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男人,最渴望的是神?
當然是家中有賢惠能幹的妻子,家外有嫵媚妖嬈的情人。
公孫晴晴就是一個嫵媚妖嬈的情人,張莫謙已經嘗過她身上的味道,這娘們的味道是其他女人所不能擁有的。
所以,當公孫晴晴說要做他情人的時候,張莫謙童鞋激動了。
這麼漂亮的娘們說要做你情人,你能不激動?沒事的時候,兩人一起約在酒店裡做**做的事情啥的,是多麼令人愉悅的一件事。
這一刻,張莫謙覺得那顆沙漠之心送得挺值的。
韓小懶已經離開迪拜去了蘇杭,他們兩也就沒什麼顧忌起來,一起下樓吃飯,一起逛街……晚上在繼續瘋狂,張莫謙甚至懷疑要是和公孫晴晴這麼同居下去,他會不會被搾乾。
公孫晴晴雖然喜歡現在無憂無慮的時光,但是她知道,自己必須回去了。
他們定了直接給蘭州的機票,依舊是頭等艙,兩人直接從帆船酒店停機坪坐直升飛機去迪拜機場,經過八個多小時的旅途,兩人安全回到蘭州市。
公孫家豪宅。
吃晚飯的時候,公孫晴晴照樣給張莫謙夾菜,雖然看向張莫謙的眼神有些掩飾,但還是被老狐狸活得像人精一般的公孫老爺子看出來了,他這樣的年紀,經歷過的太多,可以說吃的鹽比張莫謙他們吃的飯還多,女兒眼裡那點意思,他還能看不出來。
看來,女兒真是喜歡上了這個二十多歲的張家男人。
晚飯完畢。
公孫老爺子把公孫晴晴喊進了書房。
帶寶貝女兒進入書房之後,他關上了門。
「爸,你要說什麼,搞得這麼神秘兮兮?」公孫晴晴嬌笑著,主動泡茶,生於公孫家,她從小便對泡茶極有造詣,泡得出一手好茶。
「晴晴,你跟我說實話,你是不是喜歡上張家那小子了?」公孫老爺子一臉認真道。
「爸爸,你說什麼呢?怎麼可能。」公孫晴晴一急,眼神躲閃,畢竟她的年紀,喜歡上了張莫謙這麼小的一個男人,確實很丟人,再說了,她已經身為人妻,她和張莫謙之間的關係,就打算天知地知她知張莫謙知。
「晴晴,你是我女兒,我從小看著你長大的。」公孫老爺子苦笑道:「我瞭解你,你要是不喜歡他,會用那種眼神對他?」
「爸爸……我……」公孫晴晴張了張嘴。
「晴晴,你不必瞞我。」公孫老爺子擺手,說道:「當年,你為了公孫家嫁給夏龍鳳,苦了你了,爸爸知道,你不愛夏龍鳳,他夏龍鳳也不愛你,你們兩人在一起,根本沒什麼幸福可言。」
「爸,晴晴沒事。」公孫晴晴笑著搖頭。
「傻丫頭,你為這個家族付出的太多太多了。」公孫老爺子歎了口氣,冷哼道:「你大哥二哥,他們貪生怕死,沒有一點公孫家男人的樣子,只可惜,你是女兒身,你要是男人,這公孫家將來肯定由你當家作主。」
「爸爸,這是晴晴應該做的,我們是親人。」
「親人?呵呵,對我們是親人。」公孫老爺子突然瞇起了眼睛:「晴晴,你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
「什麼意思?」公孫晴晴一怔。
「爸爸允許你和張家小子在一起。」
「什麼?」公孫晴晴大驚,她現在可是夏龍鳳的妻子,雖然自從生了孩子之後便沒了夫妻之實,但夏家可是京城的五大家族之一,她怎麼和張莫謙在一起?
