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是花小可小姑娘嗎?」
一個中年男人從車上走出,一身筆挺的黑色西裝,誇張的墨鏡兒都將他的臉遮了一大半。
小可非常鎮定的望著他,點點頭。腦子裡正在努力回想,這人到底是誰啊?她知道自己記憶不好,容易忘事兒,這人說不定在哪裡見過。人家都上來打招呼了,卻發現自己根本就不記得他是誰,那該多不道德啊!
有損面子瑟!
男子很沉穩很大氣,摘下墨鏡,露出一張黝黑的剛毅臉龐,「你好,我是小少的司機,有些事想找你談談,可以嗎?」
眼神卻是瞥向劉書。
小可微側臉,看了一眼劉書,然後又是點點頭,走到車子旁。小可邊走,還邊回頭去瞧劉書,見他淡定從容的站在原地,又回過頭去看那黑西裝男人。
「小少被他爺爺送去部隊歷練了,走之前,叫我在這裡等你,要我把這包東西交給你。」
男人從車子裡拿出一大袋東西,他怕小姑娘小,沒力氣,就把袋子放在她腳邊。
送部隊?
送鬼部隊哦,那只是一個幌子而已,到底送哪兒去了,也只有他們檀家的人才知道。
小可低著頭,用腳踢了踢腳邊的那一大袋東西,小聲的問道:「他什麼時候可以回來啊?」
「可能要個五六年吧。你也知道,這部隊的事兒,沒個準頭。」
小姑娘一直低著頭,不說話了。就是不停的用腳小踢著地上的大袋子,像是好玩兒似的。
男人見了,有些替小少不值。小少為了等她,可是好幾天不吃不喝,起早貪黑,一刻也不鬆懈的在學校門口守著,就怕錯過鳥。要不是檀將軍親自來拿捏住,那倔脾氣的小祖宗怕是,還打算等到天荒地老了去——
男人替小少不值,那是沒看到哇!
書大少站得遠遠的可是看到了。小姑娘低著頭,悶聲不哼,可,那雙眼睛紅通通的,像是好大委屈似的。
一聽小少去部隊了,小姑娘就已經不高興了。再一聽,要五六年才回來,還說不準,那心頓時就傷到鳥。就像農村裡的,爸爸媽媽外出打工,白天剛走。晚上娃子就偷偷的捂在被窩裡哭。
哭什麼?想父母了唄,想著昨晚這會兒他還和爸爸一起坐著看電視,和媽媽一起刷鍋洗碗,今晚就『形影單只』了。
小姑娘現在就這樣的心情,好想躲在被窩裡大哭一場。她後悔死了——她都還沒跟阿玉好好道別。
回去的路上,小姑娘悶悶不樂,眼眶紅紅的走在前頭,手裡緊緊抱著阿玉留給她的東西,——就跟遺物似的寶貴著。
當然,這只是書大少的想法。
看她那模樣,劉書心裡就煩躁,淡漠疏離的瞥一眼,口氣甚是怨毒,「跟哭喪似的,又不是死人了,板著一張死臉,醜死了。」
小可吸了吸鼻子,不傷心了,至少面上看不出來。還是那句話起作用了哇——醜死了!
有哪個小姑娘不愛漂亮咯。
「那個小屁孩怎麼回事啊?」
小屁孩指得當然是小馬浩瑟。
劉書這會兒就開始跟她算賬了呢,小小年紀,什麼不學好,竟學人家早戀!
屁大點兒孩子,懂啥啊懂!
「誰啊?」小可還沒想到那回事去。
「那個馬浩!」
淡淡的語氣,沒有一點通常的那種咄咄逼人的質問。
「哦!沒什麼啊!」腳下步伐快了幾分,心裡惦記著懷裡的大袋子呢,急著回去看看,裡面到底裝了謝什麼。
可她那動作,瞧在劉書眼裡,就是在撒謊,心虛唄!
什麼沒什麼啊?肯定是大大的有什麼!
劉書的步伐也跟著快了幾分,沒開口再問,慢慢來,慢慢來,不能把她給逼急了。
一回到家,小可就直衝沖的往她的小房間裡走。走到半路卻被劉書給叫住了。
「把鞋穿上!」
進屋子,小姑娘換鞋的時候,將鞋子脫了,就沒有穿上,光著腳丫子在冰涼涼的木板上走。
小姑娘從小就被十三叔『養』得強壯,一般的小感冒根本就進不了身。所以,她一直都有赤著腳在木板上走的習慣。花家的祖宗們也沒怎麼管,反正又不生病什麼的,愛光著腳就光著唄,她舒心就好!
可!
