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的第一天,632寢室來了個大掃除。!
以前華哥的任務現在都是交給猴子了,所有的被子床單都是他洗,二哥負責擦桌子椅子,我就負責拖地,反正這一天挺忙的。
下午的時候,羅大寶這個在隔壁武漢大學廝混的傢伙來參觀我們632寢室了,剛踏進寢室,這傢伙誇張的驚歎一聲:「臥槽,這是男生寢室嗎?」
猴子是第一次見到他,他拉過二哥,問道:「這黃毛誰……誰啊?」
二哥還沒說話,羅大寶很自來熟的摟著猴子的肩膀,笑道:「嘿,哥們,你就是猴子吧,聽說你會詠春,要不教我幾招?來來來,這煙拿著!」
他說著說著就從袋子裡掏了一包軟中華出來給他。
猴子這廝當然是來者不拒,拿過那包煙後,還煞有其事道:「不……不錯,我看……看你脛骨奇佳,是百年難得一見的武……武學奇才,不過這……這一包煙有點少吧!」
二哥破口大罵道:「就你那點花拳繡腿騙小孩還差不多,快把你丫的特產拿出來吃!」
羅大寶搬了條椅子坐在一邊,還不忘給我們一人散了一支煙,他抽的煙都是好煙,最差都是至尊黃鶴樓了。
猴子這貨跑到包裡翻了一陣,結果***翻了兩包恰恰瓜子出來說是他們那裡的特產,老子當場過去摟著他的脖子給他來了個海底撈月,問他特產去哪裡了,這小子就打馬虎眼說是被人偷了,最後耐不過我跟二哥的輪番轟炸,他終於從行李箱裡翻了兩包盲公餅,還有幾包西樵大餅,味道只能說一般,不知道特在哪裡。
晚飯是在學校外面的一家川菜館解決的,四個人沒喝啤酒,喝了一瓶白酒,一盤最大的水煮魚,幾個人吃的滿頭大汗,羅大寶這段時間改變了很多,富二代的架子也沒有了,所以很快他就跟猴子打成一片了,這傢伙還說以後武漢理工就是他的常駐地了。
吃完飯後,二哥說是去酒吧玩玩,羅大寶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猴子這廝就差沒把胯下那玩意舉起來,不過這次我沒有去了,因為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這一天我等了很久。
等他們三個坐車走了後,我獨自一個人回到校,來到方倩所在的宿舍樓下,等了將近一個小時沒見到人。就在我打算放棄的時候,手機收到了一條信息,是方倩的。
只有簡單明瞭的兩句話:我知道你在樓下,既然這樣,學校外面的肯德基,你先去等我!
方倩的語氣跟以前實在是太不一樣了,收到這條信息我沒有想像中的興奮,我甚至還有種很不好的預感,如果真是悲劇的話,我寧願選擇不見她。
可事情總要面對的,一個寒假都過去了,我等的不就是這一天嗎?
有點失魂落魄的走進了學校外的肯德基,晚上的時候人比較多,我在最角落找了一個靠窗位置,坐在我面前的是一對情侶,明顯是在秀恩愛,真想上去把那男的揍一頓。
半個小時後,方倩姍姍來遲。
還是那個熟悉的馬尾辮,今天的她打扮依然清新,下身是一條緊身牛仔褲,配著一雙長皮靴,再配上一件修身連衣帽的白色羽絨服,她一走進肯德基有吸引了不少雄性牲口們的視線,其實像方倩這種女孩不管去哪裡都是有一種鶴立雞群感覺的。
方倩看到我後,逕直往我這邊走了過來,她坐在我對面表現的很平靜,平靜到我有種心虛的感覺。
「你要吃什麼我去幫你買吧!」我尷尬的說了一句。
方倩搖了搖頭,道:「不用了,說吧,你想跟我說什麼?」
我長吁了一口氣,下意識去袋子裡摸煙,但一想到這是在肯德基只好作罷,方倩似笑非笑的看著我,說不出是什麼表情,可我總覺得她現在的樣子讓我越來越害怕。
「方倩,我不知道為什麼你這一個寒假都不理我,但我想,你應該是有自己理由的,我也沒有怪你,如果你還在為上學期的那件事在生我氣的話,我現在也可以跟你解釋,那天你看到的真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樣,你應該要相信我!」
「我知道,我相信你啊!」方倩對我笑了一下,只是很平常的那種笑容,而不是以前她最喜歡在我面前表現出的那種調皮的笑容。
