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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27章 文 / 姜戎

    第27章()

    他們四個同班同學,住進自己的蒙古包己有一年多了。四個人:一個馬倌,一個牛倌,兩個羊倌。

    機靈又精幹的張繼原當馬倌,跟著巴圖和蘭木扎布放一群馬,近500匹。馬群食量大,費草場,為了不與牛羊爭食,所以必須經常遠牧。深山野場,狼群出沒,遠離營盤,住在只夠兩人睡進去的簡易小氈包裡,用小小的鐵圈馬糞爐湊合野炊,長年過著比營盤蒙古包更原始的生活。馬倌的工作危險,辛苦,擔責任。但是在牧民中地位最高,這是馬背上民族最驕傲的職業。

    馬倌套馬是一項優美,高難的藝術,也可變為套狼殺狼的高超武藝。馬倌為了給己給人換馬、給馬打鬃、打藥、還要閹馬、驗馬、訓生馬,幾乎天天離不開套馬。從古至今,草原民族的馬倌練就了一身套馬絕技,使用一根長長的套馬桿,在飛奔的馬背上,看準機會,探身抖桿,拋投出一個空心索套,準確地套住馬脖子。好馬倌一套便中,很少落空。此技用來套狼,只要馬快,與狼的距離短,或有獵狗幫忙,同樣能套住狼。然後擰緊套繩,撥馬回跑,將狼勒昏勒死,或讓獵狗咬死狼。草原狼在白天極怕套馬桿,一見帶桿的馬倌,調頭就逃,或者臥草隱避。陳陣經常想,狼畏日戰,善夜戰,可能跟套馬桿有關。蒙古草原套馬桿的歷史起碼有幾千年上萬年,這麼長的時間足以改變蒙古草原狼的習性。

    額侖草原上的套馬桿,是陳陣見過的最漂亮、做工最講究的桿子,比他在報刊雜誌照片上看到的其他旗盟草原牧民的套馬桿,更長更精緻更實用。額侖草原地處內蒙著名的馬駒河流域的北部,是歷史上蒙古名馬戰馬——烏珠穆沁馬(古稱突厥馬)的主要產地之一。馬是蒙古人賴以生存的重要夥伴,馬倌的套馬桿當然也不能湊合了事。額侖馬倌的套馬桿奇長奇直,光滑順溜。長——桿子總長大約有五六米至六七米。那些特長的桿子大都是用兩根樺木桿楔咬膠接而成的,所以陳陣還見過近九米長的套馬桿,桿子越長越容易套到馬和狼;直——直得如同一根沒有竹節的長竹,為了直,馬倌必須用刨子把樺木桿上的歪扭節疤細細刨直,實在刨不直的地方就把桿子放在地上用濕牛糞捂,等捂軟了再用一套擠桿的槓桿工具慢慢擠直。長桿頂端還拴接一根一米半長的指頭粗細的小桿,小桿頂端用馬鬃編成辮子花,勒緊桿頭,在編花上拴套繩就不會滑脫。套馬桿的套繩是草原上最韌最抗拉拽的繩索,它不是用細牛皮條做的,而是用羊腸線擰出來的,工藝複雜,這是整個套馬桿上唯一不能自己做的東西,必須到供銷社專門櫃檯去買。最後,還要用羊毛加鮮羊糞攥住套桿使勁擦抹,把雪白的桿子抹成羊糞色,等羊糞干了以後,套馬桿表面就有一層沉著光亮的古銅色,長桿便像一件銳不可擋的古代金屬武器。

    馬倌騎著馬,一手夾端著套馬桿的時候,桿稍會由套繩的重量自然下垂,套繩也垂成一個飄動的絞索。整個桿子會隨著馬步的起伏輕輕顫悠,彷彿活蛇一樣。草原狼都見過被套馬桿套住勒死的狼的慘狀。可能在狼的眼裡,套馬桿就像一條細長的蛇龍神那樣可畏。草原的白天,若在無人的曠野或深山長途走單騎,只要手握套馬桿,不管男女老少,就如手持騰格裡的神符一樣,可以在狼的天下通行無阻。

