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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恐怖片之王 第兩百零七章 組合拳 文 / 一品黃山

    「這是完全被濫用了的新聞自由!」

    《成報》總編胡剛幾個月來第一次親自使用自己的筆名『狐王列那』撰稿,親自參與了對倪震跟《yes!》的口誅筆伐!

    「我們說不得這個社會怎麼了?為什麼突然變成了這個樣子!事實上在並不遙遠的幾年前,當時筆者尚且只是一個小編輯的時候。在香港,媒體尤其是混吃娛樂圈的媒體人跟藝人之間的關係是非常不錯的。但是這幾年來,香港風氣突然轉惡。某些媒體每隔一段時間,總會從娛樂圈中挑選一人製造出一個『社會公敵』出來,供大家嘲諷挖苦、發洩取樂。為的是什麼,只為自己報刊大賣!」

    《東方日報》、《yes!》、《壹週刊》可謂是香港這幾年來爭議最多的三份報刊。《東方日報》是香港八卦影響力覆蓋面最廣的報紙,直到88年,娛樂版仍位於副刊,只有2版12條字。隨後全港第一份專注於娛樂圈八卦的雜誌《壹週刊》創立,八卦風氣漸濃,如今娛樂版成為重頭,10-15版是常態,甚至有大新聞之時經常做到20版。

    而1990才創刊的《yes!》雜誌,雖從規模跟影響力上都不如《東方日報》跟《壹週刊》,但在倪震的『聰明才智』之下另辟巧徑開了香港「醜聞報道」風氣之先。就連八卦大佬黎智英也曾經在私底下向友人坦白,他跟對手倪震學了不少東西,《壹週刊》能夠成為香港最大也是最受歡迎的雜誌,倪震才是最大的功臣。

    《yes!》為華語娛樂圈所帶來的變化只能用巨大來形容!

    在報道中,《成報》主編胡剛回憶80年代娛樂媒體人與藝人時常成為朋友,電話打到藝人家裡與其父母親友、阿姨保姆先聊兩句,藝人形象往往正面、積極,供人膜拜。那時媒體人尚存「職業道德」,《成報》當時的總編也是當時他的頂頭上司還曾經教導過他吃媒體這碗飯的三原則:一不能打官司,二不能賠錢,三不能道歉。

    可這兩年媒體人跟藝人之間的矛盾激化嚴重,去年《壹週刊》為了獲得新聞,故意對星爺進行歪曲報道,結果被訴誹謗賠了星爺十萬塊,但那位八卦大佬黎智英卻叫囂著:「十萬塊算個什麼東西?我們買了個名氣、買了個全港皆知、買了數十個報紙頭條,這錢花的值!」

    胡剛將香港比作一個村兒,空有國際大都市之名,絕大多數村明確都是來自大陸跟越南的移民,身上的草根氣息太重,不如歐美人受教育程度那麼高。所以更喜歡賭馬玩**彩,思考不了太深奧的理論跟鑽研學術,只懂得單一的消遣;又存了祖輩傳下的「過客心理」,少關心時政新聞,多喜愛家長裡短雞零狗碎。

    胡剛將其歸咎為『身份焦慮』:「香港普通小市民講八卦的時候,那些對像大家一邊羨慕,一邊嫉妒。沒有人不希望活在焦點下,但是大多數人的願望注定無法達成,於是出於嫉妒跟小市民心態大家希望看到明星不好的事情,從而獲得安慰『明星還不是一樣表面光鮮,要我來做肯定比他們更好』。這種帶有身份焦慮的**投射,有很多負面情緒。於是大家開始消費明星的醜聞,消費明星的人格陰暗面,消費明星不為人知的虛偽。八卦最大的價值,不是把一個人捧上天,而是捧他上天,再把他給拉下來。」

    他最後總結道:「有些無良媒體人很明顯把握住了小市民的心態,於是他們將自己的私慾包裝之後『出售』給渴望消費明星的人。既滿足了自己的私慾,也賺到了鈔票……」

    毒瘤明事件的迅速發酵,導致倪震如同喪家之犬一般,遭到了妄圖與其撇開以免被當成是幫兇跟同黨的眾多香港媒體口誅筆伐,也令其徹底交惡了演藝界,畢竟被消費的明星除了那些渴望成名跟名氣的新人外,稍微有點名氣的藝人,都不願意自己成為別人筆下被盡情抹黑、污蔑的對象。

    事關演藝界中人,媒體自然不可能不採訪諸位大牌明星。已經拍完了在香港的劇情,將前往美國為新電影《紅番區》取景的成龍首當其衝,被媒體堵了個正著。

    成龍是香港演藝圈的一哥,他不但資歷老,而且名氣也大,這樣的問題他是最有發言權的。但是這一次當《東方日報》堵到了他,希望採訪他的有關看法時,他卻以近來拍戲較忙、不清楚整個事件為借口,推辭了採訪。

