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慕霞和良妃有了錢,倒是可以吃東西了,但是住的地方始終沒有解決,因為他們一直沒有身份證;就算水慕霞的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弄來一張身份證的。(請牢記我們的網址)~
在現代遊蕩了一個星期後,就連良妃也開始後悔回來:因為原來的那個她已經死掉了,就算她看到了那些親友又如何?她倒是想相認啊,可是卻被自己的親友當成是神經病報了警;雖然依靠水慕霞的功夫他們成功逃脫,但是他們兩個人卻在警方那裡掛上了號,並且還有了一種新的身份——精神病人。
很看得起他們,因為水慕霞的身手所以他們兩個被認為是很有危害、很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人;現在就算是吃個飯也要好好的收拾一番才敢出現在人前,而且不敢在一個地方多次的出現。
水慕霞哪裡過過這樣日子,向來是他追人什麼時候被人追過?現在東躲西藏的好像隻老鼠一樣,他是一肚子的火氣;聽良妃說城市並不是只有一處,而且交通很發達:他相信,因為四個輪子的古怪盒子跑得比千里馬不知道快多少倍。
但是他們卻無法離開,因為火站之類的地方都張貼著他們兩人照片,連出租車都一車一張;無處可去,又被人當成精神病人四處追緝,水慕霞那叫一個憋氣,對來這個所謂的現代的主意更是惱透了,順便天天都要把良妃念叨一番:不是你,爺會淪落到如此地步嗎?
良妃也只能翻翻白眼:「能回得去我恨不得馬上回去;你以為在你們那邊好吃好喝做只米蟲對我沒有吸引力嗎?如果不是······」如果不是現代這些方便的東西在,她真得不太想回來的;可惜的是她有親友掛念,還想念電視啊、電腦啊之類的東西,卻忘了自己早已經不是原來的自己,她現在就是良妃。
黑戶啊。
水慕霞也就是說說,知道自己來這裡並不是良妃的錯,每天還是護著良妃進進出出的;這天兩人再次出來吃飯,雖然再三的小心找了個小店,卻無巧不巧的遇上兩個警察來吃飯。而水慕霞還沒有完全適應現代的生活不論是舉止還是說話總和現代人有些不同——他自己彆扭看得人也彆扭啊,所以就被警察給認了出來。
武功再好,他現在也知道比不過那個什麼手槍,所以當下也不多話,掀翻了飯桌拉上良妃三十六計就走為上;跑吧,警察們是跑不過他的,只要揀著那些進不了汽車的、不能稱之為道路的地方跑,他總能脫身。
可惜的是,他還是小看了現代的科學技術,所以這次他和良妃就是不能完全的擺脫警察;總在他們認為安全的時候有警察的喊話跟上來。
水慕霞跑得是一頭是汗,對良妃抱怨:「你就不能減減肥?這麼重真能累死人。」
良妃懶得理他,只是不停催他:「快點,你不想被捉去打針吃藥的話就快點;精神病人,他們全都是精神病!」她那個委屈、那個氣啊;就算是當她是個賊什麼的,也比精神病人強吧,她這個聰明可愛到天下無雙的女人,會是精神病人嗎?那些人的眼睛都長哪裡去了。
水慕霞借力跳上三層的小樓,看了看四周:「這次,麻煩大了。」因為他們兩個人被包圍了。小樓四周全是警車、全是警察。
如果不是因為水慕霞的武功絕不會有這樣的盛況出現:水慕霞的殺傷力是不用懷疑的,所以他對市民們的危害度也極大,警方是下定決定要為民除此一害所以動員了能動員的所有力量,才能鎖定水慕霞二人並且把他們困住了。~
但是鑒於對方是兩個精神病人,所以警方並不想動用武力射殺什麼的,還是想著能捉到人把他們送去醫治;所以就有專家出現了,為得就是誘哄水慕霞和良妃能乖乖的就範。要說呢,警方的考慮和做法都沒有錯,可惜的是水慕霞二人神智正常的很,尤其是良妃很知道精神病人會是什麼待遇所以她是堅決不同意和對方和談。
沒有和談的餘地:如果不說出她和水慕霞的來歷來都會被當成精神病人送進精神病院的;她坐在樓頂上聽著對方專家的話,低著頭想了半天只有一個主意可是她有點沒有把握。
「要不,我們自殺得了。」良妃看了一眼那些警車再看看那些黑洞洞的槍口,她歎口氣:「你輕功再好也沒有用了,如果再敢逃就會被打成馬蜂窩;唉,被捉住就是生不如死,還不如一了百了——說不定我們一閉眼再睜眼就回去了。」
