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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六十八章 美國浪漫 文 / 李飄紅樓

    時間有時過得比蝸牛還慢,有時卻飛快如鐘擺。訓言上說,覺得為時已晚的時候,恰恰是最早的時候,這話對檳榔正合適。她一直以為自己再也不能去體驗高學歷高品質的原創生活,可她上了大學,而且第一年順利通過了考試,開學就可以升大二了。

    這個消息讓康爵也很高興,深夜兩人趴在床上閒談,他說:

    「這樣下去也許你會提前畢業。」

    「我倒沒想過這個,只要我能順利畢業就行。」檳榔被他抱住,摩挲著他的手,笑道。

    「這麼說你放暑假了?」他抓住她的手問。

    「嗯。」

    「那從明天開始就沒什麼事了?」

    「怎麼沒有?我還要上班。」

    「後天陪我出國吧。」

    「出國?」她吃驚地看著他。

    「我要去開會,順便當做去旅行。我上次告訴過你,我會在暑假帶你去旅行。」

    「可是去哪兒?」

    「當然去紐約,難道你忘了?」

    「你真要帶我去紐約?」檳榔興奮地看著他問。

    「當然了。而且除了去紐約,還會去另外一個好地方。」他撥開她的碎發,笑道,「明天收拾你的行李,後天我們去紐約。」

    「太好啦!」檳榔歡叫一聲,抱住他。

    於是後天他們就坐上了飛往紐約的航班。

    檳榔現在一點也不顧忌自己的行為,她和他越來越光明正大了。她與康進之間分手是必然的,她現在就等著他把東西從自己家裡搬走了。其實她也清楚地知道要擺脫康進需要費些功夫,她不能說分手就分手,他不會輕易放手,所以她必須要想辦法來脫離他才行。有時考慮到實際問題,現在家中的一切開銷都是康進在支付,而她與康爵的未來又在遙遠的四年後,一想到這裡,她就會猶豫到底該不該和康爵拖下去。可這念頭一出現便被她打消了,她已經嚴重地欺騙了康進,縱使她情非得已,但也是很難被原諒的,她不能再一次欺騙他。她也不想對康爵有任何背叛。

    告訴孟轍她要去休假找靈感,有人問就說她出差了,還沒等他回答,她就已經掛斷電話。

    紐約,自由女神,曼哈頓。

    最繁華的大都會,世界第一大城市,整個地區都是未見其地先聞其名的地方。帝國大廈、時代廣場、中央公園、第五大道以及金融重鎮華爾街和華爾街附近的哥倫比亞大學。

    檳榔一直說如果去紐約她一定要去住廣場酒店,哪怕只有一晚,因為她從知道紐約開始就知道紐約廣場酒店,她覺得那家酒店就像電影中的場景。當然了,那是說她自己來以後,如今和康爵一起來,她也不好去要求太多。他能帶她來,她就已經很高興了。

    康爵對這座城市彷彿如魚得水,據說他十八歲半時就隻身從費城來到這裡,那需要相當大的勇氣。檳榔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麼做成的,他怎麼會敢在那個年紀獨自跑到這麼複雜的城市裡,她想像不出。因為對她來說,一個人是很可怕的,而像這麼繁華的城市對一個渺小的人來說也是很可怕的。

    她從下飛機開始,就滿懷著一種刺激的感覺。陌生的環境帶給她恐慌感,尤其是周圍的人都說著天書般她聽不懂的語言。可有康爵在身邊,她又覺得是安全的,即使陌生也沒關係。這兩種感覺摻雜在一起,她像被注射了興奮劑一般。

    康爵對這裡的熟悉程度不亞於對他現在居住的城市,下了飛機,他就直接帶她上了一輛停在停車場的跑車。她抻長脖子貪婪地望著兩旁的街景。其實她覺得城市大體上都一樣,她去任何一個國家都覺得和她住的地方沒多大區別,不過就是標語寫著英文,房子奇怪一些。而且她也看到很多亞洲人在街上走,感覺很親切。當然一所城市有一所城市的精神,而這座城市,從它的節奏上就能感受到華爾街的股票是如何從暴漲到崩盤的。

    她喜歡這裡,又不喜歡這裡,就像她喜歡浮華,又討厭浮華。繁榮能帶來很多她愛的,但也能帶走很多她愛的。

    做夢也沒想到他帶她入住的地方居然是廣場酒店,當她站在歐式套房的窗前鳥瞰紐約的街景時,不禁興奮地大叫:

    「我在紐約廣場酒店裡!我真的在紐約廣場酒店裡!」

    希望的滿足感會帶給人說不出的強烈愉悅,她從窗前奔過來,一把抱住他,在他臉上親來親去,笑道:

    「我真的在廣場酒店裡!」

    「對!你是在廣場酒店裡!」康爵好笑地抱著她,每次她高聲歡呼的喜悅都會滿足他的心。

    「這裡會不會很貴?」腳落地時,她才想起實際問題。

    「為了滿足你的願望,即使破產也無所謂。」他摟住她笑道。

    她抱著他,埋在他懷裡嘻嘻笑,像只小麻雀。他摸摸她的頭說:

    「我現在要出去,你不要亂跑,不會說英文很容易迷路。我很快會把事情處理完,然後就帶你出去玩。這段時間你只能呆在酒店裡,你可以在酒店裡到處走走看看,在酒店裡你不會走丟吧?」

