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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我們要公平 文 / 深海游龍

    崔凱內心明白,劉洋這麼問,就是想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承沒承認,他是受了蔣楠楠或者是王增雨那幾個人的指使。

    但事實就是事實,容不得半點虛假。就算也憋了一肚子的火,可那個傢伙還真的沒又提到蔣楠楠等人的名字。

    也許,他在蔣楠楠那些人的陣營裡面地位較低,還夠不上直接接受蔣楠楠等人的指令。那個給他下達命令的張二毛,才是知道是誰讓他們這麼做的人。

    可是,就憑這麼一個名字不是名字,外號不想外號的代號,想查到這個人還真的不容易。尤其是,再這麼沖忙之間,崔凱還擔心著市政府門口發生的事情,他也沒有多少時間慢慢的查找。

    當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審訊蔣楠楠那幾個人,讓他們把人交出來。

    可就算明知道這個張二毛是他們的人,但因為沒有證據,崔凱也不敢輕易就抓了人家大公司的老總去審訊。

    不過,就崔凱提供的這些情況,已經足夠讓劉洋分析出事情的來龍去脈。既然找到了病根,那就容易照方抓藥。

    一直到了這個時候,於立清才帶著市政府的一幫子人氣喘吁吁的出現在了劉洋的面前。在他的後面,侯昌碩也和幾個市委副秘書長從市委辦公樓那邊跑了過來。

    「就在剛才,當我從機場來到這個大門口的時候,我還以為濱海市市委、市政府的人都死絕了呢……」劉洋一開口,剛跑過來的這一群人全都低下了頭。

    「大門外面,有一千多口子來反映問題的群眾,偌大的市委市政府……」劉洋說著,伸出手往辦公樓的方向一指:「在這兩棟樓裡面辦公的人,只怕不低於二百口子人吧?竟然沒有一個人出來。我就想問一句,你們是怕見到老百姓,還是集體失明失聰?怕見到老百姓的話,說明你這個幹部已經脫離了群眾,不陪再當人民的公僕。選擇性的失明失聰,不是你的眼睛和耳朵出了問題,是你的心生了病,就算現在還沒死,那也離死沒多遠了……」

    劉洋的聲音不大,但在一片沉寂中,還是被很多人聽得清清楚楚。劉洋的話剛說到這裡,就被一片掌聲打斷了。

    鼓掌的,大多都是門外面站著的老百姓。

    老百姓不管這個年輕的書.記是在作秀,還是發自他內心的聲音,但畢竟劉洋這個話讓他們這群人聽著順耳。

    在這雷鳴般的掌聲中,於立清感到了臉上一陣陣的發燒,侯昌碩也覺得自己那張臉皮火辣辣的。

    他們兩個人,在劉洋沒有出現之前,一個是市委現有人員中的最高領導,一個是臨時在家主持市政府工作的常委副市長。在市委書記和市長不在家的這幾天時間,他們不但沒有預防住**的發生,而且在事情發生之後也沒有及時的平息矛盾,反倒是讓劉洋從省城趕回來處理事情,這根本就不用多說,一頂不能獨立開展工作的大帽子是戴定了的。

    搞不好的話,兩個人的仕途也就只能到這個位置打住。就算這一次不受處分,在想往前走一步也是相當艱難的了。

    你沒有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誰敢提拔你當市長、書.記去獨當一面?

    只不過,這個道理兩個人明白的有點晚了。他們一個覺得自己是剛當選的宣傳部長,插手政府那邊的事情,好像管的有點兒過寬。另一個覺得這個事情涉及到了和自己競爭的失敗者,自己如果出面處理,肯定會讓人覺得自己沒有容人之量,富海濤都要被人打得住院了,你還安撫打了他的老百姓,你什麼意思啊你?你覺得他們打了富海濤有功?

