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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章 靈魂共享 文 / 莫愁飛

    天藍雲白,風吹林動,寂靜幽清的深山老林莎莎作響,偶爾透過層層密葉的一縷陽光也歡快無比,似乎以照亮昏沉的黑暗為榮。:.有一兩隻野兔跑過,會在林道中央遲鈍一下,然後開心的甩著尾巴逃走。

    遲鈍是因為它正在被我吞噬中、而開心,則是因為我僅僅吞噬了很少一部分元氣,甚至,不會影響到它的正常活動。

    這種劫後餘生的感覺是相通的。

    我跟老闆娘並肩走在林間小道,欣賞著幕山景色,款款而談。聊一些江湖趣事,說一說人間冷暖,倒也融融其樂。

    悟空磨磨蹭蹭的跟在我們身後,像個受了委屈的孩子般努著猴嘴,將怒氣全使在了林道間的小石塊上。只見他隨意踢飛的小石子,卻像是流星一般,化為一道虛影,洞穿一棵參天古樹粗壯的腰肢後,消失在深不見底的幽林中。

    悟空自從領悟第三箭後,不但摒棄了弓箭的限制,並且**也強化了不少。我用蠱神種子探查過他的身體構造,雖然強壯的有些過分,但也符合生物學的理論,我想不通他那驚天的力量從何而來。

    只有用內力進入後,才能感覺到那種浩淼的空寂。他的身體內部就像是大海一樣,不經意間,就將如小溪流一般孱弱的內力容納,甚至濺不起幾朵水花。

    老闆娘昨天說,現在的悟空就連她也要刻意提防幾分。絕殺的箭術,以及靈敏的身體,構成了一個絕世的暗夜殺手。

    可笑的是,雖然悟空的身體、還是靈魂都與人類無異,但他的性觀念,卻還處在猴子的立場上。

    我記得那日在青雲山莊,悟空說過,他想嘗試一下愛愛。

    我身體稍微恢復些後,就給他找來了一群女人,要他挑。

    結果他挑來挑去,總是不滿意。

    說實話,那群小姐真的不錯,有兩個,其風騷程度連我都差點動心了,可悟空就是看不上。

    我很奇怪,追問之下,悟空才吞吞吐吐的說他想在山林中找

    山林中有什麼?

    只有野獸。

    悟空竟然好這一口?人獸?

    我惱怒之下,將他罵個猴頭噴血,並且苦口婆心的從人倫、道德、衛生、安全等等方面讓他知曉人獸亂交的壞處。

    可惜,悟空心底裡,就沒把自己當成人。

    他跟著我,看慣了人間的炎涼世態,再加上猴子的本性,讓他完全把自己當成了野獸。

    如果是在以前,我會堅決的抵制這種墮落思想,但是現在,我不。

    我情願自己也變成一隻野獸,在山林之間逍遙快活,也不願意去人世間,嘗遍人情冷暖。

    於是,我們來到了山林中,為悟空尋找適合的『性伴侶』。

    在老闆娘刻意『關照』下,我終於恢復了對身體的控制。

    她用愛愛的方式,給我傳來一些元氣,我沒有用這些微薄的元氣去召喚蠱神,而是在菜市場買點雞鴨豬狗來吞噬。等元氣比較充足時,才召喚蠱神,慢慢伸出枝椏,重新控制了身體。

    不過我驚疑的發現,我的意識,已經完全對身體沒有了作用,必須通過蠱神,才能完成某一動作。

    這個發現,讓我又愛又怕。

    愛的是身體經過蠱神枝椏的滋補,更加強壯矯健了,我只要將心念傳達給蠱神,它就會非常堅定的執行這一命令,像個機器人一樣,準確、效率。比如說奔跑,它會用最合適的元氣去支持雙腿加快速度,並且根據地形,選擇出每一步最佳的落腳點,即能省下力氣,又能完美的支持下一步的邁出。

    怕的是,我不知道蠱神會不會擁有自我意識,從而與我談判,共享這具**、甚至直接毀滅我,將軀體佔為己有。

    這個情景,就像是當初老孫要侵佔悟空身體一樣,只不過老孫沒有成功,而蠱神已經成功了一大半。

    還好,目前為止蠱神還沒有表現出一絲的自我意識,它完全服從我的控制。

    眼睛是徹底瞎了。

    這是老闆娘的原話,既然她都可以這麼肯定,那麼就是瞎透了。

    雖然元氣探知可以代替眼睛,但少了幾分色彩,總是有點美中不足的缺憾。

    我現在所感應到的世界,清晰無比,卻沒有顏色。人是人、物是物,比肉眼所看到的要清晰好幾倍。但是,所感應到的一切都是沒有顏色的,或者說它的顏色需要我去想像。我覺得它應該是紅色,它的形體就會變成紅色出現在腦海中。