    「當然不會,我又不是傻瓜。我不能和你一起去嗎?」

    「不行,我要去開會,會很久,你會無聊的。等我把這邊的事都處理完,我再陪你玩。」

    「那你要帶我去華爾街、第五大道、麥迪遜花園廣場,我還要去看百老匯!」

    「你知道的地方還真不少。好,我知道了。你一個人千萬不要亂跑,人生地不熟,這裡壞人很多。你最好連房間都不要出,悶了就收拾一下行李,不然玩玩電腦也行。」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你做你的去吧。」

    「那你幫我把衣服拿出來,我換件衣服。」

    「哦!好!」檳榔趕緊去翻拉桿箱。

    康爵換件衣服就出去了,留下檳榔一個人整理行李當賢妻良母。一直將衣服全掛入衣櫥,她無聊地靠著窗子發呆。

    晚飯時康爵沒回來,他臨走時已經為她訂好晚餐,所以晚餐她是在房間裡獨自吃的。他對她總是體貼關照到無微不至,然而這也僅限於他們共處時,分開後他會少有音訊,就像一匹脫韁的馬。這若即若離的情感一直令她茫然,可她卻樂在其中,願為之付出一切,只為他與她共處時對她的溫存。

    洗過澡後康爵才回來,那時她正披著奶白色睡袍,站在窗前吹著異國夜晚的夏風。這裡是不夜城,她能從空氣中清晰地感受到夜裡不尋常的繁華。

    康爵很快洗好出來。她靠在窗邊啜飲紅酒,他則靠在另一邊,拿過她手裡的杯,淺酌其中的酒,面向外面城市裡的夜燈,笑說:

    「這裡很不錯吧。」

    「嗯,跟電影裡看到的差不多。外面很熱鬧吧?」

    「這裡白天和晚上人一樣多。你想出去走走嗎?」

    「明天吧,今晚我就想這麼看著。」她遙望對面的建築,問,「你在這裡住過十年?」

    「嗯。」

    「為什麼會來這兒?」

    「當然是這裡有很好的發展機會。」他笑答。

    「我是說,你為什麼會獨自到陌生的城市去?你十八歲就孤身到紐約來,不害怕嗎?」

    「你不也是從另一座城市搬到你現在住的地方來的嗎?」

    「我沒辦法,為了尋找好機會。」

    「我也是為了尋找機會。」

    「可我不是一個人,而且我很害怕,其實有時我還是比較喜歡呆在熟悉的環境裡。」

    「我喜歡將陌生變成熟悉。如果一個人一生要呆在同一個地方,從來沒有看到過外面迥然不同的世界,那人生該多無趣。只有去嘗試改變生活,人生才會多一點啟發。」

    「你就一點不害怕嗎?」

    「有什麼好怕的?」

    「誰也不認識、城市很陌生、找不到好的發展機會之類的。」

    他笑了:「如果你認定一件事,那就什麼都不要去想,直接去做就對了。想太多只會讓你無從下手,膽戰心驚。做事情重要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你享受的是這段經歷,結果並不重要。」

    「可我向來要的就是結果。」

    「那樣你只會失去很多樂趣。你要知道你是活在人生裡的,人生的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死亡。如果你考慮結果,那你應該直接去考慮死亡才對。」

    「我不會去做個冒險家。」

    他哈哈笑,摸摸她的臉蛋,說:「對了,你沒有冒險精神。這樣不好。如果沒有打破現狀的勇氣,人就會變得平庸。」停頓了一下,他接著道:「可其實我覺得你應該是很有勇氣的才對,你走到今天本來就是全憑運氣和勇氣。」

    「是嗎?可我膽子很小。」檳榔說。

    「勇氣和膽子沒關係,勇氣是不服輸的怨氣激發出來的。」

    「我想你的血統就是反叛的,你們家從你爺爺奶奶出國留學開始就注定了你們家全部都不會安於現狀。颻颻放棄哈佛去巴黎學設計,你退學從費城到紐約自立門戶,你姑姑也是從加州跑到紐約來的。你們家這是遺傳。」

    他笑了笑,啜口酒,道:「也許!」

    「你來這裡後,有後悔過嗎?」

    「我從來不後悔。」

    「一次也沒有?」

    「沒有。後悔對我來說就像是無病呻吟,我只會想繼續下去的辦法。」他笑答。

    「也從沒有過想放棄的念頭?」

    「沒有。我做一件事向來都是做了就不回頭,一直做到底。如果一件事讓我在做之前就會想到也許我會後悔,那我根本不會去做。」停了一停,他笑道,「其實你也是這樣,難道你沒感覺到嗎?」

    「沒有。你感覺到了?」

    「你忘了你說過,從你走進成人世界開始,無論做過什麼樣的選擇,你都沒有後悔過。」

    「是嗎?」她笑了起來,「那如果我們一樣,也許以後我也會成為富翁也說不定。」

    「沒什麼不可能,去做就有成功的機會,不做注定就是失敗。」他捏捏她的下巴笑道,「有時候我想,在你身體裡同樣有一種叛逆,只是很少會有人察覺出來。大多數人認為你很乖巧,但有時你會很反叛,所以別人覺得你捉摸不透。其實乖巧只是你的外表,骨子裡卻有一種反抗精神在支撐著你。你和颻颻本該是一類人,只是經歷不同導致你比她收斂很多。如果你和她的出身一樣,你會和她一模一樣。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你喜歡和她在一起。她隨心所欲,她做到了你想做卻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去做的事。」

