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兵仔細觀察三號海洛因的時候,張蕾也和牛兵說起了今天抓獲毒販的事情,今天抓獲的毒販,是巡邏的時候抓獲的,數量也不是很大,幾百克,幾百克三號海洛因,在內地算是大案子了,可在這邊境線上,幾百克海洛因還真不是什麼大案子,就像內地抓一個小偷一般,這裡抓捕毒販,是以千克論的。毒販還是一個癮君子,雲都人,據他交代,他是以販養吸,之所以只買幾百克,倒不是他膽小什麼的,而是他本錢不足,只能買幾百克,他是第四次越境購買海洛因,這次是數量最大的一次。
雖然幾百克毒品不是大案,不過在派出所,毒品案遠比其他案子受關注,而查出毒品案子,也更容易受到上面的表彰和獎勵,派出所雖然不是商人,可派出所的一切活動是由人來組織並實施的,任何人都是和商人一般,做事更多是逐利而行的,花費同樣的精力,承擔同樣的風險,結果卻獲得不同的回報,人們自然是會競相去做回報大的事情;就像他們派出所,成績的比拚,可以說是重中之重,上面考核的不是你這地方如何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而是考核你抓獲了多少犯罪嫌疑人,立案多少,偵破多少,又偵破了多少大案要案,為人民群眾挽回了多少多少損失,至於你讓這地方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那麼,意味著你沒有成績,甚至,你可能連基本的任務都無法完成,派出所可是有抓人任務的;至於領導關注,領導關注的,自然是那些事情比較多的地方,一個地方事情多,領導去的肯定是最多的地方,而且,領導不會太過問為什麼這裡事情多。反正,這個問題是很複雜的,每個部門都會推脫,公安機關自然也不會將這些責任往自己人身上栽,反倒是。派出所有了機會表現自己。可以讓領導看看自己的能力,大案子破上幾起,名聲出來了,領導那裡留下了個好印象。不說平步青雲,可要一些好處那是沒問題的,諸如設備啊,或者維修啊之類的;而那種不出事的地方,派出所就只能平平淡淡的下去了。要錢,沒有,你啥事都沒有做,自然不能優先考慮你了,甚至可能,領導幾乎都忘記還有你這個地方了,尤其是新任的領導。
邊防派出所情況尤其特殊,他們屬於公安和邊防武警雙重管理,雙重管理。有時候也可以理解為沒人管,一件事,管的人越多,越是容易產生推諉,因為他有著充分的推諉理由。古人早就說出了這麼這麼一個道理『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拉尿吃,』一件事。只有一個部門管的時候,不管想管不想管。他都不得不管,因為,出了事情,他可是要承擔責任的;可有著兩個管理部門,那就可以推諉了,你可以說是對方的責任,當然,對方也可以說是你的責任,雖然誰都知道,誰都有責任,領導肯定也清楚這一點,可誰都不會承認這一點,領導更不會同意,領導都是護犢子的,若是你不護犢子,會讓你的小弟們『寒心』,會讓他們覺得你這個人沒有人情味,而且,不護犢子,處理你的下屬,還意味著你這件事上承認了自己一方的責任,這一點,是領導絕對不願意承擔的,因此,不管有理沒理,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除非的的確確屬於不能推脫的情況,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推諉。而這種情況下,自然而然的就會產生那種有利益爭著管,他們不是管事,而是爭利,而沒利益的時候,爭著往外推。
邊防派出所屬於公安管業務,武警管編製,可一個單位,還是這種小單位,業務和編製,又如何可能分的那麼明明白白,他們屬於是武警的管理,干的卻又更多是地方派出所的事情,尤其是巖泉這樣的地方,說是邊境,卻又沒有邊境口岸,地方派出所的業務實際上遠比邊防的事情更多,然而,派出絕大多數是武警,他們可沒有心情來管你什麼刑偵治安啊什麼的,不出大事能夠矇混過關就是了,能夠不管就不管,這些,武警部隊的領導顯然不會在意,他們的主要責任是邊防,地方治安關他們什麼事?尤其是巖泉這樣的小地方,姥姥不親,舅舅不愛,誰管你死活;公安機關自然也有理由推脫,邊防派出所,這就是最大的理由,再說了,就算公安機關領導想讓他們管,那也得管得了啊,就像巖泉邊防派出所,派出所就兩個半正式警察,袁超是一個渾天度日子的人,自己都在那裡等死,張蕾,一個傻大姐,而且還是被攆下來的,上面的話她會當回事?就算當回事,她一個小女警,雖然有兩膀子力氣,可她能夠管多少?至於徐凱輝,他屬於身在公安,心在武警,連衣服都不願意穿公安制服,你還奢望他多聽公安機關領導的話?否則,也不至於出現讓張蕾這麼一個人來負責刑偵這一塊的情況了。
