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萬萬沒有想到,在自己生日那天,會發生災禍。【文字首發】
今年還不是她的本命年,就倒霉了,看來她果然是一個很倒霉的人。
拘留室的門被打開,兩個警~察走進來,在凳子上坐下,其中一個的手上拿著一份文件。
陳梔急忙起身坐好,整理一下自己的頭髮,疑惑地看著他們,等著他們的問話。
「陳梔,關於你把司家老爺推下台階的事情,我們已經查清楚了。這件事,確實是你有意為之,你在這份文件上簽個字,然後我們會把文件提交法院,依法對你進行判處。」
陳梔聽懵了,愣了好幾秒才反應過來。
「警~察同志,這件事不是我故意做的,是有人在後面推了我一把。我是冤枉的,你們確定查清楚了嗎?」
「你說後面有人推你,可只有你一個人這樣說。沒人看到有人推你,你如何讓我們相信你的片面之詞?」
陳梔忍不住生氣道:「但你們也不可以輕易下結論,萬一真是有人在後面推了我一把,你們卻定了我的罪,這不是冤枉了我,讓兇手逍遙法外嗎?」
「你也說了,是萬一。由此可見,根本就沒有人在後面推你。現在我們掌握的證據全部指向你是兇手,你把文件簽了,如果真有冤情,可以在法院判決後提起上訴。」
她才沒那麼傻,要是簽了認罪書,還有機會提起上訴嗎?她不懂法律程序,所以也不明白他們的做法正不正確。
但她知道,自己沒有罪,就不能承認。
「我不簽,我不是兇手,我為什麼要替人背這個黑鍋!」陳梔別開頭,緊緊咬著嘴唇。
「陳梔,你不要耽擱我們的工作。就算你不簽,你照樣會被帶上法庭,到時候法院宣判下來,也由不得你不承認。」
「那就等上了法庭再說吧。」反正能拖一時是一時。
兩個警~察對視一眼,先前說話的那個繼續冷冷開口:「你先把這份文件簽了,只有你簽了,才能盡快提上法庭。如果你不簽,你就會被送到看守所去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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