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得起(2034字)
他的身子,幾不可見地僵直了一下,隨即恢復成原狀,嘴角噙著淡淡的笑意,隨著她在他的身上摸索著。
似乎,很久沒人敢這麼隨意地碰觸著他了。可是奇異的是,他並不反感。
她的手在他的上衣口袋裡摸了半天,沒摸出什麼,又含糊不清地咕噥著,往他的**摸索了起來,小手,東摸摸,西摸摸,硬是一下子沒找打褲袋。
楚歡有些急了,「口……口袋……口袋……」
「在這兒。」蕭墨夜按著楚歡的手,把她的手拉進了自己的褲袋裡。
一旁看著這一幕的老闆娘,不知怎麼的,有點臉紅了,覺得眼前這一對,充滿著讓人遐想的曖昧。尤其這男的,那麼地耐著性子對著女的,要是她還年輕二十歲,估計也發花癡了。
楚歡摸索進了褲袋,摸到了皮夾,臉上這才又露出了傻兮兮的笑容。從蕭墨夜的褲袋中拿出了皮夾,她醉醺醺的翻看,裡面那是一沓百元的大鈔。
她翻,沒翻出零錢,腦袋又歪著瞅著他,「沒有……4塊錢。」
「拿一百塊去找錢就是。」他摸了摸她的腦袋,竟覺得這會兒的她,煞是可愛。
她像是聽懂了他的話,還真翻出了一百元,遞給了老闆娘,老闆娘忙找了零錢。
楚歡把零錢慢慢地塞進皮夾裡,她塞得很慢,而蕭墨夜也站在一邊,任由她浪費著時間。
老闆娘在一旁笑著道,「先生,你可真寵你這女朋友。」來這店裡的小情侶見多了,可也沒見哪個男人能對一個醉酒的女人這麼耐著性子。
「寵?」蕭墨夜莞爾一笑,看著還在塞錢的楚歡。他在寵她?可能嗎?
在b市,恐怕還沒有女人能夠擔得起他蕭墨夜的一個「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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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小飯館,蕭墨夜開著車,問著楚歡住的地方。當然,他可以一走了之,由著她自己摸索著回家。對於女人,他沒什麼送人回家的習慣。可是一看到她東搖西晃,差點腦袋去撞大樹的樣子,他竟不想就這樣把她一個人扔下。
楚歡住的地方是聖景軒的職工宿舍,離小飯館也就20分鐘的車程。車上,楚歡倒還哼哼歪歪地唱著歌兒,從愛情賣賣唱到貴妃醉酒。
別說,雖然醉了,五音不全,但是歌詞倒還真沒唱錯。
唱完了,她嘿嘿地笑著,問著開著車的他,「你會唱歌嗎……咯……」她又忍不住地打了個酒嗝。
「會,可是不愛唱。」他的唇,依然是習慣性的微笑。
她眼睛眨了眨,似是聽進了他的話,過了一會兒,她的眼不知怎麼的,就盯上了他的手指,那修長、骨節分明的手指,看起來真的很漂亮……很漂亮……「那……會彈琴嗎?」她歪著腦袋問道。
「不會。」他回道。
她的臉上,驀地出現了一股失望的表情,「好可惜啊……如果……咯,如果你會彈琴就好了,你的手……彈琴的話,應該很適合呢……我小時候,好羨慕那些學彈琴的同學……」她叨叨著,廢話一大通,大多數話,前言不搭後語。
他聽著,卻不覺得反感。驀地,他的耳邊聽到她軟綿綿的聲音,「蕭……蕭墨夜……你的手,可以給我摸一下嗎……」
他的眼角,看到了她用著一種很渴望的目光盯著他的手。
如果楚歡是清醒的,恐怕絕對說不出這樣的話,可是她這會兒醉著,醉了,有時候說什麼,做什麼,連她自己都糊里糊塗的,只是按照著一種本能地想法去說著做著。
他的腳,踩上了剎車,車子緩緩地停靠在了路邊。夜色中,車廂中的燈光,令得他可以輕易地看清著她臉上每一絲的表情。
她白嫩的臉頰,還是紅紅的一片,視線的焦距有點不穩,黑亮的杏眸,滿是醉意。
他的手從方向盤上移開,攤在了她的面前,「喜歡我的手?」
她的頭點啊點。
他笑了,她這會兒的坦白,竟令得他意外地舒暢。把自己的手更往前遞了一些,他的態度在默許著她之前的要求。
她半睜著眸子,酒的醉意,讓她有點想睡覺,可是卻又捨不得眼前這雙這麼漂亮的手。就像是突然得到了一件好玩的玩具一般,她捧著他的手,摸著他每根的手指,捏捏他的手指關節,再戳戳他的指腹。
她就像個孩子一樣,那麼地玩著,半低著頭,嘴角彎彎的。而他,恐怕也是第一次,被人這樣玩著他的手指。
他可以感覺到她的手軟軟的,手心中的皮膚,很是柔嫩。
玩了一會兒,她又把他的右手拉平,然後再壓上自己的左手,手心對著手心貼著,「……好大……」她喃喃著道。這樣一對比,更加顯示出了她手的嬌小。
「你……彈鋼琴好不好……」她咕噥著,晃了晃他的手,「我都唱了好多首歌給你聽了,你……你……你也要彈首鋼琴曲給我……呃……聽……」她費力地說著,「我……我喜歡聽《水妖》……」
說完了,又像是滿足了,她閉上眼睛,就這麼靠在座椅上,似是沉沉地睡著。
漆黑的視線,定定地凝視著她,他的手指,劃過她的唇瓣,柔嫩的唇瓣,在他的指尖下,壓出一道淺淺的痕跡。
他的頭慢慢地低下,臉正對著她的睡顏,清的聲音,似呢喃,又似詢問,「想要聽我彈琴,楚歡,你夠資格嗎?」
夠資格去讓他為她學琴嗎?夠資格讓他為她而彈嗎?又或者該說,她夠資格讓他把她醉酒的話當一回事兒嗎?
不,這個女人,其實根本就不夠資格,不是嗎!
驀地,那雙黑亮的杏眸倏然地睜開,她的眼,似在看著他,而她的雙唇,輕輕地張開,舌尖竟在輕舔著他壓在她唇上的指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