他們派出所,就像是離異後跟著母親過的兒子,而父母雙方都有著其他的兒子,武警部隊就像是他們的老子,而公安機關就像是他媽,生活費有父親承擔,日常照顧由母親過問,父親給生活費,只不過是一種法定的義務,或者說父親的責任,自然不可能將太多的精力花在他們頭上。而母親更有著太多的兒子在身邊,雖然有著照顧的責任,可也就僅僅是責任罷了。而他們邊防派出所最為重要的任務,那自然是邊防了,而這裡最為重要的邊防任務,那就是緝毒,緝私都基本不存在,或者說可以忽略不計,這樣一個地方,你能夠說是抓捕一個小偷有什麼成績?別說抓捕一個,就算抓捕十個,也不會有人在意,頂多就是在年終算成績的時候,數據上好看一些,可這有關係嗎?他們的編制是在武警,也就是說,他們的晉陞由武警說了算,武警才不會管你抓了多少小偷呢。別說小偷,就是兇殺案,破獲一宗兇殺案,或許還不如一樁毒品案更引關注,兇殺案是刑警隊的工作,破不了那是刑警隊的責任,偵破了,那又關武警隊什麼事情?這本來就不該他們管的工作。
在這地方搞刑偵,還真只有張蕾這樣的警察才能幹的有滋有味!自己能夠做到她那樣嗎……看著張蕾興致勃勃的說著抓獲毒販的事情,牛兵心底深有感觸,按照現目前的評價,張蕾不是一個合格的刑警,連一個合格的警察都算不上,不合格的警察,這或許都是最為委婉的評價了鵝,單單暴力,魯莽,不學無術這三方面的評價,就足夠讓她死無葬身之地了,這是市局某位領導的評價,而這也是張蕾自己說出來的,應該是有著可信度的;而事實上,也的的確確是如此,張蕾打傷的人還真不少,派出所拿著她頗為頭痛,就牛兵知道的,所裡也很為她解決了一些後遺症,有些人本來是犯罪嫌疑人,可最終因為她的魯莽打傷了人,派出所不得不妥協,放掉了當事人,息事寧人,甚至還賠償過。
可是,從一個警察的精神上,牛兵卻是不能不佩服,這是一個真正的有著警察精神的警察,按照各種文件和那些宣傳資料所說,人民警察的精神,就是需要每名人民警察擁有的一種積極向上的理想、信念、責任感、自豪感、榮譽感,忠誠可靠,熱愛公安,為民服務,公正執法,團結拚搏,英勇善戰,艱苦奮鬥,無私奉獻,敢於犧牲,這些都是人民警察必須具備的精神。它體現著人民警察的意志、信念、執著、奉獻和全部。一代又一代的人民警察,以一腔壯懷激烈的豪情鑄就了無限的忠誠,為了中華民族的繁榮安定,為了萬家燈火的幸福溫馨,用金色盾牌築起了一座高大的長城。血肉之軀,迎擊疾風勁雨,血與火的洗禮,愛與恨的較量,忠與孝的考驗,生與死的熔鑄,是重於泰山的神聖使命,使人民警察的無悔的用脊樑托舉起了平安。
說實在的,對於警察精神,對於這些宣傳,牛兵是有些嗤之以鼻的,他一直認為,這樣的人是神,而不是人,他自認為自己算是做的非常不錯的了,這些精神,他也絕大部分能夠做到,理想、責任感、自豪感、榮譽感,為民服務,公正執法,團結拚搏,英勇善戰,這些,他自認自己是還是可以算合格的,艱苦奮鬥,熱愛公安,似乎也可以算是合格,敢於犧牲,真要遇到緊急情況,他相信自己也能夠做到,信念、忠誠可靠,無私奉獻這些方面,他就感覺著自己有些不合格了,他其實是沒啥信念的,他沒有啥堅信不疑的想法,更不能說忠誠可靠,對於自己為之服務的政府,他一直是心存質疑的,忠於國家,忠於人民,他倒是覺得自己也勉強算是合格,可忠於法律,他卻是完全沒有做到了;至於無私奉獻,他更做不到,他雖然並不爭權奪利,可守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他還是比較堅定的。至少,他很清楚,如果自己遇到張蕾這種情況,他做不到張蕾那麼灑脫,而且,張蕾所說的案子和她沒有任何的關係,只是派出所的一樁案子罷了,而且是一樁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案子,說好聽些,是巡邏路線比較合理,說難聽一些,就是運氣好撞上了,和張蕾付出的那些努力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可在榮譽方面卻是天壤之別,這樣的結果,他真做不到張蕾那樣真心的為之喜悅,他現在沒有什麼牢騷什麼的,那只不過是因為他壓根就不屬於這裡,無論怎麼累,他也不過是一個過路者。
或許,這就是他們認為的那種傻的精神吧。傻的可愛,儘管,這人有著那許多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