她現在歸書大少教育鳥,書大少是成心要好好管教她。
首先就要從小事做起,這些壞習慣都要通通改掉,改掉。
小姑娘幾不耐煩咯,小鬧彆扭的跺跺腳,極不情願的又小跑回去,將拖鞋穿好,然後又小跑回屋。
把大袋子往地上一放,人就順著盤腿坐下,查看包裡的東西。
好多些小玩意兒,其中還有一些漂亮的小衣服,全是精緻的好東西。
衣服大多是這個月國際童裝秀才發佈出來的新款,樣式新怡又好看。不過,小姑娘沒多大的興趣,對於衣服這東西,小姑娘不講究。畢竟花家祖宗們裡有不少行家中的行家。
小姑娘感興趣的是那些小件玩意兒。
其中小可最感興趣的是一顆紅色的像水晶一樣泛著螢光的石頭。
紅,很紅!
紅得妖艷!
紅得燦爛!
紅得深邃!
小可將它放在手心,淡淡的陽光透過窗戶照射在石頭上,瞬間折射出耀眼的溢彩光芒。
挑挑眉,隱約感覺一股暖暖的能量從石頭裡沁出,緩緩鑽進入她的皮膚。能量很弱,如果不仔細體會,根本就不會發現。
什麼東西啊?
將石頭翻來覆去的查看了多次,小可都搞不明白,說石頭又不像,說是水晶,也不搭邊兒。
這會兒,她又看到大袋子裡有封信。將信張開,細細的、慢慢的讀著——
其中也有提到這塊紅色石頭的。
好像是叫什麼『誕生石』,可以作為護身符佩帶,能辟邪驅魔,使人消除悲哀,增強信心。用它的粉末泡酒,則可以治療氣喘、失眠、燒傷和出血等症。
好哇!
小姑娘就記住了後面的那一句『用它的粉末泡酒,則可以治療氣喘、失眠、燒傷和出血等症』。
小姑娘這年紀,最喜歡幹什麼科研之類滴了,就像她們班的那個小胖子體育委員。小姑娘的好奇心雖然不大,但也是有滴啊。
小姑娘心裡就打定主意,將這塊石頭拿來磨成粉兒泡酒了,看它是否真有這麼大的效果。
造孽啊!
那是啥東西?
那可是黃玉中寶石級的托帕石!
千金難求的好東西!
精緻得,寶貴得都不知道多少人為它瘋狂。
這敗家娘們兒竟敢拿它磨成粉泡酒喝!?
看吧看吧!
都不是個東西,都不是個東西。
小少當初將這塊托帕石弄到手的時候,使了不少手段,還弄出人命來著。
他這麼瘋狂的將托帕石弄到手,是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博『紅顏一笑』,讓他的小饅頭高興高興。
可!
他就是沒安好心。你說,寫信就寫信吧,提到誕生石就提吧,可你為什麼要說後面的啊。
這不就是告訴小姑娘:這東西也不貴重,你想咋滴就咋滴,就是拿來磨成粉兒喝了,都不成問題。
人家小姑娘還真就不負你的『厚望』,打算拿來泡著喝了。
這塊『小玩意兒』有用處了,小可就將它放在一邊,再看其他的。不愧是小少給的,大多都精細,精貴,精緻。其中還有一個金樽小酒杯,讓小姑娘愛不釋手。
小酒杯很老舊,有好多地方都脫色了。可小姑娘就是喜歡,因為這是古時文物。
看吧,要說誰最懂小姑娘的喜好,數小少莫屬了。
小少知道小姑娘喜歡什麼,什麼東西最討她歡心,這送的東西,基本上全是按著小姑娘的喜好來的。
熟知歷史的小可,對於歷史文物也多少懂些。一看就知道,這酒杯是公元前206年的產物。
在公元前206年,項羽入關,進駐鴻門,揚言要與劉邦決戰。劉邦只有10萬人馬,駐軍霸上,劉邦自知不是項羽的對手,就找謀臣張良商討對策。這時,項羽的叔叔項伯就夜訪張良,他和張良是好友之交,怕張良被項羽的軍隊所殺,就勸他逃走。張良卻趁機拉項伯與劉邦皆為兒女親家,要他帶劉邦向項羽謝罪。
項伯答應了,回去囑咐劉邦,劉邦也答應了。
第二天清晨,劉邦帶著隨從來到鴻門,拜見項羽。劉邦據裝出一副誠懇的樣兒,和項羽兩人哥倆好的稱兄道弟。劉邦花言巧語,將項羽哄得服服帖帖的,項羽又覺得劉邦說得在理,就擺下酒宴款待。席間,范增多次示意項羽殺了劉邦,可項羽沒反應。
後來範增又指使項莊以舞劍助興,伺機下手殺劉邦,項伯見狀,便與項莊對舞,暗中保護劉邦。兩人你來我往,奈何項莊技高一籌,一招虛晃,越過項伯,利劍直逼劉邦面門。
劉邦那是正在飲酒,驚見一道劍光射來,下意識的用手裡的酒杯擋在身前,卻,還真就逃過一劫。
那酒杯可就是一代梟雄劉邦的救命恩人拉!
這救命恩人可不就在小姑娘手裡咯!
你說小姑娘她高不高興,行不興奮,當然是興奮死了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