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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蠍子王啊。好大。以前有獵人見過的,那時候沒有這麼大吧。」
「居然一個人殺了蠍子王。我是不是做夢。」
「這麼大塊頭,總要賣上幾萬錢吧。」
「按照甲冑來說,能出五套蠍王全身鎧。就這蠍王鎧到了帝都也是有價無市啊。」
「這一套蠍王全身鎧弄到帝都少說也要**千錢吧。」
「不止,帝都那邊人傻錢多,只要有貨一萬錢一套也架不住。」
這一天塔城的居民就像商隊來趕集一樣全部出現在城西的市面上,著這個被拖回來的蠍子王屍體。和隨手就能抓到的幼年蠍子不一樣,蠍子越大危險度也就越高,何況這蠍子王還是一個人殺了拖回來的,這就更令人驚訝了。
雖然這個世界的主流觀點是通過團隊協作獵殺巨型昆蟲,流行的詩歌中也是到處讚揚著友情、努力、勝利的主流觀點——為什麼這麼熟悉了。詩歌中一般孤獨的獵人總是悲劇的豬腳,不過年輕人可不管這些,向著今天獵殺蠍子王的英雄歡呼著——莫非這裡也有叛逆期一說。
一個身材高挑豐滿的紅髮美少女向金霸天獻上香吻:「我叫莉娜,以後可以去波爾酒館找我。」
陷入幸福中的金霸天答了一聲:「嗯。」
另一個黑色長髮美少女在莉娜親過的地方吻了金霸天,然後在金霸天耳邊說道:「我叫茵巴斯。以後離莉娜遠一點。」
這都怎麼回事啊。金霸天陷入了迷茫中。
茵巴斯吻過金霸天之後,快速逃離人群中,走進無人小巷的黑長直少女茵巴斯急促呼吸著,捂著臉蛋喃喃自語說道:「終於吻到莉娜了,雖然是間接的。不過,這就是愛吧。」
百合拉拉這種純愛,在這個世界的人來,簡直是豈有此理,女女怎麼可能繁衍後代。百合注定被拆散這還算是好的。如果是兄貴的話,那就要放火燒死了。
茵巴斯心中也隱約知道,自己喜歡一起從小長大的莉娜是不對的,自己應該找個男孩子嫁了,可是每當到莉娜就忍不住了。包括這次半威脅的警告金霸天也是這樣。
由於這一天塔城沒有外來的商隊。幾家商舖商議好之後。就開始和金霸天對這蠍子王的屍體討價還價。
「這個蠍子王的全部材料,我們出三萬錢收購。」
「就是蠍子王的殼做成的鎧甲也遠不止這個數了。開什麼玩笑。還有肉和蠍子毒什麼的沒算呢。」
「蠍子肉是越嫩越好吃,這麼大的老蠍子沒什麼吃頭。一口價三萬二千錢。」
「這個價錢的話,要給我做一套蠍王全身鎧。」
「不行。不行。這個價錢還給做一套蠍王全身鎧我們就要賠死了,你要一套沒問題,但是整個材料價格只能給你兩萬五千錢了。」
「這頭蠍子王起碼能出五套全身鎧的,還有些邊角料我就不說了。這麼算起來,一套蠍王鎧也要七千錢。加上其他的。這樣,一口價,您們給個三萬應該還是有賺的。」
「不行,那樣我們就賠死了。兩萬六千五,不能再多了。」
最後就是金霸天拿到一身蠍王全身鎧,以及兩萬八千錢,再多了,人家就不出了。這也沒辦法呢,誰讓這裡商業競爭不夠激烈呢。
作為免稅份子遭受納稅人的一點盤剝來也是免不了的呢。
因為商業水平不夠發達。這個世界裡還沒有銀行的概念,貴重物品和錢財一般是寄放在旅館的,非但沒有利息不說,還要定期繳納少量的儲存費用。
但是,這兩萬八千錢按照金霸天估算。起碼有一百幾十公斤。總不能整天扛著一百幾十公斤出門上街吧,雖然這個世界裡的塔城還算是民風樸實,可是放在屋裡終究是不保險的。
對於沒有銀行不能劃卡金霸天也沒什麼辦法,只得將其中的大部分錢財存在塔城旅館。每月繳納五十錢的保管費。這也是變相的保險了。
存好錢之後金霸天想起紅髮美少女莉娜的邀請,自然就忘記了黑長直茵巴斯的威脅。問了路。去了波爾酒館。
莉娜在這裡給做點心師的母親幫忙,聽說心上人來了自然是喜不自勝。在茵巴斯用眼神燒死金霸天的目光中,和金霸天坐到一起。
期間,莉娜的母親,奶奶,阿姨姐妹等親人也都過來了金霸天,就像前世女婿似得。
這讓茵巴斯很被動,只是,如果茵巴斯喊出自己喜歡莉娜的話,那一定會被當做異類。說不定還會連累莉娜,這才是最重要的。雖然各種吃味,但是茵巴斯終於還是忍住了。
茵巴斯知道如果按照現在的路線走下去,只怕過不了多久兩個人就會在城裡買房買地住在一起了,畢竟有個家對於常駐於此的獵人來說,還是很上算的。在這波爾酒館裡當明面是做服務員暗地裡是莉娜愛慕者的茵巴斯心中暗暗說道:莉娜一定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金霸天離開波爾酒館後,茵巴斯找到莉娜:「莉娜,你說,我們以後也在一起好不好。」
莉娜笑道:「怎麼,小妮子也發春了。想男人了嘛。我記得今天你也去親他了啊,怎麼來了之後沒和他說話?」
「你沒不是說的好好的。」
「就是你想和我們在一起那要他的意思。要是人家養不起兩個女人呢。」
茵巴斯說道:「我有手有腳,我也會工作的。」
「那你也要先去問問他,反正我是沒意見的。」
「那好吧。」
茵巴斯說完,出去追上了金霸天。
「喂,給你個好機會哦。如果你和莉娜好的話,也要和我好。」
「好啊。」金霸天心想,莫非這就是一箭雙鵰的說。
「但是,如果你沒有碰莉娜,就不許碰我。還有,你沒有碰過莉娜的部分也不許碰我。」茵巴斯堅定的說。
這又是哪跟哪啊。不過嘛,眼前這個黑長直還是很符合金霸天的審美觀的。
稱王稱霸什麼的,金霸天就是手握軍權的時候也沒想過,每天都有新鮮刺激的生活才是金霸天需要的,眼前這妞八成是百合吧,估計還是迷戀莉娜到不行的那種,算了,這也是一種新鮮的嘗試吧。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ps:由於歷史什麼的,已經被無數人寫爛了啊居然變成小眾了。因為最近訂閱不給力,所以呢,這章就是最終章節了。當然,若是大家非常給面子的話,我說不定也會放棄這個完結編繼續寫下去。
另,十年雪落君的去世,大家都很傷心,有經濟能力的支持一下他生前寫的布武天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