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烈放下火槍,快步跑到靶子前,清楚看到皮甲右胸處破開一個大洞。伸手撥開碎甲,可以看到彈丸深深陷入木靶中。狄烈用匕首將鉛彈挖出,鉛彈已經完全變形。
狄烈懸著的心放下了一半,效果不錯,的確跟印象中的前裝火槍差不多。只可惜,滑膛槍就是滑膛槍,由於沒有膛線,彈丸出膛後沒有形成穩定的彈道軌跡,命中率並不令人滿意。狄烈之前可是瞄準靶子正中位置的,結果卻擊中了皮甲的右胸,足足偏差了一指距離。
狙擊手、五十米射距、偏差十厘米。真不是一般的丟臉啊!不過考慮到是首次使用,又是古老的滑膛槍,加上煙火刺激……種種因素制約之下,這個成績也勉強能接受了。
試槍繼續,標靶換上了鐵甲,距離不變。
這一回狄烈有經驗了,開槍的一瞬間,眼睛瞇成一條縫,用眼睫毛最大限度降低了煙火的刺激。饒是如此,數槍之後,雙眼還是被濃煙薰得酸澀難受。
第二槍,三十步距離,毫無阻滯地擊破鐵甲,鉛彈嵌入木靶中。
第三槍,標靶移到五十步,彈丸依然貫穿了鐵甲,但命中率大為下降;目標本是胸口,結果打到了下腹。如果是射擊靶的話,相當於打了兩環。
第四槍啞火。
每五槍,標靶移至七十步,彈丸嵌入鐵甲中。未能洞穿。
這時狄烈稍停了一下,取下通條清通了一下槍管,將黑火藥的殘渣倒出,然後再繼續。此後一連數槍,都是同樣結果,其中有三槍還脫了靶。不過在換上皮甲之後,即便在八十步。也能給予皮甲後面的木靶以殺傷。
連續打了十二槍之後,狄烈停止射擊,輕觸了一下槍管。很燙手,但應該不至於太影響裝藥。不過照這樣的情況下去,最多打到二十槍。必須用蘸水的濕布降溫,否則容易引起火藥自燃。
試槍的結果,狄烈得到了以下初步數據:一、火槍的射擊距離,最好不要超過八十步。雖然即便超過了八十步,依然可對著皮甲的目標以殺傷,但命中率卻低得可憐。似他這般嚴格訓練、不知用多少子彈喂出來的狙擊手,在這個距離上也只是五發二中,餘人可想而知。二、火槍的穿透性不如弓箭,一石以上的硬弓,在八十步仍可射穿鐵甲。但是鉛彈的傷害力卻遠遠高於弓箭。
古代戰場上常常會出現一種令今人匪夷所思的現象:一名身披重甲的武將,身上插了十箭八箭,卻能渾若無事的指揮、衝鋒。這就是因為弓箭的穿透力雖強,但對人體的傷害卻低。這就像抗戰時期小日本的三八大蓋一樣,這種槍穿透力很強。挨得近的話,可一槍穿倆。但是傷口就是一個小洞,負傷了還可以忍痛繼續戰鬥。養好了傷之後,依舊活蹦亂跳。
可是鉛彈卻不一樣,要麼就是打不穿,但一旦打穿護甲。射入人體的彈丸就一個勁地橫衝直撞,把五臟六腑攬得一團糟,瞬間就足以令人喪失戰鬥能力。這在現代的彈道學中,稱之為「空腔效應」。
小小一枚幾克重的廉價彈丸,效果遠超十幾二十支箭矢——換一個角度看,打一槍,僅僅是用食指扣動一下板機;而用一石硬弓連射二十支箭,射手基本上脫力了,可以退出戰場了。這樣的性價比,哪個更划算,還用多說麼?
最後一點,火槍射擊時冒出的煙火——尤其是接近臉部的藥室冒出的煙火,對眼睛的刺激與影響很大。事實上,狄烈後面打的十槍,基本上是「盲射」的。也就是先瞄準好目標,在開槍的一剎那閉上雙眼,憑感覺射擊目標。
狄烈並不知道,在歷史上,西方國家的軍隊在使用滑膛槍時,士兵們也曾為同樣的問題所困擾。長期強光濃煙刺激,使一些士兵最終雙目失明。以至後來士兵們射擊時,都是閉著眼或將頭偏向一側,壓根不做瞄準動作,這也是滑膛槍命中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除此之外呢,就沒有別的原因了麼?
狄烈慢慢合上雙眼,腦海裡不斷閃過後世所看過的滑膛槍時代,兩支軍隊排成一列,面對面射擊的場景。一般這樣的對射距離,不會超過一百碼,可是效果如何呢?
在這一方面,後世有不少資料,如在普法戰爭其間,普軍曾經對普法兩國的滑膛槍做了一項試驗。對一個10英尺寬6英尺高的目標,普軍1782型滑膛槍射擊100發,在100步長的距離上可以命中60發;200步時40發;300步時只有25發。同樣的,法軍的滑膛槍也沒好到哪裡去。
考慮到戰場環境,煙霧,恐懼,噪音等因素對士兵心裡的影響,命中率要比這種理想試驗還要低得多。500人在100碼的距離上對一個進攻中的步兵縱隊進行兩次齊射,理論上可以命中500到600發。可是根據各**隊的經驗,戰場上能命中150發就已經是最佳成績了。
拿破侖時代,各國士兵通常在彈藥袋裡攜帶50到60次射擊所需的彈藥。一次戰鬥平均消耗20發左右。英軍與西班牙戰鬥中消耗較大,平均每人打了60發,全軍共消耗彈藥350萬發。可是命中率卻出奇的低,每450發才造成一名敵軍傷亡。
從理論上說,敵人如果排成一列,一列有一百人的話,這個橫向目標是如此之大,哪怕閉著眼睛,都不可能打不中,除非槍口指天——對的,就是指天!
