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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八十五章 :有使用年限的房子不是「買」而是「租」 文 / 隸廣

    「現代人把老祖宗發明的『炒』字用到了極至。舒殘顎副」

    「可能甲骨文發明者也不會想到,後人會把這個『炒』字,發揮得如此的淋漓盡致。」

    「要是被他老人家知道現代人如此使用『炒』字,可能會急得從墳墓爬起來。」

    「現代人什麼都用『炒』字來解決。而且只要粘上一個『炒』字,就一定會升值、會瘋漲,會漲得沒完沒了。」

    「活人都拿來『炒』了,死人的墓地就更敢『炒』。で」

    「一點也不怕把墓地價炒高了,造成以後的人不敢死,也死不起。」

    「更不擔心死了的人還得在陰曹地府付按揭月供,感覺壓力過大又活來,造成陰陽顛倒,破壞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

    「而且不管什麼只要被『炒』就一定紅,一紅就一定能『火』,一火也就會『爆』。噎」

    「什麼都會『爆』。爆倉、爆炸、爆漲、爆跌,有漲就會有跌。」

    「什麼東西都會跌。可就是炒到房價就不會跌了。」

    「房價在炒房客的大炒特炒中自然了翻番了。」

    「因為國人把外國人的東西生搬硬套地用上了,銀行學會了按揭貸款。」

    「很多普通老百姓,在飛快上漲的房價面前,舉全家之力湊錢也買不起房。」

    「不起怎麼辦?」

    「現在不管有錢無錢,人人都想盡辦法地在買房。」

    「銀行跳出來了。」

    「到銀行按揭買吧!」

    「十年還不清就辦二十年還清。」

    「二十年還不清就辦三十年還清的,總有一款適合自己。」

    「就這樣,二十年三十年的按揭貸款利息,使那本來已經翻了幾番的房子,又翻了一番還不止。」

    「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費用誰來承擔呢?」

    「還不是我們買房子的老百姓來承擔!」

    「所以,這樣的房價,還能不高嗎?能和自己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成本相比嗎?」

    「不過我聽說,我們的房價還不算高。有的專家說:目前我國的房價,在前世界排名中,才位於最高房價國的第十名,比其中九個國家的房價要低。」

    「那『磚家』簡直是在噴糞!」

    「我們的房價能和其它國家比嗎?」

    「怎麼不能比?」

    「人家的產權是永久性的,我們的是有年限的。其實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我們的房子根本就不能叫『房價』。」

    「不叫房價叫什麼價啊?」

    「我看應該叫『泡沫價』。買房子的老百姓支付的不是房價,而是『泡沫價』,是『泡沫』價才會有那麼高!」

    「或者也不應該叫『房價』和『泡沫價』,最準確的叫法應該是『房屋租金』才對。」

    「『房產證』也不應該叫房產證,應該叫『租房證』才對。」

    「我們的那個『房屋產權證』上有年限。有年限的『產權』就不應該叫『產權』,因為年限到了就不是你的了,你只是一次性付款租用了五十年、七十年不等的使用權而已。」

    「這樣性質的產權,和多少錢一個月租用沒什麼區別。不同的只是你一次性付款租用的時間更長,租金算下來還有可能比一個月一租的價格更貴更高。」

    「還有不同的區別就是,一個月一租的房子你可能不會使用銀行貸款,一次性租用五十年、七十年的房子往往得靠銀行按揭貸款才能搞。」

    「然而,二三十年的銀行貸款利息就會使你的房價再翻高一倍。」

    「二三十年是什麼概念?如果一個人用能活八十歲來計算,二十五歲之前是身體心智成長期,二十五歲至六十歲為人生成熟後的發展期。二十五歲加二三十年是四十五至五十五,離六十歲退體還有十五年或五年,二三十年你得老老實實地為貸款賣命打工。」

    「也就是說,一個人成熟後的鼎盛時期僅有二十五年至三十五年,在這個黃金時期,得拿出二三十年為那套銀行按揭的房子賣命,按揭貸款賠清之日,離退體也就只剩下五至十五年了。」