    「不要以為你很瞭解我。」她彷彿被揭穿心事,有些難堪,「我可不會像颻颻那樣交很多男朋友。」

    「得了,你的感情觀和她一模一樣,只是你不能去做,因為你的生活在控制你。想起來,看來我姑姑的決定是對的,她誆了那男人的一筆遺產,然後把自己的身家全留給颻颻。你知道嗎,康颻是我們家有史以來過得最逍遙自在的一個。」

    「你姑姑本來就是對的。」

    「看吧,我就說你和她們一樣,好的時候怎麼都行,一不好就翻臉不認人。」康爵笑說。

    「那個男人真的對她好嗎?如果真對她好就該娶她,要不然就不該去招惹她。」

    「難道結婚就算好?為什麼女人總認為愛的表現就是結婚呢?」

    「因為全世界的大部分女人在遇到喜歡的男人後,最終想到的都會是結婚。女人都希望能有一個有丈夫存在的家,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強人到最後還是會希望有個丈夫。這或許是男女的區別,所以男人不能一面要求女人像個女人,一面又要求女人向男性思維靠攏,這不現實。不管怎麼樣,男人不能逃避該負的責任。」

    「你認為男人的責任是什麼呢?」他好笑地問,那語氣讓她有些生氣。

    「很簡單,」她認真作答,「給唯一的女人做個好丈夫,給孩子做個合格的父親。」

    「那女人的責任是什麼?」

    「這還用問嗎?給唯一的男人做個好妻子,給孩子做個合格的母親。」她回答,康爵撲哧一笑,她說,「你笑什麼?你認為這很俗氣嗎?人生本來就是俗氣的。」

    「不是。」他笑道,「我看你說這話時冷冰冰的,如果再說下去我們一定會吵起來。」

    「我不會因為這種事和你吵。」她忽然笑了,「我知道你不想結婚的原因是什麼,你怕我限制你的自由,會和你沒完沒了地吵架,也許還會有孩子成天哭鬧個沒完。我也怕這些,但不能因為害怕就不去做。再說我不相信你只是因為害怕,你從前做過那麼多離奇的事都不怕,你會怕結婚?況且我們現在和結婚也沒什麼區別,結婚不會比現在有更大的差別,我也不會在結婚後就變得天天打電話要你陪我。」

    「既然現在和結婚沒區別,那為什麼還要結婚?」

    「因為現在不合法。」

    「我倒覺得只有要分財產時才需要合法的婚姻。」

    「既然你這麼說,那我也告訴你,婚姻對男女都有一種約束力,已婚的人在對待男女的關係上就該有所收斂,不能再像未婚時那麼隨便。婚姻是一道牆,能抵抗外界入侵。」

    他覺得這論調很可笑:「如果結婚就可以防止外界入侵,那麼多婚外情又是怎麼發生的?現在的第三者那麼多!」

    檳榔正色道:「外遇是因為雙方有意,我不認為外遇的責任該歸咎於第三者。結婚的人就該守好自己的本分,如果已婚的人不示好或在別人暗示時躲開,婚外情根本不會成立。對我們之間來說,康爵,你不要以為我想結婚是為了想從你身上得到什麼,我是不想放手才會催促要和你結婚。我希望婚姻能讓你在責任上有新的認識,我也希望我們可以向正常方向發展。或許我像你說的是叛逆的,但我的思想到最後還是傳統的。我要的是丈夫和孩子,不是情夫和私生子。如果你不願放棄自由,你可以直接告訴我,你不願放棄那麼我會放棄。」

    「你看,我就說,如果再說下去一定會吵架。」他笑說。

    「你不要以為我是在威脅你或只是隨便說說,如果你這麼想那就說明你還不瞭解我。如果一件事我達不到自己想要的目的,而它又攪得我心煩意亂,那麼我會直接放棄。如果有一天你想甩開我,最簡單的方法,只要做一件讓我傷心的事,我們之間就可以了斷了。」她說完,轉身要離開窗前。

    他一把拉回她,將她圈在懷裡,笑道:

    「你是怎麼了?還真是善變,這樣就生氣了?結婚就結婚,我又沒說不結,你生什麼氣?!」

    「我從沒有逼迫你的意思,婚姻是雙方自願的,我從沒想過以分手要挾你結婚。你可以不同意。其實結婚能不能達成一致和兩人的感情沒關係,只是感情觀不同,你也沒必要勉強,沒關係。」

    「你在說什麼?什麼沒關係?我又沒說你勉強我!真是的!」他撫摸她的長髮,認真地道,「我對你是認真的!」

    檳榔望著他,她說不出自己的心情,有些空,有些麻木,但更多的是孤寂的柔情上湧。他低頭吻她,她就抱住他。她能在很多時候感受到他是愛她的,他對她是不同的,可在更多時候她卻覺得她抓不住他。他和她之間的一種若即若離會令她慌亂不安,而她越抓不住就越想抓住,無論在語言上還是肢體上。只有在歡愛中她才會感受到他是真的為她所有,她柔軟嬌弱的**能令他眷戀著迷,因為她將她全部的愛情都投入其中,她相信他能感受到。他也的確感受到了,就像被湧動的熱浪包圍,叩響心房,擴散至每個細胞,會為此瘋狂不已……

