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人生自由保險公司
常彪皺眉道:「大哥!這怎麼可以啊!」,他知道,這樣一來幫會的所有事都由他管理了,他的權利何止是二把手,完全就是一把手,只是隸屬於一個不管事的大哥而已。
「有什麼不可以,難不成叫我放棄學業,一心一意混地下社會?,別推辭了,我相信你可以做的很好,再說,我不是留了個很好的手下給你了嗎?,以後有什麼解決不了的事就用……用qq通知我!」。
大家哈哈大笑起來。
「好吧!」,常彪勉為其難道,心裡又把江南雨感激了個遍,恨不得親他兩口。
「還有……」,江南雨對所有小弟問道:「你們現在有在收什麼保護費嗎?」,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收保護費可不是什麼好習慣,弄得天怒人怨的。
「大哥,這是當然啦!,不過,數量不多,而且我們絕不亂收,每個月就一次!」,一個小弟回答道。
江南雨堅決道:「以後不准再收保護費了!」。
「啊?那我們要地盤有什麼用?」,眾人都不解。
「地盤當然有用,以後我們不收保護費,收『自由保險』費!」,江南神秘的笑道。
大家都有點懵了,問道:「有什麼區別啊!我們對他們都是說收保險費的啊!」。
江南雨解釋道:「區別在於,你們收了他們的錢卻沒有盡到保險的義務,這和搶沒什麼兩樣。現在開始實行新制度,跟他們解釋,我們用『自由保險』代替了保護費。『自由保險』和保護費決然不同,就是保證他們人生自由不受侵犯的保險,按自願原則參加保險,雖然不是保險公司,但更保險。我們一定盡到保護他們自由生活的義務,讓他們不會再有被人欺負等等侵犯了他們自由的事。而且,我們入保費只收十塊錢,然後登記一下。當他們遇到自由被侵犯的時候,可以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比如,遇到打劫時,即使我們沒有能馬上到場,但只要我們受理了這事,事後也一定把那搶劫的人找出來,把失去的東西一絲不動的交還給他們或者賠給他們。但是,每次我們幫那些參加了保險的客戶解決了麻煩後,他們還需要付我們報酬,報酬不多,看問題的大小程度而定,絕對在他們十分樂意接受的範圍之內。這比收保護費強多了,還能受到大家的尊敬!何樂而不為」。
大家點了點頭,似乎覺得大哥說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江南雨不覺得這會擾亂社會的治安,相反,或許因為他們這些地下社會的介入。治安更好了。比如對付那些打劫偷盜的,如果是警察,當然沒那麼容易抓到他們,而且那些警察作風很多都有問題,這些小案件受理了也肯定不會給你馬上解決。如果是地下社會上的混混出動,絕對比警察辦事效率高的多了。還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用法律解決,年都過完了也未必拿的到錢。而且,多數人在那些大老闆的強勢之下未必敢起訴,或者沒錢、沒關係、也不懂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往往都是只能採用暴力,結果反被毆打。所以,如果用地下社會的手段維護他們自由生活不受侵犯的權利,哪個地產商敢昧著良心做事了?,不怕手腳被砍,或者趟醫院就來試試。保證乖乖把錢給辛勞的農民工們,而且他們還有苦說不出,有種去報警,說地下社會威脅他們的生命安全。對付這些法律難以解決的事,就要用這比他們更黑的手段。
常彪對江南雨保證道:「大哥!我覺得這『自由保險』一定行,利國利民。現在有人壽保險,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汽車保險,健康保險,就是還沒有自由保險。我看,這自由保險絕對很受歡迎,而且,也只有我們地下社會的才能經營的起這項保險。
「哈哈哈!」,十幾個手下大笑起來,這麼一說,確實不錯。
只是,江南雨覺得又有些地方不妥了,這自由保險自然不可能像那些人壽保險那樣光明正大營業!,只能在暗中營業。
「好!我們的自由保險從今開始運營起來,全稱為『人生自由保險公司』,但是,我們不能去註冊這個公司,我們這地下社會保險公司只能在暗中進行。至於納稅嘛!那就算了,以後我們客戶須知的第一條就是替公司保密。因為我們是地下社會保險,所以,我們這公司今天在這成立,沒有媒體報道,沒有記者採訪,只有我們自己知道,以後就要兄弟們暗中宣傳了。相信我們的人生自由保險公司會被社會接受的!你們每個人都是公司的元老了!」,江南雨大聲宣佈公司成立了。
「耶!」,所有手下一起歡呼起來。
江南雨示意了一下安靜的手勢,等大家安靜下來後,又吩咐道:「現在我們還在試驗階段,先對一些店舖,就是你們經常收保護費的店舖,如大排檔之類的地方做實驗,不對那些小市民開放!等下你們對下面的兄弟交代清楚來,記住一條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自願原則,不能用強。以後若是收到了客戶的電話後,絕對不能敷衍了事,被我知道重重懲罰。當然,兄弟們辦完事都有提成,絕對不比以前收那點保護費少。好啦!今天到此為止,散會!希望我們的公司順利成長起來,當然,這需要大家的努力,是我和你們的心血」。
「好!大哥放心!」,十幾個人信誓旦旦的保證道。
江南雨知道,這人生自由本就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公民都擁有人生自由的權利,可真的像法律上說的,大家都很自由嗎?。在某些很明面的方面,比如都擁有上學的權利啊什麼的大範圍的東西,確實做到了每個公民都享有一樣的權利,生活自由不受阻。但那些暗面中的東西卻未必了,所以,這人生自由保險公司不是去保險法律能夠很好保護的公民人生自由方面。而是去保險那些法律無法保護或者無法保護好的方面的公民人生自由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