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只是等待著變化,而塞巴斯蒂安似乎也是如此,並且比周楚表現得漫不經心,似乎一點也不擔心蘭蔻那邊的情況,也不擔心這一邊的情況。閱讀
變化隨著幽蘭的動作而產生了,在猶如呼喚和召回什麼的手勢下,原本厚實的深綠色籐蔓牆,卻瞬間縮小了一倍,並且呈現出枯黃的狀態。
水分被抽乾了!
蝴蝶朝後退開一步,看了一眼周楚,兩人儘管算是首次合作,但似乎已經有了默契,能夠從彼此的眼神裡瞭解到對方想要傳達的信息。
蝴蝶想要告訴周楚的是,能力相剋被克制得太嚴重了,這個時候繼續,只會吃力不討好,而周楚想要告訴蝴蝶的是,退下吧,我來好了。
兩個人在眼神交錯間,已然完成了相互之間的信息傳遞,而在步驟上,也幾乎趨於同步。蝴蝶立即第一時間朝後退去,並且在前方編織出了數道荊棘與籐蔓所組成的牆,以此來作為緩衝,而周楚則是踏前一步,召喚出華爾琪與能量武裝護腕,並且化為了銀白色的雙槍。
自然是不可能第一時間就上前去近身作戰,必要的試探還是需要有的,雖然周楚也知道,幽蘭所擁有的能力,似乎接近遠程與法術能力,應該對於近戰和肉搏並不在行。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是夏曉這樣變態而妖孽。
銀色雙槍已經積蓄滿能量,儘管因為之前一番鏖戰的緣故。現在周楚的精神力只能夠提供給雙槍足夠的藥,卻法達到和密集的射擊,但用於試探,已經足夠了。而且實在不行,還能夠和阿蕾莎借取,只是沒有必要那樣做罷了。
所以他只是全神貫注的提著槍,等待著前面的籐蔓與荊棘之牆被水箭射穿和被抽掉水分枯黃。
但在蝴蝶所編織籐蔓與荊棘之牆被抽掉了水分,開始枯黃,並且被水箭擊穿的同時,幽蘭還是沒有動。
她還是站在那裡。隔著籐蔓與荊棘之牆。如果周楚能夠看到她的目光,他就會發現,她的視線,是帶著些許憐憫的。以及悲傷的。
那是種哀悼死人的憐憫與悲傷。
這是她的領域。水的領域。在她的領域之內,一切的水分子,皆聽從她的召喚。
空氣中有水分。籐蔓植物中有水分,那麼人體之中呢?血液之中呢?有沒有水分?
這是毋庸置疑的,甚至只是隔著層層的籐蔓與荊棘之牆,她都能夠感覺到,那隨時都會聽從自己呼喚的,那兩個人身上的水分子。
我不想殺人,她說。
但還是伸出了手,那纖細而皙白的手指,猶如撥動古老的琴瑟,又似在輕輕拉扯著絲線一般,將她所感覺到的,那兩個人身上的水分子,抽離過來。
在幽蘭的手指開始動作時,周楚就已經察覺,除了血液、以及心臟,還有自己的左手之外,其它身體部分的水分,正在以一種誇張的速度飛速流失著,透過寒冰一般幽藍色的盔甲,周楚能夠看到,就像是流淌著最誇張的汗水一般,水分以猶如烈日之下的汗水那樣,不斷從皮膚上的各個毛孔中湧出,只是並不朝下流淌著,而是一脫離了周楚的體表,就開始懸浮,試圖透過盔甲,朝某個方向而去。
看到和感覺到這樣的情況,周楚自然也能夠猜測到發生了什麼,對方的領域能力,大概是所有的水分都能夠依照她的意願所運行。
但周楚同時也注意到,自己的血液、心臟、以及左手、以及大腦區域的水分,卻沒有流失,似乎有什麼在抗拒著對方領域的規則。
本源病毒,該隱之心和該隱之血。
本源病毒細胞,因為是隨時都能夠活性化,並且有著特定意識的細胞體,所以細胞吸附水分,以及速的分裂再生殖,是能夠暫時保證限制住水分的流失與被控制,這一點周楚可以理解。
但該隱之血,該隱之心,又是通過什麼來限制與拒絕對方的操控?