    旅行開始。他們濃情蜜意地粘在一起時,他的確是體貼的。他經常會出去,但只要有時間他就會帶她去玩。在紐約街頭閒逛、遊覽著名的中央公園、去摸華爾街的銅牛、到布魯克林大橋上兜風、他還帶她去搭紐約的地鐵、他們還去看了唐人街。

    只是有一點她很不爽,無論走到哪裡,和什麼人交談,他都會讓她先開口。在國外,當然講的是英語。他對她說:

    「你必須開口說話,不然你永遠學不會。」

    「我不是學不會,我是根本就不會。我的英語成績是這些學科裡最差的,而且和陌生人說中文我都緊張,更不要說英文了。」

    「習慣了就好了。語言是一個習慣過程。實在不行我會幫你。」

    「可是……」

    「你不是想將來留學嗎?如果現在不練習,你要等到什麼時候?現在不預熱練習一下,以後你怎麼在陌生的環境裡生活?如果你不想將來一邊抱著大辭典死記硬背,一邊寫論文,現在就聽我的話。」

    檳榔只好不說話了。

    事實上康爵時刻都在教她日常會話,她的語法掌握並不熟練,詞彙量也不多,所以總是他教她一句,她和老外說一句,弄得每每外國人用藍眼睛莫名其妙地盯著他倆唱雙簧時,她都會從臉紅到脖子根。但他卻說,克服害羞是攻克語言的第一關。這時她都無語了。

    第一次實驗是在時裝店裡,他幫她挑衣服。他的眼光向來獨到,他也喜歡挑漂亮衣服來打扮她,就像給娃娃穿衣服似的。只是在挑選到喜歡的款式之後,需要嚮導購問價錢或是要合適的尺碼時,他都會先告訴她該說什麼,然後由她講給導購聽。等出了商店或導購去找衣服時,他還會要她重複一遍剛說過的話。

    一下午,所有導購都莫名其妙地盯著他倆。等到拎著大包小裹走出商店,檳榔受不了地說:

    「人家還以為我們是神經病!」

    「讓她們以為好了,反正你學會該怎麼買東西了。」

    「這倒是。可是……」

    「你很有語言天賦,一句話講一遍你基本就能說出來,我現在發現你的記憶力很強。」

    「是嗎?」她沒精打采。

    「要不要吃冰淇淋?」他問。

    「好啊!好啊!」她立刻來了興致。

    「那你現在去試試看能不能買到冰淇淋。」他笑說,她就又受不了地垂下頭。

    他們在這裡住了近一周,他帶她去哥倫比亞大學轉轉。

    一流的學府,出產政商名人的地方。

    「這裡真好!」檳榔羨慕地道,「一看就是盛產精英的地方!」

    「西奧多.羅斯福、沃倫.巴菲特、徐志摩和李政道都是在這裡畢業的。」康爵背著手笑說。

    「這種地方可是好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地方。」

    「為什麼不敢想?有些事想起來很困難,但做起來卻比想像中要容易得多。」

    「能在這樣的學校裡讀大學會是一生難得的經驗。哎,你什麼時候帶我去你的大學看看?」

    「有什麼好看的?我一共才在那兒呆一年。」

    「我只是想瞭解你,瞭解你生活過的地方,我覺得從你存在過的每個地方都能感受到些什麼。這裡真漂亮,草坪真好。」她笑道,康爵撲哧一笑,她興奮地說,「我一直覺得穿著學院派裙裝,抱著書,走在這種校園裡會很酷。」

    「你就那麼喜歡讀大學嗎?」

    「小時候不喜歡,可後來發生一些事讓我覺得上大學是我唯一的出路,讀的大學越好出路越多。我說過我是很戀舊不喜歡搬動的人,可十幾歲時,我卻下定決心一定要出國留學一次。」

    「為什麼?」

    「不知道,也許是想給自己提高到某一程度,或者讓自己走上另一個層級。在這裡讀書的人真不少,看來天才很多嘛。」

    「天才未必永遠是天才,每個人的存在方式是不一樣的。」

    「可我還是喜歡他們這樣的生存方式。」

    「也許他們還羨慕你。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樂趣。」

    「除非他們瘋了,我有什麼樂趣?!」

    「你的經歷是一種財富。如果你總去羨慕別人,那你一輩子既做不成別人,也當不了自己。」

    「我一點也不愛當自己,我也不想當別人。而且我總是想知道為什麼別人可以正常地生活,而我不可以。」

    「上帝關上一扇門,就會打開一扇窗。你失去一些東西,那在別的方面也許這些東西會被補回來。」

    「我才不想,也不稀罕,我只想正常一點。」

    「命運是注定的。」

    「你還信命?」

    「命運是注定的,但選擇卻有很多種。你玩過那種心理測驗嗎,一道心理測驗,每道小題都有三個選項,隨著選項進入下一題,選擇不同下一題就不同,結果也不同。命運是相同的測試題,只是你的選擇不一樣,結局就會變得不同。」

