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地下賭場成了有名的「賭神」了,賭場的老闆也給我下了話,下個月不能留我在賭場了,一是一旦傳出去我用出千的方式來賭博,許多外地賭客也望而卻步,不敢再來,二是輸紅了眼的賭客告了密,老闆的賭場保不住,反而有牢獄之災(極品死囚犯1章節)。
我決定再賭一場就走人,還是深夜,還是那個賭場,但我的對手不再還是那些賭客,又是新來的外地賭客,是香港人。
他坐在我對面,已經連贏了兩個回合共計二十萬了。場內的員工們很清楚這是我有意放的。
賭桌上方的燈罩拉得很低,燈光正好把他的臉分為上下兩部分,上半部漆黑一團,甚至看不清他的眼睛在什麼地方,下半部分是一副又腫又厚的嘴唇朝前凸出著,一根接一根的香煙在厚唇間滾來滾去,顯得非常得意。
他的手指又粗又短,笨拙地翻動著撲克,這是一雙在賭桌上吃錢的手。
坐在我身邊的王興兒不動聲色地抽著煙,時不時擺弄一下手指上的鑽戒,黑暗中,他的眼睛最亮,像森林中的一匹餓狼,靜靜地守候著獵物。
「不許動!」一聲如雷鳴般響起,整個屋子頓時變得緊張起來,賭客們都把目光轉向了吼叫聲,十幾個持槍的警察有如天神降臨下來站在賭桌旁。
「統統蹲到一邊,把手抱到頭上去!」一名警官大聲對在場所有的人叫道,此時我在思索著跑還是不跑,如果趁人群混亂,我逃走的機率很大,我知道,出警的警察槍裡並沒有子彈,如果有子彈,他們也不會輕易開槍。如果不跑,我被抓去,後果又是怎麼樣呢?又會怎麼樣呢?再說我只是聚眾賭博,也定不了什麼罪,大不了抓去關個十天半月。
經過強烈的思想鬥爭,我沒有選擇跑,而是與別的賭客一樣,乖乖地把手抱頭蹲在屋角,眼睜睜地看著警察把賭桌上的錢財收到一個大大的口袋裡,我有五十萬,讓我好心疼啊(極品死囚犯1章節)!
據說這次抓捕的人比較多,起因是賭場有兩個賭客因為輸錢不服,在賭場外打了起來,一個賭客被另一個賭客刺成重傷,被附近的人報了案。
警察們拿著一個黑布袋,依著順序把我們蹲著的賭客們一個個戴在頭上,罩住了眼睛,銬上了手銬。我的眼前什麼也看不清,只聽到警察們的吆喝聲,像趕牲口一樣趕出賭場。
「上車。」我感覺被帶到了警車旁,只覺得有人一邊吼一邊把我推了上去,一隻手還緊緊拉扯著我的手銬,手銬卡得很緊,再被他一拉手腕就更痛了。我移動著腳步,當我頭被重重撞了一下,我知道已在車上了。
警車鳴著警笛一路疾馳,不一會就開到了目的地,只聽得一聲令下:「快點下!不許亂動!」然後我戴的黑布袋被摘下,天已亮了,我能看清四周是高高的圍牆,上面拉著電網,四個角上是聳立著的崗樓,手持槍的武警警惕地注視著我們,我才意識到進入了看守所。
我被解下了手銬,被押進了牢房。
沉重的牢門在身後「匡啷」一聲關上的一霎那,我意識這次一定不輕,自由與控制的界線就在牆內牆外之間。
牢房的大鋪上坐著七八個腦袋剃得光亮的「人犯」,他們見進來了個新人犯,都把發著綠光的眼睛齊刷刷的射在我的身上,他們臉色蒼白而灰暗,光亮的頭皮泛著灰色的青光。
其中有兩個人跳下床來徑直走到我的面前,氣勢洶洶地大喝道:「站好!」我不知他們要做什麼,我站在那兒一動也不動。兩個人不慌不忙地開始搜身,他們一絲不苟地翻開我的口袋,甚至連口袋夾縫也仔細地搜了個遍,其中一個問:「怎麼沒有帶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