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凡也不知道她是怎麼回到王府的,記得她醒來的時候就身處若水閣,問翠兒和琪兒她們兩個怎麼回事,只是掩嘴而笑,氣得她嗔笑著要去打她們,誰知道她們卻跑得比兔子還快,只好作罷【妃欲為民:王爺,我不嫁!第二十二章遊玩(一)章節】。
距離皇后的壽辰還有幾天,腳上和手上的傷在上官浩傑的嚴格監督下,已經沒有什麼大礙,而她與他也沒有之前的爭鋒相對,他每天準時來若水閣看她,而她也慢慢習慣他們這樣的距離,看著上官浩傑對她的好,她無法接受,只能假裝不知道。曾經說過的話不能不作數,她同樣希望自由,所以上官浩傑只能滾到一邊去。她的宣言依然是:『妃欲為民:王爺滾一邊去』。
在養傷的期間,她已經好好地想到怎麼給皇后一個驚喜了,所以她傷好了之後,她又陷入沒事幹的階段。不過昨天上官浩傑臨走之前,告訴她,明天兩人出去遊玩。聽到這話,她興奮了一個晚上,她終於可以出去玩了,好好見識這古代的盛景。
催促著翠兒和琪兒手腳利索點,然後打扮了一番,便攜著她們來到竹林風等上官浩傑。
上官浩傑看見她,明顯地吃了一驚,但是又很快地反應過來,說了幾句話之後,就溜進房間裡洗漱去了。
等他們吃過早飯之後,便來到集市上,林若凡被這樣的盛景感歎道。
她早早地準備好去找上官浩傑,本來想自己已經夠早了,誰知道街上人山人海了。難道在這裡也有集市日,很多人拿要買的東西在擺攤,即使價格可以比平時高,而且也好銷售。身後跟著各自的丫環侍從,上官浩傑和她並肩地走在街上,第一次自由自在的街上,她感覺真的很舒服,在這裡,她是王朝的普通子民;在這裡,她不是王妃;在這裡,她也不是從現代來的林若凡。張開雙手,深深呼了一口氣:「上官浩傑,這樣的感覺真好。」
頓了頓,「你知道嗎?其實我很早就想出來玩的,只可惜沒有機會。」轉過頭面對他,他今天一身白色的休閒服,沒有平日裡的嚴肅,眼睛滿是溺愛,那是溫柔迷人的眼神,嘴角牽動面部表情的變動,那是笑,一副貴族般的樣子橫走在大街上。接著說:「今天我要吃遍整個梧城的美食,玩遍整個梧城的地方,走遍整個梧城的大街小巷。你說你要奉陪的,可不許賴皮的。」
上官浩傑點點頭,溫柔地摸著她柔軟的頭髮,「好,今天我是你的隨從,隨時聽從你的調配。」
「說話算數。」可愛又小孩子氣地朝著上官浩傑一笑就跑開了。翠兒和琪兒都拿自家的王妃沒有辦法,有時候聰明過人,做事謹慎,可有時總是犯傻,傻乎乎的一個蠢女人一個。
「賣饅頭咧,新鮮的饅頭,一文錢一個。」
聞聲尋找聲音的來源,只見不遠處有熱氣騰騰的饅頭,一下子就跑到前面,要知道在現代的她可是對饅頭情有獨鍾的,天天吃都不會厭倦,但是也是權當早餐吃而已。
「老闆,我要二十個。」自然她一個人是吃不完的,因為在走過來的同時,在饅頭鋪的對面,她看見幾個小孩一身髒兮兮的,頭髮更是雜亂無章,臉也是黑黑的,已經認不清真實面目了,口中喃喃在說:「公子,小姐,你們就可憐可憐我們吧,施捨幾個錢吧。」但是路人似乎看慣了這種場面,絲毫不動情,有的人在路過的時候丟下幾文錢,有的人則無動於衷的走過,可能是同情心氾濫吧,所以多要了幾個饅頭。
在現代,這種事情幾乎是天天都有,處處可見,有些不法分子則利用這種途徑來騙取錢財,也許在現代是不那麼可信,因為再窮可以找政府解決,找慈善會解決;但是在這裡,應該不會來騙人吧,就算騙人,就算她容易上當吧【妃欲為民:王爺,我不嫁!第二十二章遊玩(一)章節】。
「若凡,你要這麼多饅頭吃得完嗎?還有的是這東西不衛生,要吃的話,回去吃就行了。」上官浩傑好奇她一個女子哪能吃得下這麼多饅頭,對於他堂堂的八王爺,壓根就不會買地攤食物。
「哦,是王爺啊,小的這饅頭絕對乾淨,小的不敢欺騙王爺您啊!」大概在饅頭老闆認出上官浩傑的第一眼就開始全身發抖,一聽王爺說不衛生,嚇得他膽都破了,害怕地跪下來。
「上官浩傑」。一看饅頭老闆這樣子,立即吭了一聲,沒給他好顏色看,一臉怒容地看向無辜的上官浩傑。走過去欲扶起饅頭鋪的老闆,他卻遲遲不肯起來,膽顫地看向上官浩傑。
「王妃都叫您起來了就起來吧。」然後別過臉去,不去看林若凡。
「謝王爺,謝小姐。」
