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俊秀揉著額頭,煩躁的靠在咖啡座的柔軟沙發上墊上,「為什麼不直接拒絕,我也納悶……」
看樣子這傢伙,也沒表面上表現的那麼精明。
「也許,你的潛意識希望自己答應我的建議,」熙成真的不想隨便抓兩個練習生湊數,他沒興趣帶新人,更不想讓別人說他們這個組合是熙成和他的舞伴們。
「誰知道呢,」金俊秀雙手抱著自己的後腦勺,舒服的仰靠在沙發背上,突然說道:「知不知道,我很不喜歡你。」
熙成愣了一下,下意識的說道:「這不是挺正常的嗎,我是男的,你應該是喜歡女的吧。」
網上有很多關於神起的cp文,男男愛啊,熙成素來是不相信的。
「呃……」金俊秀像是被噎到了一樣,「怪不得有人說你很抽風,今天算是見識到了,你那都什麼思想啊。」
「開個玩笑而已,」熙成尷尬的摸摸鼻子,「可是,我又沒得罪你,為什麼要討厭我呢,而且有天前輩似乎也不怎麼待見我。」
去年聖誕節的時候,樸有天鼓動著一群舞蹈高手挑釁熙成,不依不饒的想要熙成難看。
幸好他的舞技雖然不怎麼樣,但是在秀高難度方面要超人一等,險之又險的勝了那場斗舞。
雖然雙方都沒有撕破臉但是彼此之間的芥蒂在所難免。
再加上這一年來,熙成是東方神起的主要對手,更是讓彼此之間多看一眼都覺得尷尬。
如果不是因為鄭允浩被anti下毒的時候,熙成去醫院探望的時候碰到金俊秀,這兩個人也不會坐在這裡。
在金俊秀看來。熙成雖然可惡,但是最起碼還算義氣。
但是東方神起的其他幾位成員就比較共進退,除了必要的禮節之外,都不怎麼親近熙成。
「原因其實挺複雜的,簡單的來說。就是比較嫉妒吧,」金俊秀思索了一下,也沒有隱瞞,他用低沉的聲音解釋道:「別人不說,就單單說我吧,我的母親是韓國小姐。父親經營pizza店,從小在比較好的環境中長大,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這似乎和我沒關係吧,」熙成抓抓頭髮,一臉的迷糊。
就算他再怎麼聰明,也沒辦法理解。金俊秀的幸福童年和自己怎麼能扯到一塊去。
金俊秀輕飄飄的看了熙成一眼,繼續說道:「小學五年級時,我意外的拿到了一個獎,媽媽也很支持我往這方向發展,於是我就和赫宰還有其他兩個孝,一起組成了韓國年齡最小的rap組合,那時候大概8歲或9歲吧。」
熙成聽他說的認真沉重。漸漸的也沉浸在他的往事中。
八、九歲的時候,自己在做什麼呢?
彈鋼琴、打架,有時候去溜冰。
「後來,這個組合解散了,在初中一年級的時候,我進了sm成為練習生。當時,我的實力被普遍看好,李秀滿老師曾經說,我是要和boa一起出道的孩子。」
接下來想必是個轉折了,金俊秀並沒有那麼早出道。
果然。金俊秀苦澀的笑了笑,「也許你已經猜到了,真是世事難料啊,進入sm不久,我就進入了可怕的變聲期。不是半年或者一年,而是整整三年,三年啊,你能想像嗎?」
熙成看他瞪著自己,只能尷尬的摸摸鼻子,「想像不出來,不過確實很不幸。」
他開始有點明白,為什麼金俊秀要講這個「故事」。
「無論最開始的初衷是什麼,我都把歌唱當成了終生的夢想,你無法想像那是怎樣一段灰暗而沒有盡頭的日子。幸好在這孤單又寂寞的時間裡,我還有赫宰,我們兩個人一起練習,一起踢足球,度過了難捱的練習生歲月。終於,在同時進入公司的寶兒已經出道接近七年的時候,我出道了……」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熙成拍手鼓掌,訕笑道:「前輩也算苦盡甘來嘛,如今東方神起無疑為韓國第一天團……」
「你現在明白大家為什麼那麼討厭你了嗎,」金俊秀不為所動的看著熙成,「我認識的人裡面,幾乎每個人都經歷過艱難的日子,拼了命的努力才有今天,可你偏偏是個例外,沒見到你有努力過,可就那麼的耀眼。」
這倒是個很坦誠的人,同樣是舞台上最耀眼的一員,他卻坦誠自己的嫉妒。
「如果努力的定義真的參照大眾標準的話,我確實不夠努力,」熙成歎了口氣,「我曾經和一個朋友說過,讓她不要嫉妒我,因為嫉妒我的人只會自己受傷。」
「那個人現在怎麼樣了?」金俊秀嘲弄的撇撇嘴,還真是個自戀狂,第一次聽說有人會給別人這樣的建議。
「她過的很好,現在也快出道了,」熙成想想泰妍,嘴角不由自主的翹了起來。
兩人就這麼沉默下來,都不再說話,只靜靜的看著玻璃牆外飄揚的穴。
這真是一個純淨而又安靜的世界啊。
今年的雪似乎更加的溫柔,若有似無的飄散著,輕風過處如霧如煙。
咖啡館外面的小廣場上,一群孩子拿著塑料小鐵鍬,正在熱火朝天的鏟雪。
