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揚州流行一種新式樣:女衫長二尺八寸,袖子寬一尺二寸,外護袖鑲錦繡,冬季鑲貂狐皮。裙裝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淺淡;崇禎時期提倡白色裙。裙邊有一、二寸繡邊。明初裙寬為六幅,明末時發展為八幅、十幅。裙褶十分盛行,有細密褶紋,也有大褶紋。褶紋裝飾十分講究。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有的還將整塊緞料用手工做成細褶紋,取名「百褶裙」。一種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
明代還有一種特殊式樣的帔子,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這種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較為普遍,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由於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因此越發顯得挺拔高貴。
古代留存至今的資料中,大部分是宮廷中命婦著裝形象。命婦著霞帔時,在用色和圖案紋飾上都有規定。一般在大紅底色的大袖衫上披掛霞帔時,要用深青色繡花霞帔,品級的差別主要表現在紋飾上,如下分別列數。
一、二品命婦霞帔用蹙金繡雲霞翟紋(即長尾山雉)。
三、四品命婦霞帔用金繡雲霞孔雀紋。
五、品命婦霞帔用繡雲霞鴛鴦紋。
六、七品命婦霞帔用繡雲霞練鵲紋。
八、九品命婦霞帔用繡纏校花紋。
明代的褙子的紋樣與霞帔在品極差別上基本相同,只是八、九品命婦用團花,不用纏枝花。明代使用褙子面很廣。按身份來分有兩種類型;貴族使用的褙子,在禮節性場合為合領大袖對襟形式;平民做為常服就採用直領小袖對襟形式。
還有一種出自元代的無領對襟馬甲,又稱"比甲",是宮廷中皇后的專用服式。後來逐漸傳入民間,擴大了服用範圍。比甲盛行於明代中期,主要受青年婦女的偏愛。這種"比甲"從形式上看與隋唐時期的半臂有淵源關係,後來清代出現的馬甲,就是這種比甲的變形。
明式服裝的另一個特色是襟上佩佳飾物,並且十分醒目。都是些金、珠、玉等材料做成的各種飾物。其中垂掛在胸前的叫"墜領";繫在前襟的叫"七事";走起路來有響聲的叫"禁步",這些佩飾統稱叫"雜佩"。另有一種特別的佩飾,是在一條金鏈上,以環相連掛著四件小物件:即鑷子、牙籤、耳挖子和小刀,均是些婦女的生活實用品。
《明會典》是明代官修的一部典章制度書,其中記錄貴族女裝用料均為"各色紵絲綾羅紗隨用",而平民女服用料則受限制,即便是禮服,也限用紫色粗布並且禁止用金繡,袍衫也只限用紫色、綠色和桃紅色等淺淡的顏色,而禁止使用大紅色、鴉青色和明黃色等濃艷的色彩。明洪武十四年還規定,商賈之家只能用絹布制裝,農家可以使用紬紗和絹布。
明代男裝以方巾圓領為代表形式,儒生所著襴衫與當今舞台上京劇書生的服飾極為相似。其特點是寬袖、皂色緣邊,青圓領、皂絛軟巾垂帶。腳夫和搬運工則著青布衫褲,青布長手巾,上衣沿寬邊,足著草制的靸鞋。官服是雲緞圓領袍,另有外加雲緞外套的穿法。這種袍長離地一寸,袖長過手,袖椿寬一尺,袖口寬九寸,足著大紅色履為典型式樣。
明朝立國不久,就下令禁穿胡服,恢復了唐朝衣冠制度,法服與常服又得以並行了。法服大體同於唐朝,祗是進賢冠改成了梁冠,並增加了忠靜冠、保和冠等冠式。官吏戴烏紗帽,穿圓領袍。袍服除了品色規定外,還在胸背綴有補子,並以其所繡圖案的不同來表示官階的不同,不獨唯此,官員的腰帶也因品級的不同而在質地上有所不同。故有明一代的服飾特點主要體現出等級限制的嚴格。書生多穿直裰或曳撒,戴巾。平民則穿短衣,戴小帽或網巾。明朝女子髻式也頗多,且常在額上系兜子,名「遮眉勒」。衣裙近似宋元兩朝,但內衣有小圓領,頸部加紐扣。衣身較長,綴有金玉墜子,外加雲肩、比甲等。
朱元璋統一天下,明代開始整體上大致恢復漢人衣冠,從唐代吸收了胡人習慣以後,發展出的漢人衣冠。
明代的男裝,大人多穿青布直身的寬大長衣,頭上戴四方平定巾,一般平民穿短衣,裹頭巾。
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六瓣、八瓣布片縫合的小帽,看起來很像剖成半邊的西瓜。本來是僕役所戴的,但是因為戴起來很方便,所以就普遍流行起來。這就是清代瓜皮小帽的前身。
明代的貴婦多是穿紅色大袖的袍子,一般婦女只能穿桃紅、紫綠及一些淺淡的顏色。平日常穿的是短衫長裙,腰上繫著綢帶,裙子寬大,樣式很多,像百褶裙、鳳尾裙、月華裙等。
男服服飾
冕服:從宋代起皇帝幾乎只穿一種冕服。
朝服:有通天冠服、皮弁服、朝服等。
公服:百官的正式辦公服。均用到它。
常服:恢復唐宋時代的常服糸統。
女服服飾
禮服:
褘衣:為皇后受刪、謁廟、朝會時穿著。
翟衣:為皇后的第二禮服。
禮服:品官命婦的大禮服。
明代背子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復了漢族的習俗。其中霞帔、背子、比甲為對襟,左右兩側開衩。成年婦女的服飾,隨隨各人的家境及身份的變化,有各種不同形制,普通婦女服飾比較樸實,主要有襦裙、背子、襖衫雲肩及袍服等。明代背子,有寬袖背子、有窄袖背子。寬袖背子,只在衣襟上,以花邊作裝飾,並且領子一直通到下擺。窄袖背子,則袖口及領子都有裝飾花邊,領子花邊僅到胸部。
明代比甲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復了漢族的習俗。比甲的名稱,見於宋元以後,但這種服飾的基本樣式,卻早已存在。比甲為對襟、無袖,左右兩側開衩。隋唐時期的半臂,就是與比甲有著一定淵源關係。明代比甲大多為年輕婦女所穿,而且多流行在士庶妻女及奴婢之間。到了清代,這種服裝更加流行,並不斷有所變革,後來的馬甲就是在此基礎上經過加工改制而成的。
官吏常服
戴烏紗帽、身穿盤補服是明代官吏的主要服飾,以補子來區分官職。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薑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後,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後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
官吏服飾
明代文武官員服飾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賜服等。麒麟袍為官吏的朝服。其服裝特點是大襟、斜領、袖子寬鬆,前襟的腰際橫有一下打滿襉。所繡紋樣,除胸前、後背兩組之外,還分佈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另在左右肋下,各縫一條本色製成的寬邊,當時稱「擺」。明代太監劉若愚《酌中志》一書,就專門敘述到這種服飾。他說:「其制後襟不斷,而兩旁有擺,前襟兩截,而下有馬面褶,從兩旁起。」這種服裝所採用的質料和紋樣,按規定,都有一定制度。《明史·輿服志》稱: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本圖所繪的服裝,就繡有麒麟紋樣。麒麟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形狀象鹿,全身有鱗甲,牛尾馬蹄,有一隻肉角。後人將它作為吉祥的象徵廣泛用於各類器物的裝飾。麒麟的形象也經過一番變化,將頭繪成龍首並有兩角,尾繪成獅尾等等。明代官服繡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職位特殊的錦衣衛指揮侍衛等也能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