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過來。」
齊高飛眼中中滿是恐懼,臉色一片蒼白,跟那些一夜射了七次的人沒什麼兩樣,全然沒有了剛才扯著虎皮,搖旗吶喊的得意。
兩分鐘不到,堂兄帶來的警衛員和自己手下的教官就都被收拾了,而且還是以那麼誇張暴力的手段,這到底是什麼怪物,就是軍隊裡那些特種兵也沒這麼變態啊!
嘴角微微掠起,秦歌似笑非笑地打趣道:「教官,你讓我不要過去,就不要過去,這樣我不是很沒面子!」
「是我瞎了眼,才讓堂哥找你的麻煩,我給你道歉,請你饒了我這回吧!」
這一刻,一種名為後悔的情緒湧上齊高飛的心頭,如果可以重來,打死他也不會招惹秦歌。
哪裡有新生能把軍隊的士兵當皮球似的踢飛,拎著兩個一百多斤的警衛員當棍子一般揮了揮去,太可怕了,這簡直就是一頭披著人皮的史前猛獸啊!
堂哥,這兩個姓齊的還真是親戚!秦歌嗤然一笑,一句道歉就想沒事,你是不是想得太美,還是沒有睡醒。如果道歉真的有用,哪裡還需要警察來維持治安。
別忘了,今天這事本就是你先惹起的,現在才知道害怕?不好意思,已經晚了。
秦歌也懶得跟齊高飛多說廢話,一把捉住他的衣領,老鷹捉小雞似的把人提了起來,手掌一下下地朝著他的兩頰猛扇而下。
對於這種仗勢欺人的軟蛋,沒什麼比抽他們臉更加爽快。你不是愛面子麼?那我就專抽你的臉,把你的那些勞啥子的面子統統打掉,讓你沒臉見人。
辟辟啪啪!
一連串響亮的巴掌聲傳的老遠,還沒幾下齊高飛那張臉就開始充血腫脹,慢慢有朝著向豬頭的方向發展。
旁邊那幾個平日裡跟齊高飛稱兄道弟的教官,雖然很想過去救人,可是剛才秦歌那神威凜凜的一幕,現在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有能力從對方的手底下把人救下來。
既然明知道去了也幫不上忙,那何必還要去討打呢!咱又不是那種有受虐癖的怪人。
有了這個想法,那幾個教官頓時打消了那點衝動的念頭。
不得不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齊高飛結交的這些所謂的朋友,戰友,和他完全是一類人。
有福的時候可以一起享,但是一旦遇上麻煩,馬上就會躲得遠遠的,哪管平時有多麼熟絡,只要別被牽連了才好。
而藍筱卿所在的經管系女生方隊裡,更是響起了好些議論之聲,其中不乏幸災樂禍的女生,至於同情他的人則是一個都沒有。
這段時間,齊高飛沒少打著指導的名頭佔她們的便宜,如今有人挺身而出,收拾這個軍中敗類,她們高興還來不及,哪裡會有人同情他。
「我警告你,把人給我放下,不然我就要開槍了。」
這時,被撞倒在地的齊副團長站了起來,高聲喝止,他的手已經按在了槍套上,似乎只要是秦歌敢不聽命,他就會拔槍開火,威脅之意不言而喻。
停下了手上的動作,秦歌轉過身來,冷冷地看向一手摸著槍套,大有隨時拔槍意思的齊副團長:「槍可不要亂拔出來,當心一不小心走火,傷了誰就不好了。」
「少廢話,趕緊把人放開,雙手抱頭蹲在地上,不然槍走不走火,我可就不敢保證。」
齊副團長還以為秦歌是怕了,打開了槍套,手掌已經握住了槍柄,觸手之處那冰冷的金屬觸感,彷彿給予了他什麼勇氣,內心對秦歌剛才大發神威所帶來的畏懼,正在逐漸地消失。
場上的氣氛頓時變得有些劍拔弩張,不少新生紛紛往後退,唯恐待會那齊副團長真的動槍,不小心傷到自己。
誰也沒有注意到,田徑場外不知何時停了一輛軍用越野車。
「看情況那邊可能要動槍,咱們是不是該管管了。」
看到齊副團長似乎有拔槍的意思,坐在副駕駛席上的張憲民眉頭一皺,看向了後排的同伴。
於洪軍搖了搖頭,看樣子他好像並不著急:「不急,再等等。」
「還等什麼,要傷到那些學生,軍區怕是會有**煩的。」張憲民一臉遲疑,想不通於洪軍怎麼就不溫不火,難道他就不擔心齊副團長那個愣貨真會開槍。
如果誤傷到那些學生,那後果可不是鬧著玩這。
