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57第53街這頓飯,顧天藍吃的那是食不知味。【文字首發
滿滿一桌子菜,雖全是一次性飯盒盛裝,但大酒店主廚的手藝,豈是一般小廚師可比擬!味道很是鮮美。
「唔,天藍,你說這是誰叫人送來的?」鄒琳琳一邊大口吃肉,一邊問道。
顧天藍胃口不好,不代表鄒琳琳胃口不好啊!人是鐵飯是鋼,早上經過一番激戰,又經過一番驚嚇,還沒吃飯,她可是餓壞了。
顧天藍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希爾頓酒店,理論上講,應該是楚南吧!可是……
如果是他,說明打自從自己出酒店,一路到接琳琳再到這裡,他都有派人跟蹤!對他而言,如此對自己,沒必要啊!
最大的疑惑是,這一桌子菜,連同餐後小點心,全部都是自己愛吃的。
楚南,她不過與他共進過一次午餐,他沒理由知道自己愛吃什麼啊!
送餐服務員說,是一個男人給她訂的餐,在這世上,除了去世的父親,便也只有冷彥和玉尋歡知道自己口味了!
「恐怕,是阿彥叫人送來的……」
顧天藍滿臉鬱結,若真是他,說明,他已經知道自己躲在這裡,而希爾頓酒店……
昨天晚上,她住的就是希爾頓酒店啊!
這一定不是巧合!他是想暗示什麼嗎?
告訴她他已經知道了?!
可是,如果他知道了,他不是應該發火,應該抓狂,應該把她捉回去嗎?他幹嘛叫人給她送吃的來?
告訴她他依然關心她愛她?甚至可以既往不咎嗎?
不,不,不可能!她太瞭解阿彥了,這世上,任何事情他都可以既往不咎,唯獨,這種事情除外。
瞧瞧冷奧就知道了,冷奧對她,那是還沒怎麼著呢,就已經弄得人不人鬼不鬼了,而她和楚南,那是真發生了什麼的!
「好了,你也別太擔心!能吃吃,能喝喝。」鄒琳琳將一夾菜放進顧天藍碗裡,「你瞧我,脖子還勒著呢!還不照樣吃東西,保不住這頓飯還沒吃完,金晟或警察就找上門了!」
「別亂說,市區開槍始終是大事,肯定會上新聞。」顧天藍說著,順手將電視開了,調到a市新聞頻道,然後與琳琳一起,將餐桌上的飯菜移到客廳茶几。
「我記得金晟是律師,應該不會那麼衝動。那一槍應該只是放空,嚇唬人的。再說呢,就算怎麼著,那也是他衝動犯罪,與你沒啥關係。」顧天藍安慰。
「天藍……」鄒琳琳放下筷子,欲言又止,「你不會明白……」
顧天藍只靜靜陪坐在旁邊,什麼都不問,等著琳琳調節情緒。照琳琳的性格,只要是她起了頭說起的事情,就算再難以啟齒,都一定會說。
作為朋友,她靜靜等著就行。
過了幾分鐘,琳琳緩緩開口:「兩個金晟,一個已經為我死了,另一個……我不想他為我坐牢。無論今天有沒有槍殺吉他手,在中國,擁有槍支都是犯法的……」
「要不,叫他逃去國外?」顧天藍提議。
逃去國外?……
鄒琳琳正要說話,「今天上午,有市民在xx小區聽到槍聲,立即撥打110和本台熱線電話……」新聞頻道女主播聲音傳來,顧天藍和鄒琳琳立即轉頭,全神貫注盯著電視。
小區正是鄒琳琳居住的小區,那市民聽見槍聲的時間也正是金晟闖進去那會兒,只不過
新聞裡沒有金晟,沒有槍殺,甚至連鄒琳琳住的那個單元也沒提到。
按照新聞裡的說法,那不過是某孩童的玩具仿真手槍,聲音實在太大,太仿真!
一條新聞播完,鄒琳琳幾乎是驚愕的看著顧天藍。
那一定是手槍,一定是真的手槍!
玩具槍和殺人利器給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那樣肅殺的冰涼之氣,怎麼可能是玩具槍?!
唯一的解釋是:警察和媒體都被買通了!
上午無論有沒有見血,他金晟,都逃出生天了!
只是,「他究竟是什麼人?」
顧天藍搖頭:「你一個和他躺同一張床的人都不知道,我怎麼知道?」
「我記得玉尋歡和他認識,你趕緊打電話幫我問問!」鄒琳琳說著,很主動的將顧天藍手機從床上拿了過來,順便還幫她連手機都開了。
「滴滴、滴滴……」一陣手機短訊的聲音傳來。
顧天藍接過手機一看,一長串未接來電提醒,以及一條短訊。
短訊是冷彥發來的,只一句:「昨天晚上是我,我在你樓下。」
顧天藍心頭大驚,大喜,忙跑到陽台上往下看去。
那樣炫黑的邁巴赫,如此顯眼。
「你家冷少對你可真好!」鄒琳琳這會兒那是羨慕嫉妒恨,她癟癟嘴,「發生那種事情都能不計較!」
「你懂什麼?」顧天藍臉上笑得開了朵花兒似的,「我可沒紅杏出牆,昨天晚上是阿彥呢!」
再坐到冷彥車上的時候,已是十多分鐘之後了。
開車的是尤三,冷彥從後排顧天藍身邊的位置被排擠到副駕位置上。
至於後排,自然是坐著顧天藍和鄒琳琳。
冷彥素來不喜歡別人住到他家,半山別墅這麼多年除了冷彥一家三口和冷央,琳琳應該是第一個客人。
不過,既是天藍的閨蜜,現在又特殊時期,加上天藍都說要收留她了,冷少自不可能再反對。
再說,怎麼著天藍是半山別墅的女主人,不過留個客人而已,怎能駁了她的面子?!