    檳榔想了許久,撲哧一笑:「你幹嗎不去當哲學家?」

    「覺得很有道理吧?」康爵得意地說。

    「簡直是謬論!」

    「你現在還小,無論思想多成熟還是會有心浮氣躁的時候。等時間久了,你就會發現我說得很有道理。你的經歷讓你明白了很多,而且對你以後也會很有幫助。經驗是無論怎麼學都學不到的財富。」

    檳榔卻說:「我們還是等下去喝杯咖啡吧。」

    康爵笑了笑,知道她不信,可是以後她會相信的。

    檳榔的適應能力其實很強,每天在陌生的英語世界來來去去,才短短幾天,她就已經習慣了些。

    康爵有時會早出晚歸,她則自己動手為他熨衣服。其實她根本不會做這些,只是在摸著感覺走。一方面她在體驗賢妻良母的感覺,一方面是在給自己找事幹。

    然後她突然決定出去逛逛,他不在時,她總不能老呆在屋子裡。最近他總帶她滿大街地接觸外國人,也讓她的膽子變得大起來。她想溜躂溜躂,她的方向感很強不會走丟,而且她只是在附近走走。

    於是她跑出酒店。在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獨自一人時,那喧鬧變得格外刺激。她選擇一條路走。在街上沒人注意她的不同,因為在這裡什麼膚色的人存在都不奇怪。城市的節奏是隨著人的腳步加快的,這裡的人走得極快,那速度會壓得人喘不過氣,這裡一定是空想者的地獄;可這裡的一切,就連空氣裡也充斥著機遇那黃金般的味道,令人聞著很興奮,因此這裡同樣也是投機者的天堂。

    她在街邊買了只熱狗,這是第一次獨自和外國人交談,讓她猶豫了好久。但她想試試,就是想試試。這些天康爵一直教她買東西,從白天教到晚上,從普通商舖到酒吧裡,他幾乎教個遍。於是她想看看教學效果怎麼樣,乍著膽子就去了。第一次她並沒聽清對方說什麼,便又問了一遍。也許是對方看出她是外來的,反正不管怎麼樣,那人很友好地對她一頓連比帶畫。她懂了,付了錢,覺得這熱狗不錯。

    初戰告捷,往後就容易多了。她越逛越遠,去買了些小吃、氣球和玩具。時間一分分地過去。

    康爵回到酒店房間一看,上午還答應要和他一起吃飯的人突然沒了,消失不見了,更糟的是她的手機還在桌上。他的心一下子揪緊,慌忙跑出去將酒店裡裡外外尋個遍,可還是沒找到檳榔。這下他沒了主意,不知該怎麼辦才好,也不知道她是出去了還是怎麼樣了。他很擔心,於是又跑到酒店附近去找,可找了一圈還是沒找到。很沮喪地回來,這時他突然害怕起來,怕她出什麼事或是遇到了壞人,腦海裡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連串的恐怖案件,他的心幾乎要停掉了。他不敢再想,就站在酒店前焦急地看向道路兩旁,希望她的身影趕快出現。他急切地尋覓著,一邊慌亂地看手錶。天已黃昏,他想如果再過一個小時她還不回來,他就去報警。

    正當他像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時,一抬頭,卻見檳榔左手拿藍色棉花糖,右手拿粉色棉花糖,手腕上綁著一隻米妮氣球,看起來樂得不得了。東張西望之下一眼看見他,高興地向他招手。她的笑臉差點把他氣炸了,對著奔來的她怒氣沖沖地訓斥:

    「你到底去哪兒了?我不是說你絕對不可以出去嗎?誰讓你一聲不響就跑出去的?現在都幾點了?你知道你就這樣消失我有多擔心嗎?你怎麼這麼不聽話?沒心沒肺!就算出門也該帶電話,你不知道這邊壞人很多嗎?萬一出了什麼事,那可怎麼辦?」

    檳榔被嚇壞了,從沒見他這麼凶過,以前吵架時他都不會這樣。她被嚇得渾身一顫,瑟縮地問:

    「我只是出去逛逛,你幹嗎這麼大聲?!」

    見她害怕,康爵才慢慢收斂住:

    「你怎麼一聲不響就出去了?人生地不熟,迷路了怎麼辦?我不是說這邊壞人很多,不要獨自出去嗎?我還以為你被綁架了!」

    檳榔卻很開心,問:「你很擔心嗎?」

    「廢話!下次你再莫名其妙地失蹤,我就直接把你打包寄回家!棉花糖哪兒來的?」

    「買的。」檳榔盈盈笑道,「我還給你買了一個。我從沒吃過藍色的棉花糖,還有粉的,很漂亮吧?我還買了一隻氣球。」

    「學會買東西了?」他這時才露出些笑意。

    「雖然還是聽不太懂,可還是買來啦。」她很得意。

    「習慣了就好了,已經很不錯了。」他拉她走進酒店,說,「我們去吃飯,晚餐你來點。」

    「不會吧,又是我!」檳榔苦著臉哀叫。

    「這是為你好!」康爵笑道。

    他沒白費力氣,她的語言水平還真有長進。

    在酒店的餐廳裡吃過晚餐,回房後,檳榔洗完澡,坐在沙發上,玩新買的遙控汽車。康爵步出浴室,問:

