教頭眉宇間似有些陰鬱。
莫雲龍忍著滿腹狐疑,練完了最後一日的功。
「師傅,為何說走便走?武館開的好好的,莫非有急事嗎?需要雲龍幫助否?」
待所有人走後,莫雲龍問出了自己的疑問。
「妨,這幾年,我也賺了些錢,人也老了,都快四十了,還未娶妻生子,想來卻是不孝,遂便想將武館結了,回到家鄉開個小店舖,娶個老婆,也好續下燈火。」
黑胖的教頭說到此,似很滿足般。
就這樣,武館關了,黑胖的教頭走了,在一個普通的早晨。
轉眼,兩年又過去。
「你這個沒用的東西,掙那麼幾個錢,還要打腫臉充胖子養著旁邊那個傻小子,你說,以前咱沒有孩子也就罷了,如今你是不是不想孩子有出息?學那傻小子去習武,弄得如今十八歲了一事成?如果不是,那便去跟那小子說清楚,把錢留給我們的孩子書!」
「噓!你喊那麼大聲幹嘛!」
關門聲。
卻依舊能夠依稀聽到裡面傳來的爭吵聲。
「李叔,謝謝您這麼多年的照顧,雲龍也長大了,想去京城闖一下,房子便交給你了,如何處置,你看著辦吧,雲龍不再需要它了。」
看著眼前一夜沒睡的李成,那憔悴的臉蒼白而力,莫雲龍轉過身,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剩下一臉錯愕與愧疚的李成,呆呆的站在那裡。
家,沒了,或許,早沒了。
上京之路,遙遠。
莫雲龍雖甚本事,卻練就了敏捷的身手和強健的體魄。
一次意外的機會,莫雲龍碰到了被劫匪追殺的商賈,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救下了他。
就這樣,莫雲龍成為了那商賈的護衛,那商賈在京城,頗有地位,家財萬貫,門客三千。
兩年的時間,平淡的過去。由於救命之恩,那商賈對莫雲龍極好,而商賈之女,正值妙齡,卻看上了莫雲龍。
「老爺,你說咱們的女兒,是不是對那個傻小子莫雲龍有意思?」
「怎麼了?雲龍憨厚老實,為人正派,且救過我的命,就算將女兒許配給他,也沒什麼。」
「哼!你要我們的女兒嫁給一個家丁?你想都別想,如果你硬要這樣,我便死給你看。」
胳膊擰不過大腿,莫雲龍最終似是知道了商賈的難處,毅然請辭。
偌大的京城,莫雲龍感受不到一絲的溫暖,自己似是一個沒用的人般,一是處。
偶然間的醉酒,莫雲龍在早晨醒來,抬頭看時,竟是私塾。
都說書中自有黃金屋,莫雲龍決定一試,反正當家丁這幾年,也攢了些錢。
然,好景不長,做為私塾年紀最大的學生,莫雲龍感受到了什麼是人言可畏。
一年後,在流言蜚語及惡意中傷中,莫雲龍離開了私塾,雖如此,卻學到了很多東西。
百一用是書生,莫雲龍深切的體會到。
終於,一次閒逛,莫雲龍現了衙門招收捕快的榜文。
自幼練武鍛煉的好身手,就算是在私塾書時,都不曾間斷過練武。
毫懸念的,突破重圍,當上了捕快。
一年的時間,對於一個捕快忙碌的日子來說,過得非常快。
聽說她要結婚了,夫君亦是有權勢之輩,莫雲龍在大婚當日遠遠的看了她一眼。
她很美,只是並不開心。
然而莫雲龍看著自己身上的捕快服,自嘲一笑,轉身離開。
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朝廷的**深入骨髓,就連捕快,都會用盡一切的辦法獲取錢財。
一擔姦殺案,兇手被莫雲龍捉獲,但卻是她的夫君。
她來了,沒說什麼,只是那淚痕卻歷歷在目。
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輕輕將那淚痕擦拭,輕撫了一下她的秀,莫雲龍離開了。
案子,依然要辦。
推開面前的銀票,莫雲龍站起來,再次離開了。
收受賄賂,並非莫雲龍的性格。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卻生。
誣陷,在這**的朝廷,實在太過普遍。
就這樣,莫雲龍因為誤判失職而丟了捕快的工作。
站在衙門前,望著那佈滿灰塵的大鼓,莫雲龍冷笑——如此做官,並非為鼓,而是鼓上之塵。
離開了京城,莫雲龍心灰意冷,落腳在一小山村。
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
遇到李思這個知己,卻是莫雲龍此生最開心的事情。
歲月荏苒。
相遇相知已經數年。
各地反朝廷的叫喊聲日益增大,莫雲龍與陳思皆憋了一口氣在心中。
終於,決定幹一番大事業。
落草為寇,劫富濟貧。
婉如宿命的安排般,就在這天晚上,在一處樹林,莫雲龍撿到了一名孩童,不知是誰將其丟棄在此,只是本能的被孩童的氣息所吸引,將孩童收了下來,而那襁褓上寫的,便是:沈天。
你比我還慘些。
你生來便被父母拋棄嗎?
沒事,以後我們,相依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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