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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 、番外 —李錦之蘭芷流來水亦香 文 / 慕容雪兒

    關於李錦,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李家的當家人……!在他二十五歲的時候披荊斬棘,在眾多兄弟中殺出一條血路,接管了李家家業。李家在他手中五年,三十歲的時候他讓李家走上了巔峰。三十幾歲,他又在沉沉浮浮地鬥爭中開闢了李家另一次輝煌。以至於以後的幾十年,李錦就是李家的傳奇人物,也是世人眼中的傳奇人物。

    可是誰都想不到這樣一個人,心思縝密殺伐果斷的人,在童年時期也曾有過懵懵懂懂青澀無知。

    除了李家的人外,沒有人會想到李錦是私生子,他的母親不過是李家的傭人。

    李錦的父親李占忠是李老爺子的第四子,李老爺子一共就四個兒子,前面三個兒子相對於第四個兒子年齡相差頗大,最大的兒子比最小的兒子大了整整十五歲。而李老太太當年在生了李占忠之後就去世了,是難產死的。所以李老爺子對這個最小的兒子就越發心疼,打小就沒娘疼的孩子,李老爺子自然是多疼幾分。

    李占忠長大後雖不是很有能力的人,可是也勉強湊合,不過因為一直被捧在手心裡,性子那面懦弱。那個時候他和自己一直貼身伺候他的女傭萬曉敏互生了情愫,不過因為萬曉敏是女傭,他又不敢將這個事情告訴父親,所以便偷偷摸摸地在一起。

    後來萬曉敏生下一個女兒,也就是李占忠的第一個孩子,李老爺子才知道小兒子究竟做了什麼。當時又急又氣,他最心愛的兒子怎麼也不能跟一個女傭廝混在一起。於是就給了萬曉敏一筆錢,逼著她離開了李家。而那個生下來的女孩取名李嵐,李老爺子倒是也沒拿她怎麼樣,畢竟是自己李家的孫女,於是就一直養在了家裡頭。

    為了杜絕李占忠和那個萬曉敏再有瓜葛,第二年秋天李老爺子就做主給李占忠娶了一個老婆。女方家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家,並且也是ど女。那女孩姓金叫金婉婉,生她那會剛好他們家老爺子有了個鐵飯碗,所以一高興就起了這個名字。說這孩子是金家的福星,是要給金家帶來運氣的。

    所以養起來也就難免嬌養許多,養成了她性子囂張跋扈。不過長得倒是還好,李占忠雖然因為萬曉敏離開而傷心難過呢,本來也想學那些為愛至死不渝的人來個什麼殉情之類的。不過當他去相親看到金婉婉,立刻就被她的美貌迷住了,那個什麼萬曉敏馬上被他忘到腦後,哪裡還記得半分。

    沒多久,他就和金婉婉結婚,成就了這一段良緣。

    關於李占忠婚前的那些事,李老爺子本來是想瞞住的。雖然有了個李嵐,不過李家不缺這口飯,李嵐就一直在老爺子身邊養著,盡量不讓他們小夫妻看見。

    可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李占忠和金婉婉結婚不過一兩年,關於李占忠婚前生子和女傭的那些桃、色、緋、聞,還是傳到了金婉婉的耳朵裡。

    金婉婉是什麼人,打小被家裡人捧在手心裡長大的。性格囂張跋扈,強勢霸道,哪裡能容得下這種事,所以知道後當天回來就跟李占忠大吵了一架。

    而李占忠雖然性子懦弱無能,可是也是嬌養的兒子。面對金婉婉的怒罵,他也急了,本來是想打死不承認有個私生女的,一激動也就跟著吼出來,「我是有個女兒怎麼樣?結婚之前我是和一個女傭有關係又能怎麼樣?我這還都算好的呢,你去外面打聽打聽,哪個公子哥沒有過幾段風流史,別人的老婆有像你這麼較真的嘛。」

    「你…李占忠,你真是太不要臉了。」金婉婉本來就因為這件事氣的不行呢,沒想到李占忠自己做錯了事還理直氣壯。這一下將她氣的更厲害,隨手拿起一個茶杯來就朝李占忠的頭上扔去。

    贖她年輕沒經過事,不知道打人扔東西的時候腦袋是個禁忌。當然,如果你跟他有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仇恨,這是可以扔在腦袋上的。可是金婉婉也只是一時氣急,壓根就沒想真的傷害他,於是這一茶杯沒個準頭的扔過去。可想而知結果怎麼樣,李占忠也是被保護的好好的小少爺,連躲都不會躲,就這樣直愣愣地接到那東西了。

