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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帝國的邊城 第七十九章 人帥還傻 文 / 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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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人帥還傻

    到了這個世界之後方解最大的感觸就是,人力看起來真的無極限。前世固有的認知被這個世界的現實一次又一次的強-激ān,而且特娘的還居然快感連連,讓他忍不住懷疑前世那些拍武俠劇的導演是不是都穿越過來然後又回去的。

    可即便是楚留香,如果肥到這個胖子的地步只怕也做不到蹲在一根纖細的野草上隨風輕擺。這樣拉風的一蹲,香帥也會羨慕嫉妒恨吧。

    這再次顛覆了方解對人類構造的認識,也顛覆了他在前世十幾年苦讀學來的知識。

    對於這樣一個胖子,方解最想說的一句是。

    這不科學。

    穿月白色衣服卻已經被汗水浸泡成了蛋黃色長衫的胖子笑瞇瞇的盯著方解,指了指方解身上的號衣微笑道:「逃兵?」

    方解先是搖了搖頭,然後又點了點頭。

    「我聽說右祤衛的兵被調了一部分到演武場,演武院三甲之爭用的就是這些兵。這個時辰你藏在這裡,看來是分出勝負了,你能不能告訴我誰得了頭名?」

    他居然問的是這個。

    而不是你為什麼會在這裡,你是不是有什麼企圖這樣常理中的問題。

    方解的手一直放在橫刀的刀柄上,全身的肌肉都繃的很緊。雖然他現在的姿勢看起來有些狼狽,但如果這個胖子有什麼舉動的話他在一秒鐘之內就能抽刀傷人。但方解不敢抽刀,甚至刻意壓制著自己的敵意。

    對於一個可以蹲在草葉上的胖子,他不知道自己的反抗是不是有用。當然,如果這個胖子出手的話,哪怕反抗毫無意義,方解也不會束手待斃。

    「應該是羅文。」

    他回答。

    「啊?」

    胖子微微驚訝的低呼了一聲,然後懊惱的撓了撓頭髮鬱悶道:「我在李伏波身上可是足足押了五百兩銀子,如果是羅文奪了頭名我豈不是賠了?不好不好,大大的不好。」

    他從草葉上下來,動作很輕柔。他雙腳踩在地面上的時候,那棵小草似乎沒有任何變化。風還是溫柔的吹,小草還在輕微的擺動。

    「你不是想埋伏在路邊打劫我們吧?」

    胖子鬱悶了幾句之後問方解,很認真。

    方解也很認真的搖了搖頭說:「我真沒這意思,你應該看得出來我是在躲著你們。如果我要是想打劫,應該跳出去說幾句狠話才對。比如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什麼的。」

    「這幾句詞真雞-巴扯淡。」

    胖子搖頭道:「你說的這些事,都是大隋官府那些官差應該干的。」

    方解深以為然,所以他使勁點頭。

    「既然你不是要打劫我們,那我就沒什麼事了。你繼續藏著,我先走,打擾到你真是不好意思。你放心吧,我也不會去報官這裡藏著一個逃兵。因為我去舉報的話官府也不會給我什麼獎勵,沒好處的事,我不幹。」

    胖子微笑著擺了擺手,說一聲再見。

    他走上官道的時候,停在路邊的一輛馬車車窗簾子撩開一條縫隙,有人在裡面往外看了看後問道:「小酒,什麼事?」

    說話的人聲音很低沉,很渾厚的男性嗓音。

    「東主,沒什麼,遇到一個有點意思的小逃兵,不過我覺得他應該是說了謊,雖然我不知道他騙了我什麼。因為和咱們商行沒關係,也不是想打劫,所以我就沒理會。」

    「他騙你的就是他其實不是個逃兵。」

    馬車裡的人說了一句,然後放下簾子說道:「走吧,玉兒趕了這麼久的路也乏了,走快些回家裡去,她肯定想舒舒服服的洗個澡然後美美的睡一覺。」

    「是」

    胖子低頭應了一聲,回頭瞪了方解一眼說道:「你騙我!」

    方解想笑,沒敢。

    自從到了這個世界之後他遇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人,比如大犬,比如沐小腰,比如老瘸子,甚至樊固狗肉鋪子的蘇屠狗和老闆娘都是有意思的人。但不知道為什麼,雖然只是和這胖子聊了幾句很沒有營養的話,他覺著這個胖子應該比大犬他們都要有意思一些。一個無聊到什麼地步的人,才會跑過來蹲在草葉上和自己聊聊你是不是打劫的這樣的話題?

