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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 作者金手指啊金手指 文 / 張冉雅

    掐指算來,離開長安已經好久了,第一次見皇上時的印象已經隨著時光的延進而磨滅殆盡。如此這一個理論上算來是重溫的覲見,其實與第一次見皇上沒有什麼區別。但也並沒有因之,很爽快地產生什麼多餘的心情,只是覺得,見皇上最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折騰。

    可是,等我一看到,大家發愁的表情,和那全套制備的珠飾連環一直要垂到腳底下,腦海中馬上出現的畫面,就是我一腳踩到這一套的九連環款制的玉珮上,然後,好好地與失去平衡抗衡一番,再然後就是乖乖無可避免地摔個狗啃泥。這麼一感覺,就有點覺出什麼是傳說中的飛沙走石、暗無天日了。

    事實是不令是那沙還有那石,一股腦向我投來時,差點將我掩埋。

    我果真後知後覺地認清,正值這個多事之秋,見皇上,任一一個失落都可能是頂風作案。

    大家發愁的原因很是簡單。一切皆因我身份特殊,還沒有個名份,都不知道,此一去見皇上,要我如何穿戴,才符合禮法,而還不至於被太子一黨揪出什麼問題。傳說,前朝有一位畫師,頗為我那皇上老爹所喜愛,為了能在天子面前出乎其類,拔乎其萃,就很是異想天開地將在孤舟上的蓑笠翁,露出一角衣袖,畫成了只有三品以上才能穿戴的紅色。結果被與他素有嫌隙的另一畫師指責,說他這是目無公卿之威,冒犯天家,因此被趕出了畫閣,不得不遠赴江湖之遠,以畫扇面為生,一生鬱鬱不得志。

    只是畫中的一角衣服。就惹出這麼多的羅爛來。釀成一代天才埋沒鄉野的讓人扼腕歎息的事來。大家都覺得兩件事情都是在穿戴的選擇上有異曲同工的作用,少不得要三思得周全。

    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我甚為傷感。覺得嫁給李世民從情感和技藝上同樣都是一件難事。

    其實,個人愛個什麼顏色,這有什麼好多說的,說多了都無聊,但是在這大唐,諸如此類的規矩又多又嚴,而且規矩什麼的基本上還是傳承大隋舊制。估計是李唐新立,不太有功夫換了這些法制。而且主要矛盾清楚易見,全是鞏固政權,並沒有誰有時間逍遙到這個法制健不健全上來看看。是以如若冒犯了點滴尚記錄在案的舊制。等閒就會吃了官司。我聽說有不少人,吃了牢飯就是因為這些小小不言的事情。

    我作為一個讀過禮儀,還時常忘了禮儀的人,一經大家提醒,就回憶起。上面一條一條羅列滿滿的規矩來。那上面,是只有什麼公主、王妃,命婦才能見皇上的。所以,也就並沒有記著,像我這樣布衣之人去見皇上到底要穿個什麼,才表現出我即敬慕天家。又不愛慕虛榮的完美品德來。整個秦王府都在動腦筋。還是長孫王妃說,讓我穿成與公主差不多,但是少戴著綴飾就好。

    可是。她說的那個少戴,誠然是少戴了好些個重量級的傢伙後,仍是比一般的頭飾,還要重上許多多。一個大花冠,全要架到我腦袋上來。我又不用做王妃。本可以躲清閒,誰知道皇上閒來無事。偏偏要見我。只是我現在這副樣子,見了皇上只覺得是對他的冒犯。只是皇上可不允許我私自產生自知之明,不前去冒犯他這種事情發生。

    魏征對這件事很是上心,他認為,皇上此番無緣無故欽點了我的名字,是因為那次的毒酒事件。秦王面前,他並沒有提那些關於我的,不官方的小道傳奇。仍只是論著正事。

    皇上一定是知道我中毒的始末的。別看他老人家,每天足不出戶,卻是真正的「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聞」。

    我注耳去去聽。

    他的道理亦是簡單,雖然,秦王也並沒有去皇上那兒,按照原定的計劃前去告狀。但是太子請的眾人之中,一定也有皇上的眼線,原本是意料之中的事。這也正是,李世民為什麼一直沒有真正提及此事的原因。一切就自有人代勞。況且他那幾天,為了拉我回鬼門關,一連三天晝夜不眠。也著實騰不出手腳再去鬧騰其它。

    而至於皇上,沒事窺探一切,就純屬是沒有辦法,當皇上就是這樣,永遠是個孤家寡人,自己手裡握著的是全天下最好的東西,兒子又不是傻子當然會有覬覦。雖說辦法總比困難多,但是,又不能將兒子,一殺了之,圖了平白清靜。

