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了這些傳言之後,於孝天一笑置之,該幹什麼還繼續幹什麼,為此一些大臣開始動了心思,覺得當今聖上現如今已經不是當年的那個銳意進取的聖上了,於是便開始懈怠下來,甚至於開始在下面做起了小動作,試探著幹一些中飽私囊或者結黨營私之事。
但是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事情似乎沒他們想的那麼簡單,一些大臣官員,剛剛懈怠下來,或者是幹出了一些小動作,馬上便被都察院逮住了馬腳,立即奏明於孝天,很快將其逮了起來,送交了刑部審問之後,移交了大理寺速判速決,又一次抓殺了一批貪官污吏。
這一下很多大臣意識到現在的這個聖上,表面上看似乎是不怎麼過問朝政,但是實際上心裡面卻亮堂著呢!想要在他手下做小動作,恐怕當今聖上眼裡面揉不得沙子,所以很快就把這種歪風給壓制了下去。
承天六年,東征倭國之戰基本上宣告結束,於孝天下旨將原來的倭國改為東海省,並且下旨招募移民,移居東海省。
這時候大中國內已經開始呈現出了初步的國泰民安的狀況,各種惠民新政的推行,讓老百姓們獲取到了最基本的生存條件,所以各種零星的騷亂,也逐漸的煙消雲散。
隨著前期對於河道的巨量投入修繕工程的結束,原來各地河流氾濫區重新恢復平靜,大量氾濫區的農田開始得以復耕,加之配套的水利工程的建設,使得北方產糧區的農業生產開始進入到了平穩提升階段。
隨著連續幾年的復耕面積擴大以及各種良種推廣種植,使得北方雖然繼續在受到小冰川氣候的影響的情況下,但是糧食產量卻年年都在穩步提升,而且隨著各種高產作物比如良種稻子、旱稻以及選育出來的良種小麥還有紅薯、玉米、土豆等農作物的推廣種植,使得整個北方的糧食產量年年都在用一種翻跟頭的速度,得到大幅的提升。
而北方農業的逐步恢復,也使得北方對於南方糧食的需求量開始大幅度的減少,這也就大大減輕了南糧北運的壓力。
加之於孝天登基稱帝之後,竭力推行鼓勵工商業發展的各種措施,使得北方經濟也在迅速的恢復並且大步提升,這也使得大中朝的財政收入年年都在翻著跟頭的提高。
這還是於孝天始終在堅持較低稅賦結構的基礎上所獲取的結果,採取輕賦養農,輕賦養商等措施,多年未增加稅賦收取比例和額度,並且要求這樣的輕賦政策,一直推行下去。
老百姓們從中獲取到了大量的實惠,以前他們吃飯問題都解決不了,當然手頭不可能有多少閒錢。
但是隨著於孝天推行輕賦養農的政策,使得農民們漸漸的開始通過種田,可以得到少量的積蓄,雖然他們還是很窮,但是手頭卻多多少少的有了一點閒錢,人手中有了閒錢,肯定會大方一點點,對於各種日用品的需求也就隨之提高一些,積少成多之下,也帶動了小手工業者的發展。
社會分工到了這個時候,開始變得比以前更細化一些,原來農民的那種幾乎完全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開始出現了一些變化,社會消費能力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而雖然明朝期間,表面上明朝重農輕商,但是所謂的重農不過是不斷的壓搾農民,從他們身上搾取更多的財富罷了。
而輕商看來表面上是對商業很有好處,不收取商業稅,但是實際上卻只是便宜了一些和官府官員勾結的大商賈,真正對於普通的商人來說,官府經常性的強行採購,要麼不結賬,要麼給的價格極低,使得商戶或者小手工作坊經常性的因為這些原因,導致傾家蕩產,最終只能走上破產,流落街頭成為乞丐的道路。
但是隨著大中朝建立之後,吏治清明,嚴查嚴辦各種官商勾結,或者是強行對商戶進行加派的事情,表面上大中朝增加了對商人的收稅,似乎增加了他們的負擔,但是實際上對於很多商人來說,他們免去了被官府敲詐勒索的重擔之後,卻大幅度的減輕了他們的負擔。
另外隨著大中朝推出統一的貨幣政策,發行了統一的貨幣,把金融市場給控制了起來,大大方便了商業流通領域交易的過程,也推動了商業化的發展。
還有就是大中朝不斷的進行各種基礎建設投入,官方採購數量逐年增加,於孝天在很多工程或者官方採購方面,推行了公開招標制度,取消以前的暗箱操作,把官方採購放在明面上,讓商人們競爭。