不管橫向目標是一百人、兩百人還是三百人。都只增加了橫向的寬度,但縱向的高度卻是一點都沒變。也就是說,縱向高度永遠都是一人高。這就像是一條繃直的皮帶,長度可能有好幾尺,但寬度,也就那麼幾寸。
面對著排成一列衝過來的敵人,如果你打不中。只有兩種可能,你的槍口或者指高了或者放低了!
調整槍口高低不就成了嗎?
狄烈差點想打自己一記耳光,怎麼忘了後世步槍最基本的零部件之一了呢——標尺!標尺啊!
對於步槍標尺。狄烈再熟悉不過。通常標尺上有兩個構造,一是缺口,與準星一起是用來對準方向的;二是射程尺碼,根據目標距離調整。如目標在二百米,就將尺碼調到2的標記上,也就是將缺口抬高一點,其作用是校正彈道。因為子彈出膛後並不是直線運動,而是受地心引力作用,呈弧線下降。標尺抬高一點,就使槍口上抬了一點,從而校正了子彈的運行軌道,使彈頭飛到這個距離上,正好下落到適當高度,才能準確命中目標。
步槍的標尺通常有1、2、3、4四個數據。分別對應著100米、200米、300米、400米這幾個射擊距離,而5以上是400米以上至1000米的射擊範圍。在戰場上100米範圍內,1用於瞄準胸部,3用於瞄準腰部,2是兩者間,4用於瞄準腿部,5就是掃射。
在後膛槍出現以前,所有的前裝滑膛槍,都沒有標尺,這又是前裝滑膛槍命中率低的又一個重要原因。當然。決定性的原因是槍管沒拉膛線。只是這個問題目前還解決不了,但在槍管上配置一個標尺,卻並不難。
狄烈很快將步槍簡易標尺畫出來,當然做了一些修改,同樣採用阿拉伯數字來表示。1對應三十步、2對應五十步、3對應七十步、而4則對應八十步以上距離。
狄烈將標尺數據與實際射擊距離換算好之後。在槍管上標定,隨後將火槍交還給兀自看得呆傻的周、魯二人,道:「所有的工匠全力以赴趕製此槍,一日可制幾支?」
周、魯二人啊了一聲,如夢方醒。兩人互相對視一眼,俱從對方眼裡窺到一股駭然之色。猶豫了好一會。魯大成才伸出顫抖地手接過火槍,眼神中竟有一絲畏懼之色。
這把劃時代的火槍,是他們幾十名大匠耗盡無數心力,足足用了半個月,硬是將狄烈畫在紙上的一個前所未見的東西,原模原樣地活生生複製出來。但他們無一人能明白這個東西是什麼,做何用處。此時周、魯二人驟見此物在狄烈手裡,不斷噴射出火光青煙,而遠處的標靶則一個勁地晃蕩爆裂,這樣駭人聽聞的場景,著實將二人嚇壞了。
等到二人心緒平復得差不多之後,心中的驚駭卻已為巨大的狂喜塞滿——他們,竟然親手製造出了一根魔棒!能自行發火冒煙,無影無形,傷人於數十步之外的魔棒!
狄烈對於這兩人受刺激後遲鈍的反應感到有些無奈,只得耐心地再問了一遍。
周、魯二人連聲告罪,相互嘀咕了一會,魯大成上前一步道:「若以俺為例,制槍床需一日,制槍管需三日,而槍機構件則最少需半月……」
狄烈頓時不滿地皺眉:「一把槍要差不多二十天才製造出來?太久了,這可不成。」
魯大成委屈道:「這還是俺手藝好,又熟悉製造流程的緣故。若是換成別的沒做過的匠人,怕是一個月也未必造得出來。」
狄烈似乎想到了什麼,指著魯大成道:「你一個人全程做一支槍?難怪……這樣,如果將槍床交給木匠們做;槍管交給一些技藝普通的鐵匠打制;螺栓、彈簧交由幾名固定的巧手工匠監製;然後集中一批技藝最好的大匠,專門鑄造槍機構件。這樣一來,你們估計能不能提高一些製造速度?」
周德旺一拍巴掌道:「小老兒明白了,這就是俺那小侄孫說過的,好像叫什麼『流水』的……」
狄烈微微一笑:「流水線作業。」
「對,就是流水線作業。」周德旺將整個製造流程在心裡過了一遍,隨後昂起頭,信心滿滿地道,「小老兒有把握,最慢三日可製造一支槍。隨著日後匠人們技藝熟練,甚至有可能更快。」
狄烈無語,三天一支槍,當然也是慢。不過有所謂人多力量大,尤其是專業人才多了,這力量更是成幾何倍增。嗯,希望到時能給自己一個驚喜吧。(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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