    所以,兩個人滿腦子都是自己的小心思,卻偏偏忘記了這些百姓鬧起來之後,會影響到濱海市的大局。

    就在剛才之前,他們兩個人竟然都沒有想到,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以大局為重。劉洋博得老百姓掌聲的那幾聲怒罵,直如當頭棒喝一般,罵的兩個人的頭腦反而清醒了過來。

    還是那句話,這個時候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情已經晚了。他們臨急處事的能力,已經給劉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當然,這個印象是反面的。

    其實,不光是劉洋對他們不滿,就算是省城,也有幾個人對他們不滿意。而恰恰就是省城那為數不多的幾個人,才真正掌握著於立清和侯昌碩的政治命運。

    既然自己的怒火被掌聲打斷,劉洋倒不能再繼續罵下去了。於是,就站在大門口,劉洋威風凜凜的發佈了幾道命令:「於市長,現在你就讓他們把大門打開,請群眾選出他們信任的代表去會議室座談,瞭解清楚情況之後,馬上處理他們反映的問題。」

    然後,劉洋的眼神又盯上了王振鵬:「王秘書長,你現在就以我的名義,請蔣楠楠和陸麗萍等幾位老總來市政府。你可以明確的告訴他們,就說是我說的,如果他們不來的話,一切後果自負。」

    「劉書.記,我們不選代表,也不進去,您只要讓他們把抓起來的人放掉就行……」

    劉洋說的話,站在他身邊的那些村民都聽得清清楚楚。這個時候,就有一個五十來歲的男人站在兩個婦女的身後喊了一嗓子。

    劉洋看著他問道:「為什麼不進去?你們來這裡,不就是想進去討個公道麼?怕政府秋後算賬嗎?就算你們不進去,要想秋後算賬,難道我還找不到人?」

    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劉洋的眼神一轉,站在他面前的那些人每一個人都感覺到,劉書.記看到我了。

    這些人就不由自主的想往後退,但他們的身後還有人,就算是想退也沒有退路。

    「鄉親們,我可以把話說在這裡,大家有意見和建議,應該通過正當的途徑向政府反映,而不是採取這種極端的方式。你們今天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既然違反了法律,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這沒什麼好說的。不僅是你們,就包括我在內,以及我身後的這些幹部,我們犯了法,也和你們一樣,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沒有什麼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崔局長,你來說說,這些人應該怎麼處罰?」

    崔凱往前走了一步,大聲道:「根據國務院2005年頒布實施的《信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多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第二十條: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衝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二)攜帶危險物品、管製器具的;(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藉機斂財的;(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說到這裡,崔凱猛然提高了聲音:「信訪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信訪人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違反集會遊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八條規定,信訪人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你們既沒有在指定的場所反映問題,上訪的人數也超過了5人,還圍堵了國家政府機關,這些,都是違法違規的行為……不過,幸好今天你們所造成的後果還不算很嚴重,根據法規規定,可以對你們進行警告和訓誡,如果下次再犯同類的錯誤,那就要進行治安拘留。」說到這裡,崔凱就看了看劉洋,看到劉洋微微點頭,這才把一顆心放回了肚子裡。

    面對著這麼一大片人,劉書.記肯定也不會真的想讓自己抓人。看起來,這一次自己是猜對了。

    定了定神,崔凱接著說道:「至於你們說要把抓來的人放了,現在我們還不能答應你們。畢竟,富海濤市長是在你們村被人打了,不管他是不是市長,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所以,我們要對抓來的人調查取證,查明沒有參與毆打他人的,我們會按照法律規定放了他們。參與打人的人,那是絕對不能就這麼放了的……」

    一聽他這麼說,那些村民又開始嚷嚷上了:「那,我們村的人也被打了怎麼辦?也沒見你們抓了那些打人的兇手……」

    「大家靜一靜,聽我說……剛才劉書.記已經讓王秘書長通知開發商過來了,就是要追查這個事情的。你們的人打了人公安機關要追究責任,你們的人被人打了,公安機關一樣嚴格按照法律辦理,該抓的人一個都跑不掉……」

    崔凱的話音剛落,就有村民喊道:「只要你們能夠一碗水端平,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們沒有意見……」

    「是啊,是啊,只要你們不幫著開發商欺負我們,誰打傷了市長,你們就是斃了他都行,可那個拿磚頭砸傷市長的人,根本就不是我們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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