我歎氣道:「那你為什麼還不肯理我?方倩,我真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我喜歡你沒有錯,你也沒有錯,為什麼你可以容忍我那麼多,而這次卻在一件小事上要跟我較勁?」
方倩眼神望的恍惚的望向窗外,柔聲道:「想不想聽一個故事?」
「嗯,你說!」
「有個女孩跟一個男孩,從小生活在一個大院裡,他們兩個一起上幼兒園,一起帶上紅領巾,一直到小學,初中,再到高中,所謂青梅竹馬也不過如此了,男孩應該是喜歡女孩的,所以在高中畢業的時候,男孩跟女孩表白了,而對愛情一直很懵懵懂懂的女孩卻不敢答應了,最後男孩考上了另外一所大學,女孩很後悔當初沒答應他,三年過去了,男孩跟女孩都很少見面,直到有一天女孩遇到了另外一個男孩,她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給了那個男孩,而等女孩再次回家的時候,發現以前那個跟她青梅竹馬的男孩回來了,而且還給女孩帶了一份禮物,那份禮物是女孩從小就想要的東西,男孩告訴她,這是他送給她的定情禮物,他還說希望女孩這次不要再拒絕她了……」
「你等下!」方倩說到這裡,我打斷了一下了她,起身走到前台買了兩杯熱飲,然後給她遞了一杯過去。
方倩捧著那杯熱飲,眼神迷離的望著我。
我尷尬的端起面前的熱飲喝了一口,笑著道:「好了,你可以繼續了!」
方倩輕笑一聲,問道:「真想聽完?」
「都聽到這裡了,我肯定要聽完,雖然我現在都能猜到結果了!」
「是不是覺得我很賤?」
我猛然坐直身子,皺眉道:「方倩,請不要這樣傷害自己好麼?」
方倩笑了笑,繼續道:「我跟他青梅竹馬,應該說小時候就被大人們指腹為婚的,要不是我第一次拒絕他,可能現在我就不會認識你了!」
我自嘲道:「那你當初為什麼還要跟我在一起?為什麼還要對我這麼好?」
「你知道嗎,其實在第一你見到你,我就覺得你挺有意思的,哪有人第一次見面就說要做朋友的啊,可你敢啊,你還直接攔著我說要我的聯繫方式,我能不對你感興趣麼?再到那次看到你在大街上拉著一首《霸王別姬》,我就發現你這人好像也挺有才的,當然,那時候我僅僅只是對你感興趣而已,從沒想過要跟你發生什麼,可我還是低估了女孩子的好奇心,以至於那天我會跑去操場主動的找你說話。再到那次你瞞著我去了汶川,然後我就覺得你是個大英雄,哪個女孩心中沒有一個英雄夢嗎?那時候我就發現你已經走進了我心裡。最後那次在酒吧,我只是隨便說一下要你去英雄救美一把,你竟然真的很聽話的上去打抱不平了。那一次,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歡上了你的善良還是喜歡上了你的那種打抱不平的精神,總之,也就是那一次我才毫無怨念的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給了你,我不後悔,就算沒跟你在一起,我也不覺得有多對不起以後跟我互換戒指的那個男孩,要怪就怪他出現的太晚。但這次回家,也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有些人會一直刻在自己記憶裡的,即使忘記了他的聲音,忘記了他的笑容,忘記了他的臉,但每當想起他時的那種感受,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曉東,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笑了笑,「明白了,我也知道該怎麼做了,你把這杯飲料喝完,喝完我就走了!」
方倩笑問道:「為什麼一定要喝完?」
我撓了撓後腦袋,尷尬道:「如果我沒算錯的話,今天好像就是你來例假的時候,怕你肚子不舒服,我就想著給你買了一杯熱飲,你喝吧,喝完我就走了,呵呵!」
方倩抬頭望著我,不知所措。
我又道:「好聚好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