    這是個缺陷,無法彌補的缺陷。

    當初,我因為自己瞎了,而失去活下去的勇氣;但是現在,我恢復了自由之後,卻又不想死了。

    好死不如賴活著,就算是變成了瞎子,還是想活下去。

    以前看過一則冷笑話,說是保險公司有一條規定,自殺不予賠償,但如果投保者可以堅持兩年自殺的念頭而不變,那麼,他就可以獲得正常的意外投保賠償。

    這也就是說,某個人現在不想活了,想自殺,而且還想留下一筆錢給親人。那麼,他可以去投保,投一份意外保險。只要兩年後,他還能鼓起勇氣自殺,那麼保險公司會就承認這個意外賠償有效。

    這個笑話很冷,我當初沒有想明白其中隱射的是什麼,但現在明白了。

    活下去,並不是想法,而是本能,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沒有人會去死的。我害怕自己變成瞎子,害怕自己失去眼劍,可現在我卻驚喜的發現,所失去的,都是以另一種方式還了回來。

    上帝關上一扇門,就會打開一扇窗,我的眼睛瞎了,眼劍卻神奇的保留了下來。

    以前,我認為眼劍是靠著目光來發射元氣的,但眼球被打裂,我昏迷清醒後,才發現眼劍竟然還可以用。老闆娘在我昏迷的那幾天,就發現了這個異狀,在我剛醒來時,她才囑咐我不要睜開眼。

    現在的眼劍,已經變成了一個恐怖的存在。它不受我控制,但只要睜開眼睛,元氣就會從眼中疾射而出,其速度以及攻擊力,都比以前強大了許多倍,到達了一種無法想像的地步。甚至在第一次證實這個結論時,我就懷疑現在的眼劍,也許能傷到神話境的強者。

    當然,最多也只是能傷到。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個進化版的眼劍應該就是後福,但是我不知道用一雙眼睛去換這樣一個天賦,值還是不值。

    死過一次後才會知道珍惜,這次,我一隻腳踏進了鬼門關,關鍵時刻被老闆娘拉了回來。真正經歷了死亡的恐怖後,我比以前更加珍惜,珍惜一切美好的、討厭一切邪惡的。

    因為,那些邪惡的味道,與死亡很相近。

    我對老闆娘好了許多,蠱神和身體化虛的事情也向她坦白了。不過出乎我的意料,老闆娘只是很驚訝,並沒有對蠱神和化虛產生多大的垂涎。

    我對悟空也好多了,有求必應。換在以前,我是不會在自己身體還沒有完全康復之下,忍著痛陪他來深山尋偶的。

    我對所吞噬的小動物們也好多了,盡量少吞噬些元氣,給它們多留下些元氣用以自保。不再像以前那般,僅僅留下些能吃能跑的元氣,甚至直接徹底吞噬。

    這種感覺很奇妙,我似乎只是想讓自己做些改變,但無意中,老闆娘也不是那麼冷冰冰了;悟空也恢復了些許調皮,不再像以前那般死氣沉沉;甚至藍天白雲,風聲雨落,都變得有趣了起來。

    我不知道這是心境問題,還是所有的事物都秉持著給予、回饋的美德。

    不管怎樣,我很受用,這種感覺真的很不錯。

    「嗨,臭猴子,走快些。」我回頭,開心的招呼悟空說。

    以前,我跟悟空交流有些死板,我本能的認為他是一個猴子,而不願意多說什麼。就算心中沒有什麼特殊的歧視,也覺得悟空的思維、以及話語,根本無法與我交流。

    現在,我卻直接稱呼他為臭猴子了。

    我覺得,這樣才能表達我的心態。我在乎他,願意把他看做是兄弟,而不是以前那個保鏢、寵物、或者僅僅是一個分身。

    悟空的反應也很激烈,他非常不願意我這麼叫他,而且會用努嘴、生氣、撒賴的表情抗議。

    悟空雖然表面很不情願,但我知道,內心是很歡喜的。

    因為,我們之間,靈魂共享。

    這才是靈魂共享的真正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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