    又人家都。當場血花四濺,疼暈了李占忠,嚇壞了金婉婉。

    那時候金婉婉已經懷孕,而且還是馬上要生的時候。被這麼一嚇,本來還有半個月的預產期,愣是給嚇得提前生出來了。

    這個就是李占忠的第一個兒子,李老爺子的第四個孫子。後來取名叫李希,代表著希望的意思。不過不知道是因為早產的緣故,還是因為生之前母親的那一次難以抑制地憤怒。這個帶著希望出生的孩子,並沒有給金婉婉帶來任何希望。相反,這孩子身體很差,三天兩頭生病,就算是不生病的時候也是瘦瘦弱弱地,哭起來都跟小貓似的,當時李老爺子第一眼看到,心裡就有譜,這個孩子以後成不了氣候。

    當時李老爺子在醫院裡看到頭被打成那樣的小兒子,心裡是氣憤的。不過這件事終究是他們李家失禮,而且人家姑娘還給他們家生了個孫子,就算是他再氣,也只能暫時將這口氣給咽在肚子裡。

    可是自此後,對金婉婉這個兒媳婦就有了芥蒂,沒有再像以前那麼喜歡她了。

    而金婉婉因為生了個病秧子兒子也是很生氣,便將這股怨恨加到李占忠身上,認為如果不是他弄出這個事,她也不會早產,孩子也不會身體這麼差。從此後原本還算恩愛的兩個人,就開始了無休止地爭吵了。三天一吵兩天一鬧幾乎是家常便飯,因為一開始結婚時金婉婉不願意住在李家大宅,所以就和李占忠搬了出去。

    以前不吵架的時候她也不來李家看望李老爺子,現在一吵架倒是來的勤了。每次都要鬧得雞飛狗跳,而且後來見到李嵐,知道她就是李占忠和那個女傭生的孩子,對這個孩子也開始苛責虐待了。

    李嵐自小在李老爺子跟前長大,又是個女孩兒,比起那些孫子兒子來,其實更得李老爺子的疼愛。看到媳婦這麼苛責自己的寶貝孫女,自然也是生氣。對金婉婉越發的不待見,甚至還鼓勵自己的兒子跟她離婚。

    李占忠也想跟她離婚,金婉婉也覺得過的沒意思了,這樣吵下去兩人的一輩子都會完蛋。可是誰都沒想到,連離婚的日期都選好了,卻發生了一件大事。

    政治上的變動讓兩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這場離婚便也不得不胎死腹中。兩人雖然都不懂事,可是為了家族的利益,還是忍辱負重地湊合在一起。

    可是自從後兩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一點都沒有了,李占忠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而金婉婉也經常出入一些夜店光顧牛郎們的生意。兩人誰也不管誰,原本就想著這樣胡鬧下去。

    期間李占忠在外也生了幾個私生子,金婉婉因為是女人,自然是不能跟他比著生孩子,不過卻揮金如土,他生幾個私生子她就養幾個小情人。

    就這樣兩人渾渾噩噩地過了十幾年,就在李占忠早就忘記萬曉敏是誰,李嵐都開始談戀愛的時候,萬曉敏竟然又出現了。

    當然她不是故意要出現在李占忠的面前的,而是恰巧偶遇,經過十幾年的時間,萬曉敏竟然沒有變樣,還是曾經的那個樣子。有著單純和青澀,雖然算不上多漂亮,可是卻也有著一般女人沒有的青澀味道。

    她到底是李占忠的初戀,也是他的第一個女人。兩人再次見面,而且她又沒有變成難看的大媽,李占忠自然是百感交集情難自禁。在得知萬曉敏居然這十幾年來都是一個人,都沒有再結婚時,他是更為感動。這是什麼,這就是當代地王寶釧。

    於是在感動之下李占忠的腦細胞和精、子同時起了化學反應,讓他不顧一切地用盡各種手段和萬曉敏又一度春風。

    而這次春風一度後,李占忠竟覺得又好像回到了十幾年前,人都是這樣。當到了一定年齡,總是喜歡追憶過去,過去的事、過去的東西、包括過去的人。都能讓他心裡充滿一種別人不能給他的感覺,為了能夠留住這種讓他覺得心醉的感覺,李占忠決定像包養其他情人一樣,將萬曉敏給圈養起來,好好地一起回憶。

    就這樣萬曉敏又和他在一起了,兩人也算又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可是萬曉敏這個悲催的,在生第一個女兒時被李老爺子發現,然後趕了出去。在終於又懷了第二胎生兒子時,又被金婉婉發現了。然後金婉婉怒不可歇,間隔了十幾年和李占忠再次大大出手,勢必要將萬曉敏給趕出去。

    其實李占忠這十幾年來斷斷續續地沒少有過情人,就現在包養在外的還有四五個,包括四五個私生子。而金婉婉也想開了,隨著年齡的增長,對這種事情也就見怪不怪,並且她自己也在外面玩的,誰也不要說誰。而且就在三年前她又為李占忠生了兒子,雖然兩人夫妻感情不好,可是也擋不住生兒子那種事。