    「哪來的玩具?」

    「買的。這附近有家很大的玩具店,我給小柔買了很多玩具。我還想送安安姐她兒子幾個。」

    「她兒子怎麼樣了?」

    「已經上學了,成績很好。他說將來會去念mba,然後幫我。」

    「他才多大?!」

    「是啊,很可愛吧?他認我做乾媽了。他說他會想辦法跳級,那樣會給他媽省一筆錢。窮人的孩子,沒辦法。」

    「你又觸景生情了?」他坐在她身邊,笑問。

    「什麼觸景生情?我比他幸運得多。我只是沒念過大學,不過現在也在念了。」

    「大學就那麼好?」他摟過她。

    「當然啦,尤其是在高等學府。所以你和颻颻從那麼好的學校退學,真令人費解。至少該讀完,再去做別的。」

    「你那麼想上大學我也很難理解。你不知道人生的路有很多,上大學只是其中一種,而且還未必是最好的那種嗎?」

    「你不會理解,對你來說是那樣,但對我來說讀大學就預示著從此不一樣的人生。」

    「你是真的很想讀斯坦福呢,還是只是說說而已?」

    「當然是真的想,可我不敢想,無論是從前還是現在。從前是因為沒錢根本不可能,現在我不知道,現在的生活不適合出國留學。我想也許等某一天我徹底安定下來了,夢想就會實現。」

    康爵看了她良久,想了想,說:

    「好了,別玩了,收拾一下東西,明天我們去費城。」

    「去費城幹嗎?」

    「我明天就沒事了,帶你去我的大學轉轉。」

    「真的嗎?!」她驚喜地問。

    「嗯。你收拾東西,我帶你坐坐這裡的火車。」

    「我還以為我們會從這裡直接回去。」

    「我本來沒打算帶你去費城,可既然你想看,那就去看看。」他寵溺地說。

    檳榔立刻跳起來,開心地親他一下,跑到衣櫥前收拾箱子。康爵則拿起遙控器,開始玩汽車。

    次日他們坐火車去了費城。

    創建於1740年的賓夕法尼亞大學是位於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著名大學,常春籐盟校之一,是美國第四古老的高等教育機構以及美國第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大學。由本傑明·富蘭克林創建。

    聽起來是一所相當古老的學校。校園是哥特式風格,檳榔覺得看起來有一種很濃重的、在歷史與時間中沉澱下來的厚重的學術氣息。這裡盛產知名人士,而這裡也是康爵的祖父母、康爵的父母以及康爵自己的大學。

    剛來時,康爵先去見見自己當時的導師。他說當時就是那個瘦瘦的老頭幫他確立了人生方向,聽起來還真是位好老師。

    接著,下午時兩人攜手漫步於菁菁校園,去看了「太陽系儀」,又仔細觀察了那些漂亮典雅的建築。

    檳榔不知道現在是不是暑假,但還是會看到有大學生在這裡往來穿梭,其中還有很多來留學的國際學生,這倒是個有意思的現象,全世界的精英居然如此之多。

    「如果你姑姑和颻颻也是這裡的,那就更有意思了。」她牽著康爵的手,笑說。

    「我姑姑是這裡的。她從前學的是醫藥,覺得沒意思才去考法律的。颻颻不是,颻颻生下來姑姑就把她當律師培養。」

    「天啊,乾脆殺了我算了!為什麼一家子都這樣,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檳榔歎道。

    「只是上個大學而已,你至於嘛?!」他好笑地道。

    「以後小柔也會來這裡嗎?」

    「我們家都在這裡上過大學不是因為把它當做傳統,而是這裡剛好合適。」

    「也許對小柔也很合適。如果她想接你的班,就要讀商學院。」

    「她喜歡什麼就可以幹什麼,我沒想過讓她來接我。」

    「聽說凌冠玉也在這裡讀過本科,他和你是同學?」

    「你怎麼知道?」

    「那天雷霆說的。他還說凌冠玉的未婚妻也在這裡讀過書,可後來為了和他在一起,就轉伯克利去了。」

    「你記得還真清楚。」

    「他未婚妻還挺有意思的,居然做出那種事,難以理解。」

    「也沒什麼,反正她自己高興。」

    「你和他未婚妻熟嗎?」她拉他坐在草地上,問,「聽說她是聶賞冬的表妹。也是加拿大人?」

    「她不是,她是『弘發銀行』的大小姐。」

    「啊,我好像聽過,可我沒去過那家銀行。」

    「程家和凌家是世交,她爸爸和冠玉他爸是同學兼好朋友。你應該見過程海。」

    「是嗎?我記不住人。」檳榔想了想,說,「可凌冠玉比你小三歲,他是天才生吧?」

    「你總在我面前談他幹什麼?」他不悅地問。

    「我覺得你們這個圈子還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人是因為性格相像,才會在一起。無論是什麼樣的人,去除多餘的外表,本質上都沒什麼區別,沒有誰會比誰更高一些。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會認為名校畢業就很了不起,這不是好習慣,這會讓你被一個人的外在所迷惑。和人相處不能看這個人是哪裡畢業的,而是要看這個人是什麼樣的人。」

    「可我愛上你就是因為你念過賓夕法尼亞大學。」

    「是嗎?那你就當我什麼也沒說!」

    她「哧」地笑了,將頭靠在他肩上,沉默了一陣,說:

