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3-03-12
在怎麼說,我也得冒個泡,畢竟也出了這麼一個事情了,抄襲,好吧!這是真的,芋頭我不是一個敢做不敢當的人。這本尋道者其實是我去年就寫了幾萬字的,當時跟大師兄一起寫的,嗯,在起點都還能找到這本書,只是沒字罷了,後來選擇發了大師兄,放棄了尋道者。
這過年了,想耍,真的想耍,所以,開書的時候就偷懶了,直接就去文檔裡面把尋道者這個弄出來了,然後,續寫。前面那點情節,我也承認,真算抄了,這是鐵的事實。
今天一天沒出門,一直都在改,現在也都是偷懶冒下泡,等下繼續使勁改。但是已經這樣了,改情節已經不可能,除非是太監,但是我真不想太監,這是實話,去年寫大師兄的時候那麼慘,我都寫下了一百六十萬字,太監真非我所想。
但是既然都說抄襲了,那肯定不能不改,所以啊!我改啊,該啊該啊!該,該的頭昏眼花,很多一樣的地方就全部推翻,然後在寫,在該,爭取變成了情節同,但內容不同。不相信芋頭我改了的可以將兩本書對比一下。
無論怎麼說,芋頭我還是要說一下,書已經發到這個地步了,情節各位也看到了,前面的我承認,抄襲情節,可是後面的呢!兩書一對比,我想諸位還是能夠看的清楚的,至於還支持不支持,哎,芋頭我也不多說了。
我寫書不為了賺錢。呵呵,好吧!這是一句假話,誰寫書不夢想著自己成為大神的,我當然也不列外,不過,我有自知之明,我是不是那塊料我自己知道,我也不指望我能夠靠碼字把我養活,寫書只是我的愛好,加上大學,比較閒散,就一腳他進來了。
我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對於我來說,臉皮其實比很多東西都重要,這點也可以說是我們年輕人的通病,有句話說的好,死要臉皮活受罪,就是指的我這種,這是真的,本來出了這種事情,我完全可以無視,可以太監,可以跑路,反正大不了我換個馬甲重新來過,我甚至可以,把文給關了,然後換個名字,拿到別的網站再發,但是我沒有,因為,我有我的自尊心。
好吧!就這樣,繼續改去,然後呢!嗯,存稿還有那麼幾萬,不發是浪費,定時還是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