    金婉婉作為李占忠的正牌妻子,只有李希這一個兒子是不夠的。況且李希還是個病秧子,以後指望不上。所以就要求和李占忠再生一個,而李占忠也沒有意義。外面養的那些私生子再好也是私生子,在大戶人家這裡是提不上檯面的,他總歸要有自己的嫡親兒子才行。

    李希他也看不上眼,金婉婉願意再生一個最好不過。於是就在三年前,他們的第二個兒子,也就是李老爺子的第五個孫子出生了。這個孩子起名叫李望,和李希加起來代表著希望的意思。

    既然李占忠在外面從沒斷過情人,金婉婉也是知道的,她自己也算是有可以靠的住的兒子了,按理說是不應該再管李占忠和萬曉敏的事。可是人有的時候就是那麼奇怪,金婉婉能接受後面那些跟自己老公不清不楚的女人,甚至那些女人還生下私生子,卻總沒有辦法接受在她之前的。

    她對萬曉敏有種近乎bt地厭惡,別說看到她這個人,就是想到她這個存在她都能恨得牙癢癢。所以李占忠身邊可以有許多情人,但是絕不能有萬曉敏。

    金婉婉吵,金婉婉鬧,不惜鬧到李老爺子那裡去。而李嵐這個時候也已經十幾二十歲了,正是少女待嫁的年紀。李老爺子也在給她瞅門好親事,而她如果是私生女的身份,一般的好人家是肯定會計較的。所以這個時候萬曉敏的出現也讓李老爺子十分忌諱,雖然聽說她又生了個兒子,可是依舊沒有心軟。

    他最不缺的就是孫子,大手一揮讓金婉婉放手去做,只要能讓她和占忠分手,不管用什麼方法都可以。至於那個剛剛出生的孩子,李老爺子當時只瞇著眼睛說了一句:「我們李家不缺孫子。」。

    難得這二十年金婉婉第一次得到老爺子的賞識,於是更加趾高氣揚,不停地對李占忠吵鬧讓他將萬曉敏給處理掉。還不禁威脅,如果等她出手,可就不是把人給逼走這麼簡單,到時候個他一句屍體,他可別抱怨誰。

    當時李占忠還是挺不捨得萬曉敏呢,萬曉敏是女傭出身。別說脾氣了,就連大口喘氣都不敢。對他更是百依百順,溫順乖巧的不得了。不像他的其他情人,再溫柔的還會有點小脾氣。所以對萬曉敏,他是真不捨得。而且他是看著萬曉敏又生了孩子的,對於這個一出生就漂亮的不得了,哭聲也十分響亮的兒子,他也是很喜歡,哪裡捨得就將人送走。

    可是他不捨是不捨,性格卻懦弱啊!本來以為金婉婉鬧鬧,自己老爹還會支持自己的。可是沒想到連他爹都不向著他了,李占忠這才意識到危險。

    李家依舊是李老爺子當家,李占忠能像現在這樣揮霍無度肆意而活,靠的全是父親的愛護。如果因為一個女人一個孩子就得罪父親,那他就會什麼都沒有。他不是十幾二十歲的中二少年,三四十歲的他早已懂得了人世間的人情冷暖。失去李家的庇護,他什麼都不是,那他還要萬曉敏和這個孩子有什麼用。

    本來他們的存在,也只是讓他愉悅而已。

    所以在金婉婉的步步緊逼下李占忠最終又一次背叛了萬曉敏,和上次不一樣,上次至少孩子留下了。這一次因為是個兒子,所以直接讓萬曉敏抱著孩子離開,走的遠遠的再也不要到李家來。

    不過在臨走前,李占忠或許是為了彌補對這個孩子的虧欠吧!還給他起了個名字,叫李錦,代表著以後會有個錦繡前程。

    其實他也只是隨口一說,沒有李家,李錦就算是再聰明再能幹,又能錦繡到哪裡去。

    日子又恢復平靜,李占忠傷感了沒兩天依舊流連花叢。而金婉婉成功地將萬曉敏給趕走,心裡前所未有的痛快,竟然一高興當晚就叫了兩個牛郎來伺候。

    關於萬曉敏這個人包括那個孩子,很快就被他們夫妻兩個給遺忘在爪哇地裡。若不是以後一連串的事情發生,恐怕這輩子都不會想起。

    再說萬曉敏真是性子軟的一塌糊塗,前後兩次給李家生了兩個孩子,都被李家給趕了出來。可是她對李占忠依舊恨不起來,還覺得是因為自己連累了李占忠被他妻子罵,更覺得是自己的錯才讓自己的兒子被李家所不承認。