    「在這種地方讀過書,人就會變得不一樣。」

    「也沒覺得有什麼不一樣。」

    「被古老濃郁的文化熏陶過,人會沉澱下來。」她被他握住手,笑道,「如果我能在這麼高級的地方讀書,我一定不會退學。也許有一天,我真的會考上斯坦福。」

    「這也沒什麼不可能。」

    「只是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

    「只要想做,什麼時候都可以。」

    「嗯。大概會在未來的某一天。我還不知道斯坦福是什麼樣子,以前只是聽說而已。」

    「我也沒去過。」

    「凌冠玉在那裡讀過書吧?」她想了想,歪頭問。

    「如果你再提他我就生氣了,我們在一起總提他幹什麼?!」

    她捏著他的鼻子,笑道:「小心眼!」

    他拍開她的手。她又靠回他身上,笑問:

    「哎,你在這兒談過戀愛嗎?」

    「你問這個幹嗎?」

    「大學時不談戀愛就不算上過大學。」

    「你以後不會是要和你那些小同學搞姐弟戀吧?」

    「胡說!你到底談過沒有?」

    「如果我說有,你肯定會打我一頓。」

    「我哪有那麼小氣?!你談過幾個?」她巴著他,笑問。

    他沒回答,只是低頭捏草坪裡的草。她等了一會兒,奇道:

    「你怎麼不說話?」

    「你急什麼,我不是在數嘛!」

    她聞言,立刻瞪著他。他就指著她,笑說:

    「看吧,我就說你會生氣,你現在的表情就想打我一頓!」

    她撲上來拍他,他伶俐地躲開,爬起來就跑。她在後面追,他繞著一棵樹轉圈,哈哈笑。她笑道:

    「你給我過來!」

    她最終一把揪住他,但他卻在回身時將她的腰身圈住。他們對視著,然後在恬靜典雅的校園的綠樹下,他俯身親吻她的唇瓣,淺淺的吻,吻出對她的愛戀。她慢慢地睜開眼,他的吻令她心神馳蕩。他微微一笑,他的笑容總能令她著魔。

    她旋即挽住他,信步走在林蔭小路上,笑問:

    「奇怪,你在這兒上過學,怎麼沒人認識你?」

    「都十多年前的事了,哪還有認識的人了?!」

    一個人與他們擦身而過,檳榔覺得他好像在看他們,還沒反應過來,只聽那人忽然在後面叫起來,她沒聽清那含糊不清的聲音,但他似乎是在喊「hey,alvin!」。

    二人回頭,一名西裝革履的外國人面部表情很高興,康爵怔愣後立刻笑起來:

    「sean!」

    他們看起來很熟,熱烈地擁抱,說什麼倒沒聽明白,不過看起來他們大概是許久未見的朋友。

    招呼過後,叫「肖恩」的男人將目光投向檳榔。康爵摟過她,對朋友笑著介紹,說著英文,說她是他女朋友。她雖然不會生氣,但她覺得他應該稱她為他的未婚妻才對。

    sean笑著與她握手,幸好她還會以「howdoyoudo」回應,但還是很緊張。不過那人沒和她講太多,接下來又與康爵嘰哩哇啦說了一大堆,臨別時又對她說句話。她尷尬得要死,聽不懂他在說什麼,只好傻笑。男人對康爵又說句話,這才走開。

    「他說什麼?」檳榔的臉又有些發紅,「他是誰?」

    「他原來是我同學,現在正讀博士。他結婚了,有兩個孩子,邀請我們明晚去他家做客。」

    「去他家?」她吃驚地問,「請我們?他太太是外國人吧?」

    「是啊。」

    「你可以自己去吧?」

    「他請我們兩個,當然是我們一起去。」

    「可我根本聽不懂他說什麼。」

    「那有什麼?你聽得懂才奇怪。」

    「早知道,我就不該問為什麼沒人認識你。」檳榔說,心裡緊張起來。陪他去做客,她可不想給他丟臉。於是之後她的心一直懸著。

    他還帶她去看他上學時曾住過的公寓,公寓的房東是個大肚子老頭,居然還認識他,破例讓他們上去看看,那裡又小又舊。

    「你為什麼不住在學校宿舍裡?」她問。

    「宿舍的費用貴,而且時間也不自由。」

    「你還會在乎錢?」

    「你以為呢?我大學時的所有費用都來自於打工和獎學金。」

    「真的?」她很不可思議,但轉念一想他那時已和康進斷絕關係了,當然不會有人供他,「好可憐,這裡比我從前住的地方還糟。」

    她真的突然覺得他很可憐,然而他只是笑笑:

    「我說過,有些經歷是用多少錢也無法買到的財富,年輕時經歷的所有事都是在為未來鋪路。」

    「我才不需要財富,我寧可當個有錢的傻瓜。」

    「傻瓜不可能有錢。」

    「但至少傻瓜可以有個有錢的爸爸。」

    「你不會想說你想做白癡千金小姐吧?」

    「如果可能,我還真想那麼幹。」

    「可如果真那樣,那也只能是一事無成又自以為是地走完人生,有意思嗎?」

    「你現在有錢,你才會這麼想。如果你去紐約的結果是失敗的,你就不會這麼說了,你會後悔你退學失去了有金飯碗的機會。」

    「也許吧。但如果我不去紐約,我現在頂多也就是個替別人工作的打工一族,絕不會想休假就休假,想否定誰就否定誰,公司破產裁員也許就會被掃地出門。」

    檳榔倒沒話反駁,想了想,問:

