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算盡太聰明,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文字首發】
兇手們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殊不知,天有時候也會有縫隙,要不然怎麼會有女娃補天呢!
接下來,歐陽平審訊了王喜,按照程序,王喜應該有一個口供,當所有犯罪嫌疑人的口詞基本一致,能相互印證的時候,案子才能定下來。
王喜交代了窺視、跟蹤、殺人、藏屍、再殺人的全過程,和金仁強所交代的情況基本一致。這裡重點敘述一下王喜殺害連老闆的過程:
案發當晚,在三個人舉棋不定、猶疑不決的時候,歐陽平、水隊長和老雷推著自行車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門,三個人如夢方醒,這才決定讓王喜冒一次險。在此之前,何明城還回了一趟家,從花壇下面取來了夜明珠,以備不時只需。
王喜騎著事先準備好的自行車由煤球廠向北,經長江大橋直奔朝天宮而去,歐陽平一行則由煤球廠向南,朝浦口碼頭而去,這裡面有一個時間差,輪船從浦口碼頭到中山碼頭需要二十幾分鐘的時間,加上等輪船用去了十分鐘左右的時間,歐陽平並不知道兇手的反應會這麼快。否則,歐陽平會請求局裡面安排一輛汽車。
王喜僅僅用了七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就趕到了朝天宮止馬營止馬巷從東門鎮到朝天宮的止馬營,正常的騎車速度要一個半小時左右,王喜將九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壓縮到了七十分鐘左右,可見他騎車的速度有多快。
王喜走進止馬巷的時候,看了看手錶,時間的九點零八分。
他敲響了連老闆家的門,按照金仁強和連老闆之間的約定,王喜先敲了兩下門,過一會又敲了兩下門,這表示,敲門的人是來找連老闆談生意的。
不一會,院門開了,連老闆出現在院門口。
連老闆對王喜的造訪,一點都不感到突然,因為,金仁強偶爾也會讓王喜來找連老闆談生意上的事情。因為是熟人,所以,連老闆沒有產生任何的懷疑。
王喜從腰裡面摸出一個布袋布袋是拴在褲帶上的。
連老闆已經看到了布袋裡面的東西,因為夜明珠的光已經從布袋裡面鑽了出來。連老闆頓時來了精神。不過連老闆還是帶了一點警惕,主要原因是這顆夜明珠太珍貴了。
「尿壺為什麼不來?」在連老闆看來,這麼珍貴的東西,金仁強不應該讓王喜只身前來,他應該親自出馬,最起碼應該和王喜一同來。
王喜撒了一個謊,這個謊是金仁強和何明城在王喜出發前臨時杜撰的:「造反派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聽說了尿壺過去的那些事情,他們把尿壺請到了鎮革委會,尿壺估計造反派很快就會到家裡面來搜查,就讓我連夜帶著東西來找你,他現在被造反派盯上了,脫不開身。」
金仁強沒有提到這個杜撰的故事,但這絲毫不影響同志們對案情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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