他們真的不是合格的勞動者,對嬉鬧的興趣遠遠大於工作,追逐著、尖叫著,像一群小瘋子。
「我的童年似乎有笑善可陳,」熙成悵然開口:「我從來沒有像眼前的孩子們這樣玩過,我看不起那些比我笨的人,不屑於和他們為伍,覺得自己處處高人一等。」
金俊秀微微有些動容。
「現在想想,那些年我真的是太寂寞了,所以,只能鋼琴、跆拳道、吉他、畫畫……一個接一個的學下來。然後,越來越目空一切。」
如果不仔細的品味,聽了這話,便會覺得熙成這人還是那麼的傲氣討人嫌,金俊秀卻聽到了這邪裡的悲涼。
時光真的很無情。不因為天才和蠢蛋而改變,對誰都是一視同仁。
「歌曲呢,拿過來我看看行吧,」金俊秀出人意料的伸出手,向熙成索要那首《死了也不放開你》。
熙成將歌曲給他,順便還遞給他自己的手機。「錄了一段demo,你試聽一下吧。」
金俊秀毫不客氣的接過去,仔細的研究起來。
熙成送出歌曲之後,便不再關注,一切順其自然好了。
他的注意力放在了外面那群打鬧的孩子身上。
這群孩子最小的大概三四歲的樣子,是個小女孩。連路都走不穩,而且穿的特別臃腫,晃晃悠悠的像只小企鵝。
熙成看著她在原地打了個轉,然後摔倒在地上。
咖啡店的隔音效果特別好,那孝子又沒有對著他,不知道哭沒哭,熙成只看到兩隻小短腿一蹬一蹬……
其實。那群孝子裡面,也有十一二歲的大孩子,甚至再大一點的也未必沒有。
熙成想,自己也不過十七八歲,如果跑過去,不知道那些孩子們願不願意和他一起玩。
可惜,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有些錯過去的東西,無論再怎麼遺憾,終究是錯過去了。
「我還是沒辦法說服自己……」金俊秀一臉怨氣的看著熙成,「沒辦法說服自己不去嫉妒你。這隨隨便便拿出來的一首歌,都讓人感覺渾身無力。」
「我當你是在誇我,」熙成聳聳肩,「要不要一起唱?」
「就咱們兩個人?」金俊秀掩飾著自己的不自在,「這歌實在是太好了。不唱的話真是對不住自己啊。」
「就兩個人吧,其實兩個和三個沒有什麼區別,兩個人也就能唱了,」熙成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要和我組隊唱歌?」
「我可能會比較忙,你要是不嫌我沒時間宣傳的話,那咱們就一起唱吧,」金俊秀肯定的點點頭。
「盡量就可以了,」反正又不是主打歌曲,熙成也沒指望對這首歌投入多大的宣傳,「這首歌只是試水,如果喜歡的人比較多,就每年出一張迷你專輯。」
金俊秀不可能捨棄東方神起的事業來搞組合外小團隊,熙成也沒打算放棄懶散自由的solo生活,所以兩個人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
「那好吧,這首歌我唱了,」金俊秀鬆了口氣,其實錄製一首歌用不了多少時間,怕就怕熙成逼著他進行和他時間衝突的宣傳計劃。
「我會盡快安排錄音,先把這首歌錄下來再說,」熙成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件事,「那咱們以什麼名字發行歌曲呢,如果feat細亞俊秀,似乎有點不厚道啊。」
feat是featuring的縮寫,afeatb,指的是b在這首單曲或者專輯裡面並不是主角,前面那個a才是這首歌的靈魂或者主人。
熙成feat細亞俊秀,確實有點說不過去。
「還算你有點良知,」西亞俊秀差點就感動了,「那你打算怎麼辦,要不起個組合名字吧。」
「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我還想問你呢?」
兩人大眼瞪小眼,都有些無措。
熙成也根本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對於起名字這種事他一向都不擅長。
要有一定的涵義,更要有一定的深意,還要和他們兩個人都有關係,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叫秀成?這名字有點亂,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一個新歌手呢。
東成、仙城……
一個個提出來,然後一個個的否決掉。
兩個自負聰明的年輕人,糾結的差點揪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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