    「很多人三四十歲才按揭貸款買房,到六七十歲才能還得清銀行的錢。換句話說,很多人活一生人,來這個世界一場,到人世間走一遭,到頭來也就是為了一套沒有真正的產權的房子。」

    「什麼叫產權?眾所周知,你出錢買到任何東西,這個東西永遠都是屬於你的私人財產,這樣的東西才叫產權,一切有年限的使用權都屬於『租賃『性質。現在在我們手上的房子不是『買』,其實是『租』。」

    「什麼是買?即使是一根縫衣服的針,哪怕一個普通的金戒指,或者是價值不菲的珠寶玉石,亦或是價值連城的古玩字畫,都可以沒有任何年限地永久屬你,你死了可以傳給下一代,傳給下下代,最後變成傳家寶,那才是真屬於你的財產,那才叫真正的產權。」

    「我們現在買的房子卻不能。因為它在所謂的『產權證』上,白紙黑字地寫明了你使用年限只有五十年或七十年。」

    「就是在這可憐的五十年或七十年的有效使用期內,你要是把自己的私人財產轉讓出去,還得交高得驚人的各種稅費。」

    「就算你死了,房子成為『遺產』傳給下一代,讓你的兒孫來繼承有年限限制的所謂的產權,也可能少不了要交納各種費用。」

    「我們還高興得不得了,興高采烈地告訴親朋好友說:『這是我買的房子。』明明知道是有年限的,卻不會說:『這是我租用五十年或七十年的房』。」

    「即使是這樣,你對這套也許付出一生努力才能得到的房子也沒任何處置權。在五十年至七十年的使用期內,『拆遷公司』卻有權隨時把你的房子推平。」

    「儘管你手中的所謂《房屋所有權證》上已注名,你可以在裡面居住五十年或七十年。也就是說至少在五十年七十年內,這套房子你說了算。」

    「但是,你可能剛剛住幾年,年子才建蓋好十幾二十年。有人會隨便丟給你『三瓜兩棗』就讓你搬走,即使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也許也會有『拆遷公司』頭戴鋼盔,身穿不知是什麼『制服』的人員,開著推土機來把你的房子推平,然後在那裡蓋一個『洗浴中心』和商廈什麼的。」

    「你就是拿出『炮竹』自製的土炮土槍,往自己的身上倒上汽油拿著打火機拚命,他們也照拆不誤。」

    「難說還把一頂『釘子戶』、『刁民』之類的大帽子扣到你頭上,以『阻礙社會經濟發展』、『妨礙公務』、或『公然抗法』的理由被帶走。」

    「要是你一時想不通,情緒太過激動,做出言行衝動的行為,不小心傷到那些穿著不知道是什麼制服的人,你還得『蹲監坐牢』。而那些穿著不知什麼制服的人傷著你,那叫『你活該』,大不了由『公家』拿出三瓜兩棗的錢賠你了事。」

    「因為人家是為公辦事。其實,那些人僅僅是穿著『公家』的外衣打著執法的旗號,實實在在是在為地產公司或某個利益集團辦事的。」

    「那些人根本不是真正的執法部門的人在執法,幾乎都是些為某個或某些利益集團服務的『小勇』。因為,你住著自己有權使用年限期內的房子,是合法行為,根本沒有什麼法可執的,真正的執法人員才不會去幹那沒理沒法的傻呢!」

    「在沒有鬧出事情之前,那些人是『公家』的,要是真出了人命關天的大事,那些人往往都變成了『臨時工』,是『臨時工』干的。」

    「你不僅出了買房子的價錢,而且是出了高於『房價』數倍的『泡沫價』拿到手的房子只是五十年或七十年的使用權,僅僅屬於『租賃』性質,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產權。」

    「你說這樣的房價能和別人的去比嗎?有可比性嗎?」

    「那些所謂的『磚家』說的:『中國房價世界排名第十位』的說法有意義嗎?」

    ……

    當天晚上,康俊就打電話給小猛拉的曾勇,請他第二天就到打洛,給小慧的家裡從銀行匯去五十萬元人民幣。

    讓小慧打電話告訴家裡人:

    「如果這筆錢建房子還有剩餘的話,就蓋個豬圈雞捨鴨籠什麼的,讓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的父親閒在家裡搞一些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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