    「難道你給自己工作,就是為了不會被掃地出門嗎?」

    「總之我有選擇怎樣工作的自由。」

    「這可是我聽過最奇怪的創業理由。」

    「奇怪嗎?可我覺得很有創意!」他笑說,讓她哭笑不得。

    他們來到這裡後,就一直住在小旅館。檳榔開始喜歡旅館,因為那裡有一種平凡的感覺。

    因為次日要去sean家做客,檳榔一夜沒睡好。她不會英文,也不知該如何表現得體大方。她怕會給他丟臉。

    白天出去閒逛就是為了要去買拜訪時的伴手禮,康爵說帶瓶紅酒就行了,檳榔卻覺得還該給太太和孩子們帶些什麼,於是買了一小束鮮花和一些巧克力。回到住所,她開始試衣服。

    「覺得這件怎麼樣?」她拿著衣服,問他。

    「很好。」他坐在沙發上看報紙,不耐煩。

    「這件呢?連衣裙好還是套裙好?」

    「你又不是去相親!」

    「我不會說英文,至少不能在衣服上給你丟臉。」

    「你又不是生在這兒,不會英文有什麼好奇怪的?而且你穿什麼我也不覺得丟臉。」他走到她面前拽著灰色連衣裙說,「這件!」

    sean一家對他們很熱情,他太太是一名護士,對檳榔友善客氣,收到鮮花也很高興。孩子們也很有教養,大的六歲,小的四歲,都很可愛。用餐氛圍非常融洽,雖然檳榔一句話聽不懂,但康爵已經盡量照顧她,為她做翻譯。

    太太作為女主人努力與她溝通,兩人連比帶畫地交談,她盡量去聽,盡量表達,二人居然也變得熱絡起來。檳榔叫她懷特太太,可她說叫她「ivy(艾維)」就好。

    飯後,ivy還興致勃勃地帶檳榔參觀住宅。兩人單獨聊天,聊些女人的話題。ivy還說她去過上海,還會講幾句上海話。檳榔也說了些自己的趣事,她很感興趣,聽得很認真。

    總之這次拜訪還算成功,因為雙方都很愉快,儘管語言的確是道障礙。告辭時,sean一家還禮貌地請他們下次再來。

    回到旅館,檳榔都虛脫了,套著睡裙躺在床上,全身軟弱無力,英文對話在她的腦子裡嗡嗡直響。

    康爵洗過澡出來,坐在床上看書。她問:

    「我沒丟人吧?」

    「你很棒,他們都說你很可愛。」他在她的額頭上親吻。

    「ivy人真好,那麼有耐心。她還說她去過上海。」

    「你已經邁出了第一步,學語言必須要說出來,不然是沒用的。」

    「我現在腦子裡全是英文!」

    「這就對了,說明你要學成了。」

    「這一晚上我學會了很多單詞。」

    「呆上三個月你就可以和人進行簡單交談了。說話是人的本能,沒什麼難的。」

    檳榔靠在他身上,笑道:

    「ivy還說他們一家打算下個月去新澤西旅行。」

    「她連這都對你說了?」

    「他們結婚已經七年了。」檳榔笑說,「外國女人結婚後,好像都會改姓丈夫的姓。」

    「是啊。」

    「為什麼?」

    「我怎麼知道?就是這麼規定的。」

    「我想應該是一種歸屬感,因為喜歡一個人,所以希望完全屬於他,連姓氏也屬於他。」

    「也許吧。」他捧著書,點頭。

    「你出生在這兒,那如果你結婚,做你妻子也要改姓嗎?」她突然想起來,問。

    康爵沒想到她會想到這個,捏捏她的臉,寵溺地笑道:

    「你就等著改姓吧!」

    「我才不會改姓,姓『蘇』好著呢!」

    「難道你不想完全屬於我嗎?」他揚眉問。

    「想啊!」檳榔重新靠回他身上,溫柔地回答,頓了頓問,「我們明天要回去嗎?」

    「回去幹什麼?你有事嗎?」

    「你不是只是帶我來出差的嗎?你都辦完事了,還不回去?」

    「誰說我是來出差的?我只是順路出差。我是帶你出來度假的,明天我帶你去個好地方。」

    「真的嗎?」她立刻開心起來,恐懼離開的鬱悶隨即消散。

    「真的!開心嗎?」他望著她的笑靨,伸手去摸她的長髮。

    「嗯!」她重重點頭。

    「其實我是該回去,可為了讓你高興,只好多陪陪你。」他翻身壓住她,看著她,笑問,「為你曠工,你拿什麼謝我?」

    檳榔亦望著他,反問:「你想要什麼?」

    「嗯……」他想一想,回答,「我什麼都想要。」

    「我以為我已經是你的了。」她說。

    「真的?」他低下頭來,含笑確認。

    她哧哧地笑,回答:「假的!」

    「是嗎?」康爵笑道,「那看來打假行動該開始了!」他笑著拉開她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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