領域、規則、這兩個詞語在這一刻突然瘋狂的在周楚的大腦裡盤旋,所有相關這兩個詞彙的一切記憶,以及他所能夠理解的描述,不斷的出現,並且被拚命的解讀著。
領域,生物學概念,數學概念,社會學概念等多重含義。
領域最基本定義是,對某一分類進行細緻與劃分後,對於的那一部分的總稱,就是領域。
生物學概念裡,一個被所有者所佔據與擁有、進行保衛的空間,這個空間內含有佔有者所需要的各種資源,佔有領域的可以是一個個體、一對配偶、一個家庭或一個動物群。
領域的主要特徵是:(1是一個固定的空間或區域,其大小可隨時間和生態條件而有所調整;(2是受領域佔有者積極保衛和防禦的區域;(3領域的利用是排他性的,即它是被一個或多個個體所獨佔的。不同的領域一般說來是互補重疊的,如果重疊也是少量的和暫時的,重疊區域可被兩個領域的佔有者共同利用,但利用的時間不同。
如果是力量的領域概念呢?
一個固定的空間與區域?大小與時間長短,隨使用者與製造著的能力而變化?領域受領域製造者與擁有者條件支配,控制與使用該領域內某一分類劃分之後,受到劃分之後力量控制的某些「個體」或「群體」?領域的利用同時是具備排他性的,但相同領域能力者,或是共同利用與佔有,或是爭奪?
這是她的領域,她的領域能力是領域內所有被定義為「水份」的水分子的條件擁有和操控,論以怎樣的形態出現,只要擁有化學式為h20的這一分子,就能夠條件擁有與操控。
但本源病毒與該隱之血、以及該隱之心卻能夠抵抗著操控,why。
規則。
規則,一般指由群體群眾共同制定和公認,或由某一特定對象與個體制定並通過的,由某一群體裡的所有成員一起遵守的條例和章程。
甚至事物運行的規律。
規則具有普遍性。
規則也指大自然的變化規律。而這一變化規律,是需得到在這一領域裡的所有成員所認同與許可,就已經成為了規則。
而多的時候,規則之所以是規則,是因為得到大多數人承認,並且因為這承認而存在的。
常識之下的規則,是大多數人認可與同意,並且默認為常理與不可違反的。
而想要打破規則,那麼就必須先從自己打破規則。
但個體打破規則,規則依然存在,不被大多數人認可與同意,不被它的制定者與擁有者所同意,規則就還是規則。
世界,事物運行,社會,群體,一切的一切,都是由種種規則維持著秩序,不管這種規則是人為設定的還是客觀存在的,只要是規則,便具有制約性。
因為在某個意義上,規則都具有絕對的或相對的約束力。所有的行為在一定的範圍與約束內,才可以得到許可的行為,法得到許可,便是不可行的行為,比如水能夠燃燒,火能夠變成固態,這些都是不可行的行為。
只有規則下的可行,才是可行的行為,而不是一種完全的、隨著自我意識與意志拘束的行為。
而這種許可包括自然界的許可,社會的許可,他人的許可。這就是規則的制約性的表現。因為在這種制約性中包含著個體切身的利害關係,因此規則的制約性是普遍存在的,是不可消除的。
所以,一旦想要打破規則,或者說自己指定規則,以純粹的力量與對事物的理解來改變規則,就必須劃分出一個領域,一個在一定時間與範圍內,能夠以自身對事物的理解與力量來強行改變,並且控制與指定的規則,改變了規則,在這短時間內存在與持續的領域內,規則之下的某一事物,便會按照自己的意志來運行。
純粹的力量,開啟純粹的領域,而規則的改變與掌握,需要的是……
事物的本質!
對於事物的理解能力,周楚法解讀到水分子這樣微觀的層面,就連本源病毒的活性細胞,他到現在都沒有辦法明白與理解,它是怎樣分裂與生殖,又是怎樣構成的。
既然法從圍觀與科學、生物學的角度去解讀與理解,法以客觀的事物運行規律與邏輯去看透本質,那仍然有另外一個方向,科學都法完全解讀的方向。
唯物的對面,是唯心。
而在共同認知裡,如果存在,科學的對面,是為魔法。
不需要去解讀力量究竟是如何通過一個個細胞產生怎樣的化學變化,肌肉如何運作之後產生的動能勢能最終產生「力」的物理過程,火焰究竟是怎樣燃燒的,由氫與氧兩種元素構成的水分子究竟為什麼被人體所需要。
一開始便認可與同意這樣的「規律」與「規則」存在,將重要精神力與意志去感知在客觀條件下存在的其它,再以自己已經認可與同意的「力量」來作為規則之一去理解與操控其它可以改變的規則,以原本的規則控制與改變自己所想要改變的「另一個規則」。
對方的是水。
那麼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