    「那個……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方解站起來,拍了拍身上的碎葉和塵土表情很嚴肅的問道:「剛才你說沒好處就不會舉報我,我很感激。但我想問一句……你能不能好人做到底順路帶我進城?」

    「你果然不是個逃兵。」

    胖子撇了撇嘴道:「哪有逃兵往城裡逃的,這樣說來你身上這身右祤衛的號衣,說不定是你殺了一個士兵然後搶來的。你或許是個殺人犯,而且是襲殺了大隋官軍的殺人犯。現在沒好處我也要抓了你送去長安府衙,因為我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大隋百姓。以維護didu平安為己任,是每個大隋百姓都應有的覺悟。」

    他一邊說,一邊往方解這邊走。

    「五百兩」

    方解伸出手比劃了一下說道:「剛好補上你賭輸了的銀子。」

    胖子的腳步頓了一下,剛要說什麼忽然馬車裡咳嗽了一聲。胖子臉色微微一變,然後搖了搖頭說道:「不幹。」

    「一千兩!」

    方解咬了咬壓說道:「就當你賭對了賺了一倍,進城你就可以忘了我,我不記著你的人情,你也別記著我出現過。」

    馬車裡又咳嗽了一聲,所以胖子又搖了搖頭。

    方解使勁吸了口氣,報出了自己的底線:「一千一百兩,多一個銅錢我也不出了。」

    「干了」

    話不是胖子說的,而是馬車裡的人。

    號稱富甲天下的大隋首富吳一道,就因為這區區一千一百兩銀子決定帶一個疑似逃兵的人進didu城。

    他撩開簾子對胖子一本正經的說道:「一千一百兩銀子,算是我親自接的生意,和你沒關係,嗯,一點關係都沒有。」

    胖子臉色一苦,委屈的問道:「有分成嗎?」

    吳一道搖頭:「一個銅錢都沒有。」

    ……

    ……

    方解坐在一輛馬車上,有些艱難的把自己身上的大隋戰兵號衣脫了,然後撩開簾子問旁邊騎馬而行的胖子:「有沒有衣服給我換一身?」

    「有」

    胖子點了點頭道:「加五百兩銀子。」

    「金絲做的也用不了五百里吧?」

    方解一邊在心裡罵一邊討價還價:「五十兩,最多了。就算是長安城裡最有名的悅祥記做工精緻的棉布成衣,最多也就這個價錢。」

    他說的確實沒錯,而事實上,一件棉布衣服能賣到五十兩銀子甚至更離譜價格的,也就長安悅祥記能賣的出去。大隋didu裡從來不缺世家大戶,更不缺商賈富豪。沒有功名的人,哪怕再富有也不准身穿錦衣。而且商人的社會地位並不高,誰要是穿了一身錦衣那就是在挑戰大隋國律的威嚴。輕則杖責,重則發配。

    而商人們有的是錢,必須要顯示自己和普通百姓的不同。坐在一起談生意的時候,也不想掉了自己的臉面。所以,針對這些富人們的心裡,悅祥記推出了一系列做工精緻款式新穎而且穿著舒服的布衣,最主要的是看起來和錦衣一樣光鮮,但售價昂貴。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成功的營銷方案,自從悅祥記推出精工布衣系列之後,商人們趨之若鶩,以身上穿一件悅祥記的衣服為品味的象徵。將布衣做出錦衣的味道來,而且還不違紀犯法,可以說悅祥記的老闆是個商業人才。