    張繼原當了近一年的馬倌了,他的套技一直很差勁,經常幾套不中,胯下的桿子馬就不肯再追,常常自己換不成馬,還得讓巴圖替他換。要不就是勉強套住了馬,但沒有在套住的一剎那,及時坐到馬鞍後面的馬屁股上,以便用馬鞍支撐住自己的身體。於是他常常被馬拽脫了手,馬拖著桿子跑了,不一會兒,費了幾天的工夫做成的套馬桿,就被馬一踩三斷。為了練套技,他經常在羊群裡練習套羊,追得羊群像遇到狼,追得母羊幾乎流產,讓畢利格老人一通好訓以後才算罷休。後來老人讓他先從套牛車後轅頭開始練,他的套技才大有長進,近來他已經可以替陳陣他們三個人換馬了,這可解決了一個大難題。張繼原很少回家,一個月能在家裡斷斷續續住上一星期就算不錯了。每次他一回來,倒頭便睡,睡醒以後就會給同伴講許許多多人、馬、狼的故事。

    馬倌馬多腿快,識多見廣。牧業隊分給馬倌的專用馬就有**匹,而且馬群裡的生馬,無主馬也可以隨便騎。馬倌騎馬幾乎一天一換,甚至一天兩換,從不吝惜馬力,到任何地方都是一路狂奔,牛氣烘烘。馬倌到哪個蒙古包都有人求,求換馬,求捎信,求帶東西,求請醫生,求講小道消息。把那些只有四五匹專用馬,消息閉塞的羊倌牛倌羨慕得要死。但放馬又是草原上最艱苦最凶險的工作,沒有身強,膽大,機敏,聰明,耐飢渴,耐寒暑的素質,隊裡是不會選你當馬倌的。四人中能被挑走一個就算走運,其他三人就絕無希望當馬倌了。陳陣搜集的許多狼的故事,就是張繼原陸續講給他聽的。每當張繼原回家小住,陳陣就對他好吃好喝好招待,兩人在狼的話題上非常投機。馬倌處在與狼群生死鬥爭的第一線,對狼的態度有些矛盾。陳陣和張繼原,再加上楊克,仨人經常聊得很晚,有時還爭論不休。張繼原回馬群的時候,也總要跟陳陣借一兩本書揣著解悶。

    梁建中當牛倌,放140多頭牛。放牛是草原上最舒服的活計,牛群早出晚歸,自己認草又認家。小牛犢一個挨一個拴在家門前地上的馬鬃繩旁,母牛會準時回來餵奶。只是犍牛討厭,哪兒草好往哪兒跑,懶得回家,牛倌最辛苦的活也就是找牛趕牛。但牛強起來,無論怎麼打,它都艮著牛脖子,哆嗦著眼皮,賴在地上就是不走,讓人氣得想咬牛。草原上的人說:牛倌牛倌,給個縣官也不換。牛倌屬於自己的閒散時間最多,當羊倌的,若是有事就可以找牛倌幫忙。蒙古包沒有牛,那日子就沒法過了。駕車、搬家、擠奶、做奶食、儲干糞、剝牛皮、吃牛肉、做皮活這些與家有關的事情都離不開牛。馬背上的民族,必須得有一個牛背上的家。牛倌、羊倌、馬倌各司其職,就好比是一根環環相扣、缺一不可的鏈條。