這就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官商勾結暗中作弊的手段,使得一些有技術有能力的商人,不再需要去賄賂官員,通過正常的競爭獲取到官方訂貨,而且中標之後會和官方簽訂和約,也就是合同,官方被嚴令必須按照合同進行結算,不得拖欠或者是拒不結算。
這樣大批的官方訂貨,也大大推動了工商業化的發展,致富了很大一批商人。
但是中國人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那就是有錢之後,不知道該怎麼理財,他們最喜歡也最習慣的辦法,就是購買土地,好像土地是他們最放心的理財方式。
而大中朝的大陸上,現在因為土地稅賦結構的變化,從根本上遏制了這種土地兼併的**,買的土地越多,就要交稅越高,以至於買的地多了,反倒非但不能賺錢,還要年年賠錢。
這就讓很多有了錢的人,不知道賺了錢之後,該把錢投到哪兒去,只能在家挖地窖把錢藏起來。
這將會造成大量的貨幣最終沉澱在社會之中,對於經濟發展將會構成相當不良的影響。
在這方面戶部方面和國有銀行方面,也頗為頭疼,於是於孝天指點他們,推出利息存款和放貸業務。
其實放貸業務,在很早很早以前,錢莊或者錢鋪就在做,但是這個時代私人錢莊的貸款業務,還有地主們私下裡
的借貸利率非常之高,一個月的利率最高的可以達到三成甚至五成,並且很多地主通過這種貸款的手段,來控制和剝削那些小戶農民,從他們手中搾取更多的財富。
這樣也導致了很多迫不得已從他們手中借貸的小農小戶或者小手工業者,最終因為還不起利息,而走上了破產的道路,不得不把他們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抵給借錢給他們的那些地主或者錢莊。
在大明時期,這種情況十分嚴重,在最為富庶的南方等地,許多農戶或者桑蠶養殖的農戶,就因為這樣的情況,而最終破產流離失所成為乞丐。
現在於孝天在承天五年,隨著新貨幣政策逐步落實,統一的貨幣,已經全面獲得了民眾的認可並且開始取代了舊式的貨幣,成為了唯一的貨幣之後,下旨從原來的大中國有銀行之中,分出了兩個分支機構,一個專司負責經營對農民的小額貸款,另外一個則主要負責針對工商業的較大額度的貸款。
同時准予他們吸收存款,但是存款利率較低,貸款的利率也較低,使得老百姓從這兩個分支機構貸款,免去了被那些地主或者私人錢莊的重利盤剝。
本身大中國有銀行的信用現在已經建立了起來,放眼那些私人的錢莊怎麼都不可能在規模和信用上和大中國有銀行相媲美。
雖然國有銀行吸納存款利率不高,但是卻相對比把錢放在私人錢莊之中穩妥萬倍,大部分老百姓還是願意把富裕的閒錢,放在國有銀行之中,吃一點利息的。
另外通過戶部,頒布了一套規範私人錢莊的制度,限定了私人錢莊和私人借貸,規定了不得超出的最高利息額度,以及收儲的利息額度,准予他們吸納存款的時候,可以比國有銀行高一些,但是也不能高的太多,同時放貸的時候,利息也必須被限定在一定比例。
隨著國有銀行貸款的業務開始拓展之後,低廉的貸款利率立即吸引了大量的民眾到國有銀行借貸。
這麼一來原來靠著放高利貸過活的那些地主劣紳還有一些錢莊,就失去了業務,沒人找他們貸款了,他們的錢就放不出去,放不出去還要給把錢放在他們手裡面的人出高額的利息,他們就成了純賠錢的買賣了,賠錢買賣誰都不幹,所以他們只能迫不得已關停他們的業務。
這也導致了大批私人的借貸逐步的被逐出了市場,倒閉了一大批小型的私人錢莊,表面上看來是一個壞事,但是卻實際上使得大中朝廷掌控了整個金融市場,規範了金融市場,同時也避免了小型的私人錢莊出現風險,導致民間鬧事。
這也就把不少閒散的資金收到了國有銀行之中,可以讓大中朝廷有能力調度更多的資金,集中力量辦一些大事,投資建立更多的國有工廠。
(有兄弟可能發現前兩章內容重複了,我解釋一下,問題出在了『歷史謎案』這一章上,裡面內容牽扯到了某些人不喜歡看的內容,所以剛剛更新就遭到了大量的投訴,以至於可能導致本書被封,所以無奈之下,只能將這一章內容大量刪減,將後一章內容頂上,這才導致了這兩章內容大量重疊,並不是我想要騙字數騙錢,而是某些內容得罪了某些哈、日的傢伙,只能做出妥協!在此對大家說一聲對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