    他老人家就只好,想出辦法來,把這種不得不存在的覬覦,控制在最正常的範圍內。既讓他們覬覦這個位置,並因之上進,又不能讓他們太過分,總之皇上就要有為皇者的秘籍。

    同情過皇上並表明他這麼做也是無可奈何後。

    魏征接下來的觀點認為,皇上可能是想息事寧人,如果皇上真的想找出兇手,那麼局面,就不會今天這個樣子。也充分說明,當今聖上的冷靜和他要維護太子地位的堅強決心。

    我有些洩氣。

    魏征說得真是令人失望,只是,李世民一點也沒讓我看出來他有失望。我想,他真的是很堅強,在這樣的一出亂局裡,還能鎮定如斯。

    有鑒於,今天大家都在,我不敢隨便問出自己傻乎乎的問題,但我像一隻小獸一樣祈望著魏征,希望他能想出金石為開的辦法,萬要移動當今皇上的心意。

    但眼下的魏征也沒有那個辦法,他只是讓秦王裝乖,既然皇上不想動太子,就讓秦王也不要動太子。也就是打落牙齒和血吞,對昨日太子下毒的事情,提也不要提。

    魏征的這個辦法理智是理智,就是太理智了,如果不是他一向對秦王忠誠,我都幾乎要懷疑,他其實就是那個李建成的幫兇。

    不過,他現在要李世民姑息養奸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皇上是接愛了我們楊家的教訓,但又太過引以為戒了。所以,他縱然心裡也知道,李世民才應該是這天下的不二主宰,卻一直不敢立賢,只是怕李家中了歷史的魔咒。

    可是,皇上若是要問起,我如何中的毒呢?這個也是個問題。我們不告狀也就罷了,還要想一個周全的辦法來為她隱瞞。魏征的建議,是如實告訴皇上,當然也要有所隱瞞,不能說遇見了李安童。否則李安童也會吃不了兜著走。我本著,自己已經是這樣了,就不想再害那個李安童一次的空前好心,覺得好吧,隨便編一個其它人來取而代之唄。否則依照天家的規矩,李安童又必得被抓回來,也必得被指給一個她不愛的人,辛辛苦苦恨我一生,成為我過門後的第一個敵人。搞不好還會對我的美滿生活橫加破壞。是以,我同意冤家易解不易結。

    後來再想想,卻覺得有些好笑,以上一切的想法,都要建立在我可以嫁給李世民的基礎上。而這件事卻從來未有可能實現,不是將以我最終離去而結束,就是以我死去為結束。豈止一個幻想,簡直是一個特大號的幻想,中想不中用。而越想就越讓人惆悵,我已經不惆悵,好久了,並不敢再輕易讓自己熟悉這個感覺。

    沉默、低落得太久,怕被人瞧破,又趕緊做出,那等歡歡喜喜的情緒來。扮出極度高漲的熱情。其實,已將心底的什麼害怕,轉成了不在乎。這個書的結局,都是有定好的,始終是個悲劇,即使,作者能獲得什麼金手指,也不可能真正的走向什麼幸福美滿。而現在的美滿,都是用來反襯它日的落寞幽絕的,所以說,寫這些文字的人真不是一個什麼好人,她真的是後媽呀。我對她很失望,結果,失望的「望」字不會寫,寫成了很「失效」。估計這個日記,若是能傳到下一代的考古人員手裡,要費些思量,最後,即使真實得知,是我寫了白字,也要弄成通假字,才不枉費他們沒白日,沒黑夜的苦心研究。

    翌日,終於定妥了一切後的我,坐上了將要入宮轎子,與李世民遙遙對望一下,發現的是他的轎子真是好看。對他那好看的轎了有幾分嫉妒。他似乎大抵明白我情緒,似不可抑地笑了笑。

    魏征囑我的最後一句話,是要我少說話,多點頭。我引為正理。心裡顫微微提著的一個道理即是,只要裝作懵懂無知很小白就好。

    只是,這一次魏征的算計並不能如實出現。因為,皇上可能是早想好了我們要怎麼對付他,所以,他坐在高高的龍殿上,一開始就對著並不敢抬頭的我發難。

    他讓我瞧著他。

    金口玉言,我當然只能瞧著他,距離上一次相見的時間,也並不算遠,皇上無有過多變化,精神甚至還更好了一點兒,而他竟然記得我,很是仔細地看了看我。之後,說我瘦了。離得這麼遠,難道是,天子一雙龍目天賜。

    我想,這下算是完事了吧。皇上做為本朝龍命天祐的人,估計不會覺得,與我等弱質丫頭片子談話,就能參得透民間疾苦了吧。我正打算一門心思美下去。

    沒有想到,一切都和預先設想不一樣,還是如此的不一樣。皇上,第一個就會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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