水慕霞哼了一聲:「那邊也是絕境。
良妃一掌就拍了過去:「你穰啊,已經過去半個月了,怎麼可能還是絕境?我們會落在什麼地方還難說呢。」她摸出了小石頭來:「如果能回去就好了,真得好後悔回來這一趟,有些事情太想當然了。」
水慕霞看一眼下面的警察:「要不,你先死吧;如果你死了過去了,那我再死不遲。」
良妃又是一掌過去,就是知道打不中水慕霞所以她每次都不留力氣:「你怎麼不先死,再說我是不是回去了你怎麼知道?」她沒有把握就是因為沒有勇氣尋死啊,好死不如賴活著啊,她還有太多的好東西沒有吃呢,怎麼捨得就這麼死呢。
水慕霞在腦子裡轉了很多念頭可是沒有一個法子可用:「看來,真得只有死路一條了。」他想不到來到現代後日子這麼的難混。死倒不怕,可是就這麼死了連紫萱的面都見不到,他怎麼都有些不甘心。
如果真得逃不過一死,他寧願死在那邊,至少還能看一眼紫萱,至少能知道紫萱倒底是不是安全了;他喃喃的道:「真得不如留在那裡,紫萱,紫萱,你現在還好嗎?」
良妃看一眼他沒有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沒有專家說話了,她歎氣:「要不我們投降吧,走一步算一步,到時候你能逃走的時候不要忘了救我啊;希望那個時候我還沒有變成精神病。」
水慕霞搖了搖頭:「按你說得投降不是好主意。」他也摸出了小石頭:「真得很想回去啊,就算是死也要死在那邊,死在這裡算什麼啊。」他留戀的撫摸著小石頭,因為這是紫萱給他的東西。
就在這個時候,他手中的小石頭忽然亮了起來,而良妃手中的小石頭也亮了起來。
良妃差點跳起來:「亮、亮了,是不是…···」她有些驚疑不定的看向水慕霞,真得不知道這個時候小石頭亮起來能不能帶他們回去。
水慕霞的目光猛得變狂熱:「小石頭,我要回去,我們要回去!」
小石頭的光亮越來越亮,終於強到讓水慕霞和良妃睜不開眼睛,然後光華猛得一漲再一縮,樓頂上便什麼也沒有了。
警方終於還是登上了樓頂,可是全副武裝的警察們面對的卻是空蕩蕩的樓頂,除了雜物外半個人影也沒有;他們這麼多警察親眼看到兩個人躲到了樓頂來,把這裡圍了一個水洩不通,卻還是讓人逃掉了。
但是人怎麼逃走的,一直成為了疑案;不管是後來的人、還是當時在場的警察,沒有一個能想明白這件事情;而此事也成為世界最為神秘的十大事件之一,在網絡上廣為流傳—-—甚至還有當時樓頂上水慕霞和良妃的照片,雖然有些模糊但是大致能看出人臉來。
不過沒有多少人相信此事,很多人都說那照片是p出來的;如果水慕霞和良妃在的話,一定能給那個用手機拍照的人平反:那的確就是現場的照片。但是照相的人也一樣會被水慕霞打成一個豬頭,再被良妃打成肥豬的豬頭,他們對照片上自己的樣子不滿意啊——我長得有那麼醜嗎?!
水慕霞和良妃落了下來,直直的把帳逢砸出了一個大洞來,把某人嚇得幾乎暈過去;不只是因為天降兩人,還因為他們兩個的穿著打扮:水慕霞的頭髮短了好多,那也沒有辦法啊,在現代被追緝的他不可能再弄個髮髻出來,讓人看到他就能認出他來吧?
可是對於金烏來說,水慕霞的頭型就太讓人吃驚了;當然,這個不算是大事兒,最大的事情的是,水慕霞和良妃都穿著t恤,還是半袖的那種,尤其是良妃身上的那件還是緊身的;下身嘛水慕霞穿得就是現代夏天滿大街男人都會穿得牛仔短褲,還光著腳穿著一雙涼拖。
至於良妃穿得就是過膝的小牛仔裙,腳上也只有一雙涼拖,一雙白嫩嫩、滑溜溜的小腳丫上未著寸縷,還晃著她白嫩嫩的胳膊和腿——金烏的眼睛當時就花了,嗯,沒有流鼻血是因為他面對的女人是良妃而不是紫萱。
「真是老天有眼啊,」水慕霞看到被自己壓在身下的金烏,一把就狠狠的抱住了他:「金烏兄,金烏兄,你可想煞小弟我了。」他那個熱情、他那個情切,真真實實的把金烏嚇得都忘了身上的疼痛。
因為水慕霞一時的激動,讓金烏在後來的兩個多月裡都對水慕霞保持著安全的距離。
此事被良妃笑了水慕霞一輩子,成為了水慕霞人生中不多的「污點」之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