    所以她帶著李錦離開後,對李錦也是千般好萬般好的,因為自己的緣故沒能讓他成為李家的少爺,她自然不捨得再在其他方面虧待他了。

    這次離開並沒有拿到錢,別說錢,連李占忠送給她的首飾也沒拿出來一件。而她平日裡也是不存錢的,以前還能存一點,自從又和李占忠在一起後,便一心一意地靠著李占忠了。

    所以母子兩個可謂是窮困潦倒,除了僅剩的一點錢拿來買了車票,離經常遠遠的外,他們身上再無半點分文。不過還好那時候李錦還在吃奶呢,壓根也沒感覺到借的窘迫。也幸好萬曉敏雖然腦子有些抽風,性子也有些弱,可是人家肯吃苦耐勞踏實幹活。

    在李錦兩歲之後懂一點事了,他們竟也找到可以落腳的地方可以安穩生活。

    他們落腳的地方叫青鎮,不過是南方一個偏遠的小縣城。萬曉敏在這裡的小飯店找了份工作,就一邊帶孩子一邊工作,日子倒是也過得平靜。

    那時候的李錦可不像以後那樣陰陽不定運籌帷幄,剛開始時到底是營養不良所以長得又黑又瘦,說話又遲,走路走的也晚,別人一歲多就開始走路,他到兩歲才開邁步。這還不說,說話也有些口吃,到了三歲時還在咬舌頭,一句話都說不準,說一個吃飯都能說成粢飯了。那時候沒少被小夥伴們取笑,還被起了個外號,叫「小結巴」。

    不過李錦到底是李錦,長大後能那樣殺伐果斷,也跟小時候骨子裡天生帶著的那股狠勁是分不開的。因為他母親性子軟弱地緣故,他小時候沒少被小鎮上的孩子欺負。四歲之前他打罵不還手,可是四歲之後就跟個狼崽子似的開始學會反擊了。

    尤其是有些光棍的男人開始打他母親的主意,他更是猶如狼崽子護食一般凶悍的不得了。

    不過到底小,跟同齡人打架還成,但是跟比他打的打架卻每次都會打輸。一般孩子打輸了都會哭會跑會向家長告狀,可是李錦不同,他打架即便是打輸也會重新爬起來,喘上幾口氣後再繼續打。別說告狀了,每次打的頭破血流自己找個小河邊洗吧洗吧乾淨,是從不敢回家給母親看的。

    因為母親每次到都只會哭,她太懦弱,關於他的身世她也從沒有隱瞞過。每次哭都是像祥林嫂子一樣開始一遍遍地埋怨,埋怨都是自己的錯才讓他這個金貴地小少爺,過這種野孩子般的生活。

    那時候的李錦從不覺得自己是金貴地小少爺,對於母親說的那些事他甚至都懶得去思考。那時候他其實就開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計劃,不過五六歲的孩子,就計劃著等長大以後要在這個鎮上開一家大大的飯店,能做許多許多好吃的飯店。因為那時候他總是吃不飽,雖然他母親是在飯店裡打工,可是老闆摳門,客人們更是如同餓死鬼一樣,每一次從沒留下過一丁點的剩飯剩菜,這導致他越來越吃不飽。

    鎮上的人對外來人一向排斥,更何況萬曉敏還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如同寡婦。所謂寡婦門前是非多,萬曉敏的長相在大城市裡掉人堆裡都不一定能找出來,可是在這個小鎮還算清秀的。於是她門前的是非便更加多,男人覬覦女人嫌棄,讓他們母子成了全鎮人都不待見的人。

    又因為李錦性子如狼崽子一樣打架不要命,凶悍起來連大人都有些畏懼。十一二歲的年紀就跟雨後的春筍似的,原本又黑又瘦的他,在一次次飢餓一次次隨便弄些什麼吃的填腹中,迅速地拔高起來,比起十四五歲的看上去都要高大。所以讓周圍的小孩子都對他產生了畏懼,不敢得罪他的同時,也不敢跟他玩了,整個鎮上的孩子幾乎都十分有默契地將他孤立起來。

    而這一情況一直持續到李錦十三歲,鎮上又搬來一家人。

    這家人姓吳,夫妻兩個帶著一個剛剛出生的小女孩,女孩有個好聽地名字,叫吳蘭芷。蘭芷的名字在屈原的楚辭裡面是名貴香草地代表,比喻人的高潔精神。

    十三歲的李錦已經有了很正確的審美觀,吳姓夫妻剛好住在他們家隔壁,他看他們明明就是長得那麼普通的樣子,怎麼就能生出這麼漂亮的女兒。

    第一眼,他就喜歡上了這個小女孩,這個叫吳蘭芷的孩子。

    作者的話:時勢造英雄,沒有成功是偶然的,必定經過一番毀天、滅地地經歷,李錦的傳奇人生,希望大家也能喜歡,繼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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