    「悅祥記的布衣能救你嗎?」

    胖子問方解。

    「不能」

    方解搖頭。

    「這不就得了,悅祥記的錦繡布衣賣五十兩銀子一件的是最普通款式,而且還是去年的老款積壓品。你看到我身上這件非常帥氣儒雅的月白色長袍了嗎,足足花了我三百六十兩銀子。所以我只能說你沒見識,然後我要說你太不拿自己的命當回事了。」

    「一百兩」

    「四百八十兩。」

    「一百五十兩」

    「四百五十兩」

    方解實在和這個胖子沒辦法鬥下去,狠心說道:「三百六十兩,就按你身上這身衣服的價格。」

    「行啊。」

    胖子笑著點頭,然後把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長袍脫下來甩給方解:「一分錢一分貨,童叟無欺。」

    這件衣服上的汗餿味,幾乎在瞬間將方解擊翻,方解堅信,即便是大犬的臭腳也沒有如此的威力。而且因為這件衣服是按照那死胖子的身材做的,方解咬牙忍受著鑽進鼻子裡的味道穿好才醒悟,這件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好像穿了一件勉強蓋住膝蓋的連衣裙,還特麼的是加肥加大款的。

    胖子脫了長衫,只穿了裡面的白色衣褲數了數方解遞過來的銀票,嘿嘿笑了笑道:「出門帶這麼多銀子,你看來也不是個普通人。不過我做生意講究信用,拿了你的銀子保你平安而且為客戶保密,放心,我不會追問你是什麼身份。」

    說完這句,他忽然醒悟了什麼連忙對前面馬車說道:「東主,這筆買賣是我自己做的,出的貨是我自己銀子買來的,和咱們貨通天下行沒關係吧?這三百六十兩銀子,我可收下了……」

    馬車裡的渾厚男聲不屑的哼了一聲後問道:「在悅祥記買這件衣服的時候,悅祥記的夥計是不是因為你是我貨通天下行的人而給你打了折扣?折了多少銀子?你省下的錢,就是我貨通天下行的名頭帶來的好處。所以……折了的銀子,算是我在你剛才買賣裡入的股。」

    胖子臉色變得極精彩,從銀票裡抽出來一張一百兩的依依不捨的塞進前面馬車裡。

    方解看的眼睛都直了,忍不住感慨道:「這樣做生意,想不發財都難啊。」

    「你錯了。」

    胖子把剩下的銀票塞進衣服裡,認真的對方解說道:「這樣做生意的,普天之下也就只有我們東主一個人發財了。因為其他人如果敢這樣跟他算計,最後都被他算計的連褲頭都剩不下一條。」

    前面馬車的簾子打開一條縫隙,一張紙飛了出來。

    「馬屁拍的好,東主賞。」

    那渾厚的男聲微顯得意的說道。

    胖子從馬背上飛了出去,身子在半空中如雨燕繞牆一樣打了個迴旋,抓著那張他剛遞進去的一百兩銀票又飛回馬背上,動作快的不可思議,完全違背了人體力學和重力學。

    就在這個時候,後面那輛馬車裡探出一顆小腦袋,看了看前面,有些好奇。這是一個看起來十四五歲的小女孩,眉目精緻清秀,標誌的一個美人坯子。雖然還沒有完全長開,下頜上還帶著些嬰兒肥,但毫無疑問二三年之後絕對能迷死不少男人。

    她看了幾眼之後又把頭縮回去,然後有些小興奮的對坐在馬車裡閉目養神的女子說道:「小姐小姐,花一千一百兩銀子買路的那個傻子,竟然是個帥氣少年郎,眉清目秀的呢。」

    「白癡」

    被稱為小姐的漂亮女子微微皺眉道:「長的帥的傻子難道就不是傻子?難道你不覺得,人帥還傻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麼?」

    「小姐……不好吧。」

    小丫鬟俏目睜圓,有些擔憂的說了一句。

    「人帥還傻的不騙回家玩玩,多虧啊。又回didu了,又要枯燥無味的生活,總得找點樂子,對吧?」

    她笑了笑,食指和拇指虛空捏了一下,就好像捏著一隻花蝴蝶的腿看它怎麼都飛不走似的。不過在她看來,那個花錢買順路帶走的傢伙,應該會比花蝴蝶好玩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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