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車太賢嗤笑,「他才十六歲,怎麼可能帶他去夜店,能到這地方來,就已經很不錯了。首發」
「十六歲,還是好好上學吧,」安在旭不是個喜歡多管閒事的人,但是看在車太賢的份上,還是忍不住說了一句。
「哥,可別小看他,」車太賢可沒忘自己當初震驚的感覺,帶著點惡趣味的指指熙成,「白智英的新專輯主打就是這小子操刀。」
「呵呵……」安在旭笑,也沒反駁什麼。
交淺言深,那是為人處世的大忌,他因為車太賢接納李熙成,但是要像真正像兄弟那樣,還是要看以後的相處中,熙成對不對他的脾胃。
車太賢沒有在這個話題上繼續,他素知這位老朋友的性格,是那種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
兩人一邊聊著最近的影視圈新聞,一邊一杯接一杯的往肚子裡灌酒。
熙成好奇的看來看去,這酒吧還真是個有意思的地方。
就在他們左邊不遠處的一個桌子,坐著的可能是一對情侶,他們不知道在談什麼,男的一直在求著那女的,而女的一臉的不耐煩。
再隔了幾個位子,幾個女孩正在拚命灌酒,臉色沮喪,也不見她們不說話,看樣子是有什麼傷心的事情。
還有一桌看起來很奇怪的樣子,兩個女人正在一起說笑,不過她們靠的很近,偶爾居然還會嘴對著嘴親一下。
「呀,小子,你就不能收斂一點嗎?」車太賢感覺非常好笑,這小子探頭探腦的,而且臉上表情豐富。要不是這裡自由度比較高,早就有人教訓他了。
安在旭失笑。這才是純真的少年啊。
「在這裡找素材,其實也不是不可以,」他指了指外面,「我習慣坐在這裡往外面看,匆匆經過的人,雖然短暫,但是卻非常真實,而酒吧裡面的,很多都蒙上一層刻意修飾的面紗。」
熙成聞言,扭過頭從玻璃牆往外面看去。
那裡已經是一個雨的世界。春雨如絲。
它沒有足夠大到讓人必須撐傘。\\首發\\但是也沒有小到讓人毫無感覺。
行人加快了腳步,匆匆的來,又匆匆的去。
等車的人,都躲到公交站的站牌下避雨,公交車駛過來。放下一部分人,又帶走一部分人,反反覆覆,不知疲倦的重複著。
年邁的環衛工人,踟躕著行走在雨幕中,緩緩的彎下腰,撿起一對小情侶隨手丟棄的零食包裝袋。
可能是在附近遊樂園表演的小丑,沒有卸妝,頂著臉上可笑的呆滯表情。飛快的從遠處跑過來,招了一輛出租車絕塵而去。
這是熙成看了一個多小時的收穫,天色漸漸的徹底暗了下來,但外面因為路燈的作用,仍然亮的如同白晝,下班的人開始湧出辦公樓。
加上道路擁擠,公交車漸漸吞吐不了等車的人群,站牌下已經站不下那麼多人,人們不得不頂著皮包站在雨中。
一個年輕人脫掉了西裝,連同公文包全部交到一個女孩手上……開始在雨中跳起了舞。
他跳得確實不錯,至少吸引到不少人駐足觀看。
沒有配樂,下著雨,一個年輕人在雨中安靜的跳著舞。
熙成托著腮,微笑著看著他,他看不到這人的外貌,也聽不到周圍人的喝彩,有時候還會被無意識的行人隔斷視線。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熙成再也沒有看到那跳舞的年輕人,行人慢慢的散去。
雨絲在路燈下,拉出一道道橘黃色的線條,飄逸輕忽,肉眼幾乎無法辨查。
熙成從身邊背包裡拿出筆記本,用筆在上面不停的雕琢這音符。
車太賢和安在旭每個人都已經喝掉了兩瓶燒酒,也不去管熙成有沒有收穫,仍然執著的舉杯——一飲而盡。
也許車太賢說的是對的,悶在房間裡,對著網絡上那些無病呻吟的愛情故事,確實很難搞出什麼東西。
這是一首偏舞曲的東西,不過旋律並不十分高亢,就像是熙成隔著一堵牆看到的那樣,有一種紛亂的安靜美,
《set_fire_to_the_rain》,如果翻譯成漢語的話,那就是縱火焚雨,很張揚的名字。
不過這並不是熙成原創的,它在2012年billboard單曲榜中獲得2周冠軍,來自於阿黛爾.阿德金斯,也就是格萊美獎寵兒adele。
「怎麼了,不滿意嗎?」車太賢關心的問道,少年創作時那種安靜專注的神態,讓人不敢貿然打擾。
就連安在旭,也有點相信熙成會創作了。
「不是不滿意,怎麼說呢,你不會懂的,」熙成將一些與原作有出入又明顯比不上原作的地方,修改成原作的樣子。
外人確實沒法理解他的低落,他想要的是自己原創的歌曲,而不是從宅男記憶獲得的東西。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也許宅男記憶已經和他徹底融合了,那些記憶已經影響了他的思維方式,當心中有所思的時候,宅男記憶就會為他自動匹配合適的歌曲。
也就是說,他除非能夠做出和宅男記憶裡那些歌曲毫無相干的東西,否則的話,在記憶裡歌曲沒有用完之前,他是沒有辦法獨立創作出什麼東西來的。