    陳陣和楊克合管一群羊,1700多只。絕大部分是聞名全國的額侖大尾羊,尾巴大如中型臉盆,尾膘半透明,肥脆而不膩;肉質鮮香又不膻。據烏力吉說,全盟草場中就數額侖草場最好,所以額侖的羊也最好。國家領導人在人民大會堂,招待阿拉伯伊斯蘭國家元首所用的羊肉,就是額侖大尾羊。那些國家的元首們經常叉開國家大事來尋問羊肉的產地。陳陣常想,額侖草原的狼個頭大得出奇,腦子轉得比人還快,可能也與它們經常吃額侖大尾羊有關。羊群中另一種羊是新疆改良羊,是本地羊和新疆細毛羊的雜交品種,毛質好,產量高,賣價高於本地羊毛三四倍。但肉質松,無鮮味,牧民誰也不愛吃。

    再就是山羊,數量很少,只佔羊群總數的二、三十分之一。雖然山羊啃草根毀草場,但山羊絨價值昂貴,而且山羊中的閹羊大多有利角又膽大,敢與狼拚鬥。羊群裡放進一些山羊,常常可以抵擋孤狼獨狼的偷襲。因此,蒙古羊群的領頭羊通常都由幾十隻大角山羊擔任。頭羊們認草、認家又有主見,走到草好的地方就壓住陣腳,走到草差的地方就大步流星。山羊比綿羊還有個優點,就是它一受到狼攻擊就會咩咩亂叫,起到報警的作用。不像綿羊,膽小又愚蠢,被狼咬開了肚子也嚇得一聲不吭,任狼宰割。陳陣發現蒙古牧民擅長利用草原萬物各自的的特長,他們能夠把矛盾的比例,調節到害處最小、而收益最大的黃金分割線上。

    兩個羊倌一人放羊,一人下夜。放羊記工十分,下夜記工八分。兩人工作可以互相輪班,互相調換,一人有事另一人經常連干一天一夜或兩夜兩天。如果狗好圈好,下夜照樣可以睡足覺。但夏秋冬三季遊牧,沒有春季接羔營盤的土石羊圈,只靠半圈用牛車、柵欄和大氈搭的擋風牆,根本擋不住狼。如果狼害嚴重,下夜絕對是件苦差事,整夜甭想睡覺,要打著手電圍羊群轉,跟狗一塊兒扯破嗓子叫喊一夜。烏力吉說,下夜主要是為了防狼,每年牧場支付下夜工分費用就佔了全部工分支出的三分之一左右。這是牧場支付給狼的又一大筆開銷。下夜是牧區蒙族婦女的主要職業,女人晚上下夜,白天繁重家務,一年四季很少能睡個整覺。人晝行,狼夜行;人困頓,狼精神。草原狼攪得草原人晨昏顛倒,寢食不安,拖垮了一家又一家,一代又一代的女人,因而蒙古包的主婦,普遍多病短壽。草原狼繁殖過密,草原人口一年年卻難以大幅度增長。

    羊群是草原牧業的基礎,養著羊群有羊肉吃,有羊皮穿,有羊糞燒,有兩份工分收入,草原原始遊牧的基本生活就有了保障。然而羊倌的工作極為枯燥單調,磨人耗人拴人,從早到晚在茫茫綠原或雪原,一個人與羊群為伍,如果登高遠望,方圓幾十里見不到一個人影。沒有人說話,不敢專心讀書,時時得提防狼來偷襲。每天總有蘇武牧羊那種孤獨蒼涼,人如荒草的感覺,揮之不去,侵入膏肓。陳陣常常覺得自己老了,很老了,比蘇武還要老。千萬年的草原一點都沒變,人還在原始遊牧,還在與狼爭食,還爭得那樣殘酷,那樣難分勝負。陳陣經常覺得自己好像是流落到草原的北京山頂洞人,遇到的敵人還是狼。如果哪天在草原晨霧中,手持節杖的蘇武,或是圍著獸皮的猿人向他走來,他都不會吃驚,可能他們相遇時,彼此比比劃劃說的話題還是狼。額侖草原的時間是化石鐘,沒有分秒點滴漏出。是什麼東西使草原面容凝固不動,永葆草原遠古時代的原貌?難道又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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