    也難怪他為難了,在香港無人不知成龍跟倪匡是忘年交,多年交情擺在那裡,昔日倪匡對他極其推崇,還曾揚言他的每一部劇本,最合適的男主角只有一個,那就是成龍。但成龍現在的確不好站出來說話,因為整個事件之中都透漏著一股詭異。能夠請得動王牌大律師為劉錫明提供法律援助,同時一環接一環打擊擺明了要整倪震。而且這其中還牽扯到了現在香港電影界公認的新晉大亨徐帆,就算他為人再豪爽,也不願意盲目出頭得罪了誰。

    不過成龍不開口不代表其他人不說話,星爺作為香港演藝圈人氣最旺的藝人之一,私生活嚴重受到了狗仔隊的騷擾,而且香港媒體對他的過分關注跟一些不實報道也令他對此中槍。《星島日報》問到了他的感觸,星爺根本不怕得罪人直接架槍開炮,「……他們(指之前報紙上的一些被參訪者)都說了,前幾年香港的風氣真的很好。但這幾年不行了,我去年才跟業界某知名雜誌打了一場官司,原因跟結果我不想重提了。我只能說,在香港的確有一些媒體人中的敗類在充分濫用新聞自由。我在外面喝醉酒同別人接吻,這個是新聞嗎?難道就因為讀者想看,就不把我們藝人當人看?我去買水果,關你什麼事?硬要說我看上了某個賣榴蓮的女孩,還整出了個什麼榴蓮西施,你們不煩嗎?公眾想看的並不是這樣的新聞,而且現在我去買水果被拍照不打緊,但一些無良媒體拍回去之後一定要寫壞話的,因為現在香港,好話不賣錢,寫得越壞越好是吧?」

    「這兩年隨著香港各界對於97回歸的信心不足,於是大家將新聞自由擺在特別重要的位置,是不能碰的!這種情況下,確實出現了一些情況。我相信只要大家齊心協力去更改,香港一定會更加美好的!」

    金庸老爺子到底還記得與他交情不淺的倪匡曾經離港之前拜託他代為照顧愛子倪震的囑咐,只能迎風站出來,為他婉轉說些好話。

    可惜,早就恨透了倪震這個世紀賤男,幕後操控這一切對他進行報復打擊的徐帆如何能夠讓局勢趨於平靜。

    他在金庸站出來,為倪震說些好說的時候,便立刻掀開了其他底牌。

    與劉錫明一道遭遇倪震跟《yes!》抹黑的另外兩位香港藝人黃凱芹、阮兆祥也先後站了出來,效仿劉錫明入稟高院,正式宣佈狀告倪震及《yes!》雜誌,所要高達七百多萬港幣的巨額精神損失費及相關賠償。

    在徐帆的暗中照拂下,兩人接受了大量媒體的採訪,多次於媒體之前哭訴倪震跟《yes!》的暴行。其中已經獲得曙光電影簽約的阮兆祥更是在接受《成報》採訪時哭訴道:「……那段日子我已經不想回顧,現在就是偶爾想起心理也是沉甸甸的難受。只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原因,甚至我本人都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得罪了他(倪震),然後被香港發行量最大的雜誌抹黑、侮辱!」

    黃凱芹也似乎動了真怒,在隨後接受《壹週刊》採訪時怒道:「……我的歌迷拋棄了我,他們來信說我是人渣,曾經把一個還在上小六隻有13歲的女歌迷肚子搞大,還說我始亂終棄,害她沒了人樣。我回電問他們是哪裡看到的,他們不說。後來我親自找到了他們,當面問的時候他們才說是在《yes!》上看到的……那段時間我多次想過自殺,我憤怒的想砸了《yes!》,可是我的家人跟我身邊的朋友告訴我,我必須要忍耐,因為對方是倪震,是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倪匡的兒子。他老子是什麼人?那是手眼通天的人物,在香港商界、出版、演藝界甚至政界都能說上話,我得罪了他的兒子倪震,肯定要被整得很慘!」

    這怒吼看似是不經過大腦的言論,實際上卻是從徐帆那裡早早拿到的台詞。

    對於倪震徐帆早就積存了不少怒氣,但是重生者的他曾經看過不少有關倪震的報道,對於這個世紀賤男的才智跟手段、心機早就有了瞭解。

    他很清楚自己若是不能一擊致倪震於死地,將他徹底打趴下了。那麼,等待他的很可能將是一個徹底被自己惹怒了的跳樑小丑加瘋狗。這賤男是個睚眥必報的瘋狗,毒瘤明事件就可見一斑。

    以他的聰明只怕給他留出一些時間,就會發現是誰幕後操控了這一切,與其到時候多了一個不死不休的對手,他寧願先發制人把這對手打個半死。

    為此,他準備了一系列的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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