要知道,嶺南大學作為沿海地區數一數二的重點大學,校長雖然只是副廳級,但是不要忽略了從嶺南大學畢業的那些人,每年從嶺南大學畢業的學生就有好一部分都進入了政界或商界,並且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成績。
遠的不說,現在的南城省委書記就是從嶺南大學畢業,聽說對母校的感情還挺不錯,要是這事被這位南城一把手知道,軍區免不得要被問責,到時候怕是要面臨一輪清洗也不說定。
「該怎麼做,我自有分寸,你的責任是協助我調查。」於洪軍淡淡地道。
被於洪軍這麼一說,張憲民一時為止語滯,儘管行政職務上他是中校,比於洪軍要高出不少,奈何人家背後所代表的可是一尊龐然大物。
別說自己只是個中校,哪怕是上校也沒有自個對他指手畫腳。
見張憲民不說話了,於洪軍的視線再度轉回了田徑場上,心下暗道:「正好趁著這個機會,我倒要看看他會如何應付,如果真能在槍口下收拾掉那個副團長,那他應該就是我這次要找的人。」
「我奉勸你最好把手收回來,在這裡動槍,對你沒有好處。」
面對齊副團長的威脅,秦歌顯得很平靜,不要說齊副團長還沒有拔槍,就算他把槍拔出來,自己也不會害怕。
對方就一個少校,貿然對普通人開槍,先不管最後有沒有出人命。
這槍聲一響,他自己鐵定是要上軍事法庭接受問訊,以後能不能繼續晉陞,還是個問題。因此,秦歌篤定齊副團長也就是裝裝樣子,嚇唬嚇唬人,真要讓他開槍,恐怕他也未必敢扣下扳機。
這傢伙怎麼看上去一點也不害怕,難道他還不怕槍麼?
齊副團長先是心中一楞,繼而似乎意識到了什麼,不過臉上卻是沒露出分毫異樣,繼續喊道:「不要挑戰我的耐心,衝著你剛才意圖對我不利這一點,就算我把你一槍給斃了,也不會負什麼責任。」
當然,這話是他瞎掰的。
軍營對槍支的管理極嚴,不要說開槍殺人,光是隨便開一槍。甭管有沒有打到人,也要準備一份詳細的報告,還要接受問責調查,這也是齊副團長遲遲不敢把槍拔出來的原因。
繼續裝啊!這點小手段也想騙人,回去再練個七八年再說。秦歌心中大定,這齊副團長越鎮定,就表明他越不敢動手。
開玩笑,如果真敢動手,以他剛才表現出來的脾性,早就應該二話不說地拔槍了,腦瓜子被門夾了才會在哪裡再三警告。
「堂哥,這小子肩上有槍傷,底子肯定不乾淨,可能是境外組織派過來的間諜。」被秦歌揪在手上,挨了一頓耳光的齊高飛突然大聲喊道。
剛才那名叫小吳的警衛員最後那一下拉扯,將秦歌那身迷彩軍服扯壞了,露出了胸口以肩膀的部位。齊高飛被秦歌提著,正好發現了他肩膀上的槍眼。
槍傷!
齊副團長聞言,目光頓時落在秦歌的肩膀上,那裡留著一個比指頭大小的舊傷,傷口處的皮膚比起旁邊部位的皮膚明顯不同,還有這幾分紅fen嫩色。
以他在軍隊服役多年的經驗來看,這明顯就是被槍擊所造成的,而且還是幾個月前所受的槍傷。同時,他還注意到秦歌胸口上那五道如小蛇般大小的猙獰疤痕。
這個哥們也太有才了。
秦歌一陣無語,身上有個槍傷,就能把他劃到間諜的行列,這是哪門子的推理,神探福爾摩斯都沒你這麼強人吧!
自己胸口上不還有五道傷疤,是不是就該把他認為是恐怖分子了!
不管秦歌到底是真間諜,還是假間諜,齊副團長已經沒心思去想那些。
「我現在懷疑你跟境外組織有關,立即放開人質,如果不然,三聲警告後,我就會開槍。」從槍套裡拔出五四式手槍,齊副團長厲聲喝道。
現在他沒有剛才那麼多顧慮,秦歌身上的槍眼和疤痕,已經給了他足夠的拔槍理由。
一個正常的學生,一般情況下根本不可能被槍打傷。
光這槍傷便能讓人懷疑,再加上對方胸口上那五道幾乎橫過胸口直到腹部的恐怖傷痕,這兩點加在一起,實在想讓人不懷疑他都難。
「喂喂!別亂給我帶黑帽子,我可是一等一的良民。」秦歌真心無語,忍不住為自己叫屈申辯。
這對堂兄弟還真是極品啊!一個光看自己的槍傷就把自己當成間諜。另一個更絕,直接就把自己上升到恐怖分子的層面,還警告不放人質就開槍。(未完待續。請搜索,小說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