「當然,還需要一段時間。」公孫老爺子沉聲道:「如果我聊得不錯,夏家將會發生一場巨變,到時候,也許夏家就不是現在的夏家了。」
「再說了,結了婚可以離婚。」公孫老爺子一臉慈愛的看著公孫晴晴:「你為家裡付出了這麼多,是時候該尋找自己的幸福。」
公孫晴晴再次愣住。
自己的幸福?她真的能擁有麼?
公孫晴晴離開書房的時候,心情還是久久難以平靜,她下了樓,眼神複雜的看著正在客廳裡陪她母親下五子棋的張莫謙。
「咋了?」
「我爸讓你去書房一趟。」公孫晴晴說道。
「我去?」
張莫謙眼睛一亮,公孫老爺子之前和他說過,如果能保護公孫晴晴安全從迪拜回來,老爺子將告訴他一個關於夏家的秘密。
其實這次迪拜之旅這麼平靜安全,張莫謙也猜到了其中的原因,是因為古月橦的關係……古月橦表明了立場上支持公孫晴晴,那麼就算膽子再大的競爭者,也不敢對公孫晴晴下手吧?在迪拜惹怒了古月橦,吃不了兜著走。
「老爺子,你找我?」張莫謙走近書房,恭敬的說道。
「嗯。」
這個時候,公孫老爺子正打開宣紙,準備了筆墨紙硯,要寫毛筆字。
「張莫謙,來幫我研磨。」
張莫謙點點頭,走過去幫忙,筆墨紙硯都是高檔貨,特別是墨,聞著有一股清香之氣,令人身心愉悅。
老爺子屏息凝神,開始寫字。
晏殊?漁家傲
畫鼓聲中昏又曉,時光只解催
催人老。求得淺歡風日好,齊揭調,神仙一曲漁家傲。綠水悠悠天杳杳,浮生豈得長年少。莫惜醉來開口笑,須信道,人間萬事何時了。
老爺子的書法很好,筆力蒼瓊,寫完這幅字之後,他歎息道:「老了,老了……現在,是你們年輕人的天下。」
「老麼?」
張莫謙笑道:「老爺子,你七十歲還不到吧?」
「六十九了。」公孫老爺子感歎。
「老爺子,不介意我寫一幅毛筆字吧?」張莫謙突然笑道。
「哦?可以。」
公孫老爺子將手中的毛筆交給張莫謙。
張莫謙自己鋪開宣紙。
提筆,沾墨,屏息凝神!
他的手指落在宣紙上的一瞬間,彷彿整個人都融入了一個絕妙的境界,周圍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他和筆墨紙硯。
老爺子眼睛一凝,看向張莫謙的眼神開始凝重起來。
忘我境界!
書法造詣上,能達到忘我境界的人可是極少極少,整個華夏能達到這個境界的,一雙手就能夠數過來,而忘我境界之上,就是傳說中的天人合一境界。
據說天人合一境界寫出來的書法,能驅邪避凶,看了之後振奮人心。
張莫謙如此年紀,就達到了忘我境界,假以時日,能達到傳說中的天人合一境界也說不定。
張莫謙手上的動作很快,筆尖在宣紙上划動,行雲流水,揮之方遒。
他的額頭上竟然漸漸冒出了汗珠。
當他落完最後一筆的時候,整個人都快虛脫了,寫一幅好字,有時候比進行了劇烈運動還累,特別是寫草書。
張莫謙感覺現在的勞累程度就像和公孫晴晴大戰了一夜一樣,要是被張逸群知道他把寫毛筆字和**想必,不知道會被會被氣死。
張莫謙寫的是辛棄疾的一首詞。
《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
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舞榭歌台,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贏得倉皇北顧。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烽火揚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鴉社鼓。憑誰問: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公孫老爺子被徹底震撼住了!
良久,他才深吸了一口氣:「好字,好一個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公孫老爺子看了這幅字好久好久,這才把視線落在張莫謙的身上,用一種欣賞的眼光看著他:「不愧是張逸群和唐悠揚的兒子,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我想,我可以把晴晴托付給你。」
「什麼?」
張莫謙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