他能做的,只有修改一下歌詞,修飾的更適合韓語演唱,或者把有些地方的發音,改的更適合他的聲線。
這首《縱火焚雨》確實很適合他,而且也有足夠的本錢成為他新專輯的主打歌。
「別沮喪嘛,如果不夠理想,以後有的是機會,」車太賢摟著他的脖子,笑著安慰。
「就是。難道你還想只用一下午的時間,就創作出一首好歌嗎。」安在旭也跟著勸慰,「你總要給別的創作人留條活路吧。」
他的玩笑不好笑,不過卻成功逗笑了熙成。
熙成點點頭,將筆記本收起來,認認真真的對車太賢鞠了一躬,「太賢哥,謝謝你,我新專輯的主打歌已經敲定了,就是今天寫的這首,等專輯出來一定送你一張。」
「啊。不會吧。三個小時不到就真的做好了主打歌?」安在旭本來只是開玩笑的,沒想到一語中的,驚的他差點沒捏住手裡的酒杯。
「誰,誰三個小時做好了主打歌?」一個光頭矮個子男人聽到他的話,大步走了過來。
「啊哈。世峻哥,你怎麼到現在才過來,」車太賢站起來,和這光頭抱了一下,「熙成,這就是我想介紹你認識的創作人——黃世峻。」
「前輩,你好,我是李熙成。」
黃世峻,這人還真沒聽過。宅男記憶裡沒有任何關於他的信息。
不過這倒也不奇怪,創作人尤其是歌曲創作人,他們是最默默無聞的一族,很少有人關注他們,恐怕沒有幾個能說出《nobody》《十分鐘》《gee》的作詞作曲人。
「真的三個小時做出來一首歌?拿來給我看看,」黃世峻顯得有點傲氣。坐下來之後就大刺刺的追問起剛才的話題。
熙成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對待這個醜陋的光頭男,答應他吧,樸明河前車之鑒,不答應他吧,也不知道車太賢和他交情如何。
他只能求助的看向車太賢。
車太賢點點頭,笑著拍了熙成一巴掌,「世峻哥在創作界和俞勇鎮、樸洪俊,還有朱英勳並稱,難道還能貪了你的破歌不成,快點拿出來。」
熙成只好將剛做好的歌從背包裡又掏出來,翻到今天做出的那首,撕下來遞給光頭。
黃世峻輕哼一聲,似乎對熙成這小裡小氣的動作很不滿意似的。
幾十歲了的人了,哪來那麼大的好奇心去看小孩子的創作,要看他的歌自然是想指點一下。
要不是和車太賢是很好的酒友,他還真的不想理會這小屁孩,
他接過來那張稿紙,本來是抱著指點的心思,是準備挑出點謬誤的地方進行批駁,然後告訴熙成該怎麼做才是對的。
可是,拿過來看了一點之後,他的臉色就變了,青白青白的,甚至於連車太賢接連叫了他兩聲,他都沒聽見。
等看完整首歌,他一聲不響的還給熙成,拿起身前的酒杯重重的砸在安在旭身前,「倒酒!」
安在旭驚疑不定的看著他,不過還是老老實實的將酒杯斟滿。
黃世峻端起來,一仰頭,一杯酒就見了低。
「再來!」
「再來!」
……
如此再三,大半瓶酒在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就全部進了他的肚子。
「世峻哥,」車太賢連忙拉住他,「你瘋了是不是?」
這樣喝酒會傷身的,車太賢和安在旭都號稱酒鬼,但他們一個小時才會喝掉一瓶燒酒。
「真的是三個小時,」黃世峻的眼睛紅通通的,他無力的放下酒杯,充滿期待的看著安在旭和車太賢,內心非常希望他們說出否定的答案。
安在旭和車太賢對望了一眼,一起點頭。
「你的老師是?」黃世峻死死的盯著熙成的臉,眼神兒簡直都有點凶狠了。
「我的老師很多,創作方面的倒是沒有,不過我聽過幾節俞勇鎮老師講的創作課,」熙成小心翼翼的將歌曲夾回本子裡,然後鄭重的塞進背包。
「俞勇鎮……」黃世峻搖搖頭,「他教不出你這樣的弟子,什麼,你說你沒有老師……」
他很想說別扯了,你怎麼可能沒有老師。
但是人家有必要騙他嗎?
「倒酒!」
在黃世峻的帶動下,三個酒鬼都喝得爛醉如泥,扶都扶不起來。
熙成自顧自的吃了點東西,然後招呼過來服務員結賬,卻被告知酒錢是月結的,不用急著給。
酒吧似乎經常處理他們這種情況,甚至連這三個酒鬼的家庭住址都一清二楚。
有專門的代駕會主動將顧客送回家。
熙成和代駕將車太賢拖進車裡,打道回府。
因為車太賢叫嚷難受,代駕開的並不快,熙成坐在龜速緩慢行駛的車裡,只能無聊的看著窗外打發時間。
漢江大橋全長一千多米,熙成透過車窗,能夠看到遠處的水浪在燈光通明的照射下,泛起的紅藍漣漪,令人目眩神迷。
「等一下,麻煩您在路邊停一下,」熙成猛地叫住司機,他回頭望了一眼,「你先送太賢哥回去吧,不用等我了,我等下做出租車回去。」
代駕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將熙成放了下去。
這少年,應該不像是想要跳河自殺的樣子。
熙成從車裡鑽出來,往後跑去。
剛才,他似乎看到了泰妍?
金泰妍怎麼會出現在這裡!(歡迎您來,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