聽到他叫林若凡小姐,他回過頭來,哼了一聲後,便把眼光投到來來往往的人群之中。林若凡只好賠笑著,「老闆,幫我包二十個饅頭吧。」
「是」,手腳乾淨利索的包好十個饅頭,林若凡遞過一兩銀子跟他,老闆卻不敢收,「王妃,您肯關照本鋪已是小人前世修來的福,小人實在不敢再要王妃的錢。」
「老闆,收下吧。這只是公平交易,我拿你的饅頭,我付錢是應該的。更何況我也是子楓王朝的子民,沒有什麼特例。」塞給他一兩銀子,道了聲謝謝。嚇得老闆呆了幾秒,賣了饅頭二十幾年了,從來沒有跟他說過謝謝,弄得他不知所措,等他反應過來,她已經走到對面小乞丐的面前。
「小弟弟,給。」她從袋子裡拿出一個饅頭在手,其餘的遞給正在乞討的三個小乞丐。
小乞丐聞聲抬頭,看見是一個美麗的姐姐,手裡拿著一個饅頭,另一隻手則遞給他們一袋饅頭。姐姐身後還有人人認識的八王爺和三個人,他們一聲不吭地跟在姐姐後面,無論誰見到這場面,都能猜出女子的身份,因為王爺平時不會帶女子出門逛街,這個準是回來一個多月的王妃。
正在猶豫要不要接,三個乞丐互相看看對方,又看看林若凡和上官浩傑,只見林若凡出聲:「小弟弟,這可是我最愛吃的饅頭,你們不要就算了。」作勢就要離開,小乞丐卻伸手敏捷地接著,然後七手八腳地進行分贓,林若凡則拿起手中的饅頭啃起來。
笑了笑,她就知道孩子心性,只要你欲擒故縱,他們肯定會上鉤。
「林若凡,大庭廣眾之下,你就這樣吃啊?」上官浩傑上前阻止她,誰知道她嬉笑著,在他的面前啃得更加大口,完全沒有一個女子該有的矜持,讓上官浩傑失望地搖搖頭。
「對啊,沒有什麼啊,這叫做同甘共苦,你懂不懂?」無賴地用手擦了擦剛才殘留在嘴角的饅頭屑,嘴裡還塞滿饅頭。
「真拿你沒有辦法。」雖然是這樣說著,還是幫她擦了擦嘴角。
「沒關係的,在你家人面前絕對是個好妻子,我不會丟你的面子的,這是我答應過的。」笑嘻嘻地看著上官浩傑,她的笑容融化了上官浩傑,讓他無法再繼續嘮叨。
當她轉頭看三個乞丐的時候,袋中的饅頭早已被他們解決掉,正好奇地看向他們。「小弟弟,這是十兩銀子,如果用完了,就去浩王府跟管家說王妃吩咐的,他會給你銀子的。」拉著上官浩傑準備離開,走了不遠處,「如果他們問名字,就說林若凡姐姐答應的,在饅頭鋪。」然後朝他們揮揮手,就消失在人群中。
「林若凡,你這是怎麼回事,當王府是寺廟啊,沒有就可以去領啊!」
「別那麼小氣嘛,最多從我酬勞裡扣。」
「本王不是這個意思,只是你這樣也不是辦法啊?」她以為這樣施捨就可以養活梧城所有乞丐嗎?梧城成千上萬的乞丐,哪能這樣施捨?可能小丫頭年輕不經事,不懂人情世故,哪知事情輕重緩急。本想好好說她的,但是她說從她酬勞裡扣,顯然她還記得約法三章的事情,其實他也是放手一搏的,不知道她原來的生活,更不瞭解她的喜好,剛剛說她喜歡饅頭,難道在她那個世界她曾經經歷過,但是似乎說不通,因為從當初她的衣著打扮,完全是有錢子女,不像受過苦的孩子。
「我知道,所以我打算買些房子、土地給他們,讓他們自力更生,我還打算開酒樓呢。」嘟著嘴說。
聽到她這麼說,更讓上官浩傑擔心,他眼前的女子哪像一個本本分分的女子,誰知她居然還打酒樓的注意,不說是否盈虧,她能這種想法已經夠嚇人的,在這裡,哪有女子出來混飯吃的,除非形勢所迫,如今她什麼都不缺,只要好好做她的八王妃,榮華富貴自然享受不盡。看來平時多瞭解一下她的習慣與想法,要不然什麼時候王府被她賣了都不知道。
「林若凡,你非得氣死本王才開心麼?」
「好啦,上官浩傑王爺,我只是有這種想法,這些得等母后的壽宴過後再說,別生氣了,看看有哪些地方好玩的。」半推半拉,上官浩傑才眉開眼笑,繼續陪她逛。
越來越多的時間呆在一起,他發覺林若凡愛惹他生氣,愛向他撒嬌,在他面前不顧形象,總是嘻嘻哈哈的,就像他是大哥哥,而她只是一個不懂事的小丫頭。他喜歡這樣的她,他認為沒有煩惱的她才是快樂的,有時卻覺得她承擔的東西太多了,超過了她年齡的承受力。
他相信自己已經喜歡上她了,短短的一個月,雖然為她的腳傷找借口,但是他是真的想見到她,見到她像向日葵燦爛的笑臉,即使不說一句話,他也覺得足夠了。他決定了,他不會放開她的手,即使她說她不是他的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