只不過,唯一讓他感覺不爽的是,按照天藍和鄒琳琳的感情,今天晚上少不了要聊到很晚,這樣的話,他的性`福生活,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那還只是對未來不樂觀的預計,下個瞬間,當下的不爽就來了!
「天藍,快給玉尋歡打電話!」鄒琳琳催促。剛才在樓上,顧天藍還沒打電話呢,就看到冷彥信息了,然後兩人一同跑了下來。
「給他打電話做什麼?」冷彥當即就問了。玉尋歡啊!在他冷少心裡,那可是頭號情敵的存在!
「尋歡認識金晟,想問問他金晟的情況。」顧天藍說著,手上已翻出玉尋歡電話,撥出電話。
鈴聲響了一次,又一次……
直到忙音響起,依然沒人接。
「天藍,怎麼樣?」鄒琳琳一雙大眼睛寫著全是期盼。
「電話沒人接。」顧天藍微微歎了口氣。
也不知道尋歡怎麼樣了,自從意大利分別後,他好像一直都很忙,q也很少上,如今就連電話也沒人接。
玉尋歡的手機當然沒人接了,手機這會兒正在一輛銀灰色跑車座椅上「嘟嘟」作響,屏幕燈光一陣閃爍,而玉尋歡人卻並不在車上。
這裡是曼哈頓第53街。
紐約,美國。
旁邊是一家高檔私人會所,門外有不斷閃爍的霓虹,穿著時尚的都市女子。
午夜。
玉尋歡這會兒並不在這家高檔私人會所,而是,正在旁邊嶄新的七層大廈
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內漫步……
巨大的落地窗,冰涼的大理石牆面,大量的留白的空間。
他依然是休閒的灰色毛衣,出眾的五官,整個人俊朗如若神。
四壁陳列著各種繪畫、雕塑,任何一件都堪比國寶,天價難求。
他只是閒閒的走著,雙手隨意插在褲兜裡,嘴裡嚼著口香糖,對於四周紛雜交錯的紅外線,他幾乎視若無睹,然,跨出的每一步,都堪堪躲過那些紅線。
沒有戴任何眼鏡,一雙琉璃般的眼流光溢彩,堪比一泓清泉撒下滿天繁星。
對於曼哈頓的這家博物館,他自詡比任何人的熟,甚至,比這裡的館長大人都熟,除了陳列在這裡的每一樣藏品,他同樣很清楚這裡的每一道防盜開關在哪裡,甚至每一處機關如何躲避。
他只是閒閒的走著,明明是漆黑的夜,他卻仿若白天在這裡觀看藝術品般,那樣悠閒,那樣肆意。
路過馬諦斯的《舞》時,他沒有停;路過達利的《記憶的永恆》時,他沒有停;路過莫奈的《睡蓮》時,他沒有停;路過畢加索的《亞威農的少女》時,他依舊沒有停……人的味那。
一路走過,直到
當目光落到那副鎮館之寶,梵高的《星空》時,他的腳步,終於停了。
沒有很亮的光,可他憑借對暗處光線熟悉太久,畫面的色澤與線條看得一清二楚。
上空的星空與稜線宛如一條巨龍翻滾著,左側是一棵柏樹,一棵燃燒著的暗綠褐色的柏樹,由大地深處向上……
小鎮似乎籠罩在某種不安之中。
畫面的線條是那麼粗糙,畫面是如此混亂,然而,瑰麗的色彩讓它的效果如此震撼!
這是天藍最喜歡的一幅畫。
還記得他住在天藍出租屋的那段時間,她的電腦桌面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是這幅畫。她說,梵高是她最喜歡的畫家,而他的所有畫中,她最為喜歡的,便是這副星空。
如今,她要結婚了,即便新郎不是他,他依然希望送給她一樣她喜歡的事物。
錢,冷彥不缺。
能送的,便只有心頭好了。
比如,這樣一副梵高的真跡。
久久的站在畫前,然後,他看了看腕表。
很好。還有十分鐘,便是保安交班的時間。
只見空中虛影一晃,玉尋歡已飛快將口中口香糖貼在固定畫面的釘子上,然後飛快用膠布貼上,牆面承力度,恰與畫框一摸一樣。
他的動作之快,就連最先進的報警儀都還沒發出響聲。
然後,他取下畫框。
正要取出裡面畫卷,忽的,他聽見輕微的呼吸聲。
由遠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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