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力拍著桌子:「回答我的話,你為什麼要殺死畢生?」
「人不是我殺的,那瓶水是畢諾讓我送給畢生的。兇手是畢諾,不是我!」
「你胡說,礦泉水上沒有畢諾的指紋,只有你的指紋。你不要誣陷別人。事發時,畢諾也不在現場,有幾個人可以證明他在山腳下,在等你。」
「我說了我沒有殺人。水是他給我的,他當然可以不用在現場,至於沒有他的指紋,那是他想辦法擦掉了。」
「你有殺人動機。事發前幾日,畢生夜晚潛入你睡覺的臥室企圖侵犯你。誰都知道你恨他。」
「我就要嫁入畢家了,我怎麼會因為這樣的事情而去殺人呢?」
「看來你是不進棺材不掉淚,別想隱瞞了,你認為是畢生殺死了你姐姐,所以要報復殺人的。這就是你最大的殺人動機,現在物證人證全部都在,你還有什麼好狡辯的?」
「話都讓你們說了,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你們想給我定罪,那你們就來定罪好了。我無話可說了。但是兇手不是我,即使上了法院,我也會這麼說。」
不管他們怎麼盤問我,我就是什麼都不回答。
我沒有殺人,僅憑一瓶有毒藥的礦泉水,他們也無法要我的命。
凡事要講證據。
我只得被暫時羈押起來。
我縮著脖子躺在臨時關押處,心裡充滿了懊悔。
凌楓啊凌楓,你怎麼就這麼不小心呢?
被人利用了。
和畢諾在一起這麼久,為什麼從來沒有察覺他的陰謀呢?
此刻的畢諾一定躲在什麼地方在偷笑呢!
為什麼從來沒有想過,最親密的人卻是最傷害你的人。
忽然,我聽到了腳步聲傳來。
隨即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把門打開。」
門開了,蔣宏宇走了進來。猶如一線光明降臨了監獄,他是來救我的,他是唯一可以將我從地獄裡搭救出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